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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樂透彩 第一章

作者︰葉小嵐

台灣日照的毒辣,造就出女孩們追求肌膚白哲的風潮,這股追白的狠勁,以及對防曬產品砸下重金毫不手軟的作風,不僅令歐美的化妝品公司感到驚訝,特地為台灣女孩調制美白聖品,搜刮她們的荷包,也改變了醫學院的選科排名,沒人要去選累到死還得承擔醫療糾紛風險的外科,聰明的未來醫界精英都選皮膚科。但這實在不是台灣女孩的錯。

沒辦法啊!

誰教台灣男人喜歡白雪公主,最好還要有一頭長發,所以在台灣只要夠本事,光是教人變白都可以出一本暢銷書。本來膚色就不黑的何婕綾並不特意追白,可是在明星老姊一定要保持透明白暫的前提之下,她只能以白老鼠的勇敢精神,處處鑽研,秒秒小心,將美白以及與日照對抗的手段做到最高境界誰人跟我比。

于是當她有事沙出時,便可見到一個全副武裝的機車騎士,包裝與配備之琳瑯滿目,絕對嚇到一向視黝黑為健美的歐美人士。第一樣裝備,掛在臉上直蓋到頸部的口罩,樣子就像采茶姑娘用的那種。

在追求時尚與美觀的台北,照理說這口罩根本不該出現,但是它隔陽遮頸的效果經她親身實驗之後,保證有資格造成大流行。

第二樣裝備,一頂巨型透明的UV防曬無頂帽,別人平常就會戴來遮陽,但她用的可不是那種初階版。

她的進階版是將面罩直接拉蓋到臉上,就著透明度看外頭的世界,她自己覺得看來就像全罩式安全帽一樣,可是別人看來卻覺得,這名騎士根本是把帽子蓋在臉上還蒙眼騎車!

被嚇壞的行人、車主不得不紛紛讓路給她,這應該算是遮陽之外的額外收獲。

第三樣,算是普通裝備,長袖棉衣一件,緊緊長長地護住縴縴手臂,當然還有附加在袖口的黑色手套,細細密密地護住十根玉指。

以上只可說是防曬滴水不漏之外在裝備,這些外在的「抗日」裝備每次裝卸少說都要五分鐘。

至于內在部分,用吞的、用喝的、用抹的……所花的時間與金錢可就不是短短幾分鐘說得完。

一如往常,何婕綾在卸下一部分裝備、看見自己的「人肉」之後,又將機車架好,遮陽傘開妥,再將前頭的大紙袋一拎,這才往五公尺遠的一家「早市」賣包包的攤子殺去。

所謂早市,也就是早上只有歐巴桑或家庭主婦會來逛的傳統市場。

目前通俗的說法叫早市。

但無人知道的另一個專業名詞則是︰多數聰明造型師常躲在其中買些便宜可變裝的無奇不有大小東西之!!萬物神奇尋寶處。早市對于這些造型師最大的好處,就是因為會到這兒的多半都是肥胖老婦人或者身材年久失修的家庭主婦,所以若有過季好貨或者來路不明的名牌貨,她們也無緣穿上、用上,于是就便宜了與何婕綾同樣窈窕的年輕女孩。

不過壞處就是,畢竟多半是便宜貨,失誤在所難免。買的時候,因為心想價錢這樣低,所以就隨隨便便下手結帳,反正便宜嘛!

她總是付帳付得輕松愉快,簡直當作在和小販交朋友,可是一旦回去之後發現買進爛貨,依然不是一件讓人偷快的事,也造成她這幾日得在陽光普照的十二點之前再跑一次。由于弄不明白這些小販神出鬼沒的方式,後來何婕綾只好做一下筆記!

星期二出現的是二手衣阿伯,星期四難得來幾次的是過季好貨夫妻檔,星期六才出現的是名牌大拍賣裝酷怪老叔叔。不過,有時阿伯會跑到星期六去竄場,怪老叔叔則整個月不見人影,而像她手上這個包包的來源就是新面孔,更慘的是她已經不太確定自己是星期幾進的貨,跑了好幾趟之後,才想起是星期三的攤子。

真搞不懂,這些早市攤販的出沒一定要如此神奇奧妙嗎?干嘛玩這種一星期出現一次的游戲,是小時候捉迷藏沒玩夠嗎?

每每被這些攤販搞昏頭時,她就會更加努力恩考下錯手的原因,責怪自己大意加經驗不足……

可惡的星期三商人包包攤,害她自我反省到難過的地步。好,就這麼說定了,就給他取這個名字。

拔婕綾靠近星期三商人包包攤。

要退換貨,先發制人是必要條件。

「老板,你看這個袋子,都被你壓出折痕了!我那天買得匆匆忙忙沒看清楚,折痕這麼明顯,怎麼拿出門?」她將一個造型優雅、但細看便可看出非真皮的黑色大提包從百貨公司高檔紙袋中取出,包包下方有一道明顯的折痕,將一個美美的包包切成兩半。

應該是只有在做女性生意時才會將嘴邊檳榔汁擦干淨的老板看了看袋子,再看看何婕綾,這才開口露出半紅不白的牙齒問︰「你幾時買的?我對你一點印象也沒有。」

耙問她幾時買!

她可是連綾撲空幾天、問了幾天才確定是星期三無誤。何婕綾回答得很精準,「上星期三!我那天騎機車經過時隨便一挑就買了,那時我全副武裝又戴安全帽,你怎麼可能認得我?」別說他不認得了,就連她親生老媽都認不出來太陽底下包了一層又一層的她!

「可是你這個包包不像是我這里的。」

老板一說完,馬上轉向另一名客人招呼道︰「小姐,這個新款今天才來,你看這個包包多適合你,美包配美女,白色才可以襯托出你的氣質,小姐你是老師吧?」

居然……

就這樣顧左右而言他?!來這套!

上星期三她也听見這老板睜眼說瞎話,問旁邊一個胖妹是不是老師。

「老板!請你看仔細可以嗎?這明明是你賣的包包,而且我後來找你好多次,問了半天才有人告訴我,原來你只有每個星期三在這兒擺攤。」

「所以你用了一星期了?」

總算願意離開那個一點也不像老師的客人來回答她的問題了?

斑,死商人!

「我只提過一天!才一天我就發現……」何婕綾話沒說完就停了下來,因為她肩上突然多了一雙男人的手掌,就這樣親密的按在上頭,而她還沒抬頭看清楚是哪個不知死活的家伙認錯人,對方的聲音已先響起。

「吳老板,怎麼了?」寒衍幸詢問前頭的老板,然後低下頭看向何婕綾,還親熱地拍了拍她縴細的肩。

這哪來見鬼的痞子!

拔睫綾很想將他的魔掌自肩頭拔起,然後直接給他個過肩摔,可是……

她竟然扭都扭不動停在肩上的那雙厚實手掌。

老板一看來者駕臨,馬上換了副笑咪咪的嘴臉。

「寒警官,您怎麼有空在這種大熱天出來巡查?來來來,要不要里邊坐,這兒有電風扇,您坐坐,我來處理處理就好,不過是小問題嘛,小問題。」商人眼尖,沒放過警官雙手按在女人肩上的親昵模樣。

真是翻臉如翻書!

拔婕綾咬牙看著身旁這個穿著沒啥品味的陌生人,想趁隙將肩一抖甩掉他那雙沒禮貌的手,或者揪住他的衣領啡哩啪啦問他是哪根蔥,這樣隨隨便便攀上女人的肩膀他也好?!哪知這人仿佛很了解她的脾氣似的,在她都還沒動口、動手之前就先對老板說話了。

「老板,我朋友的袋子是木是有什麼向題?我看確實是有折痕啊,你不會不知道女人最在乎這個吧?只要有一點點小問題她們都不願意提出去丟人,包包可是和她們的面子一樣重要。」他的語氣隨便而不經意,明明白白就是痞子一只。這種說話的調調和內容都惹毛了何婕綾。

朋友……誰跟他是朋友了!

別說老板訝異,連她都不知道自己何時冒出這種該抓去槍斃的痞子朋友。

憊警官咧,這年頭穿著警察制服的都可能是假警察了,更別說這家伙一身平常裝扮還一副吊兒郎當樣,說他是歹徒或討債公司來的還比較像!

「啊!是啦是啦,這是壓箱貨,難免折出一條線,所以我也便宜賣,不然您問問您朋友,我真的賣很便宜對不對,小姐?不過沒關系啦,我讓她換、讓她換,小姐,你來這邊選,看是要換同一款還是選別的,看在寒警官的份上,統統算折扣給你。」

嗯哼……

這麼干脆,還給她折扣……

識時務者為俊杰,現下的狀況讓何婕綾暫時閉口,也暫且容忍那雙手掌留在她肩上,反正先拿到好的包包,再來問這個痞子是打哪來的。

她對上老板的臉。

「我要同一款,你拿新的給我就好,不用折扣,但不要有折痕。一做人要有格調,不景氣時省吃儉用是應當,但平白佔人便宜她也不習慣。

「是是是,好好好,沒問題沒問題。」老板一說完馬上彎腰翻找。待老板翻箱找包包時,她總算有時間抬頭看清楚這個痞子的臉。

一張好臉。以她看慣老姊那種等級的面孔,這男人是有一張好臉。

雖然一身痞子氣質,但他剛硬端正的五官,若不說話時,的確是標準官樣,鼻挺眼深臉型酷帥,外帶一雙看來訓練適度的精壯手臂,即使在那身亂七八糟的衣服下看不出他體格如何,不過至少身高還算稱頭,應該有一八五。

若他真是普察,這樣的替官為何有在路邊搭汕陌生小姐的癖好?

雖然以他那副痞樣大概可以推敲出來,他這些舉止應該是出于本性,可是……

她總覺得事有蹊蹺。難不成是……

路見不平?

這年頭的警察素質有高到這樣?

尤其還是這種痞子先生,那她還真是比中樂透更難得了。「好了,找到了,小姐你看,全新,沒壓痕,一切統統!!」「謝謝。」何婕綾懶得听老板多說一句話,拿了就走人。沒想到包包一換貨成功,她連施力都不用就甩掉那雙魔掌,看來痞子警察還算有格調,魔掌收放自如。

這樣很好,給他加個幾分,她也不再多想,走得毫不遲疑。寒衍幸對老板聳聳肩,一副就是說著「女人嘛」的態度,然後吹著口哨,痞痞地隨佳人身後跟來。

曰頭赤炎炎,口哨聲吹啊吹,沒幾步就吹得何婕綾後腦勺著火。

她咬牙忍住,不在街上與痞子過招。原來這年頭警察真是另一種顏色的流氓!不理他、不理他……她速速加快步子。哪知這痞子流氓……不,這痞子警察神通廣大地叫人了。「喂,何婕綾,你也太現實了吧,我幫你輕松換回一個美麗的包包,你不用請我吃飯是無所謂,可是連聲謝謝都沒有,這就太……啊!嚇死人了,你這樣走走走突然又停下來是會被撞死的你知下知道?」

他及時停下腳步,不然就要撞上突地轉身停步的女人了。沒見過這麼欠扁的警察!

「我說警察先生,你們做警察的這麼神通廣大啊,連我的名宇都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小市民有沒有投訴隱私權遭到侵犯的權力?還是你要我告你擾民?」

大熱天要她出門已經很痛苦丁,遇上爛老板更是一樁鳥事,竟還加上莫名其妙的痞子警察來插花,搞得她心情萬分惡劣,根本沒有任何受到陌生人幫助該有的愉快!

看女人發飄得精采,他吹出一聲長哨。

「哇嗚,這麼凶。」

死、痞、子、混、蛋!

他竟然撅嘴吹著口哨,根本不回答她暴怒的一長串問題,那雙.眼還閃著濃濃的促狹笑意!若不是眼前的痞子就是警察,她簡直想叫警察來捉壞人了!

榜,天氣很熱這人知不知道?

台灣的太陽比恐怖組織還毒,這神經病知不知道?她發起脾氣來會殺人這家伙知下知道……但他不回答就是不回答,盯著她的雙眼一逸帶著笑意,讓她滿腔怒火燒得更旺,「你不會說話是不是!」

三秒過去。

拔婕綾掉頭就走。

不說就算了!歹年冬厚捎人,問題是現在是夏天,離可憐兮兮沒錢過冬的日子還很遠,就不知她怎會這樣倒相遇見一堆瘋小人!現在唯有速速進人冷氣房才能讓她冷靜。噴!走人、走人,趕快回家去,地球太可怕了!涼涼的聲音自她身後飄來。

「我是寒衍幸。每個字都很難念很難認的寒衍幸,婕綾。」我管你是什麼玉!我還預演咧,演預……何婕綾跨大步遠離的動作慢了下來,微壁著眉頭在腦海中搜索一圈。

「不幸?你是說那個小時候覺得名字很難寫的鬼衍幸?」她倏地停步轉身,瞪大眼朝這個高大的男人上上下下看了兩圈。他剛才說了,不是只有難寫,也很難認,他直到現在都還有換名字的沖動,在醫院還被叫成「寒眼楮」……真是津津蘆筍汁喝太多。

「騙人!你怎麼可能是那個矮子鬼衍幸?」

「矮子鬼二二個字狠狠砍了他一刀,他咬牙深呼吸。他就是不想用這種方式喚起她的記憶,沒想到……唉。

原來分開的這些年來,她對他的身高發展是這樣不抱希望,不過也許他該感到高興,因為現在的狀況超出她所想像,所以她才不相信。

愛衍幸眉一挑,一副痞樣,得意的應道︰「我偏偏就是。」何婕績看著他刻意昂高的下巴,受不了的翻翻白眼。「夠了夠了,我知道你很高了啦,只是……

「你姓寒?哪個寒?寒冷的寒?這麼酷的姓一點都不適合你!」這人只差沒和主持界曲」ocalking拜把了,簡直是吵死人的男人物種,言行舉止離「寒」這個冷性質的姓氏差之千里,真是對不起他的列祖列宗。

「有人姓白就很白的嗎?還有,你不知道我姓寒?」難怪剛剛老板叫他寒警宮時,她一點感覺也沒有。

榜,這女人會不會太健忘了一點?

說到這問題就讓何婕綾大笑。

「呵呵呵,我以為你姓鬼……」她算善良了,當大家叫他矮子鬼衍幸時,她只簡略的省掉矮子兩字而叫他鬼衍幸,算是很顧及他小小的自尊心了,但想想他現在這種痞樣,她還真後悔自己過去是在耍什麼善良。

「姓鬼?唉,也是啦……」他輕嘆一聲,「只有你沒叫我矮子鬼。」

這也是他對何婕綾一直保有深刻記憶的原因,這女孩嘴巴壞、脾氣壞,但認識一久就知道她的心腸比棉花還軟。

說起那條充滿回憶的巷子,小蘿卜頭追趕跑跳全都在那兒,這家的孩子有三個,那家的孩于有兩個,不分你家我家統統玩在一塊兒,簡直就是古代版的蒙特梭利教學營,管他男的女的,各個年齡層都有,所以大的欺負小的,小的緊跟大的或當卒子的統統不缺。小阿子自成一格有趣的人生初期社群,天真、自然、實話實說,當時覺得被叫矮于這種殘酷的事情,如今想來,卻是人生中最坦白、單純、無欺的一段日子。

拔家在那條巷子里算是個大家族,何婕綾是家族同一輩分中年紀最小的女生,至于她那些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族繁不及備載,自家人加一加就可以組一支家族棒球隊。

他恰巧就是和她其中一個堂哥同班,加上和自己的親哥哥年紀相差太大,平時在家中宛如獨子,因此他幾乎成了何家的兄弟。只是一和何家的男孩們排排站,便凸顯出他的不同!!至少在身材這方面,他確實不符合何家高壯的口叩種,而且相形之下更矮小。

所議別家的孩子開始叫他矮子鬼衍幸或者矮于幸,後來連何家大大小小也這麼叫他,他整個是無力可回天。矮子幸叫久了,這綽號就如影隨形跟著他,直到搬離那條巷子。

「我們搬走沒多久之後,你是不是也搬家了?」何婕綾問。

他們何家是率先搬離那條舊巷子的先鋒,阿公的財產分完之後,伯叔輩的人將老房于賣給建商重建,房子拆建前大家作鳥獸散,三伯父搬到內湖,五叔往新莊搬,六叔和六嬸干脆辦離婚,六嬸自己帶著堂哥堂姊回台中娘家去。

她老爸排行第四,是撐到最後建商要拆房子了才離開老房子的一支,原因是!!

最窮。

「是啊,沒好玩的,所以你們家搬離開一年左右後,我家老頭也帶著我和我哥搬家了。」

對呢。他還有個哥哥,不說都忘了。

那個年代,沒手機,沒網路,只有電話,但小阿子又不懂在分開前留好聯絡方式,時間一久,連名字都記不起來,就這麼失聯了。要不是有人可指認出對方,應該會連面對面坐著都認不出來彼此就是曾在巷子里一起追趕跑跳的青梅竹馬。

青梅竹馬?

她看了看他那臉痞樣,好似那四個字會吃人似的,趕緊刷掉這個想法。

「我有一次回去,巷子里的屋子都翻新了,街頭巷尾沒一個鄰居認識,而我們以前追趕跑跳的巷子也變得好窄,我幾乎要懷疑它不是原本的那條巷子。」

拔婕綾說著,泛起淡淡的苦笑。雖然那問舊房子稱不上舒適的住家環境,但畢竟是她出生以來的第一個家,那種每每回憶起便每每惆悵的感覺如霧籠罩襲來,雖然現實的忙碌早將回憶吃掉了大半,她還是戀著那條巷子里的那問老房子。

那屬于舊房子的陳腐潮濕氣味……

那一下雨就得用鍋碗飄盆接雨的滴滴答答聲……「你回去過?」他向著,嘴角不正經的揚起。

他也回去過。男人說話時吊兒郎當的語氣將她淡淡的哀傷吹得一絲不剩,她收拾感傷,火熱的氣溫在腳底直冒上煙,雖然遇故知不是件不愉快的事,可是這火熱的天氣加上她對痞子沒太大興致,無論這痞子皮相如何酷帥討喜,也讓她耐性告罄。

「喂!天氣熱得我要發毛了,我們……」改天再聊、再見、by甲by?下次再聯絡什麼都好,反正她要走人就對了。

哪知她步子都還沒移動一步,手臂就給人家牽走了。

「我們進去那邊的店里喝點飲料吹冷氣。」他接得很順口,連那雙手的動作都萬分順手。

喂喂喂!我說警察大人老鄰居這位同學痞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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