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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君发财 第二章 美食的交流

作者:艾佟

齐明聿自认为如今是闲人一枚,可是真教他游手好闲,只有两个字——难啊!所以,每隔两、三日他就要进城一趟,挑间不起眼的饭馆酒楼吃饭,听人家闲话家常。

这可以说是他在西北养成的危机意识,无论身在何处总要耳听八方,掌握当地局势,即便未来这儿之前,他已经派人细查一番,可是世事多变,当然要时时更新他所掌握的情势。

一开始,他真的只是随便听听,可是很快就听出意思了。

市井小民间的言谈有夸大之嫌,也多有揣测之疑,然而细细品味,却可以从其中挖掘出许多秘辛,窥探出这儿的官商动态。

“你们听说了吗?林家的商队又遭劫了。”

“近来在祈州混得风生水起的林家吗?”

“对,这林家可真是倒霉,今年第二次了。”

“错了,是这林家太不识相了,以为给祈州知府当妾的庶女很得宠,盗匪就会给面子,殊不知盗匪可不是谁的面子都给。”说话的男子伸出右手食指比了比上面,“我看啊,林家是得罪那个……”

旁边的人恍然一悟,可是又心存怀疑,“那一位的面子有这么大吗?”

“这你就不懂了,还不是因为怕人家派兵。”

“这些盗匪就不怕祈州知府派兵吗?”

“九华山可不是全在祈州的地界,祈州知府难道还能管到人家的地盘上?”

“这些盗匪不会专劫祈州的商队吧?”

“这倒没有,从南吴来的商队也经常遭劫。”

“南吴的商队倒是无妨。”

“好啦,少说几句。”

其实,他们的声音很小,又是坐在最角落,寻常人无法听清楚他们谈话内容,可齐明聿是习武之人,更有在战场上厮杀练出来的耳力,倒也听得明明白白,而坐在他对面的齐白也一样,两人很有默契的对视一眼。

“爷,我去一下十味铺,顺道去干果铺。”

“六婶喜欢藕粉桂糖糕,记得多买一些。”

齐白点头应是,便起身离开饭馆。

齐明聿状似随意的瞄一眼对街的茶棚,两个跟踪者对齐白显然没有兴趣,他继续若无其事的吃着馄饨,待那一桌八卦的人离开,他又待了片刻,方才扔下几个铜钱走人。

他带着两个跟踪者绕了一圈,再到干果铺跟齐白会合,一起回庄子。

“那三个是湘州来这儿收购药材的商人。”

齐明聿对于有兴趣的闲言闲语首要之务是确认可信度,若是寻常老百姓,搁在心上就好了,不必太计较,若是相关之人,就得好好琢磨了。

“以后,让齐凛和齐越闲着没事就四处吃吃喝喝,有意思的消息就呈给我,特别是知府家的事。”

回到庄子,齐明聿什么事也不干,状似惬意的窝在树下乘凉,实则是陷入苦思。

即便不是乱世,还是会有亡命之徒占山为王,只是祸害不大,朝廷当然没必要为了几个不成气候的盗匪大动干戈,而这些盗匪就专门靠打劫小商人,或是接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营生,总之,他们不会不知死活对上势力庞大、有护卫的商队。

林家是祈州的大商户,如今生意已经遍及整个大周,他们有自个儿的护卫,这些盗匪不会对他们下手,就怕财物没劫成,反而搭上生命,除非他们不是普通盗匪。

“闲人在琢磨什么?从城里回来就一直闷不吭声。”周皓平命人搬了一张交椅和几案出来,再泡上一壶茶,配上齐明聿从城里带回来的糕点,这才是真正的惬意。

“我觉得很奇怪,知府的儿子是庆丰一恶,可是他的官声倒是不坏。”齐明聿也不拐弯抹角,六爷在庆丰府经营好多年了,想必挖掘出来的秘辛不少。

喝了一盏茶,周皓平稀奇的道:“你不是闲人一个,何必关心这种事?”

“我不能好奇吗?”

周皓平别有含意的一笑,并不戳破他的谎言,“庆丰知府张毅山算得上行事公正,谁也别妄想用银子从他手上买下人命,而且百姓受了冤屈递状纸,他绝不会置之不理,还有,他也是个能干的,庆丰几次遇到水患,百姓总能得到妥善安置,朝廷拨款赈灾,银子也会很实在的用在百姓身上,他的官声岂会不好?至于小霸王,最大的毛病就是了点,倒也没干过伤天害理之事,若是那日你在茶馆瞧仔细了,会发现他不赊账,可见不是贪小便宜之人。若有机会你去知府府邸前转一圈,说不定还有机会见到知府痛打不成材儿子的戏码。”

齐明聿明白的点点头,“他这个官很懂得表面功夫。”

“你以为容易吗?”

不容易,但是齐明聿有不同的见解,“除非不想升官发财,当官的岂能不懂得表面功夫?”换言之,不是容易与否,而是愿意与否。

略微一顿,周皓平点头道:“此言不假,不过凭此人的才干,只要寻几个老友推荐,早该高升当京官了,不应该一直被压在这儿。”

“六爷是说有人压着他?”

“我看确是如此,当然,他好像也不是非当京官不可。”

齐明聿想了想,道:“庆丰掌控与南吴的边贸,这儿的官一个个吃得满月复肥油。”

“你有所不知,张毅山的曾祖父经商致富,张家的家底比我还厚,他最不缺的就是银子,要不朝廷拨款赈灾时,他岂能对那些银子不动心?”

“银子再多也不嫌弃。”

“银子再多也不嫌弃,那是因为权势也不缺。”

关于这一点,齐明聿倒是无话可说,有了银子,就想要权势,有钱有权之后,才会更贪,换言之张毅山此时位于渴望权势的阶段,升去当京官该是他的首要之务。

“你应该不知道,张毅山是皇兄代父皇主持科举亲定的探花郎,若能升去当京官,早晚会入了皇兄的眼,得到皇兄重用。”

“难道他胸无大志?”

周皓平没好气的送他一个白眼,“胸无大志索性承继祖业就好了,何必十年寒窗苦读,一心出仕?”

“也许,他只是想摆月兑商人的身分。”

周皓平的眼神变得又冷又硬,口气却像个闹脾气的孩子,“不说了。”

齐明聿唇角一抽,皇家人真是一个比一个任性啊。其实他很清楚安王的意思,不过,他不会任意揣测、预设立场,这很容易使自个儿在观察局势之时存有偏见。

这时,阵阵香味越过围墙飘来,热辣之中有药香,也有肉香,挑逗人的味蕾。

周皓平最难以抗拒的就是美食,两眼瞬间发亮,垂涎的咽了口口水,连忙推着身边伺候的内侍何升,“老何,去瞧瞧是什么香味如此诱人。”

“我去。”齐明聿对隔壁的反应真是着魔了。

转眼之间,齐明聿已经跃上围墙,一眼就见到在墙边摆案吃暖锅的主仆。

“姑娘,可以吃了吗?”紫燕不是没吃过暖锅,只是没见过这种一边红汤、一边白汤的暖锅,最重要的是散发出来的香气前所未闻,还未入口,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吃吧,保证妳一次就爱上只属于妳家姑娘的鸳鸯锅。”沈云锦最喜欢吃火锅,尤其是麻辣火锅,上辈子因为好友要开火锅店,她帮忙研发锅底,可惜还没等到好友的火锅店开成,她就穿越来到这儿。

举箸夹了一片羊肉放进口中,热辣的滋味瞬间攫住所有的感官,紫燕下意识的举手为嘴巴搧风,急呼呼的喊道:“好烫……好好吃……”

“别急,慢慢吃。”沈云锦眼角往墙上瞄一眼——YA!真的将人引来了!

紫燕又连塞两片羊肉入口,好满足的问:“姑娘如何想到这么奇特的吃食?”

“奇特的不是这种吃食,而是锅底,妳家姑娘苦心研发的口味,独一无二。”沈云锦也夹了一片羊肉入口,这滋味美味得让她想流泪。

紫燕用勺子舀了一碗汤,小心翼翼凑到嘴边喝下,又麻又辣,感觉眼泪都要飙出来了,可是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人间美味啊!“这个味道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不可思议原来可以这么用啊……我喜欢!”沈云锦给紫燕竖起大拇指。

“不过,这个鸳鸯锅真的可以跟隔壁那位公子交换树上的桃子吗?”

“若是我,当然愿意交换。”

“姑娘又不是那位公子。”

“我不是那位公子,但相信他跟我一样聪明。”

顿了一下,紫燕明白的点点头,“姑娘的意思是说,那位公子若是个聪明人就会跟姑娘交换,是吗?”

“若非舍不得好好的桃子烂了,妳家姑娘干么如此大费周章,直接拿这鸳鸯锅开铺子挣银子就是。”

“我真搞不懂姑娘,别的庄子也有桃子,为何非要隔壁的?”

“眼不见为净,但看见了就不能不管。”有时候她也不太能理解自个儿的想法,就好比明知这是一个权力至上的时代,可是往往又控制不住自己好管闲事。

“我觉得姑娘就是喜欢自找麻烦。”

静默了半晌,沈云锦幽幽的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确实是自找麻烦,可是明知不可为就不为,很容易失去本性。”每个人都有一种忠于自我的坚持,那是一种纯粹,但是越深入社会之后,不得不学习放下自我去适应这个社会,那原本的纯粹就渐渐消失在记忆深处。

明知不可为就不为,很容易失去本性……齐明聿细细品味,唇角微微一翘,这句话真有意思。

紫燕听得胡里胡涂,摇了摇头,“不懂。”

“妳知道吗?人有时候是需要一点傻劲。”

紫燕豁然开朗,“这个我懂,就好比我明知无法阻止姑娘爬到墙上偷摘桃子,我还是苦口婆心地试图阻止,这就是一种傻劲。”

脸一僵,沈云锦咬着牙道:“我没有偷摘桃子,而是采摘落在我家的桃子。”

紫燕一脸的鄙视,姑娘敢做不敢当。

见状,沈云锦不悦的嘟着嘴,“妳这是什么表情。”

“妳的丫鬟是在说,妳敢做不敢当。”齐明聿终于出声了。

吓了一跳,紫燕惊慌的扔下手上的筷子,转头看着墙上的齐明聿,“那个……隔壁的公子……姑娘……”

“别紧张,他又不是凶神恶煞。”沈云锦继续享受她的鸳鸯锅。偷听了那么久,他应该明白她的意思了,除非他一点度量也没有,非要跟她过不去。

齐明聿突然有一种遇到知音的感觉,是啊,明明不是凶神恶煞,但是老被当成凶神恶煞,见到他就紧张得跟什么似的,真是令人不爽!

“妳舍得将这鸳鸯锅的食谱给我吗?”从她的反应,他相信她早就察觉到他。

“不是舍不得,只是你若拿我的食谱去卖钱,我岂不是划不来?”

“这份食谱我们只是自家食用,不会流传出去,如何?”

“这还算公道。”

“不过,妳们说好吃,我可还没尝到滋味。”言下之意先尝过再来交易,方才公道。

沈云锦很爽快的点头应了,“晚膳前我会准备好送过去。”

“好,从后门。”齐明聿对她生出一股赞赏,虽然嘴巴刁钻,可是性情豪爽,而且能够在三日不到就找到法子说动他改变心意,不能不教人另眼相看。

“行,可是你得派人帮我摘桃子。”

“成交,我明日一早就派人摘桃子送过去给妳。”齐明聿转身跃下围墙,从容悠闲的走回树下乘凉。

周皓平直勾勾的瞅着齐明聿。虽然听得够明白了,但还是等着他交代清楚,可是人家看也不看他一眼,教他忍不住想哇哇大叫。“你将我庄子上的桃子卖了,难道不应该先跟我打一声招呼吗?”

“换成六爷,这会儿已经命人摘桃子送过去了。”

周皓平顿时闭上嘴巴。难怪皇兄要让齐明聿来这儿,换成别人,肯定会按着他的意思行事,哪会理直气壮的将他这个王爷,而且还是主人踩在脚底下?

不熟悉齐明聿的人,当然不会将他视为凶神恶煞,可是知晓他底细的人,无不将他视为洪水猛兽,一个眼睛眨也不眨就下令屠村的武将,且当时不过十七、八岁,任谁都会觉得他太可怕了,根本是没有人性。

无论如何,大皇子绝不相信这个名震西戎的屠夫将军在庆丰府只是闲人,更别说他一直认为齐明聿是父皇看上的禁卫军统领,将来护卫新皇的重要人物之一,不可能闲在一处没事干,当然,为了掩护他在庆丰府真正的目的,总要故作一下闲人的姿态。

可是,探子送回来的消息明明白白指着他是闲人,不是窝在庄子,就是在城里吃吃喝喝,真的一点作为都没有。

“舅舅如何看待此事?”大皇子周启曜将探子传来的书信递给辅国公梁孟哲。

迅速看完书信,梁孟哲交还给他,周启曜随即扔进紫铜熏炉里烧为灰烬。

“殿下可还记得四年前齐明聿也闹过一次,当时皇上教他滚回西北。”

四年前,皇上不过要齐明聿跟着二皇子、三皇子一起在贵女名册中挑选一个,将亲事定下,齐明聿却为了避免跟皇子们抢夺贵女之嫌,故意大闹京中贵女,吓得她们一个个花容失色,此事说起来是齐明聿不知好歹,可是这回皇上有意将女儿嫁给他,这是多大的恩宠,他竟然跑去妓馆跟人家争风吃醋,这简直是赏了皇上一巴掌,皇上却反过来将他送到安王身边。安王是谁,皇上最疼爱、最信任的胞弟,一直为皇上守在南边,齐明聿待在安王身边岂会没有用意?

“我也认为父皇不可能无缘无故要他去庆丰,可是除了紧邻南吴,庆丰好像没有什么值得父皇费如此大的心思……还是说,父皇准备对南吴用兵了?”

“大周北有夷族,西北有戎族,实力皆不输南吴,可谓是两头伺机在皇上背后的猛虎,皇上不会挑在此时挥师南下。”

“若是如此,父皇为何让齐明聿去庆丰?”

梁孟哲忍不住在心里叹气,殿下是个聪明的,可惜太没有警觉性。“殿下忘了吗?我们的人在岷川。”

周启曜脸色微微一变,岷川虽然地属祈州,但是连着九华山,而九华山另外一边深入庆丰府……“难道父皇发现了?”

“我们的人行事向来谨慎,近来也不见皇上对庆丰和祈州有所关注。”

“安王在庆丰。”

“安王一直待在庄子养病,很少待在安王府。”他们所以将人安置在岷川,这是因为此举看似冒险,实则最为稳妥。

大周的外患有三——南吴、西戎和北夷,皇上派安王守在庆丰,紧盯南吴,而西北有亦师亦友的镇国公驻守,皇上可以将心思全部倾注在北夷。安王是个体弱多病的,汤药不断养着身子,一心一意只想留个子嗣,眼目最多只能留意庆丰府,哪会有心思关注到隔壁的祈州,最要紧的是,岷川这样的地方在祈州一点也不引人注意,他们的人行事低调,绝不可能暴露出来。

“若非我们的人露了馅,庆丰有安王就好了,父皇为何将齐明聿调到那儿?”周启曜对齐明聿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

齐明聿的曾祖母明珠公主是太宗皇帝的妹妹,但其胞兄与太宗皇帝争夺皇位,虽然她未曾参与夺嫡之争,却无可避免地受其牵连,而她最爱的夫君更是在战乱之中被禁卫军杀死,最后她还被驱逐到西北,被夺去爵位的镇国公府沉寂下来,消失在世人面前。

三十年后,西戎突然倾巢而出进攻大周,而齐明聿的祖父以一队侍卫突击,击退西戎铁骑,阻止西戎进攻的脚步,镇国公的爵位又重新回到齐家,不过因为明珠公主临终遗言——齐家子孙不得参与夺嫡之争,镇国公府此时并未引起权贵注意。

后来,先皇为了让父皇见识战场上的残酷,将年仅十五岁的父皇送去西北,父皇在西北待了四年,也就是这段期间,父皇与如今的镇国公成了亦师亦友的关系,齐明聿在父皇心目中更是成了儿子般的存在。待父皇继位之后,便大大重用镇国公,还在京城给镇国公赐了一座府邸,镇国公府从此又兴旺起来。

“继续盯着,马脚总会露出来。”

略一思忖,周启曜摇了摇头,“若说父皇送他去庆丰真的只是想让他待在安王身边修身养性,我们一直盯着他不放,反倒显得我们心里有鬼,还会暴露出我们在那儿有人。”

梁孟哲想了想也觉有理,便道:“不如……”

周启曜连忙举起手打断他,不以为然道:“舅舅认为有必要为了一个齐明聿大动干戈吗?”

“齐明聿得以被西戎称为屠夫,不在于他够狠,而是他是一个可怕的对手。”换言之,他们不可以小看齐明聿,齐明聿能够年纪轻轻就在西北闯出名堂,不单单有镇国公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个人的本事,要不,西北军箍得如铁桶一般,他如何能够得到西北军的敬重?皇上想必也是看出来了,方才想插手他的婚事。

“若非屠村,西戎为何会称他屠夫?”

齐明聿能够成为一号人物,全是因为四年前他领兵迎战西戎,后来深入西戎,连续屠了西戎好几个村落,这件事在朝堂上引起极大的争议,不少言官群而攻之,最后父皇不得不将齐明聿召回京城,让齐明聿为自个儿辩护。他一直觉得对老弱妇孺痛下杀手是没人性的事,即使对方是敌人,而齐明聿竟然不觉得羞愧,还嘲笑他这个皇子见解浅薄,说什么一个活口就是一个危险,西北上百万的军民不能为了一个危险担心受怕。

“殿下仁慈宽和,情感上难以接受齐明聿如此心狠手辣之人,可是为了大业,殿下还是要尽可能拉拢他,使他为殿下效力。”在梁孟哲看来,齐明聿是皇帝为下一位帝王栽培的镇国大将军,能够得到他的认同,殿下的帝王之位只剩下皇上要不要立太子一句话。

“若是齐明聿如此好拉拢,我有必要在庆丰费心布置吗?”周启曜不是不明白齐明聿在他的帝王之路上有多重要,可是此人嘴巴又毒又坏,那张脸还僵硬得一点表情也没有,实在让人不喜欢。

“殿下觉得齐明聿难以拉拢,二皇子、三皇子想必也是心有同感,更别说年幼的四皇子,殿下还是先放下成见,好好地跟他建立关系。”

周启曜烦躁的摆了摆手,“我们还是先度过眼前的危机再说。”

“我们的人不能不盯着,总要搞清楚他去那儿的目的何在。”

“好吧,教陈郢派人盯着,但是别盯得太紧了,免得教他起疑心。”顿了一下,周启曜又道:“让陈郢将齐明聿在庆丰的消息传出来,相信有人比我们更紧张。”

梁孟哲略一迟疑,“妥当吗?”

“父皇的干清宫可不是只有我们的人,关心齐明聿的人也不是只有我们,再说了,齐明聿离京时又没有刻意隐藏行踪,这事谁传出去的很难说得清楚,父皇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整肃干清宫。”

闻言,梁孟哲倒是无话可说。是啊,无论前朝或后宫,总有数不清的人企图将手伸进干清宫里,若单单因为有人泄露齐明聿去了庆丰府就大动干戈,确实没必要。

“好啦,舅舅嘱咐陈郢不要日日派人盯着,且每一次都换人。还有,舅舅要留意二弟和贤妃那儿,看看能不能从他们那儿打探到消息。”几位皇子中,二弟最受父皇看重,而四弟年纪最小,但其母亲贤妃母家最为显赫。

梁孟哲应声“是”,见周启曜开始铺纸练字,便告辞离开晋王府。

美食的交流向来是建立关系的好开始,沈云锦因此得以进入六爷的庄子,当然,经由后门。

虽然沈云锦已经十四岁了,可是六爷的庄子有女眷,而且乡下不同于京城,规矩没那么多,她又是避人耳目上门串门子,双方往来倒也不拘束。

沈云锦没几日就将六爷的庄子模熟了,而且一眼就看中人家的葡萄。

“小丫头想吃多少都摘回去,反正放着也是任其烂掉。”周皓平原本就是个大方的人,更别说他爱上沈云锦进贡的美食,只要能力范围内,他都乐于满足她。

“能否全部给我?”沈云锦下意识的瞪了齐明聿一眼。得知他并非庄子的主人,而是客人,她差一点抓狂,有没有搞错?主人客气又大方,而他这个寄居在此的客人刁钻又爱斤斤计较,实在太扯了!

“妳吃得完吗?”

“我不是要吃,我要酿酒。”

“妳会酿葡萄酒?”周皓平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

原本状似没听他们说话的齐明聿闻言也将目光转向沈云锦。这丫头总是令他意外,以为看清楚她了,可是下一刻她又会带给他不可思议的感觉。

“当然,葡萄酒酿好了,我送六爷几坛。”上辈子外祖母是个酿酒高手,寒暑假母亲都将她送到外祖父家,她看外祖母酿酒很有意思,便在一旁充当小帮手。

“这是真的吗?妳如何想到拿葡萄酿酒?”周皓平很想念葡萄酒,自从来庆丰府之后,他就没机会喝到葡萄酒了。

“这不稀奇,不少书上皆提过葡萄酿酒,而且我对吃吃喝喝特别有兴趣,闲着没事就试上一试,没想到试着试着还真教我酿成了。”

“妳这小丫头在吃食方面很有天分。”周皓平很自然的接受这说法,沈云锦这几日带来的美食连他的厨子都赞赏,因此无论她在吃食方面展现何种才能皆是理所当然的。

齐明聿微挑着眉,“真是厉害!”葡萄酒是千里迢迢而来的贡酒,往往只有宫里的贵人才有品尝的机会,这丫头竟然有法子酿出来!

沈云锦可以听出他的怀疑,“过些天我就教你见识一下,千万不可小看人。”

“好啊,我很期待。”

沈云锦骄傲的扬起下巴,直勾勾的瞅着他。

齐明聿唇角不由得一翘,“知道了,待会儿就命人将葡萄全摘下来,送到隔壁庄子。”

“分三日采摘,我们人手不足,没法子一日之内酿好。”

齐明聿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好啦,我回去等你们将葡萄送来。”沈云锦随即像一阵风似的带着紫燕离开。

齐明聿转头交代齐白处理采摘葡萄一事,待齐白吆喝人开始干活,他回过头准备继续品茶,然后跟自个儿对弈,却对上周皓平饱含深意的目光。

“六爷有何指教?”

“你对小丫头好像格外『挑剔』。”这个小子对于不相熟的人,尤其是姑娘,通常连正眼都不给一个,将他惹烦了,他才会勉为其难吐出一句又狠又毒的话,可是遇上沈云锦,他变得话多了,意见也多了,看着跟沈云锦有仇似的,不过言词倒是越见温和。

“我就是瞧她不顺眼。”

周皓平似笑非笑的挑了挑眉,“不顺眼吗?”

“不过是个乡下野丫头,却胆大妄为、不知死活。”

“你看她真的只是一个乡下野丫头吗?”

“难道不是吗?”虽然她一再超出他的认知,带给他不同的想法,但终究是生长在乡下的野丫头,不知道危险为何物,也不怕他们是坏人,招惹他们是祸不是福。

深深看了他一眼,周皓平语带幸灾乐祸的摇摇头,“我就不相信你如此眼拙。”

这位王爷的眼神令他不安,好似他遗漏了很重要的事。齐明聿试探的问:“难道她有什么了不起的身分?”

“她是否有什么了不起的身分,你派人去查不就知道了吗?”

自个儿找到答案不是更有意思吗?周皓平期待他受到惊吓的样子,会变脸吗?他变脸肯定有趣极了,就不知道是否有幸亲眼目睹。

“不过是个野丫头,我还劳师动众派人查她的底细?”齐明聿嗤之以鼻的“哼”了一声。这位王爷明显不怀好意,他可不会傻傻的落入他的算计。

是吗?周皓平酷酷的道:“不想知道就算了。”

对,他不想知道,她是谁并不重要……没错,她就是一个野丫头,他没必要为她劳师动众……可她究竟是谁?他是不是早就认识她?还记得第一次她直勾勾的看着他,那双眸子感觉是如此的深刻……

随后,齐明聿就按捺不住的吩咐齐凛暗中调查,不到半日,齐凛的消息送来了,这夜,他就做了一个梦,关于四年前——

听说国子监祭酒的女儿被他吓得回去之后病倒了,时而清醒时而昏迷,大夫束手无策,直觉告诉他,此事并不单纯。当夜,他便潜入文定侯府,用失魂香找了一个丫鬟指路,为沈云锦诊脉,没想到意外发现她不是病了,而是中毒,由此可知,有人不想让她活命,可是,她一个小泵娘如何会惹上杀身之祸?

念头一转,床上的小人儿突然睁开眼睛,两人四目相对,一时之间他竟不知如何反应。

半晌,床上的小人儿眼睛一闭又睁开,看着他似乎很困惑,喃喃自语“我在做梦”,然后又闭上眼睛,他终于回过神来,赶紧离开,走到外面时,他还听见她喃喃自语说着“我果然在做梦”。

这时齐白过来与他会合,“爷,丫鬟应该要醒了,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他回头看了一眼,赶紧跟着齐白离开文定侯府。

早晨梦醒了,轮到齐明聿困惑的喃喃自语,“她的胆子可肥了,怎可能是当初那个被我吓得晕过去的沈家五姑娘?她们真是同一个人吗?实在是差太大了,是不是哪儿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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