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鸟小说网
繁体版
登入注册
夜间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孕妻藏福窝 第三章 自荐当夫君

作者:千寻

抚模圆滚滚的大肚子,八个月了,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不知道宝宝长得像不像自己?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当个好母亲?

其实……还是会担心的,即使信誓旦旦说了一堆保证,但人生一分耕耘不见得会收得一分收获,更别说有许多意外在旁边虎视眈眈。

知道她怀孕那天,齐褚说:“如果你想给孩子一个身分,可以跟着我姓。”

几乎是想也不想,未秧就摇头了。

她不愿意占齐叔叔太多便宜,齐叔叔还年轻,他应该有自己的妻儿家庭,不应该为着一时的同情葬送未来。

齐褚并未坚持,只是浅浅一笑,说:“你想好就好。”

她必须承认,和齐叔叔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很轻松,没有半点压力,她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不必在乎谁的眼光或喜恶,比起当侯府千金,没有父亲的冷漠和李嬷嬷的严苛,她更喜欢这里的生活。

远离京城,消息传得慢,然回忆前世,倘若历史照着轨迹进行,这时候连九弦已经登上帝位了吧,此生没有苏皇后,是谁入主清宁宫?

与此同时卓离也该消灭北狄、班师回朝,受封护国公了。

不久后他将与礼部尚书周大人的嫡女成亲,事业婚姻两得意,前辈子的他人生完美,这辈子也应该会。

等宝宝大一点、禁得起长途奔波,也许可以求齐叔叔送自己回京,到时她应该能够攒足银子,带母亲离开,也许找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盖间大宅院,也许搬到柳木村与齐叔叔为邻。

人之所以勇于计划未来,是因为有了本事。

没错,她有本事了。

前两幅画凌掌柜送到京城,不知道如何操作的,但最终她分得四百两,以书画大家来看价钱不算高,但对于名不见经传的小画师而言,获利已经够好。

这几个月她陆续又送出十几张,每幅画的卖价慢慢地往上涨,还是不多,但对她而言已经是钜款。

未秧把大夫的话给听进去,每天都在村里走来逛去,也经常往后山跑。

不明白为什么,总觉得走在森林小径会让她感到心安,很多情绪渐渐放下,很多伤心慢慢变得微不足道。

本以为齐褚会阻止孕妇上山,真的,只要他出声反对,未秧绝对会乖乖听话,她不喜欢麻烦别人,更不想让自己成为旁人负担。

但齐褚并没有,他放纵她做任何事,却在事先帮她做好所有防护,他把小径的野草铲平、铺上石板,还帮她做了一支手杖,甚至在半山腰给许多树木漆上横线。

他说:“这条是安全界线,上去怕有野兽,喜欢爬山就爬,但只能在安全范围里。”

他对她很好,虽然不常说话,却默默地宠着,轻轻地哄着,两人之间的陌生慢慢被安心取代。

未秧挽起篮子、拄着手杖,前两天下了几场雨,山上长出很多蕈菇,她想采一些回去加菜。

边走边找,她轻轻哼起歌曲,是〈凤求凰〉,卓离经常吹奏的曲子。

他没有音乐天分,她也没有,但那首曲子带着他娘亲的记忆,于是他熟练起来,而她……那首曲子带着对卓离的记忆,所以她也熟悉起来。

未秧一路走一路哼着,弯弯的眉毛显示了好心情。

昨晚她对齐叔叔说:“你帮宝宝取名字吧。”

齐叔叔说:“是女儿我就取。”

妥妥的重女轻男,她挤挤鼻子,一肚子不满。“恭喜你,浪费一个作主的好机会。”

如果真是儿子,他不帮着疼,她就自己加倍疼。

她开始会对齐叔叔耍脾气了,那是因为知道自己被疼着吧,她就不敢对父亲耍脾气,因为很清楚自己不被父亲疼惜。

她常想,之所以对卓离爱恋倾心,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他代替父亲宠了自己?这段时日她总尝试着说服自己,其实对于卓离……那不是爱情,她只是用他来当父亲的替代品。

因为这样想像,心就不会痛得难以自抑,不会满腔怨恨那个愚蠢的自己。

是啊,她并不呆蠢,她只是缺乏被疼爱的经历。

看一眼篮子,她摘了挺多,可以拿一些炖鸡。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学习,她的厨艺勉强可以上台面了,当然还没有好到值得盘底朝天、夸赞连连,那是齐叔叔不吝啬夸奖,这让她有了自信,觉得自己还不错。

不过另外一件事她确实很厉害,在她的巧手雕琢彩绘下,“薛一凡”的瓷器开始有人抢了。

过去虽不愁卖,却还不至于有人排队喊价,如今非同凡响,东西还没上架就有人疯抢。

她明白,那是因为还没人想到在瓶身上雕刻,再过不久肯定会有人跟进。

不过要掌握雕工,确定它们在烧制过程中不毁坏,还是需要一些技巧和经验,也许经过反覆的失败后,会有锲而不舍的人模索出诀窍,但在这之前,市场依旧由他们独占。

应该是赚得钵满盆溢了吧,齐叔叔老想着给她分红,她坚持不收,打定主意还报恩情。

前两天齐叔叔心血来潮,问:“想不想住大宅子?”

她想了想,摇头笑开。“这里对我来说已经是大宅子。”

认真的,这里是她的福窝,虽然没有名贵草木,不是三进五进大豪宅,可在这里生活的每一天都幸福满满。

每天醒来她都觉得心安,觉得随心所欲,觉得人生可以过得如此,够了!

“魏娘子,你也来采蘑菇?”邱婶子迎面走来,她已经采了大半筐蘑菇。

里正夫人身子不爽利,邱婶子这两个月都在里正家里帮忙。

“是啊,邱婶子来得好早,都要回去了。”

“可不是,里正家里来贵客啦,得做好吃的招待客人,我一大早就上山了,你邱大叔还在山上呢,看能不能打点野味。”

“我听说最近山上有野猪出没,邱大叔一个人吗?”

“可不是,我让你邱大叔多带几个人,他非说没问题,还说要是碰到野猪就直接上树。”

想起瘦瘦小小却行动灵活的邱大叔,未秧轻笑,可不是吗,他自诩是村里第一高人,听说年轻时还想行走江湖、仗义执剑呢。

当时齐叔叔听闻这话也不反驳,直接在院子里表演一套拳法,然后空手劈柴。

她也没夸奖,只笑问:“如果邱大叔看到这幕,会不会跪求收徒?”

齐叔叔乐了,那个晚上带她去酒窖搬出一坛好酒,喝着喝着竟开始在月光下舞剑。

打从救下她那天,她就晓得齐叔叔身负武功,却没想到他的武功如此高强,便是父亲她觉得也比不上。

带着几分酒意,齐叔叔嘴碎了,不光光舞剑,他还说了很多薛爷爷的故事。

薛爷爷年轻时喜欢一个家中烧瓷的小姑娘,成天跟着小姑娘的父亲学烧瓷,但他出身名门岂能与匠人为婚,为阻止这段爱恋,薛爷爷的长辈逼得小姑娘全家远走他乡。

为此薛爷爷负气离家,到处寻找小姑娘,再没回家过。

人海茫茫,他遍寻不着小姑娘,后来死心了,在柳木村定居,专心烧瓷,他心想只要“薛一凡”成了名,说不定当年的小姑娘会透过瓷器找到自己。

薛爷爷会酿酒也爱酿酒,酒香传千里,曾有人潜进院子偷酒,为此师徒俩合力挖了个秘密酒窖把一坛坛佳酿藏进去。

薛爷爷说:“小姑娘爱喝酒,喝了酒双颊红通通,可爱极了。”

薛爷爷说:“小姑娘傻气,怎么都学不会酿酒,我允诺一辈子只为她酿酒。”

齐叔叔说了一大堆薛爷爷说,她问:“薛爷爷心里藏着小姑娘,所以迟迟不成婚。齐叔叔不成亲,是不是心底也藏了个小姑娘?”

他没回答,但月光照耀,照见他眼底微润。

未秧心想,是有的吧!

“邱大叔没说错,他确实很有本事。”

“他啊,嘴皮子最有本事。”邱婶子哈哈笑两声,脸上的骄傲显而易见。

多少人盲婚哑嫁,却在婚后处着处着处出深厚感情,他们从不在嘴上谈情说爱,但对彼此的依赖全写在细致的表情里。

邱婶子的笑容里装载太多的满足与幸福,未秧看傻了。

比起过去,她的画技进步不少,虽没名师指导,但她接触许多鲜活的人物、真实的风景,不受困于四堵高墙内,她的见识开阔。

难怪师父告诉她,画者不能囿于框架内。

“魏娘子可知道里正家的贵人是谁?”

“不知道,邱婶子知道吗?”家里离村子有段距离,往往新传闻辗转传来都成了旧闻。

“我也不知道,不过听说是京城来的,来了十几个人,听我家那口子说,那些人都是练家子,武功可好着呢。”

“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听说是要找一位姑娘。”

京城贵人?找姑娘?是要找她吗?不会的,这时候爹爹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会是卓离吗?不可能,他找她做什么?

道歉?忏悔?没必要的呀,他们之间本就是父仇不共戴天,何况他马上就要与周萍成亲,没有节外生枝的必要。

反正不管什么贵人都与她无关,找的姑娘也与她无关,她不要吓自己,更不要让自己变成惊弓之鸟。

“魏娘子,你在想什么?怎么不说话。”邱婶子轻推她一把。

摇头,极力阻止心底恐慌,勉强一笑,她说:“没事,我再走走,婶子快回吧,免得怠慢贵客。”

“行,别走得太远了,我先回去。”

目送邱罐子离开,她抚着起伏不定的胸口不断深吸气,只是邱婶子留下的信息终究让她心慌了。

未秧闷着头往上山方向快步前进,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她不回家!不管那位姑娘与自己有没有关系,她都不要与京城贵人打照面!

身子颤抖得厉害,双腿乏力,飞速的心跳让她喘息不定,但是她一步都不肯停下。

她的人生已经与卓离月兑钩,再不能重蹈覆彻,即使对他早已无恨,她也不想与之纠缠。

她越走越快,脸上充满抗拒,她要离开、要躲避、要闪掉所有的可能性。

忽略齐褚给她画下的安全界线,捧着肚子,她不断走着,咬紧牙关不想哭,眼睛却红通通的,强忍的泪水在眼眶里闪烁。

她胡走乱走、走走停停,不知道方向,满脑子都是逃避。

树丛里有轻微的响动,但她没听见,因为她太慌、太喘也太害怕,直到长着尖锐撩牙的野猪站在眼前,她才停下脚步。

四目相对,恐惧窜入知觉,它的口水顺着猱牙往下流,黑得发亮的眼珠子盯着她,她成为它的猎物。

小小地退开一步,野猪的前蹄在泥上蹭两下,它已然锁定目标,未秧再退一步,它的前蹄在土里划过,眼看就要往前冲。

能跑得掉吗?跑不掉也得跑,她是母亲,必须保护她的孩子!

眼睛死命盯住野猪,她很害怕,却不许自己流露半分恐惧,她弯下笨重身子,缓慢地抓起地上枯枝。没用?她知道,但宁可拼个鱼死网破,她也不能束手就擒。

她一步一步往后退,野猪一步一步往前走,下一步,它不耐烦了,加快速度朝她冲过来。

未秧吓得急退,一个没注意右腿绊到树根,整个人往后仰倒,心脏一阵紧缩,这时好像有什么东西打到后脑,没感觉到疼痛,但她双眼一闭陷入昏迷。

男人从树上跳下来,在未秧后脑着地之前抬手将她抱起,与此同时手上丢出两锭银子,精准地射入野猪双眼,剧烈的疼痛让野猪疯狂冲撞,男人抱起未秧,将她放在安全处后,抽出长剑挺身上前,眼底凶光四射。

他只需要一剑就能了结它的性命,然而在走到野猪身前时他改变主意,收剑徒手相搏,刻意把弱点暴露在野猪身前……

看着熟睡的未秧,齐褚目光温柔似水,怕扰了她,轻手轻脚地将她的散发顺到耳后。相处时日不久,但总感觉与她很亲近,原本不晓得为什么,现在明白了。

拉过棉被,细细地将她裹起,眼中全是说不出口的不舍心疼,但是会好的,一定会慢慢好转。

未秧张开眼睛,在看见齐褚那刻突然委屈了,想撒娇。

“齐叔叔。”她抱歉地垂下眼,说:“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忘记你的嘱咐,深入了山林。”

“知道就好,幸好邱婶子说你在山上,我到的时候差点吓掉半条命。”

“是齐叔叔救我的对吧?”

“不,是一名叫做阿书的公子。为了救你,他被野猪的猱牙伤着,幸好我和邱大智及时赶到,否则要是血腥味引来其他野猪,你们怎么办才好?”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叹气。

未秧很抱歉。“对不起,是我的错,阿书公子还好吗?伤得重吗?”

“问这个做什么,他伤得重,你就要以身相许了?”齐褚不悦的说道,他知道自己表现得太奇怪,却无法克制情绪。

她不解他的怪异反应,回答。“说什么呢,就算我想,人家还得避讳呢,我可是个弃妇。”

“谁允许你自卑的?记住我的话,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姑娘,是别人配不上你,是你看不上别人。”他的口气不友善。

“是是是。齐叔叔快告诉我,阿书公子怎样了,伤得重吗?”

“得养着,刚喝过药,睡了。他没其他地方可去,挟恩以报,我只好收留他,以后好好相处吧。”

“会的。”齐叔叔真善良,别人捡猫狗,他却到处捡人,这么好的人应该一辈子幸运。

“齐叔叔,我听邱婶子说村里来了贵人?”

“对,听说来头很大,没人敢得罪,大家都奉承得很。”他努力压下不屑。

“他们来村里做什么?”

“说要找人,村子逛过两圈,连咱们家都来过,没找到人就离开了。”

离开了呀?真好,心安回肚子里,未秧弯下眉心,试探问:“知道要找谁吗?”

齐褚深深看她一眼,回答。“听说是皇后的亲姊姊。”

皇后的姊姊?果然与她无关,是她自己把自己给吓坏。

见她松口气,齐褚无奈摇头,犹豫片刻后说:“阳姐儿,我的小姑娘有下落了。”

未秧微讶,下一刻喜上眉梢。“还真的有个小姑娘?我可太聪明啦!她在哪里?成亲没有?需不需要我陪你去找,帮你敲敲边鼓?”

“你都快临盆了怎么出门?何况我只是有消息,不确定能不能找到……算了,等你生完孩子我再出门吧。”想起阿书,他不放心。

“千万不要,你快去吧,好不容易有消息,万一错过会后悔一辈子的。”

“可是你这状况——”

“我好得很,放心吧,等把婶婶找回来,我们一家和和乐乐生活。”

“我走了,家里只剩下阿书和你……”

“没事,我会做饭了。至于阿书公子,他肯救人于危急,必定品行良好,这样的人不需要太担心。”着急下床,未秧推着齐褚往外,脸上净是笑意。“你快去,别磨磨蹭蹭。”

“好,别催。瓷土刚运回来,够你玩上好一阵子,心情不好就玩玩,有帮助的。”

“齐叔叔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的等你回来。”

哪能放得了心?他苦笑。“别让自己太累,喜欢画图就画,喜欢捏瓷就捏,甭担心钱的事。”

“好。”

“我已经叮嘱村人每隔几天给你送肉蛋菜蔬,如果要进城,一定要找人陪,但还是尽量不要。”

“我知道。”

“我不在家,还是别上山了,不会做饭就让邱婶子过来帮忙。”

“放心,我早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我可以的。”

“万事莫逞强,这里是三千两银子——”他掏出银票。

未秧截下他的话。“穷家富路,齐叔叔这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还是把银子带上吧,我卖了画,手上不缺钱。”

见她一脸坚持、推拒到底,和“她”一样固执,他只好道:“好吧,有什么事就到村里求助,我拜托过里正了。”

“我会的。”

叨叨絮絮中,终于送走齐褚,转身,未秧看一眼阿书公子那间紧闭的房门。

肚子有点饿,该让齐叔叔吃饱再出门的,但她太心急了,自己的感情无法圆满,她希望齐叔叔别有遗憾。

准备关门时,远远地看见邱婶子走过来,她带着一大条五花肉和几支排骨,一看到未秧立刻说:“这个熬汤最好,多补补孩子才会长得好。”

“谢谢邱婶子,多少钱,我进去拿。”

“拿什么拿,这野猪是阿书少爷打死的,你邱大叔捡了个大便宜,找人把它抬下山杀了,大家沾你的福气,今晚家家户户都有肉吃。刚分好肉,这是新鲜的,其他的等腌好再给你送过来。”

竟是攻击她的大野猪?真是风水轮流转,她没变成它的食物,它倒成了她的盘中推。

“谢谢邱婶子。”

“小事一桩。倒是你还好吧?如果被吓着就找个神婆收惊。”

“我还好,没事。”

两人聊过几句,送走邱婶子后,她关上大门转身进厨房。

没有蘑菇,只能放过野鸡。

她先把肉切细片,用糖酱姜葱蒜腌上,再把面团擀好切条下锅煮,烫一点青菜、卧两个蛋,最后将腌好的肉片下锅炒熟,最后铺在面碗上头,厚厚的一层,卖相普通、口味普通,但主人的诚意十足——这是对待救命恩人该有的正确态度。

端着面,未秧走到救命恩人房门前,对着门板,她吸气吐气做足准备后推开门。

屋里有淡淡的血腥味,他伤得很重吗?未秧觉得抱歉。

救命恩人正躺在床上,不知道想些什么,两只眼睛盯着天空,表情紧绷,好像不太开心。

是因为疼痛?还是觉得救了个傻子,有点亏?

未秧自嘲一笑,他身上缠了好几处棉布,整个人打理得很干净。

听见声音,他侧过身,两人对上眼。

说也奇怪,本该陌生的人,她却不觉得陌生,反而觉得可以再靠近一点?

他的长相很普通,普通到在街上偶遇两回,她都不见得会记住他的脸,不过他很高,身材壮硕,像是长年练武。

当然,如果没武功,他怎能把猎物从獴牙底下救出来。

他有一双很好看却带着些许凌厉的眼睛,很黑、很深邃,直视时让人有无所遁形的压迫感,但是她并不害怕,因为胆子养大了?

也许吧,在经历离家出走、卖画糊口,再不是闺阁淑女的她,面对太多不曾面对的人事物,胆子是该变大了,长年在悬崖边的人不畏高。

“我姓魏,单名阳,阳光的阳,听说你叫阿书,琴棋书画的书?”

在柳木村生活久了,除打水煮饭,聊天八卦的技能也颇重要。本以为这项学习只能助她在婆婆妈妈中立足,没想到也能对着陌生男子脸不红气不喘的说上几句。

他被她的主动活泼惊吓,半晌才反应过来,回一句——对。

“父母期待你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他们得偿所愿了?”

绷不住,笑了。

本想冷酷一点,疏离两分,本想保持距离、增添美感,但她甜甜的眼睛、甜甜的笑眉,甜得融化掉他的冷。

紧绷消除,他没想过两人的初次见面会如此轻松。

“学富五车是我母亲的期待,不过她在绝望中学会坚强,明白人定胜天也要看运气。”

“所以父亲不期待你博览群书、才华洋溢?”

“他更希望我百步穿杨、飞檐走壁,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起身下床,他一拐一瘸地走到桌边,这形象和飞檐走壁、所向披靡有点落差。

“然后呢,你父亲也在绝望中学会坚强?”

“不,我长着长着,一路长成文韬武略、文武兼备的人才。”说完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是否文韬武略、文武兼备有待观察,但你肯定是能言善辩、妙语如珠之辈。”

“谢谢你肯定我的舌粲莲花。”

“肯定不够,还得犒赏。”把面推到他面前。

气氛融洽极了,未秧相信自己能与他好好相处,但……她自信得太早。

顺着炒肉片,他的视线落在她的手背上,那里有道红痕,是割伤?

说过的,他的眼睛又黑又深邃,是非常具备震慑力的武器,他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看得她手背被灼伤似的,慌得不知该往哪里藏。

原本的和乐气氛瞬间破坏殆尽。

他变脸,未秧无措,心道:这人的情绪反覆有点大啊。

“你受伤了?”

通常这种问句会伴随着一点关心、一分温柔,可他的口气中更多的是质询,所以他的意思是……她笨?做个菜也能把自己弄伤?

唉,她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确实不太灵光,但短短时间能练就出此番厨艺,她已经竭尽全力。“我刚学做菜,或许不太好吃,但我保证会持续进步,还请宽容。”

受伤跟宽容怎会牵扯一起?分明是两码子事啊,他不懂女人的心思,但不想解释了,再解释下去“不太好吃”的面凉了,怎么入口?

“嗯。”很轻的一声回应。

未秧分辨不清他想表达的是同意还是不屑轻鄙,只能选择安静。

他举箸看着面,只有一碗?“你不吃?”

“你是病人,等你吃完我再吃,药已经在炉子上温着。”

意思是要先伺候他?表情二度紧绷。

没人知道他为何不满,但他就是不满,偏偏不肯解释,直接放下筷子,下达命令。“一起吃。”

命令的口气无法令人舒服,即使字句本身没有谬误,甚至还带着善意。

但她乖习惯了,不舒服也决定附和他的心意,毕竟是救命恩人呗。“知道了,我出去吃,等下进来收——”

“我说,一起吃。”他把最后三个字咬得特别重。

未秧轻喟,收回之前的评语,这个人真难相处。

他的坏脾气让她想起某人,那个总要人哄、要人撒娇,心情才会好转过来的男人。

“知道了,我去把面端进来。”撂下话,她转身就走,动作俐落全然不像个孕妇。

看着她的背影,他想,她的俐落是因为劳动过多、辛苦惯了?孕妇不是该金尊玉贵、享受关注与保护?

这么想着,脸部表情三度紧绷,绷成铜墙铁壁,臭到罄竹难书。

面很快端进来,未秧坐在他的左手边。

阿书看一眼她碗里稀少的几根面条,连吃的也苛刻?他都不晓得要怎么形容自己的怒火了,想也不想夹起一筷子面往她碗里放去。

她忙用手臂护住碗,拒绝越狱的面条。“我吃不下那么多,如果你吃不完就剩着吧。”

他是因为吃不完才给的吗?没良心!

又是不明定义的轻哼?未秧耸耸肩,秉持一贯原则,不忖度、不评论,不在自己身上找问题,更不为难自己。

对啊,过去面对某人,她总用为难自己来解释他的情绪,然后解释解释着,便解释出一厢情愿的爱情。

人总在挫折中长大,她挫折过也反省过了,再不会重蹈覆彻。

他低下头,唏哩呼噜把面吃光,对于评监食物好坏,他没有太大的兴趣。

她吃完面时他的碗早已清空,心中一喜,很好,他虽性格怪异但对食物不挑剔,这样的食客比较好伺候。

收拾好桌子,她把药端进门。

他吃药和吃面一样豪迈,只是那双浓眉皱得像被人用针缝过似的。

轻轻一笑,她端起碗。“如果没事,我先出去了。”

不要!他不想她走,想要她留下,想要与她熟悉、多聊几句,但她显然没有兴趣,一个俐落转身,毫不留恋的离开,这是很正常的反应却带给他失落感。

眼看她的手指碰到门框,他迅速抛出一句,“有糖吗?”

未秧定身,糖……她的厨艺不行,但她很会做糖,跟“唐糖小铺”的江老板学的。花掉她一整年月银,还签下契书,保证不外传、不开店、不竞争。她努力学习,只做给他吃,把他的糖荷包填得满满,希望他一辈子都别吃苦。

然而“希望”太不真实,他并没有因为她的希望而快乐,而她也没有。

他喜欢吃糖,喜欢生气时含一颗。

娘说:“生活太辛苦,吃糖来缓解。”

她不懂的,他有钱有爵位,怎会苦到需要靠糖来安慰?但经历过前世,她懂了,懂得他不是不苦,只是太多苦不能宣之于口,更懂得面苦心苦远远比不上面甜心苦。

想起他在父亲面前的乖巧亲切,想起他打死不丢的笑脸,想起他口口声声喊叔叔,心底却恨不得将父亲千刀万剐,这样的压抑真的很辛苦,他值得被原谅。

是原谅,不是接纳,她能够理解他的所作所为,却无法接纳他在她的生命中出现,她的世界已经与他剥离,她的人生但求与他再无交集。

所以不要想起他,不要一点点小事就联想到他,他们已经遥隔千里,从此她可以做糖给任何人吃,她的糖再不是他专属。

她曾问娘,“娘也苦,为什么不吃糖?”

娘心疼地模模她的头发道:“因为娘已经长大,明白再多糖都无法遏制心头的苦。”

她也长大了,大得能够明白,做再多的糖、使再大的力气,不喜欢你的人永远不会喜欢你。

未秧迎上他的视线,微笑回答。“家里没有糖,不过我可以做,只是做麦芽糖得从种麦子开始,需要几天时间,先给你做甜糕好吗?”

“好。”他想也不想点了头。

她还是出门了,还是没留下来多陪他一会儿,不过他的心情好多了,因为她要为他做糖。

未秧出屋,翻出李大娘给的玉米面,后院有齐褚请人帮她做的小石磨,先把玉米面再磨两三次,直到粉质更细致,将玉米面分成两份,一份炒熟、一份加水。

翻出几颗酸橘子,这种东西很少人爱,可她肚子里这位大爷喜欢,因此每次看见有人卖,齐褚就会买一籍筐回来。

掏出果肉去籽、捣碎,加入糖煮到化开,再放入调了水的玉米面不断搅拌,直到呈现黏糊状,倒入铺上油纸的盘里放凉,等橘子糕成形后切块,裹上炒熟的玉米面,拿出一块块排好,放进盘子。

这甜糕她给父亲做过,父亲没尝也不看一眼,她的孝心不曾被接纳过。

凉糕送进屋时见阿书又在发呆,未秧心想,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吧!

齐叔叔尊重她,从不挖掘她的过往,这让她在这里过得自在惬意,所以她也该尊重他不说故事的权利。

“尝尝看,喜不喜欢。”

她把盘子放到床边,他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又酸又甜,恰恰好的味道,恰恰好地勾动他的胃口。

一块再一块,表情带上满足欢喜,甜食果然能让心苦的人不至于太苦。见他拿起第四块,未秧开口。“嗯,刚才我想了想,有些话我们应该先说清楚,毕竟以后要在同一个屋檐底下生活。”

“什么话?”

“齐叔叔有事必须离开一段时间,具体多久我并不确定,因此这段时间我们势必要反客为主,成为这里的主人。

“因为某些因由,齐叔叔必须扮演他的师父薛一凡,目前我的身分是薛一凡的外孙女,这次齐叔叔出门对外的说法是师徒要进京寻找合作买卖瓷器的新铺子。在这种情况下家里只剩下我们,虽说问心无愧,但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要是碰上多嘴多舌的,含沙射影到处散播谣言……谣言这种事非常麻烦,可以不在乎,但你不晓得之后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如果有外人问起我们的关系,我会说你是我的——”

“丈夫。”阿书接话。

“不行,我刚来的时候就告诉村人丈夫出门做生意,半路遇匪徒劫财死了,公婆大伯抢夺家产容不下我,将我赶出家门,迫得我不得不投奔外公。所有人都晓得此事,我不能随意更改。”

“没有随意更改,你的丈夫何书……”他指指自己,继续往下说:“千钧一发、死里逃生,回家后发现妻子被赶出家门,与家人大吵一架,千里迢迢寻妻而来。”

“不好,不如说你是我的亲哥哥,从外面归乡,发现妹妹被婆家欺负,四下探听,得知我在外祖家里,于是一路追过来。”

他得意地挑高眉头,呵呵笑开,模样……真讨厌!

“已经来不及。”

“什么意思?”

“薛爷爷已经跟里正公布我们的关系,现在全村上下都知道我们是夫妻。”

“什么?已经公布了?”未秧问。

“对,不然我从山上把你抱下来会引发多少争议?”阿书笃定。

“可是这样的话,你离开后我要怎么自圆其说?”

“你要一直待在这里?”

是错觉吗?她怎会觉得他的口气里带着怒气?就算她一直待在这里,碍着他什么了?

“我——”

没等她回答,他又追问:“如果你的齐叔叔不回来,你要在这里终老?”

“与你何干?总之,我不喜欢夫妻的说法。”

“那不是我说的,等齐叔叔回来后,你再跟他抗议吧。”他把甜糕端起来,翻身,用后背对她,使了劲儿嚼甜糕,有仇似的。

不讨论了?他说定就定?未免太强势了吧。她戳戳他的后背,低声道:“我们再谈谈?”

“不谈。”他拒绝到底。

“不合理的事,可以透过讨论找出合理途径。”她弱弱地哀求起。

“不讨论。”

“你这样很霸道。”

猛地一转身,他对上她的眼,那两颗又黑又深邃的眼睛盯上她的脸。“说对了,我就是天生霸道。”

怎么可以这样?她也固执了,睁大眼睛与他对视,只不过要不了多久她就败下阵,攻击力很强的眼珠子啊,是杀人魔需要的配备。“哼!我、我……也霸道。”

软包子说霸道,那模样可爱得让人发笑。

想笑便笑了,他弯起嘴角,等着她说出更硬气的话,但是,再厉害的没有了……软包子天生软弱,再硬?内馅总不能包骨头。

软包子怒气冲冲跑出去,他看着她背影……笑得张扬得意。

第一局——大赢!

上一页返回目录页下一页单击键盘左右键可以上下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