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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無悔 第十一章

作者︰莫霖

書狀不到三十分鐘就送到沈佩璇的辦公室,她沒花太多時間就看完了──不是因為她會速讀,而是因為除了聲請羈押書之外,只有少少兩張紙,而且這兩張紙無關證據,而是驗傷報告。

她幾乎不敢置信,「就這樣?」

學姊李嘉蓉站在一旁焦急等待著──她不是法官,沒有小璇的允許,這些書狀她都不能看,「怎麼了?」

「這真的是士揚經手的案子嗎?」

「是啊!上面應該有阿揚的簽名啊!」

看向聲請書上那公訴檢察官的簽名處,簽上了嚴士揚的大名,字跡潦草但下筆很重,顯見當時他有多混亂、多心急、多憤怒……

「這不像士揚的作風。」

「小璇,到底怎麼了?」

就在此時,外頭有人敲門,學姊趕去開門,原來是法警來通知,「法官,要開庭了。」

沈佩璇收拾心情,「我知道了。」

不能再多想,沈佩璇站起身到一旁的衣帽架拿起了她的法官袍穿上,然後走回辦公桌,拿起那少少的幾張文件,抓起一本六法全書──準備上場應戰了!

李嘉蓉攔住她,第一次在沈佩璇要開庭時攔住她,因為她心里的疑惑幾乎快要爆炸;更是第一次她不顧忌諱,開口問了沈佩璇的想法。「小璇,妳……妳要怎麼做?」

沈佩璇看了她一眼,沒說話,只是搖搖頭。

她不能說,在沒做出裁定之前,她不能跟任何人說;但是學姊都懂,知道她搖頭代表的是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沈佩璇走出辦公室,一個人往法庭走去,一路上,她第一次腦袋里一片空白,沒有任何想法,有的只有滿滿迷惑。

這二十四個小時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士揚不是這樣的人──每次要羈押嫌犯,他總能提出一大堆證據,給她充足的理由,讓她想不押人都不行。

可是這一回,怎麼就這樣簡單幾張紙……

她真想罵人,到底是在做什麼?這一切只能上到法庭,親眼見到他,才能弄清楚。

大門就在眼前,法警幫她將門打開,對著她喊了聲法官好;她若有所思的隨意點個頭,走進了法庭。

現場所有人都起立迎接她,沈佩璇安安靜靜的坐在審判席上,庭上所有人都坐下。

嚴士揚坐在正對沈佩璇的右邊檢察官席,被告則坐在對面。

「原來法官是個女的啊!」唐榮隨口說著,語氣里滿是嘲諷。

沈佩璇不在意,嚴士揚倒是發飆了,他對著被告大罵,「給我閉嘴,像你這種人,到了法庭還這麼囂張,真是人渣!」

「抗議,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嚴重接議檢方如此人身攻擊。」

還沒開始審理要不要羈押人,現場已經吵了起來,沈佩璇感到頭很痛,她拿起槌子,重重敲下。

「肅靜!」她沉著聲音,一點都不因唐榮的嘲諷而感到憤怒,「尊重法庭的秩序,檢方注意立詞,嫌疑人也給我听清楚,再敢亂說話,我當場版發你污辱公務員罪。」

不用大吼大叫,沈佩璇立刻控制住了法庭秩務;唐榮的律師當下有點緊張,看來這個沈佩璇雖然年靜,可能不太好搞定。

「已經收到檢方羈押聲請書了,請檢方說明目前的狀況。」

嚴士揚站起來,慷慨激昂,甚至悲憤不已地說出了他這二十四時的調查與發現──

「嫌疑人唐榮涉嫌以凌虐手段強制被害人汪映君,檢方將被害人送往醫院驗傷並且采集樣體,確認被害人身上有嫌疑人之體液,因此檢方聲請法院將嫌疑人唐榮收押禁見。」

沈佩璇听著──嚴士揚這段話跟聲請書里寫的幾乎一模一樣,完全沒變,那多出來的兩張紙就是醫院的驗傷證明與采樣報告書。

這時,唐榮的律師站起來,「檢方說的完全是羅織入罪,汪映君小姐是我當事人的未婚妻,就算在她身上采集到我當事人的,那又代表什麼?未婚夫跟未婚妻發生性行為,這違法嗎?」

嚴士揚怒吼,「你他媽的放屁!」

「抗議!庭上,檢方一而再、再而三的口出穢言,我方嚴正抗議。」

沈佩璇沉著聲,「檢方,請自重。」她開始有點不高興了。

可是嚴士揚似乎沒感覺到沈佩璇的反應,他依舊憤怒不已,「未婚夫跟未婚妻?!天底下哪個未婚夫跟未婚妻在發生性行為時,會拿刀子在未婚妻身上刻字?!唐榮在汪映君身上刻上『賤貨』兩個字,這是未婚夫跟未婚妻之間的正常性行為?」

「那也不關檢方的事,我的當事人跟他未婚妻之間,就是喜歡這種激烈的性行為;醫學上也說了,天底下就是有人像受虐狂一樣,喜歡受到別人的虐待,說難听一點,干你們什麼事?」唐榮的律師說得不倫不類,不過唐榮倒是笑得很開心。

終于,嚴士揚發飆了,他將手中的書狀用力一甩,拋扔在地,站起身就想沖上前去痛揍唐榮那個畜生。

一旁陪著他出庭的檢查官攔都攔不住他!

該死!小君受到那麼重的傷,他親眼看到那些傷,都是那個畜生害的!懊死──這還有天理嗎?

沈佩璇看到──這還得了,她的火氣也上來了,抓起法典往桌上重重一擲,全場震驚,她並大吼。「嚴士揚!停下來!這是我的法庭,你想當著我的面打人嗎?」

聲音變得有點淒厲,「你再不停下來,我第一個把你趕出去!」

嚴士揚根本想不到沈佩璇會這樣斥責他,他一時愣住了,不敢相信;一旁跟著他來的檢察官乘機將他拉了回來。

沈佩璇收拾情緒,翻著那少少兩、三張的聲請書,「嫌疑人究竟有沒有罪,不是今天要討論的重點,檢方想要將人押起來,請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以及第一百零一之一條,舉證說服我。」

這一段話鏗鏘有力,全場都安靜了下來。

或許檢方與唐榮的律師都開始在想要怎麼說服法官──沈佩璇說得沒有錯,唐榮有沒有罪,等起訴後再去辯;今天討論的是羈押,重點就在羈押。

嚴士揚站起來,「經過這一天的調查,嫌疑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更可能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所以檢方要求法院同意將唐榮羈押。」

唐榮的律師立刻接話,「庭上,我的當事人根本沒有犯罪,他是正常與未婚妻恩愛;況且我的當事人是唐氏企業的領袖,名聲遠播,他根本不可能逃亡;要談湮滅證據,那更是不可能,因為我的當事人和未婚事的性行為是合乎人情的,根本沒有必要湮滅證據。」

「SHIT!」嚴士揚低呼。

沈佩璇看了看雙方,「檢方,你的羈押理由無法說服我。」

嚴士揚幾乎呆了,他站起來,「這家伙強暴了小君,犯罪嫌疑重大……」

「法條說,羈押之目的是為了避免當事人逃亡,或是湮滅證據,致使後續追訴困難,我必須很老實的告訴你,你只能就這兩點來說服我,他是不是真的會逃亡?他是不是真的會滅證據?不要再說他有犯罪,根據無罪推定,你的說法我無法接受。」

嚴士揚還想努力,「但是依據第一百零一條,強制罪有反復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者,可以采取預防性羈押……」

「那你就要證明,有事實足認嫌疑人會反復實施同一犯罪。」

第一次,嚴士揚完全不知該怎麼說──這二十幾個小時,他花了一半的時間在醫院調查小君的傷勢,又用另外一半的時間將唐榮傳來問話,然後將他當庭逮捕,並予以聲押。

確實,他沒有時間去調查別的證據;可是光看小君身上的傷勢,他就篤定那家伙是凶手,該死的!小璇為什麼要這樣?

「檢方,」沈佩璇提醒,「請盡快舉證,二十四小時快到了!」

唐榮的律師開口說︰「庭上,請放心,汪映君小姐是我當事人的未婚妻,他們認識很多年,幾乎是老夫老妻,早就膩了,現在踫到這種事,當然更不想踫她,怎麼可能會『反復實施』呢?」語氣輕佻得很,唐榮也跟著一笑。

嚴士揚一臉痛恨,握緊拳頭,全身肌肉幾乎繃緊。

沈佩璇也皺著眉頭,但她誰也不看,只看著嚴士揚。「檢方,我不能再等了。」深呼吸,「本庭裁定,不準羈押,立刻放人。」

嚴士揚全身一痛,他幾乎是立刻從位子上彈跳起來,厲聲喊著,「沈佩璇!」聲音里滿是怒氣。

她也不示弱,敲著手中的槌子,「立刻放人!退庭!」

抓起手上的卷宗,她頭也不回,離開了法庭……

※※※※※※

晚上八點了,沈佩璇還待在辦公室里處理著工作、研究著案情,寫著其他案子的判決書。

听說檢方已經立刻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了……

她問心無愧,這個不準羈押的裁定是她依據證據做出來的,相信高院也會同意她,只是……

士揚提抗告,只會折損他自己而已,難道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在幾乎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就想把人押起來嗎?

是的,出于直覺,她知道那個唐榮很可疑,知道小君那晚驚慌痛苦的表情不是假的,她也可以想見,唐榮就這樣大搖大擺走出法院後,對後續搜證會很困難,外界更會因此而批評她,可她問心無愧,她只看證據。

所以她很訝異──這是士揚第一次讓她面臨這樣的窘境!

若要押人,就得把證據搜集齊全,別讓法官為難……她曾這樣告訴過他。

而他亦曾說過──他才不想看到她傷腦筋。

所以每次辦案,他都會努力搜集證據,讓她可以毫無疑惑的判案;但這次,他就用空空幾張紙,一反他過去的做法,所以她不能如他的願將唐榮收押。

李嘉蓉一直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東瞄西看,完全靜不下心來處理工作──今天她決定晚點回家,經過一個下午的驚心動魄,真怕會有意外發生。

這時,辦公室門口突然傳來一陣猛烈敲打聲!

李嘉蓉迅速沖向門口,擋在前頭;沈佩璇只有看了一眼,當下了然于心,立刻埋首回到工作中。

「開門!把門打開!」

李嘉蓉不知如何是好,很為難的看了沈佩璇一眼,臉上只能掛上苦笑,然後繼續把門擋住。

外頭依舊高聲喊著,「開門,讓我進去!」

隱約可以听見外面有人勸說著,「檢座,不要這樣,這里畢竟是法院啊!不要鬧到院長都發現這件事,這樣對你、對沈法官都不好。」

「該死!開門!」嚴士揚高喊,「妳敢判,難道就不敢面對我嗎?媽的!開門!」

沈佩璇不動聲色,學姊專心擋門,沒注意到她眼中閃過的一絲黯然。

外頭的嚴士揚繼續叫囂著,嗓門還是大得很。「這就是妳說的正義?狗屁!」聲音都快啞了,「妳以前是怎麼跟我說的?難道那都是放屁嗎?開門──」

丟下手中的筆,「把門打開!」

「小璇,不要啦!我出去勸勸他。」

沈佩璇受不了了,「不用!把門打開。」

他既然有滿腔怒氣,那就讓他釋放出來;她既然問心無愧,那她干嘛害怕面對他?更何況還是面對那個在她心中住了這麼多年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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