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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夫 第五章

作者︰千尋

那天,和大部分的時候一樣,阿沒道理對她生氣,對吧?

前幾天,報紙又出現他和大陸女星的緋聞,兩個人都否認,可是否認得很曖昧。

他說︰「我們只是很談得來的朋友。」

談得來,「只是」朋友嗎?那他們談了十幾年,也「只是朋友」?心酸酸的,幾百只不知死活的猴子在她胸口亂跳,搞得她頭暈腦脹。

才幾天,她就瘦了、黑了,頭發開始打結。

阿說的對,要當長發氣質美少女,必須比別人花更多的時間經營,心一亂,她就顧不上了。

前天,她打電話給小方,听到廣播器里傳出台北捷運的報站聲,她高興的問︰「阿回台灣了,對不對?」

小方好像受到驚嚇,連忙否認。

他說阿還留在大陸,他是因為一些私人事情才會回台灣。騙鬼啊,他們兩個人不是焦孟不離的好不好?

符昀不信。她傳給阿——今晚七點,光頭伯家,不見不散。

她從六點就在光頭伯家門口等,八點、十二點、兩點……當早起的太陽照在她臉上,她才發現,自己等了整整一夜。

阿如果在台灣,沒道理不出現,但如果,他存心躲她呢?

她抓狂了,居然去偷病人的花。

罷開始,她嫌麻煩,偷的是香水百合,這樣子,她只要念幾次「阿在台灣、阿不在台灣」就會得到答案。

可是,後來她覺得這麼容易就得到的答案,正確度值得商榷。

于是,她進一步偷瑪格麗特,再進化,偷玫瑰,再進化……她開始考慮要不要去臨時靈堂偷菊花。

她的注意力越來越不集中,腦袋里的每個細胞都在念著阿,臭臭的臉上擠不出笑容,大姊頭的豪氣弱了七八分。

早上,她被阿長叫去罵,說她再繼續這樣下去,就要給她休無新假。

她哪有怎樣?了不起是408B的病人又來找碴,用自己的生命威脅她說︰「我不要吃藥,不要待在這里讓你們穿白衣服的折磨,大不了一死,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她點點頭,拍拍他的肩膀說︰「我敬佩你是條好漢,說不吃就不吃。」然後,把他的藥丟進垃圾桶。

符昀的舉止太反常,每天讓她恐嚇的病人突然不被威脅了,反應會是什麼?當然是以為自己沒救了,連大姊頭護士都不理他,他存活的機率一定沒有了。

于是他下床,可憐兮兮地到垃圾桶里把藥翻出來吃,這個舉動好死不死被巡房醫師看見,到阿長那里告她一狀。

唉,做人難、難做人、人難做。

于是,不必騙阿長家里誰死掉,她就能無條件休假,一個人傻傻地漫步街頭,用容量不多的腦漿認真思考,阿為什麼突然搞失蹤?

她在阿的手機里留下好幾個「不見不散」,他都沒理她,連「你耍白痴哦,我那麼忙哪有時間去光頭伯家」的簡訊都沒回。

她打三百通電話給小方,他仍然睜眼說瞎話,說阿留在大陸拍電影。

屁咧,報紙新聞登了那麼大一篇,說他為金馬獎盛會會特地返台,照片里,他一樣笑得色迷迷,一手模在女明星的果背上,爽到不行。

阿不見了,他只出現在那些粉絲、攝影媒體前面,獨獨選擇在符昀的生命里面不見。

他在躲她!經過這麼多天,她推論出這個不爭的事實。

想通這點,像被點穴般,她定住,在人行道上呆若木雞。

阿躲她,為什麼?

因為她恐嚇他,要把他的皮剝下來,把肉切成一塊一塊泡鹽酸,把他的肝挖下來腌泡菜嗎?

那又不是真的,認識她那麼多年,他還不知道,她仗義執「力」的青春年少已經過去了,她很久沒拿球棒K人了啊。

因為她不夠漂亮、不夠聰明,氣質差、流氓味重,拿來當女朋友是自討苦吃,拿來當普通朋友又太辛苦,他覺得太累,所以決定逃跑?

不對,那些通通是借口,他就是討厭她了,他就是找到比她可愛一千倍的女人,就是不想和她繼續糾纏……

暫停的兩條腿繼續往前行,符昀緊咬住嘴唇,打死不讓眼淚落下。

她上了捷運,眼楮瞪得很凶惡,嚇得和她對視的人紛紛別開頭去。她沒惡意,只是在恐嚇淚水乖乖停留在淚腺里。

她下捷運,走了十二分鐘的路,把頭仰得很高,逼淚水從喉嚨落入胃壁。

她壓下杜家的門鈴,在佣人來開門時,努力讓哽咽的嗓子發聲,「我要找阿權。」

然後,往杜煜權的房門直奔。

當她打開房門,看見他的那刻,所有的壓抑通通解放,淚水落入江湖,但她仍然堅持不哭。

行李收到一半的杜煜權猛然回頭,看見她還在死ㄍ-ㄥ。

「小昀。」他輕嘆。

她二話不說的投入他懷里,全身肌肉緊繃,她不對淚水服輸。

「怎麼了?誰欺負你?」

「死阿不理我了啦。」

她用憤怒取代哀痛,她氣得捶胸頓足,氣到腸子打肝髒、胃拉心、膽扯肝,五髒六腑全部扎在一起,她好想翻白眼,直接給他死掉算了。

「好好說,為什麼阿不理你?」他把她拉到床邊,溫聲問。

她吞下淚水鼻水,不準自己狼狽。「他、他怕我給他剝皮啦。」

「不會,阿不怕,以前你要給他耳朵灌水銀、叫拖拉庫給他來回碾十次,再用水泥把他封在鐵桶里,他都沒怕過。」

「可是他就是躲我啊,他不接我電話、不回我的Email、也不去光頭伯家找我,我已經賒賬賒到光頭伯不給我可樂喝了啦……」

她氣到一口氣上不來,死阿、爛阿,也不想想她對他那麼好,小時候男生在背後說他壞話,她不怕被學校記警告,用美工刀去劃人家腳踏車輪胎。

「可能是誤會吧,我幫你找到阿問清楚,好不好?」他安撫道。

她吸鼻子,明明沒哭,說話卻一吸一抽。「如果他說我很爛,不想跟我在一起咧?」

「那我陪你去把他抓起來、喂搖頭丸,再叫記者去拍他。」

「還要把他月兌光光,把他變成欲照男主角。」

「這麼狠?」

「他再不悔改,我就把他抓起來吊在台北火車站,讓轟天雷劈死他這個沒良心的東西,燒焦以後再把他放下來,做成人肉干,割成一條一條賣給他的粉絲。」

「好,沒問題,我的力氣比你大,這個工作就交給我。」

他笑著揉揉她的頭發,撫平她的怒氣,慢慢地,她情緒緩和了,幸好她不是耍脾氣的女生,氣來得快消得也快。

她喝光他倒給她的水,抑下怒氣。「阿權,謝謝你。」

「謝我什麼?」

從小到大,他為她做的事情可多嘍,他不知道她要謝哪一條。

「謝謝你這麼關心我,我還以為你只會關心自己的關節要不要上油。」

「你真的以為我是機器人啊。」可憐,他的關心她從來就視而不見。

「你是啊,哪個國家制造的機器人都沒有你好用。」

「這算夸獎嗎?」

「對啊。」

「謝謝你嘍。」杜煜權笑著攬過她,從衣櫃里面找出一套寬松睡衣和大毛巾,把她帶到浴室旁,「去洗個澡,符叔叔和符媽媽不在家,你今天晚上睡在這里吧。」

「好。」

「我去讓人給你做晚餐?」

「好,我要吃辣炒年糕和酸辣湯。」

「知道了,偏食鬼,早晚你的胃會喊救命。」

他把符昀推進浴室里,走出房間,瞄了孫家的房間一眼,一個念頭在心底翻滾。

二OO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六點三十分。

兩個高大的男人就杵在房門口,誰也沒有先開口的意思。

杜煜權一身筆挺西裝,冷冽的氣息一如以往,符昀老說他是北極牌機器人,如果用不慣副熱帶台灣的電,一定要提早說,萬一弄壞掉,她找不到愛斯基摩人來修。

孫家還是習慣性地穿著新潮時尚的衣服,外套是他創立的品牌新款,很受年輕人的歡迎。

他雙手環胸,眨也不眨的看著和自己毫無血緣關系的哥哥。

杜煜權很久沒認真的注意這個弟弟了,他在演藝圈闖蕩多年,已月兌去稚氣莽撞的外衣,深沉的眸子里有了和自己相似的沉穩與深度,什麼樣的環境自然會養出什麼樣的人,無關血緣親情。

他們對視著,許久,孫家斜扯了一下嘴唇。

「轉告杜叔,這一季的新款化妝品,我會撥出幾天時間代言,請他把宣傳活動安排得密集一些。」

「知道了。」他回答。

微點頭,孫家站直身子,準備離開。

「阿。」杜煜權叫住他。

「有事?」

「別告訴我,你不知道小昀昨天來找你。」

「我知道。」抿直唇,他早料到她想不到辦法之後,會找上阿權幫忙。

「你知道她要怎麼對付你?」

杜煜權很清楚,昨晚他就在隔壁,不出聲、不出現,證明了符昀說的不是空穴來風,阿是真的在躲她。

「人肉干還是欲照男主角?」他自嘲道。

「你听見了,怎麼不出現?」杜煜權嘆氣。「你躲她,為什麼?」

「她二十歲了。」

他早下定決心,在她二十歲之後,和她漸行漸遠,那麼等到二十五歲,她真的變成他的嫂嫂,兩個人之間就不至于太尷尬。

他深信,感覺會隨著時光變淡。

「你說過,當她是妹妹?」杜煜權問。

「是,是妹妹。」孫家加重語調。

「既然如此,為什麼要躲她?沒有任何一個哥哥會躲著妹妹。」

「問題不在我身上,在于她,我不希望她有錯誤的聯想。」

孫家說謊,他也有問題,他的問題是越陷越深,是抹不去心頭的傷痕,他不想把局面弄得不可收拾,更不想悲劇在他們三人當中發生。

因此,最好的做法是快刀斬亂麻。

杜煜權望著他,他們都心知肚明,明白符昀想要的是什麼。

「真的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他追問道,他從來就不想要阿退讓,如果愛情也像他手中的商業市場,他樂意公平競爭。

孫家橫在胸口的拳頭掐緊,他逼自己回應,「是。」

「很好,那我不會放手了。」

「你從來就沒想過對符昀放手,不是?」即使對手是他這個弟弟。

杜煜權自信一笑,「我會帶給小昀幸福的。」

「我相信。」

再不會有人比阿權更寵符昀了,從小到大,都是阿權在收拾她捅下的婁子。她被記過,他收買郵差把信送到自己手上;她打了人,他當家長、買禮物親自去道歉;她考試不及格,他去跟老師求情,給她補考機會……沒有人比阿更清楚明白,阿權為符昀做過什麼。

「可是你的做法不對,突然消失,會害她適應不良。」

孫家沉思,用力點頭。「我懂了,我會找她把話說清楚。」

「那就好,我要去公司了。」

杜煜權站直身,這段日子他忙得不可開交,忙著念書事宜,忙著把公司的業務告個段落,還要忙著把符昀的事情處理妥當,他是那種要把每件事情都做到一百分,不容許半點差錯的人,包括感情也是。

在他們擦身的同時,孫家喚住他,「哥。」

「怎樣?」

「符昀只是一只紙老虎,常常夸大其詞,其實,她沒有自己說的這麼厲害。」他還是忍不住提醒。

「我知道。」

「為了假裝自己很強,她老是把難過壓在心里,卻告訴所有人,她沒關系。」

「我知道。」

「她會受傷,只不過她習慣躲起來自己舌忝傷口,她不習慣對人示弱。」

「我知道。」

「那……就好。」孫家鄭重點頭,先他一步下樓。

二OO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七點十九分。

理智可言控制得了許多東西,但也有它無能為力的部分,比方,它就控制不了孫家的雙腳。

他戴了鴨舌帽和眼鏡,夜市牌T恤和牛仔褲,外面罩上四百九一件的寬版外套,斜靠在醫院外頭的大柱子旁。

這里是符昀工作的醫院。

听說她發了瘋,連續值好幾個日班加夜班;听說她不吃飯、不睡覺,圓潤的手臂爬上青筋;听說她老是做錯事,快被阿長罵死了;更听說她很久沒幫人喬事情了……

這些听說,都是小方探听出來的,他一面听著這些「听說」時,心滴入檸檬汁。

他討厭檸檬,那種酸得讓人皺眉頭的東西,他和符昀一樣,喜歡甜入心的巨無霸冰淇淋;他們都不喜歡喝酒,可是符昀的酒量比他好的多,他不到三杯就會醉,她可以灌下一瓶威士忌。

他們都喜歡爬高高,從很高的山上往山谷吼叫,比賽誰的回音比較響,他們都討厭逛百貨公司,都愛蹲在馬路邊看街頭藝人表演……

他們喜歡和不喜歡的東西經常性重疊,不是故意的,是自然而然形成,他們一起交心、一起長大,他們都沒想過,兩人之間會發展成現在這樣,更沒想過有一天,他們之間會變成難題。

退出三人行,他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他很清楚,比起自己,阿權更適合符昀,符昀表面上看起來粗枝大葉,卻有一顆細膩的心,也只有細心體貼的阿權懂得她需要呵護。

阿權有頭腦、有能力,成功是他必然的途徑,他供得起符昀最好的生活,而他,孫家,一個靠臉吃飯的家伙,不知道未來在哪里,更不知道哪天粉絲集體迷上別的男人,他馬上會成為過氣男明星,賣點轉眼變成零。

包何況,他連經常陪在符昀身邊都做不到。

從他決定當很多女人的夢中情人那天起;在他不斷鬧出緋聞,符昀欲言又止間;在他連合理解釋都給不起,在很早很早以前,他就明白自己不適合她。

他的決定是對的,所以他退出,不能遲疑!

符昀出來了,在很遠的距離時,他就看見她。

她雙眼無神,熊貓眼掛在臉上,她無精打采地踩著步伐,大大的背包壓在肩上,像被壓在石頭山下的孫悟空。

他早就告訴過她,沒事不要背那個包包,那叫登山包,沒人會拿它當上下班的隨身包,可是她沒把他的話听進去。

那個背包是他公司的產品,產量有限,網站上有人喊到兩萬塊還買不到,符昀初看到包包時不覺得怎樣,沒想到背到醫院上班,惹來好幾個年輕小堡士尖叫,才知道這個包很了不起。

那天她在值夜班,想也沒想就撥電話給他,他拍了一整天的戲好不容易才睡著,被她一鬧忍不住想發飆。

終究,他還是沒發飆,因為他明白,寵她,只能寵到二十歲生日那天,所以他再累,還是乖乖給她弄來了五個包包,讓她這個大姊頭很有面子。

寵她,只能寵到二十歲……他開始痛恨這個決定。

她的手叉腰,四根指頭不知不覺地揉壓月復部,胃又痛了吧?!愛吃辣、三餐不正常,鐵胃也會被她搞壞掉。

他嘆氣,這丫頭,永遠記不住要吞胃藥。

有同事跟她打招呼,她傻乎乎的沒回應,他知道,她心不在焉。

餅馬路,她沒注意綠燈沒亮就過了馬路,他來不及大叫,就讓一聲驚逃詔地的喇叭聲嚇掉半條魂。

只差一步,她再走一步,就會上社會新聞,報紙會從大卡車輪胎下取景,標題寫著——輪胎下破碎的頭顱。

符昀也嚇到了,她猛然後退,腳跟撞到人行道的石塊,唉一聲,跌坐在紅磚上頭。

這個時候,理智又管不住孫家的雙腳了,那兩條不受控的家伙大步跑到她身邊,還沒扶起她,頭往後仰的符昀視線先接觸到他。

她忍不住尖叫,忍不住笑得像白痴,一躍身,忘記自己的很可憐,忘記手掌磨破了皮,她眼底耳里心里通通只存在三個字——孫、家、。

動作還那麼快,表示沒事?

錯,她不是那種笑著就代表快樂的女生,也不是不哭就代表不痛的女人。

她想也不想,躍身跳到他身上,像無尾熊那樣,緊緊攀著尤加利樹,硬要找出她和無尾熊不一樣的地方,那就是她的手腳比較長。

「阿、阿、阿……」她連番叫著,叫了三百聲以後,才肯滿足。

他也沒阻止,就直直站著當柱子,讓她一直叫、一直喊,喊到她爽,喊到她肯放手為止。

他不管有沒有人會認出自己,會不會有眼尖的記者拍下他們,眼前,她高興比什麼都重要。

總是這樣,她在眼前,他就忍不住想多寵她,這是壞習慣,但他控制不了自己。

「你跑到什麼地方去?為什麼不接我的電話?我哪里惹到你?你不爽我要剝你的皮可以說啊,了不起以後我溫柔一點就好了……」

她手腳並用,踢著捶著,卻沒真正弄痛他。她啊,是個虛張聲勢的家伙。

她要溫柔?不可能,她有豪氣、大方、樂觀、熱情……什麼都有,就是缺少溫柔這一塊。

她模模他的臉,拉下他的眼鏡、帽子,再次確定自己沒認錯人,再把裝備一一套回去,笑得滿臉花痴。

「噢,阿……」

她拉住他的手掌,牢牢的握住,那種失而復得的快樂滿滿地塞住了她全身每個細胞。

孫家沒回答,從口袋里面掏出兩個白色小藥片,塞進她的嘴巴里,再抓下她的包包,從里面找出一瓶礦泉水,先讓她把胃藥吞掉。

「阿,你到底跑去哪里?我找你都快瘋了,我寫了快要五十封的信,手指頭都長繭了,你都不回我。」

她說得可憐兮兮,但符昀就是讓人很難和可憐這類形容詞掛在一起。

孫家半句話都不回應,他抓起她的手掌,看著上面磨破皮的地方,沒好氣地又去翻她的包包,用礦泉水沖過、用面紙擦干,再用OK繃貼好。她的包包和哆啦A夢的口袋一樣,什麼東西都有。

「阿,你要不要換助理啊,我去應征好不好?我保證一定做得比那個笨小方還要好,至少我會量血壓和心跳。」

自從小方誆她阿不在台灣之後,他們兩個就結仇結大了。

「阿……」

她還有滿肚子話要說,可是他手一拉,沒有征求她的意願,就把她往自己的車子里帶。

她有沒有因此而不爽?才沒咧,阿又回來了,這才是重點,現在就算天塌下來,她都不會不爽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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