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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的天菜 第七章

作者︰寄秋

第三章

「不是三個月嗎?」苗秀芝困惑的問。

她原本打算做完這三個月,手頭寬裕了就休息一陣子,之後再找找看有沒有好一點的工作,最好待遇高、離家近,沒有色|欲燻心的單親爸爸近身騷擾。

當然原雇主能繼續雇用她也不錯,畢竟高薪的工作又是自己的本業,能不挪窩就不挪窩,再加上她對調|教祈小妹妹的興致頗高,那可是一塊璞玉,好好琢磨將來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不過這不是她能決定的,要看雇主的意思,她不會強求。

「我相信李秘書挑人的眼光,她對你贊譽有加。」祈煜翔站在窗邊的陰影處,教人看不清楚他臉上神情。

相信李魔頭的眼光?新雇主的笑話說得真好。「不是你觀察我對孩子的教養態度後,確定了我確實有降服令千金的本事才有延長期限的決定?」她涼涼反問。

他不自在的咳了一聲,由暗處走向明處。「她是我大哥的女兒,我希望她住在我這邊的期間能得到妥善照顧,再完好無缺的送還她的父母。」

「爹地^」覺得受了委屈的祈筱涵不高興的沖向他,兩只小辦臂纏抱住他的大腿。

她想投訴,也有小小的不甘心,更怕唯一的依靠放手,爸爸媽媽「不要」她,她要自己找出路,賴上有吃有喝,又對她有求必應的小叔叔,喊他爹地是第一步「侵佔」計劃。

祈煜翔其實也很無奈。他的兄嫂祈煜風與陸羽香是一對對古文物有著狂熱的考古學家,小有名氣的他們常常跟著考古隊伍東奔西跑,連生了孩子也背在背上當行李帶著走。

可是當女兒漸漸長大,開始會跑會跳,會問一萬個為什麼,兩夫妻驚覺到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剛好女兒也到了該受教育的年紀,加上台灣的幼兒園師資卓越,有雙語教學和女圭女圭車接送,兩人商量了一夜便把女兒帶回國,將孩子扔給他。

看著兄嫂揚長而去的背影,苦笑不已的他哪有拒絕的余地,只能承擔下來,誰叫他是人家的弟弟,佷女的親叔叔,這份重大責任不接下說不過去。

「祈筱涵,剛要你乖一點,一轉身又把我的話拋在腦後,非要罰你才會乖嗎?」他已經懶得糾正她的稱謂,反正他心如明鏡,不會搞錯自家小孩。

祈筱涵可憐兮兮的抬頭,眼眶嗔淚。「爹地,我不要這個保母,她欺負我,說要把我丟出去。」

「那是因為你調皮弄得她一身濕,你知不知道穿著濕衣服會感冒,延誤醫治會導致肺炎,嚴重點還會肺積水死掉。」他故意把話說重嚇她。

「我……我……」她一听,咬著手指,小臉微白,怕真把人害死了,偷偷朝身上猶在滴水的保母瞄去一眼。

「去跟保母道歉,說你再也不敢胡來了。」祈煜翔輕推了小佷女一下,板著臉說。

「我不要。」祈筱涵搖頭搖得堅定。她是有些心虛,但是她絕對不道歉。

「祈筱涵,你若不道歉,晚上沒有你愛吃的紅燒肉了。」他的神情很嚴肅,說出口的懲罰卻有些好笑。

「我要吃紅燒肉,要吃要吃,我要吃……爹地大壞蛋,你想餓死可愛的小涵涵……」

說著說著,她眼眶盈滿淚水,似有決堤之勢。

「祈筱涵你……你……」祈煜翔想大聲怕嚇到孩子,想打又打不下手,神情十分慌張。

看著叔佷倆一來一往,苗秀芝同情的搖搖頭,在這場戰爭中,大人明顯是落敗一方,而且敗得慘兮兮,因為他心軟,沒外表來得凶狠。

不是她厲害到一眼就能看出雇主的個性,而是眼前的男人對她來說算是熟人,開始時沒認出來,可是似曾相識的輪廓和五官讓她產生疑惑。

感謝她超強的記憶力,稍微一想就記起他是誰,雖然長高、變壯、聲音低沈,多了成年男子的味道外,長相變得不多,只是大了一號,胳臂比她粗而已。

難怪好端端地作起幼年時期的夢,原來是再見童年玩伴呀!

人家說三歲看大,小時候他就是個耳根子軟的乖小孩,人家說什麼就做什麼,盡避知曉是錯的,還是傻氣的錯下去,性子軟好拿捏,根本是顆軟柿子,硬不起來。

本以為長大了會稍有改進,沒想到仍是外硬內軟的性子,連個五歲的小孩都能騎在他頭上撒野,真是叫人無言以對。

「祈先生,你要教訓佷女可以先等會兒嗎?我這衣服濕得能擰出一公升水,麻煩先拿件干爽的衣衫讓我換上,我可不想死于肺積水。」她敢打賭,他听到這話一定會有所反應。

果不其然,她剛說要換衣服,面冷如霜的祈煜翔忽地一怔,耳根微微泛紅。

「我這里沒有女人的衣物,你有沒有帶替換衣服……」看到她兩手空空,他話到一半就打住了,臉上出現短暫尷尬,深幽如墨的目光趕緊從她的身上挪開。

只不過他雖然很快的移開視線,可是她玲瓏有致的身材已經烙在眼底,腰身縴細,雙腿長且勻稱,tun部渾|圓,胸前起伏的丘陵著實有料。

這、這天使與魔鬼的交戰,到底該不該看?身為品性端正的雇主,他的思緒實在不應在保母的身材上打轉。

「拿件你的白襯衫,我將就點,快去。」苗秀芝的口氣多了指使,多年前的習慣難改。

差三歲的兩人有過一段純純的美好時光,祈煜翔一直到上小學那一年才發現他們不是同年級,他念小一時苗秀芝剛升中班,一個在小學上課,一個則在小學附設的幼兒園,好在離得不遠,下了課還是能玩在一起,因此他們也不在意,照樣玩得開心。

不過等到苗秀芝背上書包要當小一新生時,升上三年級的祈煜翔又要轉學了,當初他只是來鄉下養病的,現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到原來的家,一場不大不小的歡送會過後,南北各一方。

時間是感情的殺手,兩小無猜漸行漸遠,在彼此的心中仿佛天空劃過的一道彩虹,存在過,但不長久。

祈煜翔甚至早就不記得有這麼一個「女朋友」,在他的情史里,初戀是大學學妹,後來移情別戀富二代的公子哥兒,從此再也沒有連絡,各過各的生活。

「喔好,我去拿。」走到一半他忽然覺得不對,他怎麼應得這麼順口,好像保母才是女主人,他是幫佣。「咳!男女有別,你總不好穿男人的衣服,不如……」

「一個大男人比女人還婆婆媽媽,我都沒嫌你有汗臭味了,你是在扭捏什麼,不就是一件衣服,你穿或是我穿還能變成兩件不成。」為了一件衣服感冒太不劃算。

「可是……」他擰起眉,神色變得嚴峻。

不笑的他十足凶樣,不知他真性情的人一瞧見,十之八九會退避三舍,絕對不會主動招惹。

他這不怒而威的凶狠長相在房地產這行著實佔了不少便宜,土地的取得和房屋的銷售時常有不明人士介入,一旦涉及龐大的利益,道上混的哪會不出來說幾句話。

而他的尊容讓想來分一杯羹的人多少有所顧慮,再加上他的崛起過程太神秘,讓這些人望之卻步,踢不動的鐵板還是不要輕易嘗試,萬一大魚吃小魚,小弟沒干上大哥先被吞了。

很少有人見到他的臉不心生畏懼,即使和他交集最多的李文雅也不敢常捋虎須,頂多調侃兩句便趕緊開溜,絕不去賭一時的運氣,沒人想成為火山爆發下的灰燼,死無全尸。

但是眼前的人不僅敢直視他的臉,還全無一絲懼色,他微微一怔。

「還可是什麼,祈先生眼楮沒瞎的話應該看得見我整身濕,你要是狠心放我病死在這里,記得要支出我的喪葬費,初一、十五我也會來問候你一聲。」變成孤魂野鬼纏死他。

黑溜溜的長發一甩,幾滴水珠飛向裝酷的祈煜翔,他伸手一抹,先是瞪了瞪始作俑者祈筱涵,怪她的惡作劇不成反害己,又用無奈的眼神瞟了眼神色自若的苗秀芝。

不得不說是自作自受,他承認他也是幫凶之一,小佷女吵著要氣球時,他二話不說就買了,即便猜到她會拿來用在什麼地方,卻不發一語,置身一旁作壁上觀。

一方面是想考驗保母的應變能力,看她在遇到小孩淘氣時會做何處理,畢竟筱涵打一出生就受萬千寵愛,他也不想她受到任何損傷。

另一方面也方便他觀察保母的人品和行事作風,不會說一套、做一套,在他面前是愛小孩、疼小孩的稱職保母,他一轉身卻又掐又捏地拿小孩當出氣包,辜負他的信任和下重本給的高薪,他不能原諒心口不一的兩面人。

當初他的女友就是這樣,嘴里說著愛他愛到死也無怨,一心只為他而活,卻腳踏兩條船,一邊和他談情說愛,享受無盡的呵護和寵愛,一邊喝開著保時捷的富少上床,無數次出入各大汽車旅館。

分手是他提出的,因為他當場撞見他們在他買給她的大床上翻雲覆雨,甚至不在意他憤然的注視,十分瀟灑地要他離開並幫忙帶上門。

揮別初戀的傷痛後,他專心在房地產事業的發展,對男女間的情情愛愛也慢慢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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