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福妻 第十二章
第六章
三个月前……怎会这么巧?正好与她在荫林遇见安飒宇的时间点吻合,那时她也正在采药……他可是为了她?这有可能吗?
心尖因这样的猜测而颤了颤,但她很快便回过神,吩咐道:“找人去探探那王三的底,顺道问问街坊邻居,他昨夜回去后有什么举动。”此时正好来到门外,见到满满的人潮,她低声说“快去。”石义听闻,心一凛,对金宁更是尊敬几分,应声后,又再三嘱咐府中守卫保护好她,这才快步离去。
金宁来到大门前,脚步还未踏出,便听见有人在外高声嚷嚷——“安府仗着皇商的名号,欺压咱们这些小老百姓,各位,你们评评理,这长春参可是我拼了老命才得到的,就这么被这些有钱有势的恶人给贪了去,我不甘心!今儿个安府要不派个能主事的出来与我说明白,我王三就在此坐着不走!”看着乌压压一片人潮,金宁不由得有些怯场,但她仍鼓起勇气,扬声问:
“你就是王三”背对着大门、正与众人诉苦的王三,一听有人用娇软嗓音喊他的名,很自然的回过头去,一见喊他的是个美人儿时,双眼一亮,惊艳万分,可愈瞧他是愈困惑,总觉得眼前的美人儿很是眼熟。
看着坐在地上的王三,金宁也是一愕,心头旋即一松。
看来她让石义去探这人的底是白费力气,因为她认得眼前之人,只不过他不叫王三,而是叫王陆兴。
她不晓得王陆兴为何改了名,但她可以确定这件事确实是件阴谋。
王陆兴不是京城人氏,她会认得他,是因为他是金玉宝那群同窗好友之一,一样的执绔、一样的败家,也一样的品行不端。
她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王陆兴是来诈财的。
既然有了底,她也就没那么惶然,心也稍微定了定。
“你……”王陆兴觉得眼前之人很眼熟,却一时想不出她像谁。
金宁平时独自去采药时,为了安全,都会刻意抹黑了脸,可来到安府后,她不再这么做,加上此时异于从前的高贵打扮,她知道王陆兴一时半刻是认不出她来,于是淡声问:
“你说,我们安府污了你的长春参?”
一听她说我们安府这四个字,王陆兴马上将心底那点疑惑给甩开,认定她是安府之人,忙不迭的点头。“没错,就是你们贪了我的长春参!”她挑眉,又问:“可有证据?”
“没有!”王陆兴倒也干脆,直言道:“要是有证据,我岂会坐在这大闹?我不过是一介老实人,也同你们德生堂交易过几次,每一回都没错处,这一回难得我得了这么个稀世珍宝,却因为一时粗心当成了普通人参卖给了你们,要说证据,德生堂里全是你们的伙计,就算我说破嘴也没人信我,可我下山时,曾遇见同村的小九,小九可是知道我采了长春参,我也将那长春参给他瞧了瞧,他能做证人。”好个老实人。金宁暗笑,却没拆穿他,而是看着站在他身旁、说是能为他作证的小九,问道:“你能替他作证?”
小九似乎真是个老实人,紧张的直点头。“是、是!王三那日下山时,确实有将篓子里的人参让我看,里头是有,株人参特别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法?”她又问。
小九搔搔头,回想了下。“比起其他人参,好像特别长,长须也特别多,颜色很白,就像……就像女敕姜那般地白。”听完他的形容,金宁脸上的笑容更甚,精致的小脸光华满溢,美得不可思议,令在场所有人一怔,几乎忘了来此的目的,其中包括站在王三身后不远的蓝衣男子,以及隐身角落、不知来了多久的白蔚然和安飒宇。
“主爷,咱们该不该出面了?”白蔚然见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忙低声问。
他们早在半刻钟前便回到府中,刚要出面,未来的少夫人也正好出府,主爷见状,便停下脚步,没再动作,躲在此处观看。
“不急。”安飒宇的黑眸闪着罕见的光彩,他深深的凝视着那笑得绝美的人儿,说了这句话后,便不再作声。
白蔚然见状,也只能退至身后,默默的看着。
“那么我再问你,那所谓的长春参除了特别的白之外,可还有什么特征?”金宁轻声再小九努力的想了想,旋即摇头。
“没有了。”
问完话,金宁有礼的朝他道了声谢,小九脸一红,忙说没帮上什么忙,这才退回人群中,跟着众人看着。
“现在你们还有什么话说?”王陆兴一脸得意,认定金宁一介女子,顶多也就这么问一问,根本解决不了什么事,谁知他却猜错了,还错得离谱。
“当然有!”金宁带笑的脸儿突然一沉,冷凝的气势让王三突感不妙,果真就听她开口问道:“敢问在场诸位,可有人见过长春参?”众人讨论了半晌,皆纷纷摇头。
直到众人议论的声响平息,金宁才看着王陆兴,淡淡地道:“长春参乃稀有之物,在场这么多人没有一人见过长春参,你又从何得知你取得的人参便是长春参?”原本得意万分的王陆兴顿时哑然,好半晌才像是找回自己的舌头,反驳道:“我、我祖上曾经取得长春参,并将它画下,我自然知道长春参生得何样。”
“是吗?”她目光清冷的望着他。基本上王陆兴这谎言漏洞百出,与他对质,她甚至觉得有些浪费口舌。
见她不以为然,王陆兴连忙又道:“当然,这儿没人见过长春参,可我见过,你们安府可别想唬人!”
金宁笑了笑,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至少我见过。”
“你?”王陆兴一听,有些慌了,可很快便镇定下来,一口咬定道:“你是安府的人,自然和那林管事是一伙的,准备骗我的长春参!”她依然淡定,没理会他所言,自顾自的说道:“长春参,指的其实并非是人参,而是生长在人参上头的人参花。”在众人的认知之中,长春参便是人参的一种,没人知道真正的长春参指的竟会是人参花,因此金宁这话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众人议论纷纷。
见众人之中开始传出怀疑的声浪,王陆兴有些急了。
“你别胡说!长春参怎么会是一朵花,再说谁见过人参上头长花的?”
对于他的质问,金宁倒是很有耐性,不慌不忙的替他解惑,“人参当然有花,人参是一种十分珍贵的药材,它对土壤养分的吸收极其霸道,凡种植过人参的地方,二十年内几乎寸草不生,五十年内不会再有人参生长。而能够繁衍人参的花蕾则更为珍贵、稀有,六十斤人参才能出产一两人参花蕾,且只有几天的采收期,一旦开花便没有什么药用价值,可长春参珍贵便珍贵在此,生长在荫林里的长春参,其花蕾终年不谢、不开花,而参根也因长年吸收养分,生长得极为茁壮,如此珍贵的长春参,却因为生长在荫林深处,恶狼环伺、毒瘴蛮横,几乎没人能活着将长春参带回,这也是为何长春参会这般金贵、无人识得的原因。”
她的解释,听得众人一愣,愣的,虽然觉得不可思议,却莫名令人信服,此时大多数的人已信了金宁,对王陆兴露出怀疑的目光。王陆兴自是感受到了,更是着急。“简直是一派胡言,你、你不过是,个小丫头,怎可能会知道这么多?这定是你胡扯来着,无非就是想抢夺我那珍贵的长春参!”金宁早料到他不会轻易放弃,挑起巧眉,冷凝的看着他。
“你说我胡扯?你可有证据?你说你祖上留下长春参的图像,你又怎知那是真是假?这些先不提,你倒是回答我,你是怎么走至荫林深处,又是怎么躲过林中恶狼?还有那毒厉的瘴气,要知道那毒气可是无药可解,只要闻上一刻便会丧命,若你真取得长春参,又怎能像无事人一般站在这与我大呼小叫?”王陆兴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脸色惨白,久久说不出话来。
众人则是心中一阵叫好,远处的安飒宇更是面露激赏,看着金宁的目光益发温柔,甚至露出未曾对任何人展现过的情感。
王陆兴见事迹败露,根本说不过眼前的金宁,慌得四处张望,却怎么也找不着要他这么做的人,又见站在金宁身旁的家丁一步步朝他走来,他心一横,一个箭步冲上前,便要抓住没有防备的金宁。
金宁似乎没料到他会这么做,有些反应不及,只能凭着直觉向旁躲开,却不知踢到何物,脚步一个踉臆,顿时身子不稳地向旁歪去。
然而就在她以为会跌落在地时,眼角突然闪过一抹蓝影,接着她感到身子一轻,下一瞬,她己被包覆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
她不明所以地抬起螓首,看见一张陌生却十分潇洒飞扬的脸庞。
环着她的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个长得十分英俊的男人,与安飒宇的俊美不同,这人十足阳刚,浓眉大眼、挺鼻阔嘴,浅浅一笑,便如阳光照拂,热情得令人脸红心跳,而此时他正用着过分炙热的目光凝望着她,眼中有着浓得化不去的爱恋。
金宁抱着欣赏的角度,不由得多看了这名男子一眼,可当她看清他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情感时,却是一时傻了、懵了,直到一道冷得令人发寒的嗓音传来——“抱够了没?”蓦地回过神,金宁转头,这才看见单手擒着王陆兴,宛如地府罗刹般寒着俊颜,黑眸更如千年寒冰般冷绝地凝着他们的安飒宇。
一路上,金宁大气也不敢喘上一声,默不出声的跟在安飒宇身后,直到他处理好王陆兴之事,两人才一同往东枫阁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