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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药娘 第三章 雷二少上山历险记

作者:寄秋

“妳要去哪里?”

听着背后正在变音的破锣嗓子,脚步一顿的温明韫又想叹息了,她是偷了神明的香炉,还是烧香拜佛时少了香烛纸钱,怎么这尊小佛老是请不走,一有动静就现身。

他不能换个人跟吗?

都来了大半年,为什么还不腻,这附近能逛的地方大都去过了,他就不可以放过她,找个同龄的少年一起混吗?

穿上耐磨耐脏的旧衣服,背上背个竹箩筐,略微抽条的小泵娘稍微转过身,一脸的无可奈何。

“雷爷爷,你管管你家孙子,让他看本书、打套拳,做些他应该做的事,不要一天从早到晚没事干似的老跟在小泵娘后头,太不象话了。”难道不用考个功名,走条门路捞个差事干么,转眼都要十五岁的人了,还能成天不务正业,就当个混吃等死的败家子。

拿温家当自个儿家的雷老爷子没在客气,一手提壶倒起茶,淡淡的菊花香味溢了出来。“人老了,老眼昏花气不顺,手也在抖了,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管不动这小子了。”

一旁的雷霆风咧着嘴笑,眼中不无得意,他们祖孙一条心,掰不开了,她白费心。

“雷爷爷,你这是无赖,你们一家都无赖,怎么赖得理直气壮了。”全然不顾他人的意愿,全凭一时的任性。

山上的野菊花刚开不久,花量还不算太多,她摘了一箩筐先蒸后晒,晒干了还不到三斤制成菊花茶,本是孝敬她祖父的,明目清神,至少能喝上十天半个月。

谁知菊花茶一泡香气诱人,把隔壁的好茶客给勾来了,他就这么每天上门来喝茶,主人不在家也无所谓,他怡然自得,还自带茶点、银霜炭,一口香茗一口糕饼,浑然忘我。

好美食的雷老爷子要不是吃不惯她家的粗茶淡饭,只怕三餐也赖上了,直说温家的药香令人开胃。

温家的宅子和药铺是分开的,两处房产,温家药铺前面开着铺子,除了温三叔外还有一名坐堂大夫,他一边看诊,一边当掌柜,还要兼顾镇外的药田,后头的院落便是隔开当库房,放置各种药材,还有一间休息的厢房。

温家药铺雇用的伙计都是本地人,除却夜里留守的人,大多回自己的家,因此吃和住的问题省事多了。

而温家宅子可就大了,温老头有三个儿子便一房一座院落,院落内又分出几个小院,前院停放车马和他们家的大青骡,进出方便,一座小池塘养着鱼和水鸭。

“囡囡,不可对首辅大人无礼,来者是客,笑脸迎人。”温老头轻声责备,不希望孙女传出不好的名声。

“那也要他当自己是客呀!你有看过这么不拘小节的客人吗?主人都还没起身呢!他们就来敲门,这张紫檀木卧榻还是他们搬来的。”嫌酸枝木的椅子坐起来硌人,非要搬张大榻来,再摆上香楠木束脚小几。

温老头沉下脸,“囡囡……”这孩子脾气见长,不若往日温顺。

“不打紧、不打紧,别给孩子脸色看,我就喜欢她直来直往的性子,没心眼,我家那些小辈都养歪了,个个玲珑心窍,拐着弯儿给我下套呢!”老大、老二那几个女儿老打着他养老银子的主意。

雷老爷子有二女二子,全是嫡出,他就一名老妻未纳妾,妻死未再续娶,养着儿女盼他们成器,可是真成器了他又有操不完的心。

大女儿嫁进高门为宗妇,小女儿嫁给世族的嫡次子,有儿有女操持家务,地位是高,偶尔却也闹出不愉快,为的就是后院里的那些事,夫家皆是高门大户,女婿要纳妾进美,哪怕他身为首辅也是阻止不了。

他原本给女儿们找的是寒门子弟,凭他的官位,再多带些嫁妆过去,就算有了花花肠子也能压得住,可是两个女儿却不愿意,非要挑显贵之家,还和人私定终身,他再不愿也得点头,把她们风风光光嫁出门。

长子、次子心性不同,老二中了二甲第三名不想留京,他便让他外放,如今已是一地知府,官居四品、政绩良好、爱民如子,倒是一方好官,让他着实放心不少。

但老大心太大,眼高于顶,凡事都想争在最前头,做了正三品官员还不知足,居然想踩着老父往上爬,借着首辅之名暗中站队,想捞个从龙之功。

他于是当机立即的断了长子的路,他为官数十载可不是为了落得满门抄斩,离京前还告诫门下学生不可有所偏失,他们的职责是只管向皇上尽忠,旁的事一概不理。

为此长子还抱怨连连,怪父亲做得太绝,将他升官发财的路全堵上,不给活路走。

“祖父,我没对你使心眼,你瞧我多正直、表里如一。”雷霆风赶紧表态,装出孝顺又诚恳的样子。

“哼!也就能糊弄人而已,正经事没干一桩。”要不是他还有几分良善,尚堪造就,他哪会带他离京,放在身边好好教导,若像了他父兄,长房这一房就完了。

“祖父这话太伤人了,我打算把武功练好去从军,当个大将军给你挣脸。”文的他不行,一看到之乎者也便脑子发胀,就兵书还看得下去,他喜欢行军布阵。

“你想去从军?”他目光一深。

“是。”

雷老爷子模模下颚,看向立于身后的中年男子,“那也是一条出路,替天子守国门,有空多和卢教头练练拳头,他是大内出身,能教你不少东西。”

卢教头原是四品带刀侍卫,雷老爷子身为首辅干得是得罪人的事,皇上特意赏下四名宫中高手以护安危,其中一人舍身相护,已经去世,另两名安家在京城不愿跟随他出京,所以他身边就剩下一个卢教头。

别看他已远离朝堂,明里暗里还是有不少人手保护,在皇上心中,这位前首辅大人还是很重要的,国之财富。

“好,我一定和卢教头多讨教。”他拱手行礼,两眼熠熠发亮,闪着年少轻狂的自信,想看看这人是否真有这么厉害,若能让他心服,拜师绝无二话。

听到雷霆风要从军,温明韫就瞪大眼,等看到雷老爷子还鼓励他,她顿时急了,“雷爷爷,我们谈的是管教问题,你怎么歪到从军那边去了,而且他才十来岁,你不怕刀剑无眼?”他们把打仗当成儿戏不成,那是会死人的,多少战功是踩着人血出来的。

“呵呵……他去军中妳不是省心多了,没人跟前跟后的烦妳。”他话中藏话的打趣。

“我没恨他恨到要送他去死。”温明韫正色回答,但尚未长开的小脸犹带三分稚气,这副模样反而可爱。

“那是喜欢啰!”雷老爷子眼带深意的呵呵笑。

他的傻孙子还一头雾水,听不出他的话中意,温明韫却听懂了,秀眉轻抽了一下,她语气软糯的嗔道:“为老不尊。”

他两手一摊,甚为无奈的倚老卖老,“老人家就这点兴趣,妳好意思剥夺。”

“我还小。”您老别打我主意。

“过两年就长大了。”他不以为然的喝了口菊花茶,眸子精光闪闪,当了几十年的官,他看人精准,明白这个小泵娘能支撑家宅,而一个家族要兴盛,内宅的安定最为重要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没阻止孙子跟温明韫往来,顺其自然,最后若能两相情愿最好。

“雷爷爷,别人家的杏子不见得比较甜,至于我,我也不想吃你家的苦杏子。”她的意思是她看不上他的孙子,太蠢了。

“明韫妹妹,为什么我觉得妳有点瞧不起我?”被暗地嫌弃的人还有几分机伶,马上跳出来说话,虽然他听不出这一老一少在打什么机锋,但一定与他有关。

“你想多了……”他不坏,但是……她不想高攀,门不当户不对,少打交道为妙,官场退下来的老狐狸精于算计,谁知道他暗地里打着什么主意。

“岂是有点,她根本是瞧你没出息,读书不成、学武不成,也就吃喝玩乐高人一等,你自个说说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雷老爷子一脸嫌弃,没半点好脸色。

“祖父,我其实是你捡来的,不是亲的吧。”满脸怨色的雷二公子叹了好大一口气,想从祖父口中听来真话,他好去寻找亲生爹娘。

闻言,雷老爷子气笑了,“去去去,快离家出走,少来碍眼,养到笨孙子是家门不孝,怎么不被狠叼了去。”

雷霆风一听就乐了,抢过温老头搁在墙边的竹筐往背上一背,“走啰!明韫妹妹,看妳去哪我跟妳去,我被祖父赶出家门了,以后妳得收留我。”

“我不知道无耻还能代代相传,你们真是一家人。”温明韫气坏了,这祖孙俩分明是拐着弯坑她,让她气到得暗伤。

温老头怒道:“囡囡……”话留三分情。

“祖父,翻过年我都十二岁,适合身后跟个大家公子吗?”她不在意嫁不嫁得出去,但至少得留个好名声。

“这……”的确不太妥当。

看出温老头的犹豫,雷霆风连忙表明态度,“温老大夫,我视明韫妹妹为自家妹子,哥哥陪妹妹出门理所当然,明韫妹妹越长越漂亮了,万一半路上遇着登徒子可就不好了,打也打不过人家,跑也跑不过人家……”他说到跑不过时还特意瞄了瞄那双短腿,喻意分明。

有登徒子比你更肆无忌惮吗?拉着她的手像喝白水一样。温明韫立誓要长高,从喝骨头汤开始,身高一定要高人一等。

“我是要上山采药,不是去玩!”胡柴和藿香少了些,再看看去年留的茯苓如何了,前年那棵何首乌够年分了,该采来一用了……她跟祖父发现药草不会一次采摘,野生药材生长不易,她会留意记下地点,等有需要时再去采收。

“好好好,我跟妳上山,我长这么大没见过采药人。”纯粹看热闹的雷霆风兴致勃勃,有好玩的地方就有他,他没想过入山的困难,满脑子想着猎来山鸡野兔,展展男儿雄风。

“可我不想让你跟。”没见过采药人?当她和祖父是死人不成。

“明韫妹妹说说罢了,我当没听见。”人口未过千的小镇真的没什么好玩了,再不弄点有趣的,他都要进城胡闹了。

遇到这种不要脸皮的家伙,温明韫不得不甘拜下风,从之前的几回交手看来,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她拦也拦不住,还不如索性放手,让他自个儿去吃吃苦头。

“雷爷爷,这是你孙子,我们只是同行,若有个万一,概不负责。”她把丑话扔在前头,无论从年龄还是从个头来看,她都不是保护别人的人,大家安危自负,遇到危险别怪她腿短先跑。

五行山很大,而懂药材的人并不多,会入山采药的更少之又少,越往深山野兽越多,相较下危险越高。

虽然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她进山都会做足准备,祖父也放心让她带着春草进山,可她总是不会失去戒备,如非必要,太阳一落山铁定下山,若是赶不及回镇便在望雾村过一夜,村里还有温家的老宅子可住。

雷老爷子抚着胡须点头,“这是自然,也该让他开开眼界了,重活、脏活交给他,妳还小呢!把他当骡子使唤。”不吃点亏是不知道自身的不足,天有多高,地有多宽,人在天地间有多渺小。

“果然不是亲的……”雷霆风小声的咕哝着,摇头晃脑,直叹自己爹不疼,祖父不爱,真是可怜。

出了门,一辆青骡车等着,一主一仆两个小泵娘已坐上骡车,想当然耳驾车的是雷二公子,想要少走一点路就得出些力。

可是雷二公子一看便是没干过粗活的富贵哥儿,他压根没赶过骡车,缰绳握在手上不知吆喝,傻愣愣的等骡子抬足,以为牠会自己走。

等了一会骡车还没动,温明韫察觉他不会驾车,便提醒他一声,他这才讪讪然挥鞭。

由于是第一回赶车,车速慢得叫人想打盹,也是因为那欺善怕恶的骡子欺生,多次停下来吃草,不管驾车的人多气急败坏,牠依旧故我,慢悠悠的散步。

这下子抵达望雾村时,比平日晚了快一个时辰,己经近午了,几块鸡蛋葱饼分着吃,又喝了竹筒里的水,三人脚步加快进了五行山。

对于温明韫来说,这才是灾难的开始——

“啊!有蚂蝗,牠咬我……天呀!好大的虫子,牠会吃人吧!哇!蛇,真粗……蜈、蜈蚣……牠是不是有毒……哇哇哇!这是黄蜂,会叮死人……”

温明韫一路上就听着某人一下子大惊小敝的哇哇大叫,一下子惊慌失惜的大喊蜂窝,一下子飞窜到树上叫人快跑,一下子又可怜兮兮地说他手上、脚上肿了好几个包,一下子又自告奋勇开路,结果一脚踩进刺猬窝,得替他一根根拔刺。

总之,偌大的山区尽是一个人的声响,温明韫简直想把他一脚踹到山下去,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冷淡了,根本不想理会他。

“明韫妹妹,没有正常点的路吗?”这是人在走的吗?到处是割伤人的长草。

“我们走的是近路。”言下之意是被他耽搁太多时辰了,她只好走小路,好在日落前采齐她要的药草。

“妳很赶吗?”刚刚被蚊虫咬的地方好痒,好想抓一抓。

“是谁驾车慢吞吞,还一脚踩进刺猬窝?”要不是要等他,她和春草早到长满天麻的山谷,采一箩筐炮制后能卖上一、二十两。

“……我。”他声弱的低下头。

“自做孽就不要有怨言,半个时辰内要穿过那座山。”

看着个小的温明韫反倒是走得最快的人,她一年上山少说百来回,最是熟悉山势,闭着眼每一步也能踏得稳。

“妳说那座山?”看着巍峨高山,雷霆风脑子一片晕眩,在心里大喊不可能,他一定爬不过去。

“有快捷方式。”就是不好走而已。

“别跟我说什么快捷方式,脚下分明是一堆草,杂树丛,哪来的落脚地。”下一次他要穿一身盔甲来,看哪只虫牙口好得能咬透,他的皮肉多矜贵呀!

“你不是没见过采药人,这便是了。”话说一半的温明韫忽地蹲下,取下系在腰上的小药锄,连根带花挖出七株野生芍药,她将小的重新栽好,拿配制好的肥料洒在根茎周围,顺手拔掉分肥的野草。

春草背的筐大,她便将带土的芍药丢进她的筐里。

他顿时无语,如今才明白采药原来是这么辛苦,他以为一入山就能瞧见满山任人采摘的药草,它们就长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想要什么就采什么,连人蔘都成排等人去收。

“拿去。”突然,她拿了一个香囊给他。

“妳……妳给我香囊?”明韫妹妹对他有意思?蓦地,雷霆风面上有些发红,想着该不该收下。

“我自己绣的。”怕闹出鸳鸯绣成水鸭的大笑话,她直接绣黄色小鸭。

“很……呃,别致。”不丑,可是看起来怪。

她轻哼一声,听出他话中的嫌弃,“它不是让你看好不好看的,里面我加入雄黄、冰片、薄荷等十几种药材,是让你防虫、驱蛇用,目眩头晕时拿起一嗅有提神醒脑作用。”

他一听,当下一张脸爆红,红得没脸见人,他把防虫用的香囊当是传情之物,谁知竟是自作多情。

“咳,妳……妳怎么才给我。”害他被叮咬得满身是包。

“忘了。”她气得忘了有个备用的,刚才拿药锄时无意间模到,这才想到某人有需要。

雷霆风眼角抽搐,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能骂她粗心大意吗?毕竟是自己硬要跟的,没做好准备也不能怪她。

心里叹口气,他振作精神道:“我会好好收着,有了这个就不会被咬了吧!”

“万灵药,百毒俱避。”她也有一个,挂在颈子,春草的系在手腕上,每隔一段时日替换里面的药材,药物也是有保存期限,放置太久容易变质,反而产生毒素,所以她总是用多少制多少,免得浪费。

雷霆风故意问:“那超过一百种毒素呢!”凡事总是有意外。

“那是你命不好。”命中注定有一劫。

正在帮忙收郁金的春草噗哧一笑,不就是命不好吗,都给了他避毒香囊还碰到毒物,那真是神仙来了也摇头,她和小姐进进出出山里多少回,一次也没遇着敢近身的毒蛇、毒虫,要是他成了那个例外只能自认倒霉。

“……明韫妹妹,我有没有帮得上忙的地方。”看着她们两人在忙着,感觉自己很多余的雷霆风讪讪地问。

祖父骂的对,光长个、不长脑,自以为是采药的主力,没想到是拖油瓶,药草在面前也不认得,一**坐下。

“嗯,有。”物尽其用。

“有?”他倏地跳起来,高兴得眼睛在发亮。

“把这个洒在方圆一里内,不用多,薄薄地往地上一洒,然后从这条路往前再走几步有一片丹蔘,你洒好之后就过来帮忙挖,尽量在一个时辰内弄好。”她抬头望天,似乎有风雨要来。

“明韫妹妹,这是什么?”雷霆风好奇的问,看着手中的白色粉末,这粉末味道很淡,不细闻根本闻不到,稍微闻久了有些站不稳的感觉。

“防兽用的。”她可不想采药采到一半,一头黄色条纹的大虫扑向身后,尖牙咬向她咽喉。

“防兽?”他惊讶地睁大眼。

“简单地说是迷药。”能迷倒一头大象的药量。

“迷药?”

此时的雷霆风还不知晓防兽药的药效有强大,他怕迷不倒大的兽类,本来可以用两次的分量他一次用完,让跟他要剩下的迷药却得知用光了的温明韫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塞了一颗解毒丸到他嘴里。

一刻过后,他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蠢事,懊恼不己地想把洒在地上的药粉收回来。

瞧瞧这些晕死在地上的动物,唉,这是多好用的迷药呀!

他兴奋地指着那头庞然大物说:“明、明韫妹妹,老、老虎……”好大一头,起码有四、五百斤吧!花纹真斑斓。

“别想扛。”

“……有豹子。”花色真美。

“看看就好。”做人太贪心会不得好死。

“那头公鹿总行吧!我好久没吃过鹿肉了。”瞧瞧后腿肉多粗壮,他能吃下一整条。

温明韫睨了一眼,思忖后点头,她也饿了。

“哇!有肉吃了,春草,妳来抬腿,鹿头比较重我来,瞧瞧这对鹿角多雄壮。”可惜鹿血不能喝,这里就他一名男的,喝了会出事。

和温家走动久了,他也懂了粗浅的医理,鹿血壮阳、大补,血气方刚的男子一饮下,容易失控。

“我们吃不了太多,先把要吃的切好,留下我们带得走的,其他一律不准动。”剩余的就分给山里的动物,不能破坏山林生态,要让牠们生生不息。

“是,听小姐的。”春草下刀很快,一刀割开鹿头,让血流在芋叶上,再一捧一捧地往外倒,然后先切鹿角,再把完整的鹿皮剥下,接着分割鹿肉,其余值钱的部位自然也没放过。

温明韫指挥雷霆风,“把火升大点,有点冷。”下回得带件厚一点的衣服。

山洞外,雨声滴滴答答,山里的雨来得又快又急,采着丹蔘的三人刚采完一批成蔘,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把他们浇了个透心凉,没一处是干的,那衣角一拧还能滴出水呢!

见状的温明韫便带人躲雨去,附近几个山洞位置她都晓得,所以三个人躲进较近的洞穴里,而那头鹿就是在进洞躲雨之前发现的。

因为常常上山的缘故,知道山里气候多变,会有突发状况,所以温明韫和温老头会不时地拖些干柴入内,留下打火石和少许的盐巴,以及替换的衣物和御寒棉被。

山里的人都会这样做,不只是祖孙俩,大家都觉得予人方便,同时也给自己一条活路,谁也不能预料自己会不会遇难,有备无患总好过求生无门。

瞧!今天不就用上了,有柴、有火、有盐巴,还有一把柴刀以及煮汤用的大锅子,几个木碗和木筷。

雨一下,什么也做不了,饥饿感就浮了上来,春草开始烤肉。

而这时也看出温明韫做出的迷药多惊人了,不只一里内、五里内的大兽、小兽全部放倒,在大雨的冲刷下,药性顺着雨水流布更广,更多的动物倒下。

猎人看到了一定会欣喜若狂,一场大丰收呀!不说兽肉卖到手软,光是兽皮的价格就叫人眼红,足足是两、三年的收入。

只是这也要有本事搬下山,迷药的药性一过兽群便会纷纷苏醒,反而有危险,巨大利益伴随着巨大风险。

若是先行将其宰杀再带下山,也要相当的人力,不耐放的生肉容易腐烂生蛆,浓郁的血腥味也会引来其他更多凶猛野兽争食。

因此温明韫一再提醒雷霆风量力而为,别只见眼前利益而忘了自身能力,想剥老虎皮、生烤熊掌的事就别想了,山洞外的雨势滂沱,凭他一己之力是成不了事,还不如做自己能做的事,放过那些野兽。来日方长,以后想吃还有机会,等他把身手练出来了,要吃什么没有,活生生的肉等他来猎。

事实上,把野兽迷晕的手法温明韫用过无数次了,在山里采药最怕无声无息靠近的野兽,所以她才配制令野兽止步的迷药,而且经一次又一次的改良,效果强得出乎她意料。

也是因为如此,她根本不缺肉吃,每回下山手里都会拎两只兔子、三只山鸡,重物她也拖不动。

几次以后她的祖父也十分放心,允许两个小泵娘独自进山,因为他晓得该逃得远远的是山里的飞禽走兽,他家的小孙女看来最无害,实则比老虎、豺狼更凶猛,不用刀箭便能要命。

“明韫妹妹,这雨要下多久,我看好像越下越大了。”刚宰了一头鹿,累得额头冒汗的雷霆风抬手抹汗,但手上有未干的血渍,这一抹,脸上淌血似的一片红。

“最少两天吧。”

“什么,要两天?”他惊呼。

“这还不是你害的。”温明韫抬眸一瞪。

少年不满地嚷嚷,“这怎么能怪我,天要下雨又不是我召来的,我也淋得一身湿呀!”

“春草,告诉他为什么。”她懒得替人教子。

觉得冷的温明韫将手放在火上烤,她盛了雨水,拿出随身携带的姜糖放了水里煮,姜糖融化,姜的味道弥漫开来。

避免风寒,喝姜汤最有效,山里的气温一向比较低,女子性寒,她常备姜糖以防万一,饿时含一颗能驱寒暖胃。

“是,小姐。”春草正经八百的解说。“如果不是雷公子笨手笨脚的拖累我们,在雨落下前以我和小姐的脚程足以赶到山脚下,也许会淋点雨,但一定能避过这场大雨。”

小姐很聪明的,她会看天象,预估落雨时刻,走最近的小路直接下山,避开剧变的天气。

春草是直性子的人,说话不拐弯,老老实实地说分明,她不知道会不会伤人自尊,可雷霆风越听脸越红,分不清到底是他脸红,还是鹿血。

“明韫妹妹,给我留点面子嘛!我哪晓得山路难行,到处坑坑洞洞,一不留神就一脚踩空,跌得鼻青脸肿。”他伸出痛了一天的手臂,上头满是擦伤、割伤。

温明韫是想让他吃点苦头,但没打算害死他,一看渗血的伤处,她默不吭声的解下腰间的小药袋,里面放了一些常用的药丸、药粉。

“这好用,也给我做一个。”看到防水的羊皮药袋,上着药的雷霆风边呼痛边索要,有好东西就别放过,这是雷家家训。

温明韫杏眸横睨一眼,“你是耗子搬家呀!什么都不落下。”倒是不客气呀!都快改姓温了,给她祖父当孙子。

他咧嘴,“谁叫妳老用新鲜的东西引起我的注意,我一羡慕就心痒难耐的想得到。”

先是一招就倒的迷药,而后是救急的药袋,他像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包子,什么都想要,毕竟防人之心不可少,害人嘛,他考虑考虑,留些后手有备无患。

“先把你的脸擦擦,看了碍眼。”又不是魑魅魍魉,怪吓人的,上吊的厉鬼都没他可怕。

“我的脸没脏呀!”他又擦了擦,血污处增大。

“雷二公子,你脸上有血。”春草把自己的手绢放在洞外淋雨,等湿透了再拿回来拧吧递给雷霆风,并指出他脸上哪里有血,让他自个儿擦干净。

“我脸上?”蓦地,他话语咽了回去,原本微干的血碰到湿手绢被溶解,他的手现出鲜红色,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鹿血。

温明韫转头看山洞外,雨刚一下大天就暗了,山洞内就靠一堆火照明,火声剥剥作响,似在回应洞外的风急雨狂。

申时过后刚到酉时,在山下只是黄昏而已,尚能见物,可在雨势急促的山中已是昏天暗地,站在洞口往外瞧只能瞧见一片黑暗,眼力好的最多看见二十尺左右倒地不起的山鸡。

“春草,多拾两只山鸡野兔回来,要活的,别杀,雨不会那么快停,我们得确保两日内不挨饿。”鹿肉虽好也会吃腻,换换口味,煮鸡汤也不错。

“好。”

山洞内有件破旧的蓑衣,春草披在身上往外冲,山鸡、野兔的数量最多,就算视线不明,她用脚踩也能踩到几只,还一时贪心地抱了头獐子进洞,她很心虚地不敢看向自家主子,默默的添柴继续烤鹿肉。

一会儿,肉熟了,三人分食。

“嗯!真好吃,还是现宰的鹿肉鲜女敕。”大口一咬的雷霆风两眼晶亮,狼吞虎咽。

“喜欢吃就多吃点,今晚你守夜。”有得就得付出,天底下没白掉馅饼的好事。

“我守夜?”他一怔。

温明韫看看山洞外的大雨,回身将一捆捆稻草铺平。“不是你难道是我和春草吗?”

她暗指主仆俩是弱质女子,而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可是我困了……”

“将功补过。”他以为做错事不用受罚吗?若不是他非要跟来,她们何必遭难。

“嗄?”他一脸委屈。

“想想等不到你的雷爷爷有多担心,即使不是亲生的也把你养大……”她说这话时有几许幸灾乐祸。

“我是亲的。”他闷闷的说着,嘴里嚼着鹿肉。

“亲的才心狠,不闻不问,你确定是亲爹、亲娘吗?我觉得你更像是捡来的。”她再一次补刀。

火光中,雷霆风的神情晦暗不明,“妳才是捡来的。”

“我是呀!你没瞧爹不疼、娘不爱,就我祖父心善,养着作伴。”

闻言,他信以为真,连忙道歉,“明韫妹妹,我不是有意的,妳别难过,以后我的爹娘分妳,妳不会没人疼……”

“骗你的。”真好骗。她一吐舌,笑眼弯弯。

“啊!”骗……骗他的?他顿时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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