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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捧花(上) 第七章

作者:寄秋

第四章

施星予从小就生活在双亲的宠爱中,虽然时间不长,仅短短八年,而后又在育幼院待了两年,但是这份爱延伸到今日,她同样无私的爱着一起长大的堂妹施月晨。

在外人眼中,身为名模的堂妹爱耍大牌,非常任性又骄纵,常常要求这、要求那,不给人颜面,仗着人红就为所欲为,是个极端娇气的美女。

可是只有朝夕相处过的她才明了,太依赖她的堂妹其实没什么安全感,她不喜欢她以外的人了解她太深,因此才爱闹小别扭,赶走想靠近她的人。

而对模特儿的工作,她比谁都认真,从不马虎,因为个性太直的缘故,得理不饶人,因此才会有她难搞的负面新闻传出。

“你要跟我跟到什么时候?我说过我不接受采访,你离我远一点。”讨人厌的苍蝇,赶都赶不走。

机场海关的入口,走出一名身材高挑,模样俏丽的女子,她头发挑染成艳金色,夹杂着飞扬的红发和黑丝,成妩媚的波浪状披散在脑后,露出腰身的绑带上衣,缝上蝴蝶飞舞图案的白色七分裤。

她是目前最炙手可热的名模岳晨,也是各大媒体追逐的宠儿,从她骂哭助理到满天飞舞的绯闻,无一不是娱乐版的头条。

干这一行的,一定要跟记者打好关系才有出头天的一天,他们能把你捧得高高的,同样也能让你由云端坠落,摔得粉身碎骨。

偏偏她最讨厌的就是穷追猛打的记者,一天到晚像无孔不入的细菌,老在她四周打转,窥伺她的一举一动,让人烦不胜烦。

戴着遮住半张脸的大墨镜,施月晨不耐烦地以足尖点地,不想理会她最厌恶的生物。

“小姐,你也理性一点,我不过和你搭同班飞机回国而已,没必要一副要将我当害虫扑杀的样子吧!”唉!做人难,难如登天。

一张五官立体的型男面孔从施月晨身后追上,有些嘻皮笑脸地拖着行李倒着走。

“你敢说没跟踪我,从我到峇里岛拍写真,在日本出外景时,你一直在我左右晃来晃去,不论我走到哪里都看见你,你还想狡辩。”他根本是她胃痉挛的头号凶手,严重影响她拍照的情绪。

“巧合嘛!我刚好也到这些地方度假,顺便帮报社写几篇生活旅记。”拿人薪水总要做些事,不能把玩乐当正职。

他不是时下横行的狗仔,追着大众人物要耸动话题,但是也和新闻月兑不了关系,他是报社生活版主编,也是报社的股东,只是没人知道他另一种身份。

“最好是巧合,那你干么还不走,还赖在这里做什么?”她不高兴地赶人,脾气大得像被宠坏的千金小姐。

一顶滑稽的棒球帽斜过左眉,他没有被赶的难堪,反而自得其乐的笑道:“因为我有骑士风度,要保护落单的公主。”

“我不用你保护,快走。”看到他,她的心情只有恶劣。

身为模特儿,施月晨当然很高,而且很美,是那种男人一见到就两眼发亮,惊艳不已的美女,没人不被她散发出的自信和美丽所蛊惑。

可是她自视甚高,有点小孩子个性,对她喜欢的事物会极力争取,相反地,讨厌的东西也会讨厌到底,像某个纠缠不清的生活版主编。

眼一眨,他看似随和地拉住她拖行的行李箱。“你确定没人认出你是谁?”

她的变装手法太拙劣,要不是他一路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他人狐疑目光,否则,她早就被一拥而上的迷哥迷姊围得团团转,别想月兑身。

“你……”她顿时低调的以手遮面,打量人来人往的机场。

“你要去哪里,我可以载你一程。”他做出不用客气的表情,能为她服务是他的荣幸。

“不必你多事,会有人来接机。”施月晨没什么耐心,不住地朝等候室外眺望。

“等人?”他眼睫垂了几分。

“你管太多了吧!移开点,挡住我视线了。”可恶,他为什么不走开,死缠烂打地要跟到什么时候。

“男朋友?”他又问,像是没瞧见她拒人于外的火气。

娇颜一沉,秀眉一竖,她火大地推开他。“你是听不懂人话还是天生脑残,要我说几次才肯自动滚开,我有一百个男朋友也不关你的事。”

“喔!有一百个男朋友呀!那我要赶快记下来。”他取出随身小笔记,假意要记录。

“你……”

“小声点,不要有太多的动作,有人在偷偷地看你。”就说她变装手法拙劣,这般盛气凌人,要人不知道她是谁都很难。

“你不缠着我就不会有事,我……”气得不轻的施月晨忽地表情一变,先是露出欣喜的神情,想拔腿狂奔,抱住远远走来的人影,随即又抿着唇,装出不怎么高兴看见来者的样子。

“你怎么现在才来,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脚都快酸死了。”一开口,她任性的发出埋怨,好像迟到是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我刚要出门时有客人上门,所以时间上有些延迟。”她没说出口的是,其实是班机早到了,她在约定的时间抵达。

“你那间小店又赚不了什么钱,早该收起来不要做了,你要真那么缺钱,还不如来当我的助理,起码我会看在自己人的份上多给你一些薪水。”忙的全是别人的事,真不知她在穷忙什么。

施月晨是心疼她工作辛苦,每天忙得没有自己的时间,女人最美好的青春全耗在不起眼的破店里,不懂得为自己的将来打算。

可是她别扭的说不出关心的话,恶声恶气的数落这世界她唯一信任的人,不希望她忙坏身子。

看着比自己高半颗头的堂妹,施星予笑着抱住她。“欢迎回来,小晨。”

“不回来难道要长住国外呀!外国的食物不好吃。”她噘起嘴,偷偷地笑在心里。

有人等她的感觉真好,她不是孤单一个人。

虽然双亲的过世是人力所无法阻止的憾事,可是被抛弃的阴影始终盈绕在心中,她从不对人提起,任其沉淀心底深处。

她和施星予一样备受父母宠爱,但是她不若堂姊坚强,承受得起打击,一失去赖以信任的呵宠后便惊惶不已,久久走不出骤失亲人的恐惧。

明星的光环只是让她更加光鲜亮丽,广受众人的喜爱,并不能逐走童年惊惧的阴暗。

“好,我煮几样你爱吃的菜给你打打牙祭,你是不是又瘦了?”好像比上回看见的腰又小了一寸,她不会刻意减肥吧!

施家堂姊妹都是属于不易胖的体质,肠胃吸收不好,吃再多也添不了几两肉,可是少吃几顿就明显地看出消瘦了一大圈。

“工作嘛!有什么办法,胃口不开什么也吃不下,谁叫你不陪我出国,心里只有你那些破布女圭女圭。”她把自己的食欲不佳怪罪给堂姊,气她不肯放下手作物店,害她孤零零地一个人在国外。

“是拼贴女圭女圭,目前很受欢迎,你要是喜欢,下一次我缝只小一点的,挂在你包包上。”了解她个性的施星予拍拍她的手,习惯性照顾小她几个月的堂妹。

“我要三只,一只红的,一只蓝的,一只橘子色。”她月兑口而出,像在撒娇。

闻言,施星予笑得开心。“好呀,有什么问题,你是我妹妹耶!十只也做给你。”

其实施月晨很多专属小物都是出自施星予的双手,在别人眼中,岳晨是个任性的模特儿,可是在她心中却是可爱的妹妹,她乐于制作小东西来疼爱她。

“十只太多了,你想做到手报废吗?”一瞪眼,她又发起小孩子脾气。

机场的旅客来来去去,甜美的广播声一遍又一遍,外形出色的施月晨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就算她本人认为没人可以认出她,不过指指点点的眼神不曾断过。

若非她身后的男人有意无意地挡住探索的目光,她现在大概只有一件事好做,落荒而逃。

“原来你们是旧识呀!聊得浑然忘我了。”把机场当客厅,相谈甚欢。

听见熟悉的男声,施星予倏地回头。

“咦!主编,你也在这里?”真是太巧了,处处有意外。

令施月晨眉头直皱的男人幽默地打了个招呼。“什么叫你也在这里,我最喜欢的专栏作者不是因为爱慕我到相思成灾,才特意来接机,甚至连顺便也称不上,这实在太令人伤心了。”

“主编,你别把玩笑开到我头上,这是我妹妹月晨,小晨,他是报社的主编季翔,让我的手作物专栏大受好评的顶头上司。”基于礼貌,施星予为两人做了段简短的介绍。

岳晨,月晨,施月晨的艺名取其谐音。

“哎呀!谁不认识鼎鼎大名的岳晨,她可是红遍全亚洲的大明星,久仰久仰了,岳晨小姐。”季翔像第一次见到岳晨本人,一句久仰就握着人家的小手不放,颇有吃豆腐嫌疑。

“姓季的,你给我放手,你久仰什么劲,你又不是第一天见过我,发什么神经。”施月晨嫌恶地一把甩开,抽出湿纸巾直擦手。

她出道晚,二十岁才踏入模特儿行业,在大学毕业前一直从事平面模特儿工作,真正接触演艺圈的时间并不长。

她是拍了国产饮料广告才开始走红,刚好那时又有名知名国际影星像牛皮糖一样的追求她,才让她的名气一下子红了起来。

而那年她二十三岁,季翔是不知死活的报社小记者,成天追着她要新闻,让她每次一看到他就没好脸色,很想直接给他一脚,踹进太平洋。

“噫!你们相识?”施星予讶异地看着一个臭脸、一个笑脸的两人,问出心中的疑惑。

“有点交情。”

“鬼才认识他。”

季翔说得暧昧,好像两人之间有不可告人的私情。

而施月晨是一脸嫌弃,巴不得有立可白,将眼前自以为潇洒的男人抹去。

喔!他们认识。施星予下定论,只是她一向不八卦。“好啦!都是朋友一场,不要板着一张漂亮的脸,我们家月晨最可爱了,别把季主编当成仇人。”

“哼!我不喜欢他。”直性子的施月晨不怕说话伤人,个性直得叫人摇头。

被讨厌的季翔像没听见她一番捅人千刀的宣言,面带微笑地拿起两人的行李。

“星予,不介意我搭个顺风车吧!”他这人最大的优点是脸皮厚,刀剑不穿。

想在战火连天的职场中生存,脸皮不磨厚一点不成,他还要冲锋陷阵,屡创奇功呢!

季翔悠然地瞟了鼓着腮帮子的施月晨一眼,眼中多了抹疼宠笑意。

施月晨讨厌他,是单纯地看他不顺眼,觉得他太轻浮,老是冷不防的冒出来,一副和她很熟的模样,让她不想喜欢他。

但是,她没料到等着她的是更可怕的地雷,炸得她面无血色、惊惶失措,在她离开台湾三个月后,她最亲的堂姊居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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