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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佳酿 第二章 卖酒被找碴

作者:风光

因着要在泉水村安家,洛世瑾等人回到黄家大宅安顿下来后,他便亲自带着礼物去寻村长,办理落户之事。

有这样学问渊博还带着功名的士子愿意回村里开学堂授课,村长自然无比欢迎,拍胸脯保证会将他的事情办好。

当洛世瑾回家时,便见到黄氏安坐在堂屋,桌上摆着几个土坛子,她正兴匆匆的让侍女拍开封泥,将坛内酒水倒出,供她品尝。

洛世瑾见黄氏一副迫不及待的模样,不由摇头,“母亲,上次府医谓你气虚胃弱,酒性大热,易使胃不和,不可多饮。”

“文涛,都回到乡下了,你就亲切一点,唤娘便是。”文涛是洛世瑾的字。

黄氏待侍女斟好酒便顺手拿起喝了一口,而后一脸满足地放下杯酒,倒真是没有多饮。

“这些酒是村里的人酿的,他们听说你要开学堂就兴匆匆的送了礼来,却是便宜我了。”

洛世瑾见状,想到泉水村以甘泉着称偏酿不出好酒,但母亲却如此急切要喝,反倒好奇了,于是他也示意侍女为他斟上一杯,坐在黄氏面前与她对饮。

“这酒……”洛世瑾啜了一口皱起眉来,看着杯中色黄带浊的酒水。“确实不过尔尔。”

黄氏点点头,“确是如此。咱们泉水村的酒一直都普普通通,这么多年了味道也没有变。”

所以母亲喝的是回忆,不是真谗了酒。

洛世瑾恍然,将杯中的酒饮尽,便让侍女将酒撤下。

黄氏有些可惜的看着被拿走的酒坛子,叹了口气,“就是因为村里酿不出好酒,所以酿酒去卖的人才慢慢少了,像咱们回村时遇到与人发生冲突的那家脚店,也是自娘小时候就在了,现在卖酒的应该都是你这一辈人了,也不知还能撑多久。”

说到那家脚店,洛世瑾就想起那眼神桀惊不驯的少女,不由薄唇一抿,“那经营脚店的女子行事似乎颇为冲动,脾气也不甚好,动手打人时眼都不眨一下,还与前去劝架的明砚吵了起来。儿子与她交谈过两句,还被她以马车撞破了酒坛为由索要五百文,才愿意让道。”

“听你言下之意对那女子似乎颇为不认同,不过你可有问过她为何打人?可不是占上风的就一定是施暴者,说不定人家有什么苦衷?不能这样就认为必然是那女子的错。”

当时马车离了一段距离,真正发生了什么事黄氏并不清楚,然而她也是乡下出身,心知乡汉不比京师那些道貌岸然之辈,欺负人都是直接又粗暴,所以萧婵能凭武艺不受欺凌,她反而欣赏。

若是她有那般高明的武艺与揍人的气魄,说不定在京师时就不会过得那般憋闷了。

洛世瑾却是对母亲的话颇为不以为然,“儿子并没有说就是她的错,只是身为女子,她确实是出格了些。儿子就要在泉水村开办学堂,如果前来学习的学子都像她这般性子,只怕下一个被打的就是我这夫子。”

黄氏失笑,“怎么可能?在京师里想打你的人还少?哪个打成了?”

洛世瑾面不改色,眉梢却几不可见的微微一抬。恰好侍女在此时送上茶点,他便顺势告了退,前去观看学堂修缮的情况。

黄氏老宅是一座标准的三进宅,一屋一院都是按照京师的传统所建。黄氏住在最内一进的正屋,洛世瑾则是住在二进的东厢,西厢被他改成了一个大书房,至于第一进被他用垂花门与后宅隔开,打通了整排倒座房做为学堂。

因着泉水村里会来学堂就读的孩子大多只是开蒙,他手下的小厮包括明砚都是饱读诗书的,日后授课就由他与几个小厮轮流来。他虽然想回馈乡里,帮自己找个明正言顺留在村里的理由,却不想把自己完全绑在学堂里。

然而当他在倒座房逛了一圈,确认工时无误后,却发现老宅的大门外蹲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孩童,那孩子一双大眼清透澄净,穿的衣服老旧却干净整齐,巴巴的直往学堂里看。

这样的眼神似乎在哪里看到过……洛世瑾思索了片刻却想不出个所以然,便也不纠结于此,迈步过去。

“你在看什么?”他蓦地开口问。

萧锐见洛世瑾身着长衫戴着朴头,文质彬彬,举手投足都有种说不出的高雅,村里根本没有这等谪仙一般的人物,不由垂手下拜。

“拜、拜见夫子。”萧锐不伦不类的行完礼后,便一脸崇敬的直看着洛世瑾。

洛世瑾在京时,不时有人对他投以热切的目光,但那大多包含了一些嫉妒、妄想或是其他意图,令他颇为不喜,像这孩童如此真挚又无邪的眼神,他还是第一次感受,所以他淡淡地一笑,“没错,日后我便是学堂里的夫子,你蹲在这里看什么呢?”

萧锐老实道:“我在等学堂盖好呢!我姊姊说要送我到学堂读书识字,我都要等不及了。”

如此殷殷向学之心,又让洛世瑾的笑容温暖了些,这孩童看上去聪颖又灵巧,倒也让人起了惜才之心。

“你这么急着读书识字做什么?”

原以为会得到做大官赚大钱之类的答案,想不到萧锐正经八百地答道:“我读书是为了要明事理,日后才能分得清对错,不会随便被人骗了。”

小小年纪这般通透,远出洛世瑾的意料,他更好奇地问道:“你读书难道不想考科举做大官?”

萧锐腼观地模模自己的头,“科举很难吧?如果考试考得过,自然就去当官,若是考不过,我也有了学识,至少能当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这番话简直说到了洛世瑾的心上。他虽然年轻,但在官场浮沉了几年,也曾处于最高的殿堂,看尽了一切争权夺利。那些官员勾心斗角,争得你死我活,都已经忘却了自己当年读书识字的初衷,忘却了书中圣人之言是教人为善,反不如这孩子来得清醒。

他感慨万千地看着萧锐,“这些话是你自己想的?”

萧锐摇了摇头,“是姊姊教的。”

这孩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姊姊,足见他应是由姊姊教养……一个温柔婉约、知书达礼的女子形象瞬间跃然洛世瑾的脑海,令他好感骤生。

“孩子,我期待你来上学。”他意味深长地道。

☆☆☆

村里学堂按部就班的改建着,乡道上的萧家脚店内,萧婵也如火如荼的忙着将新酒上架。

这么多年来她偷偷的钻研酿酒技术,也曾拿过好些到镖局请旁人品尝,皆得到了不错的回响,如今她累积下来能拿出去卖的酒水也有了十几大坛,若每个路过的商旅乡人都向她沽一斗酒,估计能卖个十天半个月,而等到十天半个月过去,她新酿的酒也可以开封了,就能保证供酒源源不绝。

只是如今她酿的酒水用的还是村里的老方法,在她手上味道虽然大有改善,却总觉得不够劲。

如今端午时节,天气开始进入最炎热的阶段,恰好适合制作新酒,这一回她打算废弃以前的老方法,改良她从草原人身上学来的酒方,自己琢磨出一套蒸酿之法,于是她这几日都泡在了脚店后的酒窖里,从酒麴开始制作。

酒麴的原料是小麦,她先将小麦研碎,然后加入去年特地留下来的母麴和适量的水,搅拌之后放入特制的木盒”盖上盒盖用力按压成块状。

这酒麴块的形状大小、紧实程度都有一定要求,压了几块后,她发现自己双手都在发抖,最后灵光一闪,将脚洗干净,套上脚套,整个人踩上了盒盖。

结果这样踩出来的酒麴块,无论大小或是紧密程度,都相当符合她的要求,还省力不少,让她惊喜不已。

不过虽然找到了省力的法子,光是制作酒麴块仍让她忙了好些时日,毕竟她只有一个人,且不管是磨料还是踩麴都需要经验及手感。

待所有酒麴块做好,她便用稻草包覆,整齐地堆在了仓库里,再于上头洒上水,一个半月之后才能将稻草仔细清除,其间这仓库必须够热,做好的麴块才能呈现金黄色泽,也是因为这样,她才选在端午后施作,酿出的酒自然口味更上一层楼。

做好了制新酒的准备,她赶在五月底重新将萧家脚店开了起来。

这么多年以来萧家脚店开门时间不定,有时甚至一休息可以长达几个月,时常路过的商旅们也都习惯了,然而这一日脚店重新营业,不仅店里看起来洁净了许多,卖酒的也从老头换成了年轻姑娘,让不少人起了兴趣。

“小丫头,怎么是你卖酒?萧成老头呢?”有熟客恰好路过,忍不住停下询问。

他这么一问,好些也对此好奇的路人便围了过来,对着店里指指点点,当然更多的是为了凑热闹,看萧婵如何回应。

萧婵无悲无喜地回道:“爷爷过世了,所以脚店便传给我了。”

“萧成老头过世了?”熟客先是皱眉,最后微微一喟。“怎么这般突然?”

“去岁雪多,爷爷染了风寒,没挺过去。”萧婵说得简洁,可事实是大雪之日,爷爷坚持留在脚店,怕他的酒冻坏了,她如何劝说回家他都不理会,甚至还将她骂走。她无奈只好寻村长来劝,结果待到村长寻来,爷爷已经倒在脚店里奄奄一息脸色发青,连他用来暖屋子的炭炉都来不及生火。

送回家后,没几日爷爷就过世了,留给他们姊弟的是一屋子的唏嘘及满村子的同情。

所以她才更要振作起来,爷爷做不到的事,由她来做;爷爷养不起的家,由她来养!

熟客感伤一阵后,想着萧成离世留下年幼的孙辈,一时起了怜悯之心,原本没有想买酒的兴致,却对着萧婵说道:“替我沽一斗酒吧!”

萧婵先不动手,而是面不改色地道:“一斗酒五百文。”

熟客的眼差点凸出来,“五百文?怎么生生比以前贵了快三倍?”

“因为这是我酿的酒,和我爷爷酿的不一样。”她自信满满地道:“我酿的酒有这个价值。”

如果她不这么说也就罢了,此等豪语一出,旁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皆认为这是年轻人少不更事的妄想,萧成老头自己酿的酒就不怎么样了,一个黄毛丫头酿出的酒会是什么味道可想而知。

围观者本只是笑,倒没什么恶意,但却有一道尖锐的声音由众人身后传来,像把利刃般撕裂了原本还算融洽的气氛。

“一斗酒五百文,萧婵你倒是敢想!这么坑熟客的钱,不怕你爷爷知道了,会气得从坟墓里跳起来吗?”

萧婵冷眼看去,果然看到了西村赵家的人,而站在最前面的是赵家的独子赵大牛。

原本西村与东村关系就不甚好,赵大牛更是曾经因为到萧家脚店偷东西,被萧婵逮个正着,狠狠的揍了一顿,从此两家交恶,东西村之间要说过节最大的,约莫就是他们两家。

“赵大牛,我卖我的酒干你屁事?”萧婵不理他,目光移回熟客身上。“大叔,一斗五百文你可要买?”

“这……”熟客犹豫起来。五百文的酒他也不是买不起,若是县城里的好酒,他肯定眼睛眨也不眨就买了,但这脚店的散酒大多都是百来文,就算同情这丫头,他顶多也就只想出个两、三百文。

“这位叔你别想了,萧婵当你是冤大头呢!”赵大牛冷笑,他今儿个是送自家酿的酒到镇上卖,虽说卖的价格也不高,但镇上的杂货铺与他爹有些交情,所以固定收货,比萧家的丫头在店里守株待兔要好得多。

赵大牛拍拍自己推车上的酒坛,见缝插针道:“若叔你要买酒,我家也有在卖,味道绝不输给萧家脚店,而且只收你一百五十文。”

一百五十文算是打坏行情了,但只要能踩萧婵一脚,赵大牛乐意。

“萧家丫头,你说这……”熟客为难地看着萧婵,暗示她别太好高骛远,降点价格对彼此都好。

“不用问了叔,那丫头嗜钱如命,她是坑定你了,不像我家卖的酒,童什么欺……总是从老到小都不骗的!”赵大牛有些不耐了,直接伸手去拉熟客。

萧婵脸色一沉,直接由脚店走了出来。

赵大牛如果只是动嘴皮子,那她只会冷眼看着,随他去说,但他现在对客人动手动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至少她不会容忍。

随着萧婵出来的还有她那支威风凛凛的烧火棍,她将棍子架在肩上,二话不说朝赵大牛的小臂打去,如果赵大牛不想被打便只能放开那熟客。

“赵大牛你长进了,久没被打,想念我烧火棍的滋味了?”萧婵一副老江湖的样子,不客气地道。

赵大牛本能缩回了手,但意识到自己被逼得让步,一把火气便升起,恶声恶气地叫嚣,“萧婵,你敢再打我你试试看!”

萧婵都快笑出来,“好啊!我这辈子还没听过这种要求。”

她当即作势举起烧火棍,可都还没开打就见赵大牛怪叫一声,整个人缩成一团,惹得她哈哈大笑,因为他那形容实在狼狈,旁边的人也跟着吃吃窃笑起来。

此时洛家那辆低调却贵重的马车又从脚店旁经过,不出意外地再一次被迫停下。

洛世瑾从车窗见到又是萧婵在惹事,这回不用明砚,他自己便下了马车。

很好,眼熟的烧火棍,同样的以武犯禁。

洛世瑾黑着脸走了过来,劈头就对着萧婵说道:“你不能一天不惹事吗?”

又是这个未审先判的家伙!萧婵翻了一记白眼,觉得自己冤死了,大热天都要下起雪来,“你怎么不说是他惹事?”

目光顺着她的手看向了缩在一旁好似委屈的赵大牛,洛世瑾淡淡地道:“若是他惹事,会是他被打?”

“就是就是!”赵大牛眼见有人出来伸张正义,马上就嚣张了,走到洛世瑾身后,恶狠狠的指着萧婵,“就是她打我!”

“那你伤在哪里?”萧婵没好气地道:“要不是你找麻烦,谁有那闲工夫打你?”

洛世瑾这回倒没有再一面倒的全怪萧婵,而是转头上下打量了赵大牛。

赵大牛自然不会承认自己有任何不妥当,抢白道:“公子你别听她胡说,明明是她在这里卖酒水乱抬价,以往百来文一斗的酒,被她卖到五百文一斗,我才忍不住出来指正她的!”

洛世瑾闻言,又看回了萧婵身上,“你的酒,五百文一斗?”

“没错。”萧婵昂起下巴,理直气壮。

四周的人也纷纷点头附和,作证他们确实听到的是这个不合理的高价。

“就我尝过泉水村的酒水,并不值这个价。”洛世瑾尽量让自己客观公正地道。

“我的酒就值这个价,五百文我还觉得便宜了。”因着洛世瑾一插手,好像就变得自己没道理了,萧婵不由微愠,一抹不驯充斥于眼神之中。

见她显然恼怒,洛世瑾觉得没必要再辩下去了,这就是个不讲理的,于是他直接抛出了半两银子到她手上,“那我买你一斗酒,你放过这位小兄弟,散了这里的人,给我的马车让道。”

这话旁人听起来大气,但在萧婵耳中简直就是对她酿酒手艺的侮辱,还显然认定她就是恶人,不过有钱不赚是傻子,于是她收起了半两银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沽了一斗酒给洛世瑾,而后在他面前大声地对众人宣告——

“今日萧家脚店重新开门卖的是新酒,你们没喝过,不知道价值,所以今日在场的各位我一人送一升酒,让你们尝个鲜!”然后她指向洛世瑾及赵大牛,“不过你们两个例外。”

哼哼!看看谁才是傻子!

诸位看客都乐了,纷纷拿出自己的器皿装酒,一升酒虽少,但不用花一毛钱谁不爱?

而被她指名道姓的两人,赵大牛冷哼一声,根本不稀罕,至于洛世瑾,则是极有气度的平了平自己衣衫上的皱褶,才慢悠悠的带着他五百文的酒水转身离开,只是没有人看到,他一向清冷的眸子微微眯了起来。

再次遇到喜欢用钱砸人的洛世瑾,萧婵虽然恼他多管闲事,却也感激他两次慷慨解囊,让她小赚一笔,于是发完了酒后,她干脆的关上了脚店的门,直接进了镇,东奔西跑地买了满满的东西回家。

待到她回到泉水村,已然又是霞光满天。聚集在古井边闲话家常的妇女们相互道别,急急赶回家做饭,路上一些半大不小的孩童呼啦啦的将放养的牛只、鸭子等赶回家,风里有草腥味,夹杂着牛屎等味道并不好闻,却给人一种回家的安心感。

萧锐似是在家里等得不耐,坐在了家门口,手里拿着小木棍不知在地上划拉着什么。

“阿锐,我回来啦!”远远地,她便拉开嗓门叫唤,对门口的弟弟招手。

炎夏傍晚,蝉声鼓噪,萧锐没听到她的叫唤,还是认真的划着泥地,待到萧婵走近一看,赫然发现他似乎是在写字。

“阿锐,你会写字了?”萧婵惊喜,又歪头看了地上的那个字许久。“这也太复杂了,是个什么字啊?”

萧锐见到姊姊便笑了起来,不知是高兴她终于回家了,还是得意于自己已经能写出个字。

“这是个『萧』字。”萧锐站起来,用脚把字抹掉,重新用小木棍一笔一划清清楚楚地写给她看。“姊姊你也该学这个字,夫子说了,咱们半个村子的人都姓萧,我们家也姓萧,所以先教我写这一个字。”

“夫子?”萧婵一脸茫然。

“就是西村黄家老宅在修的那个学堂啊!我跑去看过了,结果遇到了夫子,以后他会替我们上课。”提到夫子,萧锐便是满脸的憧憬,“夫子人真好啊!声音好听,长得也好看,每一个动作都像仙人一样,说起话来也不会吊书袋子,却能让人觉得好有道理!夫子教我这个萧字,说以前这个字指的是艾蒿,是古代用来祭神的东西。还有萧也代表着庄重严肃,都是很好的意思呢!”

不知道为什么,听萧锐形容声音好听、长得好看,动作像仙人云云,让萧婵忍不住联想起那个散财童子……不,应该是散财公子,那人若是不说话,看起来就飘逸月兑俗、温文儒雅,绝对能唬住人,但是一开口就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她又随即推翻自己的联想,弟弟口中的夫子是那般好,还没付一文束修就教他写字,肯定不会是那眼高于顶的家伙。

对于能激起萧锐向学之心的夫子,萧婵是心存感激的,连半点污辱他的想法都不想有。

“那真是太好了,学堂修了大半个月,应该快好了吧?”萧婵将萧锐领进门,而后放下背篓。“那么我们也该早点为读书做准备了,你瞧瞧,我今儿个就到镇子里买好东西了。”

“真的?”萧锐眼儿发亮,喜悦满溢整张小脸。“姊你买了什么?”

萧婵献宝似的一样一样取出来,“你看,这是文房四宝,我还替你订了个书箱,尚未做好,几日后便可以去拿了。”

生平第一次模到笔墨纸砚,萧锐像是拿到什么奇珍异宝似的,小心翼翼却又爱不释手,他不知道这是镇上书铺子最便宜的货色,但就算知道了也会一样珍惜,因为他知道姊姊买这些一定花了很多钱。

而后萧婵又取出了一块深色布料,“这块布呢,姊姊打算帮你做件长衫,再缝个朴头,到时候你穿着去学堂就真的像个读书人了。”

当然这个灵感便是来自那位散财公子。虽说那人高傲得让人不敢恭维,但仪态气度当真没话说,当她想把弟弟打扮成小书生时,浮现脑海的便是对方的装束,连到镇上买布时挑选的都是同一颜色,只是人家用的是绸缎,她用的是棉布。

萧锐看到那布料的颜色就喜欢上了,因为他崇敬的洛夫子穿的也是这颜色的衣袍。

萧婵兴匆匆作势替弟弟量身,顺手挠了他痒,姊弟俩嘻嘻哈哈了一阵,突然听见弟弟肚子传来咕噜噜的声音,她随即停手,啊一声拍了下自己额头。

“都这么晚了,我明明买了包子,居然忘记给你吃!”她连忙在背窭里掏了掏,最后取出一个油纸袋,二话不说全塞给了萧锐,“吃吧,全是你的。”

萧锐接过油纸袋,里面有两个白胖胖的包子,虽然有些凉了,却传来浓厚的肉香味,令人垂涎三尺。

他吞了口口水,将纸袋又递还给她说道:“姊,我们一人一个吧。”

“说全给你就全给你,我在镇上已经吃过了。”萧婵似是不耐与他多说,又将纸袋推了回去,“早上的米汤不还剩了些?顶多我晚上又饿了就喝点米汤。”

她可不敢告诉萧锐,她都不知道读书人的东西这么贵,买这一堆东西花掉了她大半的积蓄,若不是散财公子赞助了些,说不定还买不齐。

这两个包子是她花掉最后的五文钱与人杀价买的,自己舍不得吃,全给萧锐了。

她若无其事的重新背起空着的背窭到后头灶房去,顺便把米汤喝了,萧锐却是怔怔的望着姊姊的背影,心头莫名觉得沉甸甸的,手里的两颗包子好像也没那么香了。

☆☆☆

黄家老宅改建学堂的工事已经快要完工,除了因为洛世瑾聘请来盖房的师傅手艺了得,另一方面则是村里的人知道这会是以后自家孩子学习的地方,都主动前来帮忙,所以进度超前许多。

洛世瑾满意地看完学堂的收尾工作,由倒座房走向内院时,经过了大门,又瞧到上回那个孩童站在门外,看着即将完工的学院,眼神里有着希冀,不过这次却没了笑容,反倒是心事重重的模样。

洛世瑾相当看好萧锐,上回只是教他一个萧字,本以为这么难的字,第一次学字的孩子会难以记忆,想不到孩子只是学了两回就能歪歪扭扭的把萧字写出来,再用棍子在地上扒拉几次,已经写得似模似样了,如何叫人不惊喜?

所以见到萧锐一脸郁郁寡欢,他本能上前关切道:“你怎么了?可是遇到什么困难?”

萧锐摇了摇头,见到内心敬爱的夫子,那笑容马上回来了,眼中喜意盎然,唇角微翘,仔细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衣服,极尽可能的让自己看起来整齐干净,然后对着洛世瑾说:“夫子,您瞧我这身衣服,是不是能穿来上学堂?”

洛世瑾这才注意到孩子换了一身长衫,头上结了一个小小的文士髻,还戴上与衣服同款的朴头,看上去有模有样的。而且乍然观之,这衣衫无论颜色与样式,都与他常穿的款式十分雷同,只差在质料有优劣不同。

洛世瑾好笑道:“只要穿得得体就能上学堂,倒不一定要与夫子一样。”

泉水村里就没有一户人家是大富大贵的,他知道这孩子的家境肯定不会太好,怕他纠结于衣着装扮等外物,会心生自卑之情,便刻意提醒他。

不料萧锐却是正色道:“姊姊说读书就要有读书的样子,不可以邀遢随便,这一身衣服是姊姊看过最像读书人的打扮了,所以她特地到镇上买布替我做了一身。以后小虎他们也都要上学堂,姊姊怕我见到他们就只顾着玩儿,而这身衣服是不适合玩的,我穿着上学便不会忘了自己读书的初衷及本分。”末了,他又傻笑着模模自己的衣服,“只是若是换上短褐,我还是会想玩的……应该没关系吧?”

洛世瑾听得心头惊诧,这孩子的姊姊究竟是何等人物,把弟弟教得如此出色先不说,她所提出的想法都是极有道理却鲜有人注意到的。

他就从没想过为什么读书人就要一身长衫,本以为只是穿着好看,反正大家都是这么穿的,然而那姑娘却提出了另一个观点,穿长衫若要像孩子那样疯玩,确实是不方便,限制了士子的行为必须端正,难怪这孩子说他不会忘了自己读书的初衷与本分。

多么浅显的语句,却突显了多么深刻的内涵,洛世瑾对萧锐口中的姊姊突然升起了一股钦佩之意。

他低头对着萧锐笑了笑,“你那萧字记住了吗?”

“记住了!”萧锐大声回道,连忙左顾右盼,找到一只小木棍便开始往地上划,片刻后一个端正的萧字就出现在地面上。

当初洛世瑾教他时,一个萧字萧锐能写得像水缸那么大,现在已经缩小到脸盆大小,足见确实是用心练过,懂得收敛笔势了。

写完之后,萧锐还不好意思地说道:“夫子,我还教姊姊也学了这个字,她一次就会写了,而且写得还比我好呢!”

洛世瑾忍不住眉梢微挑,又替那位素未谋面的佳人添上了聪慧二字。

“那好,我今日便再教你一个字。”洛世瑾说道。

“夫子,我学会了可以再教我姊姊吗?”萧锐红着小脸尴尬地问,毕竟他连束修都还没交,一人学却两个人懂,好像占了夫子便宜。

“可以。”顿了一下,洛世瑾又道:“以后你在学堂学的东西都可以回去教你姊姊。”

那样聪颖通透又善良的女子,若是能多学点东西,对她以后的婚嫁也是相当有好处的。

这还是第一次,洛世瑾希望一个陌生女子能嫁得好夫婿,莫辜负了那美好的天赋与资质。

萧锐乐得直点头,“谢谢夫子!姊姊对我那么好,我终于也能回报她一二了。夫子您不知道,为了让我上学堂,姊姊早早就替我买好文房四宝,做了衣服,订了一个书箱……”

说到这里,萧锐的语气急转直下,表情也变得有些心疼,“可是姊姊自己穿的还是一身旧衣,还是用长辈的旧衣改的,我从来没见过她穿新裙子,或是像村里其他姊姊们那样簪头花。那日她去镇上特地替我买了两个肉包子,她知道我巍肉了就把包子全让给我,说自己已经吃过了。”他扁了扁嘴,想到那日的情景还是有些难过,“可是我知道姊姊是骗我的,她根本没有吃!最后她只喝了灶房剩下的米汤,那怎么可能会饱呢……”

莫说萧锐这个孩子,就算是历经世事的洛世瑾都听得微微动容。能为自己的弟弟做到这样,那位姑娘的心性之高尚纯洁,绝对是他遇见的人之中属于一等一的。

他模了模萧锐的头,眸色温润,“那么你日后便好好读书,唯有充实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做你姊姊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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