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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途似錦下堂妻 第七章 第一個送花給她的男人

作者︰陳毓華

元嬰心里有譜,他就是個配角的命,很自覺的模模鼻子,走到一邊看「風景」賞草去了。

他所認識的連彼岸從來沒把任何女人看進眼里,更別提擱進心底了,可他知道,要是連彼岸把誰放進心底,八匹馬都拉不住他想對那個女人的好。

只是這女人——怎麼看都不適合好友……

不過依連彼岸的性子又什麼時候把這些問題當成問題了?

嘖,這些事不是該他來煩惱吧,只是連彼岸一直賴在這里不走,他那些夢里的美人要到什麼時候才能一親芳澤啊?

不知元嬰心底哀怨的連彼岸低頭看樂不染。「一別不知多久能再見,你不送我一點什麼念想?」

樂不染玩心又起,甜甜的問道︰「那一個擁抱如何?還是離別吻?」

連彼岸漆黑的眸子盯著總喜歡調戲他的女子,「如果我兩個都要呢?」

樂不染頓時輕笑出聲,笑吟吟的嘟起小嘴,一副任君采擷的模樣,連彼岸被她的主動駭了一跳,本來巋然不動的人下意識退了半步,樂不染一見得逞,也飛快的倒退了好幾步,表情遺憾極了,「是你不要的喔。」

連彼岸在她驟然倒退好幾步時,就發現自己被耍了。

他沒生氣,把小竹籃交給了侍衛,倒是從馬車里拿出了一束花,一蓬的芍藥,每一朵都有碗口那麼大,有粉有白有金有紅,點綴著淡紫的勿忘草,滿滿當當一大把,花睫的地方還用粉色絲緞系上蝴蝶結。

這麼娘娘腔的東西拿在連彼岸手上,有點奇怪,有點不搭調,可也有點異樣的小情趣,這時代,應該不流行送女生花吧?友人之間,頂多折柳相送,因為「柳」是「留」的諧音。

樂不染意外了。

她知道芍藥別名將離,有離別之意,卻不知道在古代,代表男女歡愛之情的不是玫瑰,是芍藥。

「你上回說要來見你得吱聲,這回來不及讓人先知會你,不是我說話不算話。」他從來不會向誰解釋這些,但是誰都可以誤會他,她不能。

連彼岸兩眼灼灼的看著她,頓了頓,把花推過去。「我來了。」

樂不染竟然能感覺到他有點緊張,還有些害臊,她大方的接過那束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兩輩子統共加起來,他是第一個送花給她的男人,雖然和愛意沒什麼太大關聯,但是這麼大一束花,看著心情也愉悅不是?

不過,根據她幾次和他「交手」,不,是接觸得到的心得,這樣又萌又單「蠢」的男人,不像是會送花給女子的人。

「是誰教你給我送花的?」

女人嘛,對花花草草一點抵抗力也沒有,但是一個外表冷厲如同寒冬的人帶著花,朝著她走來,就像是一直在黑暗里孤獨行走的王者,有一天忽然願意走近一個人,他帶著致命的吸引力,讓有幸見到的人,忍不住在這難得的溫柔里,心頭伴然。

他的溫柔只有給他願意給的人,像廷哥兒,像她——

「你不喜歡?」連彼岸看了不遠處的元嬰一眼,心里不由得忐忑,原本好听的嗓音帶了根微微上揚的小尾巴,撓得人心尖軟軟癢癢的。

「不,我,很喜歡。」

他沉沉的笑了聲,連彼岸很少笑,笑容也向來淺淡,笑出聲音來不只樂不染是第一次見,就連元嬰和暗處的侍衛都瞠大眼掉了下巴。

樂不染只見男人微微低著頭,那目光漾著笑,柔軟又炙烈。

就因為她說了她喜歡嗎?

少女搗住自己發燙的雙眼,嬌蕾似的粉頰,悄悄舒展了花瓣,嘴角無聲揚起甜蜜的小弧。

「我听說你立了女戶,為什麼?」瞧得有些痴的男人,目光殷切,含著莫名炙熱,不過他很果斷的切斷自己的視線。

他竟然知道?

「這是我的私事,沒必要昭告天下。」樂不染嘟囔著。

樂不染的語氣有些沖,這般的手眼通天,讓她覺得自己被窺探了,一個大男人沒事去打探一個女人的事情誰高興得起來?

有事情想知道大大方方的來問不就是了,能說的,她不會隱瞞……不過,他這也算當面來問了不是?

「我沒有惡意。」

樂不染深吸了口氣。「你去過樂家,大概也知道那些人是什麼嘴臉,我為什麼被趕出來,因為我在他們眼中已經沒有了利用價值,後來我因為懂那麼一些丹青皮毛賺了錢,又因為你的緣故,我手頭多了旁人一輩子都可能賺不到的錢,既然你能知道我辦了女戶,那麼,我買宅子、想買莊子的事鐵定也瞞不過你,這些,我只是想保護自己。」

「你不怕這樣對女子的清譽有損?」

樂不染笑得很是張狂還有點諷刺,「清譽能當飯吃嗎?不過是你們男人用來約束女子行為的桎梏,你瞧我現在的身分,一個下堂婦,走到哪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立女戶什麼的,我只要知道我自己在做什麼就好。」

那些愛說三道四的人無非就是帶著事不關己、落井下石的眼光在看別人笑話,他們哪里知道三人成虎,自己造口業的同時,誰又敢保證那些說嘴的人不會有落魄的那天。

連彼岸沒見過這麼憤世嫉俗的樂不染,更多涌上的是心疼,她一個弱女子,被親人欺凌,什麼都沒有被趕出家門,要不是柴家人收留,今日不知流浪到哪里去了,在流浪的過程中會遇到什麼,那慘狀他不敢細想,可她這不屈不撓的性子,不管去了哪里,不管遇到什麼,就算一時失意落魄,也不會憋屈太久。

就像她堅持要立女戶那樣。

既然立就立了,這樣也好,杜絕一些不該靠近她的蒼蠅蚊子。

「你說得有理,立了女戶也好。」

咦?他這是同意了?這般輕易,她還以為身為大男人的他會有些什麼激烈的排斥言詞,就輕飄飄的點頭了。

只是她有必要經過他的同意嗎?好像他是她的什麼人似的。

也許是離別在即,他的話變多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能有這麼多話要說,連他自己也有些錯愕。

「我給那高員外家送去了兩個揚州瘦馬,也算替你出了口氣。」

一想到高員外那個變態,樂不染心里就作嘔,府里不管是小妾、通房,甚至長得比較平頭整臉的丫頭都沒能逃過他的狼爪,那麼骯髒的人,讓她連想都不願。

揚州瘦馬,作為一個擁有成熟靈魂的偽少女,樂不染知道那是什麼。

是青樓里的翹楚,琴棋歌詠,百技精通,各方面都具備了小妾的條件,其實也就是被買賣的二女乃。

「你答應她們什麼了?要不然她們怎肯答應替你做事?」這其中要是沒有貓膩,她才不信。

「從良。」

這真是很大的誘因了。

不是所有的青樓女子都喜歡送往迎來,連哭都不能的賣笑生涯的。

從良的背後自然少不了要完全抹去青樓伎子的痕跡,去到一個完全沒有人知道她過去的地方,重新開始,要做到這些,需要銀錢、關系,還真不是平頭百姓能應允下來的。

「你為什麼要替我做這些?」她不覺得和他的交情足夠他做這些,她腦子轉來轉去,忽然轉到了什麼,氣定神閑的臉蛋忽然就有那麼點不自在了。

想什麼呢,樂不染?

女人就這點最糟糕了,只要某個不錯的男人對你多做點什麼,還是多看一眼,就自作多情的以為人家對你有意思。

其實真要有那麼點心思,通常很快就會變成沒意思了,更多時候,可能連普通的朋友都做不成了。

他還沒能說點什麼,勺娘、柴王氏和換了一身新衣的廷哥兒帶著掩飾不住的喜氣出來了。

兩個大人一見連彼岸又要下跪。

連彼岸輕輕一陣掌風掃過去,托住兩人的膝蓋,讓她們怎麼都跪不下去,勺娘發現自己怎麼都屈不下去,這才知道恩公不喜歡人家跪來跪去。

她滿懷感激之情的見他上了馬車,「馬夫」元嬰見狀,也趕緊跳上車轅,別看他胖,這動作還真利落得很,手握韁繩,吆喝一聲,馬車絕塵而去。勺娘彎著腰千恩萬謝,無論多少言語都無法表達她的感謝。

「唷喝,終于可以回家了。」元大少爺是個安靜不下來的人。

然而馬車里的人又恢復蚌殼死性子了。

某人掀開車簾,「喂,你多說一句話會死啊?」見到連彼岸攤開的竹籃里那麼大一顆的飯團,不依了。

「喂,我說連入雲,你也太不夠義氣了,我剛剛分明看到樂姑娘捏的飯團也有我一份,你別獨吞了。」

那香氣……好香啊,他也餓了好不好。

連彼岸離開車廂,抬腿往車轅坐下,順手扔了一顆小點的飯團給他。

「連彼岸,你見色忘友,我要絕交!」

連彼岸見元嬰一臉嫌棄,不要嗎?手里的飯團便收了回來。

「……你到底是不是朋友?」有人氣炸了。

友誼的小船因為一顆飯團說翻就翻了。

搬家前幾天柴王氏和勺娘開始收拾東西,本來以為沒多少,而且都是一些不值錢的,可東西都已經搬過去兩趟了,柴王氏卻發現東西越收拾越多。

樂不染也不說什麼,左右新宅子大得很,到時候女乃娘一看舊東西和宅子不搭,自然會慢慢的汰舊換新,現在去叫她不要收拾那些舊東西,她一樣也舍不得。

收拾了三天,雁子胡同那邊也打掃出來了,畢竟宅子有段時間沒住人了,有些灰塵和潮濕,所以樂不染事先除了草,又買了許多干艾草,堆放在各個角落,將蛇鼠蟲蟺燻了燻。

如此連續燻了兩天,這樣一收拾,宅子的蚊蟲什麼的已少了很多。

這天,一家人早早起來,雇來的毛驢車已經在門口了,他們將所有的箱籠都裝上去,柴王氏親手鎖了門,一行五人上了車,去新家了。

搬進新家後最樂的要數廷哥兒了,勺娘也不拘著他,讓他在宅子里四處瘋跑,只是這孩子總跑不遠,片刻就蜇回來瞧瞧,見他娘手里忙著事,見著他,對他笑一笑,給他一個果子,他就心滿意足的放了心,咧著嘴又到別處玩了。

幾個人都看在眼里,這孩子還沒有安定感,雖說到新宅子,一切和以前都不同了,但是怕被丟棄和送走的心,一時半刻怕是還無法消褪的,大人能做的就是盡量的讓他明白,他是這個家的一分子,不會再有人要他走開的。

對于兒子能奇跡般的回到身邊,又從連彼岸口中得知這一切都是因為樂不染的緣故,是她出錢又出力的緣故,勺娘對樂不染除了感恩再感恩,在行事上也更是盡心盡力。

樂不染不覺得自己這麼做是為了博得誰的好感,還是收買人心,只是看著勺娘不再眉掛輕愁,家里還多了孩子的笑聲,她覺得還頂不錯的。

三進院子,光屋子就十幾間,正房三間,中間堂屋,東西廂房,還有左右兩耳房,柴王氏是長輩,推辭不了之下住進了正房,東西廂房同樣也是三間,商量了一下,柴子住了東廂房,勺娘帶著廷哥兒住了西廂房,樂不染自己一個獨立跨院。

空出來的房間也就收拾了一間當客房,其他的也就不收拾了。

幾天之後,總算安定下來了。

住在雁子胡同其實好處還不少,柴王氏繼續批魚賣魚,雁子胡同距離以前的集市不遠,路大條又好走,以前一同在集市賣東西的都是熟人,幾個相熟的知道她搬了家,還打趣要來熟悉一下門路,要不然哪天想串門子都不知道往哪找人去了。

柴王氏臉上樂開花了,索性說過兩天家里辦席面,請幾個親近的嬸子過來坐坐、喝茶。

只是柴王氏說得隱晦,並沒有告訴好姊妹們自己搬進了三進的宅子,一群人也以為她只搬家,了不起換個刮風下雨比較不心慌的宅子,能有什麼呢,大家嘴上應喝著,也沒什麼特別的想法。

哪里知道過了兩天,一個揣了十顆雞蛋,一個抓了只雞,一個拾掇了幾樣糕點去到雁子胡同,看見那樣一間宅子,連腳都不敢邁了。

知道宅子是樂不染買下的,幾個婦人忙不迭的夸獎和羨慕,回了家之後,樂不染的能干卻是傳了出去。

柴子是男人,沒什麼適應上的問題,倒是勺娘有些為難,宅子漂亮歸漂亮,住著也寬敞,但是距離她拿繡活回來的鋪子太遠了,遠得幾乎要繞過小半個南城,樂不染給她出主意,讓她換東家。

勺娘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為了看宅子,樂不染在城南轉過幾回,知道城南這里有家巧坊規模還挺大的,鋪子大,對繡品的要求自然就多,可想而知,要是繡娘的活兒做得好,給的價錢也不會少。

勺娘的刺繡活要是能得到巧繡坊的青眼,接到大戶人家的活兒,怎樣都比她苦苦繡了許多扇面、荷包和香囊只能換到十幾文錢要值。

樂不染覺得勺娘的繡工不錯,但弱在花樣子不夠靈動,她的花樣子在縣城里缺乏獨特性,繡出來的成品也就少了那麼點靈氣。

要是有獨一分的花樣子,定能加分不少。

飛針走線,在布帛上繡出錦繡河山,她不行,可描圖,畫花樣子,用色、布局,她行。

「勺娘姊,我閑時畫了不少花樣子,你要不看看喜不喜歡?」

她上輩子的女乃女乃可是蘇繡的杰出藝術家和傳人,名聲響譽中外,繡件曾有花能生香,鳥能听聲,虎能奔跑,繡人能傳神的美譽,年輕時還曾在各地收徒傳藝,後來年紀大了,不耐煩到處奔波,便尋了一塊清靜地過起了逍遙的生活,住的是四合院屋子,吃的是自己親手種的蒜苗、蔬菜、瓜果,身上穿的,腳上踩的都是古色古香有著美麗盤扣的中國服,優雅質樸,像潑墨山水一樣,彷佛從古代穿越而來,安寧干淨而純粹。

女乃女乃生平最大的遺憾就是教不動她這笨手笨腳,一口氣能捏彎繡針,弄破真絲繡面,把十根指頭戳成豬頭的孫女學會刺繡。

尺有所長,寸有所短,沒辦法的!

繡樣拿來了,勺娘一張張翻過去,這張紫藤花樹下雙貓耍團球、那張鯉魚蜻蜓戲荷、孔雀開屏、雀鳥梅枝啼春,每一張不是素描,而是一一上了顏色,活靈活現,這哪里是花樣子,拿去賣,能得多少銀子啊?

她愛不釋手,用指尖虛描著那些花樣,她把全部的花樣子都抱在胸口,撒手不放。「這些全都可以給我嗎?」

「勺娘姊要喜歡就拿去吧,擱在我那跟廢紙似的,沒多大用處。」

勺娘都不知該說什麼了。「我也不貪心,只要能多掙點錢回來,能供廷哥兒也上學堂去,就好了。」

樂不染把在炕上玩竹篾球的廷哥兒喚過來,抱著他,用手巾抹掉他額頭的汗。「廷哥兒想去學堂上學?」

那張和勺娘長得有四五分相似的小臉蛋點點頭。「想。」

「為什麼?到處去玩不是很好,被先生拘在課堂里可不能說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喔。」樂不染其實並不覺得六歲多的孩子就得往學堂送,不說他們坐不坐得住,還沒發育好的手指要是硬性壓迫他們拿筆,對發育不好。

倒不如讓孩子該揭瓦掏鳥蛋的時候去使勁的玩,這樣該有的童年有了,長大才不會抱憾沒有童年,過兩年再送他去識字學習,這樣孩子也比較容易專心。

「廷哥兒想和舅舅一起上學堂讀書識字,明白做人的道理,趕快長大,可以賺很多錢來陳孝順娘和姥姥。」他一直是知道的,當初就是因為家里養不起他所以才把他送養的。

「真是個好孩子。」樂不染說道。「有志氣,姨姨最喜歡有志氣的孩子了。」被兒子童言童語給收買了的勺娘把廷哥兒抱了回來,無言的用下頷摩挲著他柔軟的頭頂,听了樂不染的話,臉上露出與有榮焉的粲笑。

天下父母心,當母親的,只要听到有人毫不吝嗇的夸獎自己的孩子,哪有不照單全收的。

「那改天廷哥兒就和舅舅一起去學堂習字吧。」樂不染拍板。

按理說柴子十六歲,該是上藍田書院的年紀,可他就只有幼年時候啟蒙而已,若是讓他去了書院,跟不上的挫折感不說,也學不到什麼,不如讓他進崇儒學堂重新學起,為此,她打听過崇儒學堂分啟蒙館和六藝館,入學的對象一般是地主子弟和平民子弟。

這一來柴子和廷哥兒可以同在一個學院上學,只是不同教室和先生。

到時候每日上學,讓柴子多帶著廷哥兒就是了。

「小姐,這怎麼可以?」勺娘可沒想到會是這樣。

廷哥兒倒是開心得一躍而起,後來發現自己太過忘形,又覺得娘的神情好像不是很贊同,遂小小聲的問︰「我、我真能跟著舅舅一起去學堂認字求學問?」

「廷哥兒要是喜歡當然可以。」雖然她不是很喜歡揠苗助長的教育,但是小孩子喜歡讀書也沒什麼不好。

廷哥兒喜孜孜的,嘴角飛快的往上揚,又擔心自己太過高興會惹得姨姨不高興,連忙努力的把嘴角往下壓,倒是叫樂不染看了有些心疼,又有點心酸。

「不過啊……廷哥兒的書包、鞋襪、帕子女紅這些姨姨幫不上忙,這些都要看你娘的了。」她兩手一攤。

「娘!」廷哥兒歡呼了一聲,撲進勺娘的懷抱,撲得她差點往後仰,幸好後面就是被褥,撐住了廷哥兒小牛般的去勢。

「小姐,這不行的,廷哥兒還小,不急著要往學堂去的,小姐供大哥讀書已經很不容易,哪能再添一個小的?

要是一大一小都上學去了,這束修、拜師禮、一年三節,平常孝敬,這得花多少銀子?做人不可以太貪心,太不知足了。

「廷哥兒想讀就去,在學校也有同年紀的朋友,對他好處很多,要是過個幾年他真對讀書沒興趣,但能讀文會算寫,將來不管去了哪里也不會隨便被人朦了還不知情。」

世人都以為如今不是行行出狀元的時代,想出息,不想讓人小看了去,讀書是唯一之道,大潮流這般,樂不染也不否認,至于柴子和廷哥兒往後要不要往仕途上走,就看個人的機遇造化了,這時候的她能幫上一把,有何不可。

樂不染看一直沉吟不答應的勺娘,不由得說道︰「要是廷哥兒認了我當干娘,我這干娘送他去讀書就沒什麼合不合理的問題了吧?」

勺娘有些怪異的瞅了樂不染一瞥,想說什麼卻又不好宣諸于口,在廷哥兒祈求的眼神中終于點了點頭。

樂不染點點廷哥兒的鼻子,笑呵呵的說︰「往後要改口喊我干娘了喔。」

廷哥兒看看他娘,見她頷首同意,沖著樂不染便喊︰「干娘!」臉蛋還紅紅的。

樂不染慢半拍的想到自己才十四歲就當了人的干娘,會不會太那個了?

烏鴉鴉的黑雲飄過之後,樂不染又開解自己,干娘是什麼?就是出錢又出力的冤大頭,和年紀沒太大關系,如果這樣想,就不糾結了。

晚上一家人圍在桌上吃飯,柴子得知這消息,也很高興,他模了模廷哥兒的頭,「這往後我不就多了個小苞班?」

說到跟班,樂不染咬著筷子。「家里大的小的要讀書,去了學堂身邊總不好連個書僮也沒有。」書院雖說是讀書明道理的地方,可學生愛比較的心態幾千年來都一樣,誰家沒個書僮小廝的肯定會被恥笑。

如果家里沒辦法,那就沒話說,既然不是什麼事,就把準備做足。

「再來,家里大了,連灑掃都費事,我是個幫不上忙的,家里只靠勺娘姊一個每天忙得後腳跟打腦杓,不如買人吧,我們也才有時間去做別的事。」

賺錢才是正經事,家務事這些能雇人來做就雇人,買宅子為的是什麼,不就是讓自己過更好的日子,要是被雜務給纏身了,每日還是在柴米油鹽醬醋茶里打轉,宅子大了,反而變成累贅,就不美了。

已經很習慣听樂不染決策行事的眾人也覺得有理,倒是沒有太多反對的聲音。

既然大家都贊成。「明兒個就請柴子哥陪我去一趟人市那兒,選幾個得用的人回來。」

八月初立了秋,滿城都飄著桂花香。

昨晚下了點小雨,空氣倒是清新得很。

梳洗過後,樂不染加了件撒花褙子,出了二門,柴子已經拿了傘在角門處等著她了。

這不是怕冷不丁的又飄雨嗎?他淋濕不要緊,小姐就麻煩了,今天要去的地方可不近。

原來說好是要去人市那兒的,不過昨夜陸三卻讓人遞話過來,說田地那邊有了消息,所以,她和柴子便決定先去看田地,至于下人,慢個兩天,趕得上學堂開課就成了。

和陸三踫了頭,他說這農莊的主人是個大地主,近年無意在某處發現了鐵礦,大東朝的礦產都屬于朝廷的,他卻想先挖了再說,左右還沒人知道,可市面上多了這麼多來路不明的原鐵,不只官府起了疑心,也被沒能分到一杯羹的人舉報上去,知情不報、侵佔國產,完蛋了,隨便兩個罪名,便讓他吃不完兜著走。

他散盡家產,到處走門路,希望把大事化小,但是小事化無是不可能的,家產能賣的賣,只求全須全尾的月兌身,這處農莊便是他變賣的產業之一。

價格上倒也沒有要得太離譜,可能為了盡快能拿到銀子,三十畝的莊子加上二十頃地,還有莊子後面的一座小山,總共要價一千六百兩。

一千六百兩,附近沒人買得起。

樂不染坐著牛車慢悠悠的繞著田地走,發現地是好地,放眼望去,四邊都有溝渠可以用來引水灌溉,掰開稻穗看,結的稻谷還算飽滿,眼看著再一兩個月就能收割的田地,急著要賣,地主肯定是急得都快吐血了。

樂不染很干脆,看在那些黃澄澄的稻穗分上沒砍他半毛錢,地主管家感激到不行,一同去換地契之前,他帶著樂不染和柴子在莊子外轉轉,把莊子內外、田地、小山詳詳細細的介紹了,還心痛的說,要不是主子遇到這麼大的難關,這麼好的良田說什麼也不會賣的。

樂不染不予置評,無常就是日常,誰都不知道將來會遇到的是什麼,而將來,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間。

管事說這里的氣候佳,稻米一年有兩熟的收成,一畝地有三、四石糧食的出產,已經算是高產。

樂不染倒認為若是能把地養好,再用現代農耕知識改良土質,一畝地的出產還不只這樣。

樂不染大概心里有數了,四人一同回到縣城衙門,花上小半個時辰,將農莊田地還有一座山都改登記在樂不染的名下,另外莊子還有二十戶佃農。

該給陸三的謝金給了,送走了他和地主管事,轉頭,樂不染雇了牛車,和柴子又去了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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