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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愛老公 第八章

作者︰千尋

第三天了,閃閃仍然窩在棉被里面,哭哭睡睡,海齊想去上課,又不放心她一個人待著,他數著包包里所剩不多的鈔票,有點擔心。

「閃閃,你肚子餓不餓?我去買點晚餐回來,好不好?」

「嗯。」她在被子里點頭。

埃齊再望向攏起的棉被一眼。要如何讓小阿子變得獨立又能干?簡單,就是大人變得無能為力、又懶又笨,就可以了。

因此,閃閃讓海齊在短短三天之內,變成大人。

「閃閃,你不要亂跑,我很快就回來。」他多余地叮囑她一句,沒錯,真的很多余,她除了窩在棉被里面哭,哪里都不會去。

砰,門關起來。房里靜得只听得見自己的心跳聲,閃閃拉下棉被,緩緩坐起來。

她以為自己的恢復力不錯,會一天比一天好起來,但是並沒有,她每想起大叔一次,心就被撕裂一回,還來不及縫補完畢,腦袋又不由自主想起大叔,然後……

又撕裂。她痛恨失戀!

仿佛聞到一股腐臭味,她吸吸鼻子,把手臂湊到鼻子邊,原來是她發霉了,種那麼多天的香菇,是差不多該發霉了。

她下床、拿衣服進浴室。

爛,她怎麼把自己搞成這樣?不過是失戀……不對,正確的說法是——只不過是演了一場藍色生死戀,又沒什麼。

世界就是有那麼多的剛剛好,你愛我、我愛你,然後,當當當當,我們是親到不得了的親戚。

般屁,她擠出一堆牙膏,張開嘴,用力刷牙,泄恨似的。

要是她狠一點,就直接把他玩下去,反正假裝不知道又不犯法,等到七、八十歲,大叔打不動她了,再來解答謎底。

「嗨,大叔,告訴你一個很了不起的秘密哦。」

「什麼秘密啊,我的小雨傘?」

「呵呵呵,一個你怎麼都想不到的秘密。」

「快說給大叔听听啊,我很好奇呦。」

「我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耶。」

「小雨傘老了,開始說傻話啦,我們怎麼可能是同父異母的親兄妹呢,呵呵呵。」

于是,宋予閃沒有把謊話帶進棺材,誠實的她可以進天堂,而道德高標的大叔當然也會待在天堂里,和她一起唱歌樂逍遙。

對啊,就是以上這樣,反正她最強的就是說謊咩,假裝不知道大叔是大哥,又不是高難度的事情。

這樣的話,她繼續愛大叔、大叔繼續愛她,在被惡夢嚇醒的晚上,有大叔寬寬的胸口窩,她可以作著亂七八糟的言情夢,可以花大叔的錢,花得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可以隨時隨地看見他的笑臉,到最後的最後,還可以人前人後,很惡心的喊他老公……

閃閃又哭了,打開蓮蓬頭,溫熱的水將她濕透。

她知道,既然把海齊帶出來,就該負起養育責任,不能頹廢太久,可是她的心髒仍然急迫地擠壓著,清清楚楚的痛,提醒著,她愛他,不是隨便說說。

討厭,為什麼不要在愛上大叔之前,先給他做好身家調查,再評估他的遺傳基因,適不適合讓她把愛情種在他身上;討厭,為什麼不要在知道他姓蕭之前,就直接把他排除在愛情名單外面?

她是笨蛋,而且這個笨,讓她笨到很可笑!

梳洗完,走出熱氣蒸騰的浴室,她才發現窗外下雨了,突然落下的雨淅瀝淅瀝打在玻璃窗、打在她的心頭。

如果時間能倒著定,如果能回到那個狼狽的、被房東趕出門的下午,那麼,她就不要讓海齊撿回家,不要愛上很容易被人愛上的大叔。嗯,從頭來過最好了,那麼她就不會心痛、不會難過、不會撕心裂肺得想要跳樓。

抓起梳子,她下意識地梳著頭發,一下一下,想起先前大叔幫她梳過,動作很輕柔,當時她得寸進尺說︰「大叔,以後可不可以每天幫我梳頭發?」

他像突然被什麼卡住似的,放下梳子,臉部僵硬,冷冷說︰「不行。」

那時候,他以為她是十六歲的未成年少女。後來他曾經透露過,那段期間,為了阻止自己喜歡她,必須經常對自己耳提面命,提醒自己,小雨傘尚未長到可以談戀愛的法定年齡。

懊好玩哦,那個時候,他喜歡她、她喜歡他,卻因為卡著一個謊言,誰都不能講出口。為了這個,她真的下過決心,決心不要再說謊。

現在,他們又卡住了。被血管里面流的東西卡住,搞得兩個人動彈不得,只能站在原地,傻傻的埋怨命運。

閃閃捂住臉。她需要出去淋淋雨,讓頭腦清醒!

然後,放下大叔,繼續以往的堅強獨立,反正,不會有人給宋予閃送雨傘,反正唯一會縱容她的大叔已經……已經不能專屬自己……

她該給花瓶傳一封恭喜簡訊的,告訴她,小雨傘已經從隊伍里面除名。

埃齊一手把玩著鑰匙,一手插在口袋,用手指頭撥弄口袋里面的零錢。

他出房間時,被櫃台小姐喊住,請他轉告姐姐,應該先付三天的房錢。

他這個人被老爸訓練得誠實善良而且正直,于是月兌口說︰「錢都在我這邊,姐姐身上沒錢。」天知道,他有多痛恨說出姐姐這兩個字。

然後,櫃台小姐說︰「既然這樣,你就把房錢繳一繳,不必麻煩姐姐再跑一趟。」

他繳完錢,口袋里剩下四十五塊。

這幾天,不管是對他還是對閃閃而言,都難熬。

他喜歡閃閃,是想要把她娶回家的那種喜歡,可她偏偏是他的姐姐,更生猛的消息是,閃閃喜歡大哥,也是想把自己嫁給大哥的那種喜歡,而姐弟兩個一樣衰,因為上一代很作孽。

可能是因為他還小,也可能他是男生的關系,他對愛情沒有閃閃那麼嚴重的執著,所以盡避不爽,他還是想通了,反正不管能不能結婚,只要閃閃不把他踢出家門,他就可以一輩子和閃閃在一起,不當情人當姐弟……也是一種勉強可以接受的關系。

只是,他也很喜歡老爸……呃,不對,是大哥啊。

大哥對他很好,爸爸不敢救他的時候,都是大哥挺身而出。

他記得,有一次媽媽丟掉錢時,誣賴他手腳不干淨,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是「雜種」。知道自己是「野女人生下的垃圾」,因此錢丟掉肯定是他的罪過。

他挨打,身上布滿一道道紅痕,可他沒浪費力氣哭號,因為越哭只會越刺激媽媽,她越生氣,他就越慘。他只能死咬住下唇,直到唇舌間充斥著血腥味。

他沒怪在樓下客廳看電視的爸爸,因為爸爸比誰都清楚,他不出聲則已,一出聲,未來的幾天,媽媽會讓他們兩個更難過。

是大哥從學校回來,沖上二樓救他,他忘不了大哥眼中的憤怒,即使他的口吻仍然保持著冷靜平和。他對媽媽說︰「如果那件事讓你那麼憤怒,你該懲罰的是肇事者,而不是受害者。」

那個時候,他三歲、大哥十九歲,他不確定人能不能把三歲的事情記得那麼清楚,但那個眼神,他想,他會記一輩子。

一考上大學,大哥就帶他搬離開家,媽媽為了懲罰大哥,斷絕所有經濟支援。

那個時候,大哥住在葉哥哥家,把他托給葉媽媽帶,和葉哥哥一邊打工賺錢、一邊念書,兩個人培養出革命情感,這也埋下他們合伙開公司的種子。

畢業後,大哥一面等待兵單,一面畫設計稿,他沒日沒夜的工作,拼命存錢,因為年紀輕輕的他有一個「兒子」要養。

之後,大哥當兵、他一樣被寄在葉家,再之後,葉哥哥因為過胖不必當兵,他們合作開了建設公司,小小的公司越做越大,後來有大財團看上他們的能力,投資大把金錢給他們,佔去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接下來的兩年,他們努力從大財團手中買回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真真正正成了大老板。

表面上,說得容易,但海齊親眼看著大哥和葉哥哥是怎麼勤奮工作的,他非常非常崇拜大哥,在之前,他的目標和大哥一樣,成為知名的建築師,要不是閃閃想當醫生娘,他不會更改人生方向。

答,第一顆雨水打在臉上,他仰頭,一個不小心,接到更多的雨水。

下雨了……雨越下越大,路面一下子就鍍上一層墨黑,然後 哩啪啦的聲音爭先恐後傳進他的耳膜,才三分鐘不到,路上的行人就模糊了身影。

他站在7-ELEVEN店前,口袋里有四十五塊錢,買雨傘不夠、買雨衣差不多,當然,他也可以買半條吐司,填滿他和閃閃的肚子,但買完吐司沖回飯店,吐司大概也泡了足夠的水不能吃了。

四十五塊錢,有和沒有差不多。

埃齊在超商前面來回踱步,雨水讓他焦慮,他擔心種在棉被里的閃閃,也擔心他們的明天該怎麼辦,他真希望自己能像當年的大哥,一手照顧閃閃的生活,可惜他太小,而閃閃太傷心……

他低頭徘徊,不小心撞上一個和自己一樣在超商面前、進退兩難的女生,這場雨,為難了不少人。但……那個女生胸口掛著手機。

Yes——有救了。

他想也不想,把口袋的四十五塊錢通通掏給小女生,就拿了人家的手機,撥出一串號碼。

當電話接通,海齊听見老爸……呃,不是,是大哥的聲音剎那,心安了、不怕了。「大哥……」

「海齊,你和閃閃在一起對不對?」電話那頭的聲音比他更急。蕭書臨早就猜到,只是想要再確定。

「對。」

「你們在哪里?」

「我們在……」

他不是故意的,但大哥的聲音就是會讓人流鼻涕,呃,好啦,是流眼淚,他的眼淚鼻涕齊飛,把所有跟離家出走有關的事一一說明,直到掛掉電話,蘇——吸掉最後一道鼻涕為止。

一個熟悉的女音傳來,「解釋!」

不會吧……海齊心驚,抬眼,看見昂首挺胸,兩手插在口袋里面的宋予弄。是她,那個演戲很假的做作女!

「解釋什麼?」今天的他不夠屬,反而多了幾分心虛。

「為什麼偷我的手機?」

「我沒偷,是借,我給了你四十五塊錢。」海齊急著解釋,現在的他可是落難雞,沒有屌的本錢。

「這個嗎?」弄弄在他面前,搖了搖統一發票。

唉,他拿錯了。這回,海齊還沒來得及解釋,殺手 的弄弄二話不說,抓住他的衣襟,一聲命令,「走,帶我去見你的家長。」

蕭書臨坐立難安,向來能夠安撫情緒的設計稿也幫不了他的忙,他拿出被小雨傘偷喝到剩下不多的紅酒,打算把自己灌醉。

平心而論,他並不相信愛情,他認為愛情是種神話,就像女媧煉石補天、亞當夏娃之類,是帶著一點蠱惑世人的蠢話;也可以解釋它是商人為了包裝自己商品,所創造出來的可賣品。

這種穿鑿附會的傻事,他向來不信。

他的生命里面只有努力努力再努力,努力創造經濟奇跡,努力讓自己成名,努力蓋無數的房子,豐富自己的生命日志。

直到未成年少女闖入,用一種勇者無敵的態度,告訴他——我愛你,一次又一次。

然後,他愛上她了,他不明白,這是回報她的愛,還是自己被她說服,臣服于愛情神話之下。

然而,她離開,他才發現自己愛她,很愛,比自己以為的還要更愛更愛。

她不在,他心緒不寧,失去她的身影,他覺得全身都不對勁。有人說,借著忙碌可以忘掉許多事情,辛勤工作是解除愛情余毒的最佳治療劑。

但這招對他沒效,無論走到哪里,小雨傘甜甜的笑臉就是會在他面前招搖,無論他做任何事,她甜甜的撒嬌聲就是會在他耳畔重復著「我愛你」。

她愛他,愛得那麼真實,即使她很會說謊話,但她愛他這句,他相信,她就是打心底真心說。

他不明白,為什麼這麼真實的愛情竟然禁不起考驗,是哪里出錯,讓她轉身離開他,連半點猶豫都沒有?是自信不足,是母親的否定,讓她全盤否定自己,還是他們之間的愛情太稚女敕,女敕到禁不起風雨?

煩,他憎厭這種無能為力。

至少讓他知道她在哪里,至少讓他理解是哪里出差錯,他才有本事扭轉情勢,改變局面啊。

看著高腳杯里的酒紅液體,他想仰頭、一口喝盡,卻被母親的聲音阻止。

「書臨,小葉說你失聯了,是怎麼回事?」

放下酒杯,他看見母親、父親和林靜柔,是他太隨便了,他的家才會讓人來去自如!小雨傘說得對,這是家,家要有家的隱私,外人不可以擅自闖入。

他沒回話,父親坐到他身邊,拍拍他的肩,輕聲問︰「兒子,你既然在家,為什麼不接小葉的電話?他很擔心。」

他一樣沒回應父親的關心,轉頭,目光對向林靜柔,沒有凌厲或憤慨,但她無緣由地心一凜。

「靜柔,我很抱歉,耽誤你那麼多年,我應該早一點告訴你,不要在我身上用心。」

「書臨哥你在說什麼啊?我對你用心,是我心甘情願的呀。」

「所以我說抱歉。去找更適合你的男人吧,我不是你的希望。」

「不要,我只要書臨哥,我們認識那麼多年,我多了解你的,只要繼續下去,早晚一天,你厭倦單身生活就會娶我的。」她說得一廂情願。

這就是他們兩人之間的關系,他沒心沒意、她一廂情願,都以為時間是他們最好的推進器,沒想到光靠時間真的不行。

「是,我也這麼想過。如果到了三、四十歲,我們之間仍然維持這樣,就結婚吧,那個時候海齊大了、離開家了,說不定我會開始擔心變成獨居老人,而你是個持家的好女人,有你在家,我可以安心在工作上發揮……」

「沒錯,就是這樣,我們配合得很好,我們應該在一起。」

「可惜,我愛上閃閃了,一個缺點比優點多的女生,她不像你這麼會做菜,做個家事也是拖拖拉拉,非要人逼迫才肯動作,買菜不挑新鮮、只選便宜,整理院子時,只要不盯緊她,她就會跟孬孬玩成一團,忘記打掃是她的工作。

她不像你這麼恬適安靜,我講一句、她應我十句;她不像你這麼溫柔,成天跑跑跳跳,玩玩鬧鬧;她不像你這麼體貼,多數的時候,她把自己擺在第一位,可是,我愛她,非常愛。」想起小雨傘,他的臉上不自覺地浮起笑容,無緣由地開心著。

「愛上這種女生有什麼好?」她不平,輸給這種女生太冤枉。

「沒什麼好,但我就是不由自主愛上她,愛到她離家出走,我就無法工作,愛到一天看不見她,我就脾氣火爆到想揍人出氣,她不在,我變不回蕭書臨。」

「或許那不是愛情、是迷惑,你從來沒有踫過那種女生,她比較野、比較沒家教、比較沒知識……」

「夠了。」他的暴躁現形,一吼,嚇得她噤若寒蟬。「不許說她的壞話,就算她真的是你說的那樣,很可惜,我就是愛她,無法愛上有知識、有家教的你。」

他出口傷人,為了他的小雨傘。

淚水在她眼眶里打滾,蕭書臨嘆氣,他知道自己過分。「把鑰匙還給我吧,這里是我和閃閃、海齊的家,客人不應該擁有我們家的鑰匙,至于因為我而讓你遭受的損害,請你提出來,我會盡力補償你。」

語畢,他伸出手,向林靜柔拿鑰匙。他眼底有著不容置疑,她看看他,再求助似地看看蕭媽媽……

「書臨,夠了,不需要為了一個野女人瘋成這樣!也許她真的有迷人之處,不過那些只是短暫的迷戀,你早晚會理解,誰才是真正適合自己的女人,就像你爸那樣。」

「是嗎?這些話是爸爸親口告訴你的,還是你自己猜測的?」

「你在說什麼?」

他嘆氣,這個秘密讓父親始終抬不起頭,以前他不說破,是認為做錯事的人本來就該受懲罰,但是現在,他不這麼認為了,如果婚姻只是一場漫無止境的折磨,何不早一點終止,讓兩個人都自由。

「我說,爸回到你身邊是因為他真的認為你適合自己,還是因為別無選擇?」

他輕笑,執迷不悟的母親執拗地把丈夫鎖在身邊,卻不懂得諒解,她煎熬著丈夫同時,何嘗不是辛苦自己?

「是那個女人的背叛讓你爸看清一切!」母親咬緊牙關,脖子布滿青筋。

如果不是母親傷了小雨傘,如果不是她一再地傷害海齊,他可以不說的,但那天,他清楚听見小雨傘的自卑,听見她對親生母親的不屑,他不該再次姑息,這樣對小雨傘、對杜秋棠都不公平。

「媽,你要不要說得更清楚一點,杜秋棠是背叛還是妥協?你可以選擇誠實,說謊不是上策。」

「我……」母親臉色瞬地發白。

「我見過海齊的親生母親了。」他再補上一句。

蕭立揚听出端倪,反聲問︰「書臨,把話說明白,你見過秋棠?」

「當年爸已經決定要離婚,和海齊的母親在一起對不?」他再看母親一眼。夠了,就算是懲罰,這麼多年過去,父親受的、夠了。

「對,我放棄一切,搬出去跟秋棠同居,是她後來又愛上別的男人。」父親回答。

「她沒有愛上別的男人。是媽找上她,說自己無論如何都不會簽字離婚,而家里的財產都是她從娘家帶來的,沒有任何東西登記在爸爸名下,如果你們離婚,爸將一文不名,沒有工作、沒有錢,連養活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不可能。

媽和海齊的母親條件交換,如果她願意離開,媽媽可以收養海齊,並給她一筆錢。到最後她決定離開,是因為你們同居的那幾個月,生活幾乎過不下去,她不願意你和海齊過這樣的生活。」

「可是她後來結婚了。」

「她的錢被拐走,貧病交迫,她是個養尊處優的少女乃女乃,根本養不活自己,除了結婚,找一個男人依靠,別無他法。」

「真相……居然是這樣。」蕭立揚望向妻子,眼底滿是疲憊,他的手指著她,微微發抖。「原來這些年的罪惡感和痛苦都是假的。你,騙得我好辛苦。」

「媽,如果你肯原諒爸爸,就該真心接納他、接納海齊,而不是想盡辦法讓爸爸記得自己曾經對不起你。這些年你痛苦,爸並沒有過得比你舒服,你真的認為折磨爸會讓自己快樂嗎?如果這是你對婚姻的要求,那麼……這個婚姻存在有什麼意義?」

事實揭開,母親像一團爛泥、挺不直背脊,她再也無法理直氣壯,無法虛張聲勢。兒子一針見血,刺穿她的虛偽。

「媽,你知道嗎?因為你一心沉溺在仇恨中,讓我十六歲便失去家庭溫暖,你嫉妒、你怨恨,你把原該屬于我們的歡樂遠遠推開,我一天比一天更害怕回到那個家,我害怕看見你瘋狂咆哮,害怕看你折磨連保護自己都不會的海齊,你再也不是我印象中那個溫柔的好母親,父親的外遇,讓你失去自己。

離婚吧,這樣的日子不是人過的,除非你能徹底原諒爸爸,願意和他從頭開始,不然就請你放過自己,也放過爸爸。」

說完話,蕭書臨轉身,再次向林靜柔拿回鑰匙。

手機卻在這個時候響起,他直覺接起來,當他听見海齊的聲音同時,懸在半空的心找到定位。

他一句一句問,海齊一句一句答,他問得很仔細,海齊也回答得很認真,只是越問越听,他臉上的苦笑越是現形,這只笨雨傘!

「海齊,現在你帶著四十五塊進超市買一件雨衣,慢慢走回飯店,二十分鐘之內,我會到。」

幣掉電話,他急著去找閃閃,根本不介意家里還擺著三個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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