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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妻 第七章 毒妇变成媳妇儿

作者:千寻

头顶上散出丝丝的白烟,气行一周,璟然逼出眼里最后两滴黑泪。

半晌,他缓缓张开眼睛,却在下一瞬间又猛地闭上眼,是光线太过刺眼,他尚且无法承受那刺激。

他心知肚明,这是好现象,可是不能心急,于是在闭眼等待数息之后,他二度慢慢睁开眼睛,接着再闭上、再睁开……重复同样的动作数回。

渐渐地,闭眼的时间缩短了,张开眼的时间转长,直到周围景物在他眼前慢慢变成清晰。

他终于再见光明了!

璟然吐口长气,连日里悬在心头的担忧终于解除,可惜双腿仍然无法活动自如,唉,舞毒娘子姜媛的手段真狠,他捶捶自己的腿,依旧没有半点知觉,而另一只腿也依然麻痹。

握了握拳头,他告诉自己保持耐心,玉佩已经送出去了,他相信刘先生很快就能找到他,至于这双腿……他对二哥的医术深具信心。

这么一想便放下心来,举目望向四周,璟然心中微微诧异。

在失明之前他见过这间屋子,那时到处都是蜘蛛网、灰尘,空气中充满霉腐味,根本不像个屋子,反倒像座坟墓,他记得那时的自己还刻意讥讽姜媛,说她挑了个好居处,她合该住在坟墓里。

一时的嘴快却换得数十日的脚残,但若时间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

现在看看这房子,已经和那时截然不同,而且……人也大不相同了。

韩希帆,她的身躯曾经属于江湖上鼎鼎大名的舞毒娘子姜媛。

舞毒娘子,顾名思义是个很会跳舞、擅长使毒的女子,她总是在舞蹈间迷惑男人的心,趁其不备在男人身上下药,令男人对她俯首称臣。

传言道,她养了一百多个这样的男奴供她驱使,她**、,她贪财、重视美貌,据说江湖上见过她的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也许是吧,但他并不是其中一个!

他是镇北王府的三少爷,皇后的侄子,从小天赋异禀、反应机敏,读书过目不忘,五岁作诗、八岁论政,那时候他到底真懂还是假懂,没人知道,但他的那张嘴巴,还真的没有人能够驳得倒他。

皇上看重他,让他替自己办差,然而那些差事几乎全是登不上台面的阴私活儿,只能做不能讲,以至于到现在,他虽然早已成为皇帝的左右臂膀,但在文武百官心目中,仍然是个不学无术的纨裤子弟。

为此,他从十五岁起“性情大变”,聪明向学的他弃书册,毁谤圣人之言,再不思科考之路,皇上宠溺、处处维护,给他一个闲差职位,他便成天在皇帝身边插科打诨,当起弄臣。

百官们心里面分明看不起他,却见他把皇帝的毛梳理得奇顺无比,却又总在不经意间屡建奇功,不得不对他处处巴结讨好。

至于这“奇功”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他瞒得过外人、瞒得过后院的母亲姊妹,却瞒不过自家的父兄及爷爷。

在长辈们的默许、皇上的命令下,他故意越来越混、名声越来越臭,京城里不管排不排得上名号的都在骂他,骂他骄纵、不尊长辈,骂他不知天高地厚、恣意妄为。

但是骂会痛吗?当然不会,何况他有皇上撑腰。

他做过的混帐事多到罄竹难书,他曾经把李尚书当街打得鼻青脸肿,害他袖子里“不小心”掉出几万两银票,证实他官商勾结,贪了治水预算。

他曾经绑票和自己抢青楼名妓的礼亲王世子,吓得人家屁滚尿流,竟放话说出自家老爹有数万私兵,可以和镇北王府对峙的事实。

他曾经放出风声,说数位朝臣结党营私,搞得京城百姓惶惶不安,大臣闻言狂怒,闹到皇上跟前讨公道,但他不低头认错,还立下狂言,半个月内找出他们贪渎营私的证据,结果罪证确凿,扫掉朝廷一票蠹虫……

无心之举却让他立下功劳,皇上开口说:“璟然是朕的福星,要不是他,谁晓得一干大臣竟敢背着朕做这等天理难容之事。”

尽避如此,他狂妄的行径还是让人受不了,权贵百官提起他总是恨得牙槽发痒。

这回他领下新皇差,本想甩袖大干一回,却没想到自信满满的他竟被姜媛给盯上。

他的武功在江湖上虽称不上高手,但一手毒使得出神入化、无人能出其右,于是他中招,被点住穴道成为她的俘虏。

姜媛将他身上的物品搜刮一空,把他丢进马车里连夜往南驶去,直到在这个村子里落脚。

她买屋、谎编身分,打算与他“长期抗战”,她做足准备,让村人误以为他们是不离不弃的恩爱夫妻,她关起门来打算用包袱里的那几瓶药粉迫得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要自己将皇上交代的差事一一详述。

他会向她交代清楚吗?当然不,他是个铜牙铁齿的男子,对一个女流之辈向来只会轻视,从不多费心思,他根本没把她的能耐看在眼里,一时中计不代表会一路落败到底。

进到屋子穴道被解除,他便大剌剌的转头看向四周环境,用一句“好地方,你这等容貌的女子,确实应该住在坟墓里,以免出门吓坏路人”刺激她,专挑她在意的地方踩。

她重钱、重势,但最重视的是自己的容貌,这话无异是把狠刀子,能将人割得鲜血淋漓,可她是个狠心的,就算自己鲜血淋漓,也要让对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以他是自寻死路。

明知道危险,他依然做了,他必须逼迫她失去理智,因为疯狂的女人才会现出破绽,唯有露出破绽,他才有机会反败为胜。

果然,才刚能够自由活动的他,不到一刻钟身上立刻多了种更猛更毒的药粉,但他有二哥给的解毒丹,知道自己会没事,因此才敢放大胆量与她对峙。

事情如他的算计进行,姜媛被刺激了,她开始发狂,不管不顾地用鞭子抽打他,而他在努力闪躲回避之际,拚着最后一丝力气躐到她身边将她勒毙。

她死透了!

他确定她没有气息、号不到脉象,身子渐渐变得僵硬之后,才翻出她的包袱找出二哥的解毒丹服下。

可惜这回解毒丹似乎不再那么灵验,他的身体越来越无力,双腿情况尤其严重,他的视力渐渐模糊,并且在光线照上的同时会感觉到刺痛,彷佛有千万根针戳刺着,他在衣服上扯下一块布条包住眼睛,而他看见的最后一幕是姜媛手背上浮现的尸斑。

他有错,错在太狂妄自大,对于姜媛种下的毒,他只能护住心脉,把毒液往外一点一点的逼出来,然而那毒物太凶、太猛,他用尽内力也无法一次将之清除,恼恨之余,他一脚将她踹下床底。

如果不是双腿无力,他更想将她的尸身丢出窗外。

他力气透支、乏了,闭上眼睛缓缓入睡。

练武之人,连睡觉都会比常人更警觉,他也不例外,几乎是姜媛的尸体在凌晨时分开始有气息、开始呼吸时,他便惊醒了。

当时的状况令他胆颤心惊,那根本没有道理,一个人不可能死去那么久,还能够活转回来,是尸变吗?就算是尸变,也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呼吸。

惊疑不定间,他无法理解她的死而复活,只能够伪装,他不言不语、不响应,静静等待他感觉到她爬上床了,躺在他身边,说了一堆奇怪难解的话之后,又沉沉入睡。

她睡得很熟,他不了解自己明明拚尽最后一丝力气勒毙她,为什么没让她离魂?

自小,他的嗅觉便比一般人灵敏,他意识到空气里原本充斥她因炼毒而身上特有的毒物腥臭味气息消失了,至于为了掩饰那股刺鼻味儿,她猛洒的香液味道也消失无踪。

单以嗅觉来讲,躺在自己身边的女子似乎换了个人。

可人是他亲手杀的,尸体是他亲自踢下床的,要不是眼睛看不见,他真想仔细看清楚躺在身边的女人,是不是被人偷换过?

他小心翼翼的触上她的手臂,他记得自己跟她交手时,见她手臂上有个疙瘩,那是因长期炼毒和服食毒物来的。

他碰触得很轻,却很仔细,那里的肌肉平滑细腻,根本寻不到疙瘩的痕迹,来来回回几遍,始终找不到,他心头一急,不由得加重手劲。

但更令他疑惑的是,以姜媛的功夫,即便在睡眠当中,被人近身抚触也没有道理不出手?

但她却只软软地说了句,“小米……不要闹。”

那声音确实是姜媛的,但口气迥异。

小悯?他无法解释这一切,只能按捺住性子等待,等她清醒,等她说一句“他终于栽在我手上了”,也想等她从包袱里找出解药让他吞下,以便继续对他逼供。

但是并没有,她清醒后,他任何期待中的情况都没有发生。

她说了一堆令人难以理解的言语,她迎进隔壁邻居编出一套谎话,更令他无法置信的是,她竟然对他说:“海伦公子,答案出炉,你和我居然是夫妻,丈夫和妻子呐,相当相当亲密的关系。别人穿越嫁王爷、嫁皇帝,可我没事跑去嫁给男版海伦凯勒,这教人情何以堪?”

她完全相信邻居给的讯息,对他说话的口气有满满的沉郁,像是被人强行剥除了什么似的。她还掏心掏肺地告诉他,对于钱大和柳树村妇人的看法。

接下来她想要钱,他指指床底下,那个被自己一个火大往里头丢的包袱。

银子是姜媛的、药瓶是姜媛的,只有《大辽史记》和玉佩是从他身上掏走的,可她看见他的东西居然惊呼连连、评论不断。

没有第二个解释了,姜媛早已经死在自己的手下,附在她身体里的灵魂是个叫做韩希帆的女子。

她来自二十一世纪,处处讲究男女公平,会写字认字、对母亲家人有浓浓的思念,喜欢自己的工作与成就,并且被许多男人欺骗过。

她说柳树村妇人只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并没有错,所以他猜想过,拿走银子之后,她会跑得无影无踪,没想到她却又回来了。

她大扫除、她做菜,她来来回回在屋里逛来逛去,她还帮他洗了个让人通体舒畅的澡,而最教他微微感动的是,洗完澡她没忘记弄一块干净的布条为他遮上眼睛。

她并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在眼睛上绑布条,她不清楚光线在他眼睛上造成的刺痛感,单纯因为他想要,便顺从他的意愿。

她尊重他,一个无法听、无法说、无法看、无法行动的废人,通常这种人只会被人当成垃圾,连同情目光都不会投出一个,但她尊重他。

是意料之外,也是感动。

一天一天的相处下来,他越来越了解韩希帆。

她是个害怕孤独的女人,所以总是自言自语,明明相信他是个聋子,还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也幸好如此,他才能慢慢弄懂穿越、弄明白她的世界。

他痛恨聒噪的女人,但意外地,他喜欢她的聒噪。

她讲话很有趣,她把自己从小到大的故事全说过一遍,她最爱聊自己的世界,任由他想象。

渐渐地,他听着她的声音,勾勒起她神采飞扬、眉眼顾盼的模样。

村中百姓都喜欢她,说她是个能干善良的女人,几次他们经过门外,忘记放低音量,继续讨论这个新搬来的“姜家”。

多数人认为姜家娘子这样的人才,嫁给一个废人太可惜,认为凭她的聪慧能干,怎么也能摊到好人家,去过五指不沾阳春水的少女乃女乃生活。

也有不少婆婆妈妈爱拿她和自家媳妇比较,当然,也不乏称赞她有情有义,大难来时不分飞的女子情节高尚。

她得到村人一致性的认同与喜爱,然而不只他们,他也一样。人心是肉做的,她对他的身分不甚了解,却心甘情愿地服侍他这个“废人”。

她尽心尽力、全心全意,没有半点敷衍,只有全然认真,煮饭、打扫家里、照顾他……

不管任何事,她都做到完美。她说自己是有精神强迫症的女人,他不知道何谓“精神强迫症”,但相信她是个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女人。

他喜欢被她服侍,喜欢她琐琐碎碎地形容村里每个人的举止形态,喜欢听她说起未来城市的景象,听她讲起最喜欢的小说,听她提起学生时代的糗事,他喜欢她讲的每句话……

呃……更正,他不喜欢听她的初恋,不喜欢没良心的蔡宇堂,想着她在酒吧里买醉,想着距离那么远久的爱情还能勾出她心里的脆弱,他的心情就无法平顺。

他同意她讲的“人心会变”,但不喜欢她带着幽幽的叹息声说“爱情变得比人心更快,它腐败的速度比鲜肉还快”。

要不是装哑巴,他想告诉她,“只要用心,鲜肉能制成令人垂涎的火腿,长时间保存,爱情也能。”

但他是哑巴,这话只能存在心里,默默地反驳她。

曾经,他不认为自己和“姜媛”能够出现任何可能;曾经,他想过等刘先生找到自己之后,就向她坦承一切,说明两人的关系,然后转身各自离去。

现在他改变想法了,在感动越来越多、喜欢越来越浓,不愿意分离的心思越来越重之后,他决定争取和她成为夫妻,决定和她手牵手的过完一辈子。

当“争取”两字出现,温暖的感觉在他心底慢慢酿出一坛上好的酒液,他静静品尝、慢慢地想象,想象未来的生命里,有一个叫做韩希帆的女子与他共度天明与黄昏,共同走过生命中每一段光景。

这种酝酿与想象让他倍感幸福,于是脑中计划成形,于是擅于筹谋的他开始算计自己的手足亲人。

微哂,璟然望向窗外……希望二哥不会让他等太久。

应该不会吧,当铺伙计收到玉佩,将会尽快传讯给刘先生,依他的能耐,要把二哥给挖出来不过是短短数日的功夫。

没错,当铺是他开的,他在大赵国内开了将近五百家当铺。

经营当铺自然是为了赚钱,但很少皇亲贵胄会想到这一块,当初他开当铺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赌一口气。

当时他和太子争议,太子认为要了解黎民百姓的民生应该开饭馆,生意兴隆,便代表百姓丰衣足食,人人都不吝啬花钱,他却认为当铺才能了解民生,要不是穷极,谁会把家里的东西给往外当。

当时年纪小,只为口头之争,他就真的开一间乐利当铺,也是刘先生太有本事,十几年经营下来,居然让他从一间当铺开到近五百家。

当铺真能反映百姓民生?自然是,当地方上有许多人开始典当贵重物品时,就可以推论当地是不是有灾情发生?是否官员隐匿灾情?是否有战事将起?是不是谣言兴起,以至于动荡民心?

当铺提供他不少线索,以此发展下去,他慢慢建立起自己的消息网络,以便随时随地取到各方讯息。

今日他以买田为由,让韩希帆去典当玉佩,除非城里还有第二家当铺,否则她只能进乐利当铺典当。

收下玉佩后,伙计将会给她五千两银子,那五千两银子代表一个讯息——她走对了当铺,并且刘先生很快就会找到他。

他凭什么确定?凭那块玉佩顶多值三百两,若她典当的铺子不是乐利当铺,没有人会给她那么高的价钱。

而她……想起她叨叨絮絮的模样,璟然不由得笑了。

拿到五千两,她会乐成怎样?会不会买一堆食材回来给他做菜?想起芋头糕、咸酥鸡,他的口水就直冒。

旋过身,璟然打开床边柜子,取出里面的包袱,再从包袱里拿出《大辽史记》。

回想希帆的话,他不知道四十二章经是什么,也不晓得为什么非要凑足八部里面才有藏宝图,他不理解她的自言自语代表的是什么意思,但她的话点出重要讯息——图可能藏在封面里。

这些年,大辽人看重仕子,会读书识字的人,往往在社会中占有较高的地位,但辽国的造纸、印刷技术远远不如大赵,制作一本书的本钱非常高,而他们长年在马背上奔跑,为保护书册,往往把书皮做得又粗又厚,而若要藏东西,藏书皮里最自然,最不会被发现。

他早已习惯大辽书册就是这副模样,因此没想过封面中会暗藏玄机,他用尽镑种办法都无法从里面找到藏宝图,他找来擅长辽语的人,横着看、倒着看、跳着字看……企图从文字中看出线索,甚至想过会不会是泡过药水,必须用火烤或用某种药水泡过,才能让藏宝图现形。

没想到道理就这样直接简单,这就是韩希帆常挂在嘴里的盲点吧。

璟然拆开缝线,打开厚厚的封面,里面果然有东西。

他翻过书面,从里面倒出上百块碎羊皮?是谁把藏宝图裁成碎片?是想掩人耳目,还是想把藏宝图毁掉?眉头蹙起,他想不通是谁会这样做?

看一眼天色,将近午时了,韩希帆快回来了,他没时间追根究柢,急忙把它们塞回书页里,再收进包袱,将一切归回原位之后,他拉开棉被躺平。

门外尚未出现动静,璟然侧过身子,继续欣赏这个干净得令人心情愉快的“家”,桌上的茉莉花日日更换,屋子里随时充斥着一股淡淡的甜香。

他终于明白,她每天在屋里走来走去是在忙些什么,一间原本布满灰尘的鬼屋,能够被她洗洗抹抹整理成这样,简直是奇迹,难怪她总嚷嚷说自己有洁癖,她果然很爱干净。

看一眼地上的绒毛拖鞋,那是她亲手做的,厚厚的鞋底,柔柔软软的毛皮包覆着脚板,像踩在棉花里似的,每回穿上就不想月兑下,他从没有穿过这么舒服的鞋子,他喜欢!

说到鞋子,他忍不住想起自己。

过去为他做鞋的人,总想尽办法在鞋面上绣云、绣花、绣出一幅富贵,那样的鞋好看却不一定舒适,外面的人见着满心羡慕,却不知道穿在身上的人其实没那么舒服,这便如同他的生活,表面光鲜,其实内里却是辛酸无人知。

人人羡慕他为非作歹、恣意妄为,出生在镇北王府,是皇后娘娘的亲侄儿,又有皇帝挺着,闯再大的祸也没关系。

殊不知皇上虽然很宠溺他,但疑心病却是极重,要用他却又处处防他,既担心他能耐不足、差事办砸,又怕他太精明能干,势力坐大,于是给他一个不学无术的轨裤身分,让他当个小丑弄臣,就算立了功劳,皇上也不会在朝臣面前大力表彰他,只一语带过。

而他,时刻要忖度皇上的心思,事事拿捏分寸,深怕一个不小心,背后就是万丈深渊。

表面上,他应付皇帝、应付长辈似乎游刃有余,但其实处处算计、玩弄权谋日子过久了,也会厌腻。所以光鲜?艳羡?没有穿上这双鞋的人,怎知他的路走得辛苦。

因此他喜欢韩希帆,喜欢这样的生活,更喜欢这份单纯。

隐约地,璟然听见马蹄声,在这村子里,进一趟城舍得雇马车回来的,也只有他家那个“不懂得算计的浪费媳妇”了……他的媳妇,想起这四个字,不知道是谁往他心头浇了蜂蜜般,满心满嘴的甜,甜得他止不住脸上的笑靥。

拿起布条重新绑上眼睛,璟然耐心地等待她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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