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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辫子精灵的情事 第一章

作者:席绢

孟氏集团总部的顶楼会议厅内,坐着二十来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也有不老不少的,依着年纪大小顺序坐在会议桌旁。人人脸上全是沉重的神色。

难不成排名国内三大企业之一、财力最雄厚的孟氏集团要垮了?

能坐在孟氏顶楼豪华议事厅的人就绝对不是泛泛之辈。尤其此刻坐在此处的全是孟氏所有关系企业的首脑人物,更是活跃于商场的猛将,随便一个站出去就足以颠覆操控商界走向兴衰。

孟氏集团的关系机构分布海内外,历四代经营下来,产业之广、势力之雄厚连政界人物都忌惮三分。而各个首脑平日各忙于自己的工作,奔走各地,今天居然同时抛下重要的工作回到台湾的总机构来,并且脸色沉重;想当然耳,一定是有什么重大的事发生了。

究竟有什么事能让这些处理棘手公事如吃大白菜的企业精英们如此的愁云惨雾?

沉默的气氛打从进到会议厅开始已持续了十五分钟之久,久到连首座者——孟氏集团最高权力者,那个号称商界最冷静、最可怕、最不能惹的修罗王孟震东都耐不住烦躁的打破沉默。

“你们说话呀!我召集你们来难不成是要你们专程来向我忏悔的吗?居然全不开口了!没用的东西!我都开始怀疑咱们孟家快完蛋了!你们不是商界悍将吗?如果凭这一副德行就可以顺利经营事业,并且还让人忌惮头疼,我会怀疑台湾的商界已濒临垮台的边缘!”

梆完之后,仍是一片噤声的沉默。

这一群孟家精英,他们可以轻易操控股市走向,可以跺下脚即令商界变色,但——这件事却是他们避之惟恐不及的,更遑论要他们出主意!做与不做都是为难,因为下场都一样凄惨。老太爷的命令违拗不得,小的又何尝惹得起?除非不想混了!

看到这场面,孟震东更生气了!虽已是七十五高龄,叫声却仍然宏亮有力。抬手指向右手边第二个座位上的壮年男子,也就是他的长子孟宇龙,道:“宇龙,他是你儿子,你来想办法!”顺手丢出烫手山芋。

孟宇龙向来沉静的面孔霎时浮上一层苦恼,而其他孟家人马上投以怜悯的眼光,同时也替自己庆幸——没有被点到名!

“爸……冠人是您打小疼到大的孙子,还是您比较有权威性,可以命令得动他,我与冠人——”生出一个太聪明的孩子是很累人的,孟宇龙不太相信自己有那个能耐去说服儿子乖乖回来当继承人。事实上,自冠人上小学后,孟宇龙在口才上就一直落居下风;所以当父亲要他去当说客,抬出为人父亲的权威,命令儿子回来时,心中即暗自叫苦;他是宁愿被派到西伯利亚做苦工,也不愿去与儿子斗智。

“你——”孟震东怒目瞪了儿子好久,骂不出话,只好转眼瞪着身边的老伴与另一边的两个弟弟。“都是你们宠坏了那浑小子!”

孟震东的妻子,年已七旬的柯燕伶老太太满面红光,身形娇小,一身的典雅贵气。在丈夫指责过后首先发言,发言前给了丈夫一个“你也月兑不了干系”的眼神。

“要说宠,打小到大人人当他是天神投胎,谁不宠他来着?现在尝到苦头了才要来怪人!当年是谁成天抱着冠人说:此子非池中之物!坚持不以第四代‘鸿’字辈来命名,而专程请来一个相命先生共同商议出‘冠人’这名字的?是谁说这孙子天资无比聪颖,不该以死板的方式管教,怕适得其反?是哦!如今变成这局面,谁要负最大的责任?冠人三十岁了!不是十岁,不是十三岁!二十三岁的荒唐日子也过去了。他三十了!却仍以与我们玩捉迷藏为乐事!成天不务正业,落了个娶妻不成,事业又无着落!包可怕的是,与黑道人物纠缠不清!别光指责别人,冠人是你教的!你自己要负最大的责任!”

眼见孟震东又要起来与妻子斗嘴,孟家老二——孟震洋起身道:“大哥,大嫂,吵架无济于事,再怎么吵,也无法让冠人回来。”

孟老夫人不理老伴,对一旁的小女儿道:“娟平,你是冠人的老师之一,你有什么法子?连最小的红歌都投身入孟氏了,他这个第四代的头头居然还逃亡在外,成什么体统?”

孟冠人的姑姑——五十岁的孟娟平一直未婚;在孟家能出头的女性非常不容易,如非有特殊的能力,向来就只有等着嫁人的份。而她是第三代兄弟姊妹中的智多星,冷静锐利,深谋远虑,没有嫁人的打算,自是把孟冠人当心肝宝贝疼着。她也是冠人的指导老师之一,对孟冠人的脾气模得很清楚——至少要比别人更清楚一些。

“冠人一直不想接爸爸的位置的!他认为第三代的接棒人没有接位,就直接要他继承,这担子对他而言太重,而且对大哥而言也不公平!”原本理应是由孟宇龙来接孟震东的位置,可是孟家四位大老:孟震东、孟震洋、孟名远以及孟老夫人柯燕伶全都一致决定要孟冠人来继承。以各方面的考量而言,其实也是必要的;因为孟宇龙的婚姻是结合了另一大产业——林氏机构,而这才使得孟氏成为今天雄霸一方的局面。有了这层关系,孟冠人的继承人资格更是无庸置疑;由他来继承,才能让林家所有亲戚心服口服,并且心甘情愿奉献心力。

孟氏集团有傲人的财势,可是它同时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有资格坐上指挥者宝座的,不光得有超强的领导能力而已!若没有远见,没有心思细密,没有超准确的判断力与决策力,只消一个错误的指令,就足以使孟氏为之垮台,进而牵连到全球的经济以及数十万员工的生计。孟家培育了不少人才,第四代中更精挑细选了七男一女来训练,也的确都是人中龙凤,但没有人有野心去争夺那个宝座;人人都属意孟冠人,而孟冠人确有超强的能力来当掌舵人。孟宇龙长年驻守海外,努力的开疆拓土,也有绝佳的能力,但他没有继承的打算,也庆幸自己不必接掌孟氏。在冠人未出生时他也曾与冠人一样被逼迫过;当时他逃,是因为自知能力的上限;而现在儿子逃则是因为爱玩,所以他一点也不去强迫儿子。因为他相信冠人的能力。

孟娟平又道:“冠人得认清一个事实,孟氏非他接位不可;不过,我建议先让他结婚。”

说到婚事,孟震东又有闷气好生了!

“连丁皓那小子都娶到老婆了,冠人为什么还单身?他们兄弟俩真那么如胶似漆的话,为什么不学学人家?坏事都一起做,为什么偏偏独漏这一项?”

丁皓也是孟家自小看到大的。孟震东与丁皓的祖父是生死之交,后来私奔下嫁丁武的方日华恰巧又是孟冠人母亲林明秀的闺中好友,交情自是更亲密。后来二人同时怀孕,大家还戏言说要指月复为婚呢!那里知道两个都生成男的,当然结不成亲家了;但接下来的便是永远收拾不完的大小麻烦了!丁皓与孟冠人都是惹祸精转世,专生来折磨这些大人的。而丁皓那小子上个月结婚了,这消息令孟家大老们又嫉又羡。光看丁皓深爱妻子的那股劲,就猜得出丁家很快就会有后了,难怪丁武夫妇会开心成那副德行!而孟家的第五代还不知在那里,连媳妇人选都没个着落。

林明秀——孟冠人的妈轻声开口:“冠人的眼光太高又太挑剔了,根本看不上一般的女孩子。上回介绍纪老的女儿给冠人看,人家又温柔又美丽,深具大家闺秀的风范,冠人仍是看不上眼。想要他娶妻恐怕比登天还难了!”

“这倒还不至于。”孟震东的次子孟宇堂开口道:“冠人需要的是制住他的女人;得找一个聪颖不下于他,同时个性又无法预测的机灵女子来撮合。”

“要打那儿找这种女人?若真的有,要是两人对上眼后变得更刁-顽皮那如何是好?”鸿字辈中终于有人开口了,是比孟冠人小一岁的孟鸿壮。

一个孟冠人已够让人吃不消了,再娶来一个同样精性的媳妇,不天下大乱才怪!

大家深有同感地点头。孟宇堂笑了笑。

“两个月前,我在美国遇到耿雄天,不知爸是否还记得十几年前看过的那小女孩,耿雄天的独生女,叫洛洛的。”

孟震东皱眉道:“记得!十几年前耿小子一心于主持黑道正义,将妻子女儿丢在你那边给你妻子照顾,小洛洛当时才出生,算一算如今也不过二十岁,与冠人差太多了吧?”

他会有这种顾虑不无道理;以孟冠人的聪颖绝顶,那里看得上小女圭女圭似的伴侣?更别提心智不成熟了。

“我倒不认为。”孟宇堂一手搓着下巴,忍不住泛着轻笑。“她是一个天才少女,对机械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奇特能力,两个月前曾暗助了丁皓一把,顺利救出他妻子——她一个人单枪匹马拆了所有的定时炸弹。这女孩的古灵精怪绝对不下于冠人,或许有些纯真与不解世事,但与冠人肯定是有得拚!”

这一说倒引起所有人关切的注目,全睁着充满高度兴趣的眼光想知道更多!也许……孟家第五代有着落了!

孟震东以眼神与妻子、弟弟们做了沟通,自己再想了一下,决定道:“告诉我你的计划,以及耿小子的看法。”

任何一对新婚不久,正处于蜜月期的夫妻,都不会希望有人不识相的闯入他们甜蜜的生活中,更别提三更半夜的时刻!即使是好朋友也该被丢到月球上去忏悔!

时间正指着凌晨二点的时刻;孟冠人几乎是感激涕零的捧过浣浣煮来的海鲜面,并且表现得像是饿死鬼投胎似的狼吞虎咽。

“小心点,很烫!”浣浣轻声提醒。才说完,立即给丁皓拉了回去,坐在他腿上,并且紧紧搂着。

在睡衣之外,她穿了件又长又宽又保守的睡袍,从脖子包到脚跟,没有一点的可能性,偏偏丁皓还一副小心贼的戒备表情,生怕娇妻全身上下有一点点肌肤示人。

他们夫妻俩刚从夏威夷度了一个月蜜月回来,正想好好的休息两三天再联络亲友分赠礼物。可是,这个孟冠人居然料到他们回来了,并且马上厚着脸皮登门打扰!

“你到底来做什么?只为了要浣浣做宵夜给你吃啊!”丁皓满心的不悦化成杀气腾腾的低吼。

显然孟冠人忙着填饱肚子,对别人的威胁怒气练就了充耳不闻的工夫。快速的解决完一大碗,将空碗交给浣浣,乞怜的说:“我还要再吃。”

对于孟冠人与丁皓这两个大胃王,浣浣早已经能拿捏份量,当然不会光煮一碗而已。索性将炉上那一锅海鲜面全端来客厅,也盛了一碗给丈夫。

“你先回房睡,我来料理他。”丁皓催促着浣浣进房;知道浣浣的睡眠向来规律,不习惯睡得间间断断,否则第二天精神会很差。

“我想等你们吃完,把碗洗干净。”

“会有人洗的,你放心。”丁皓眼光瞟了下孟冠人,然后坚决的将妻子轻推入房中;关上门后,他的脸色就更不保留了。“你猪呀!只会吃!我还在蜜月期耶,你不知道吗?肚子饿了,全台北市多的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地方,没有吃个泡面也就算了,你来吵醒我们做什么?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中午回来整理行李到晚上才有得休息,你就不会体谅浣浣一下吗?还厚脸皮叫她煮东西!”

确定自己的肚子已有八九分饱之后,孟冠人才舍得放下碗,抽了张面纸慢条斯理的抹着嘴巴。

“人间美味!你们不在国内的这一个多月,我朝思暮想的就是浣浣的手艺。”

“孟氏集团快垮了吗?居然让孟家接班人四处乞食,三更半夜打扰人!”丁皓冷哼。

“如果真垮了就好办喽!我还需要四处流浪、居无定所吗?前些天我妹妹红歌打了一通电话告诉我,我那爷爷、女乃女乃、叔公们召集了孟家所有人开会。内容肯定与我月兑不了干系,唔——多恐怖!算一算居然有十六、七个人在联合算计我。”他的口气可没有一丁点“很怕”的样子。

丁皓勉强提起一点兴致回应他——

“开会的内容是什么?红歌那丫头也进入孟氏工作啦?不过是个丫头片子嘛!”那是七、八年前的印象。

孟红歌是孟冠人同父异母的妹妹,也是孟氏第四代中年纪最小的一个,目前芳龄二十五。

“小丫头?我可不会称从剑桥回来的硕士为小丫头!她不肯对我吐露内容,事实上她还用幸灾乐祸的口气道:你不是个大天才吗?不会自己去想呀!要别人来告诉你不就糟蹋了你聪颖的天资!这小表,冷静得像块北极寒冰。只能当女强人了,那个男人敢追?!”

“你真正要说的是,目前你的处境很艰难喽?都三十好几了,你还想抗拒什么?要嘛快点生个继承人,要不就回去当老大,搞垮孟氏,不就一劳永逸了?”

孟冠人很无奈地道:“除非我想让孟家的列祖列宗,以及外公那边的祖先从坟墓里跳出来追杀我,否则这种疯狂念头少提为妙。我要的不多,算了一算,我爷爷女乃女乃一定能长命百岁,要有个万一,我爸、叔叔、堂叔,那一个不能担当重任?我乖乖的回去做啥?又不是非我不可!我要的只不过是多呼吸几年自由空气而已。”

生命不过是转瞬间的事而已,若把所有精神、时间耗在汲汲营营上就有些悲惨了。以他游戏人间的心态而言,太严肃的束缚无异是提早扼杀自己。

“你哪!先娶个妻子定下来吧!”丁皓很真心的建议着。换来孟冠人一个翻白的眼神。

“饶了我吧。”

卑是这么说,却不期然的想到一个半月前,那个救出水晶与浣浣,长发及膝,又美丽得不可思议的女孩,叫洛洛的那个丫头——他该去找耿雄天了!

龙焰盟是当今黑道中势力最大、最具有威望的大帮派;它的组织遍布全省,大大小小辈有四十七个堂口;耿雄天等于是当今黑社会第一把交椅,除了老一派的龙首耿雄天之外,中青一代的黑社会份子并没特别突出的人中龙凤,就如耿雄天常常感慨的:放眼当今黑社会,上得了台面,可以称霸一方的人才寥寥无几,几乎都是一些小膘混,成天吃喝嫖“毒”、收保护费。那些人的存在只会严重破坏黑社会的形象而已,偏偏那些寄生虫的数目又占了绝十多数,才真叫人心烦!

十几年前乍遇两个高中小憋子是令耿雄天唯一一次有“惊为天人”的悸动。他料想,这两个焦不离孟的好兄弟,将来成人后步入黑道必是青派龙头人物,锐不可当,到时他这把老骨头恐怕要靠边站了!并且料定未来三十年的黑道是他们两人的天下!岂知,人算不如天算,那个丁皓入狱后家中也解散帮派步入正途;那时,他心想,少了一个丁皓总还有那个令他又爱又恨又无奈的孟家小子吧?后来才更失望的发现,能生出这种怪胎的家庭,如他所料,并不是寻常人家,而是全国三大财团之一——孟氏集团第四代的接班人。最后一个希望当然落空了。

早年混迹江湖,开疆拓土,容不得他有多余的时间去顾念儿女私情,当然更别说是生儿育女了。娶了一个娇弱的妻子已是他心头一大负担,他已无力挂心更多;当他知道妻子有了身孕之时,也正值地盘抢得最激烈、天天有械斗血光之时,他的对头是个标准的小人,最喜欢找对手的妻小下手,并加以凌辱。他当然要事先提防。没有一句解释,在妻子充满柔情地对他说有孕的消息后,他一言不发的将她塞入一辆车子中,由四个手下护送到他妻子的闺中好友家中避祸;巧合的是,妻子好友的丈夫孟宇堂曾被他救过一命,二人颇谈得来,但身分悬殊,又因孟宇堂成天想报恩,耿雄天老躲着他。他虽不欲图报,但非常时期,妻子的安全为先,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住在孟家的势力范围内,没人敢动他的妻子一根寒毛。

想不到这一分别就是好几年,他错过了女儿的出生、满月,甚至每一次生日。在女儿周岁时,妻子曾央求他接她们母女回家,但他为了她们的安全起见,也为了给女儿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毅然的铁下心将她们送往美国。他不是个会解释的人,所以他宁愿面对妻女的怨怼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小洛洛七岁时开始会自己搭飞机回国看他。

雹雄天坐在真皮办公椅中,脸上一抹回忆的浅笑,望向桌上十寸大小的相框,里头有着他毕生的骄傲!他的小洛洛是“飞”进他戒备森严的总部的!

第一句话,她说:“听说你是我爹地?”

“你是谁?”耿雄天微挑起眉毛,充满兴味的问着。心中大大的佩服起这个小女孩;她非常的美,非常的精致,背上背着一具铝箱,上头还有一只螺旋桨,她从落地窗口飞入他位于十二楼的办公室!当然,她不是完全靠那东西飞进来,她是从十五楼的办公室阳台垂下一条绳索协助她飞进来。他为小女孩捏把冷汗的同时不禁大大的欣赏!包令他欣赏的是,在六个巨人似的保镖拿枪抵住她大脑袋的时候,她仍能开朗无惧的面对他!别人都说他有一张与撒旦相同可怕的脸,但他居然吓不着这小女孩。

“我叫洛洛,可是他们都说我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耿静柔,我不要那么难写的名字!可是妈咪说名字是你取的,她不能改,所以我回来找你。我不要叫耿静柔,明白了吗?”她用很沉重的语气说着,飘洋过海而来的目的就是要求那个她得称作父亲的男人替她改个好写的名字!

她是他的女儿!

当这个认识进入他的大脑后,他第一个动作是将洛洛像小鸡一般的拎起来,丢在自己的膝盖上一边打她一边大吼:“你知不知道这里是几楼!你不要命了是不是!胆敢从十五楼爬到十二楼!谁叫你玩命的——”吼得他那些手下吓得半死!冷静的耿雄天,深沉的黑道老大,喜怒不形于色的一个魔鬼,居然在众人面前失控了!

“你打我!我不要你了!爸爸会打人,我不要爸爸——哇!”小洛洛在他腿上哭得唏哩哗啦,到最后睡在他怀中——那时,生平第一次,他感受到为人父的喜悦……

不,他并不遗憾没有儿子,小洛洛抵得上十个儿子;而他也无意让女儿涉足黑社会。女儿是个机械天才,在美国又因缘际会的结识一个枪械奇才。如今他敢说,放眼世界黑道,还没有几个人比得上他宝贝女儿改造枪械的技术。不过,他绝对不会允许女儿去枪械房玩那些危险物品;要改造机车,改造烟火,甚至弄个机器人都可以随她去——他送给女儿十八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间实验室,里面有所有她要的东西。

也许那个孟冠人并不似她想像中的愚笨;洛洛来到恒春后,一直在思考那男子的事。向来少有机械以外的事能让她挂心,这男子能让她想那么久倒是挺新鲜的。孟叔叔常说要她嫁给孟冠人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事实上“赌债”欠了就是欠了;见到了他,心中难免有一些特别的感觉,而高速公路上的第二次相见,他居然对她视而不见!有些过份,对于中国男人,她所知有限,除了她老爹之外,就是耿介桓了。但两人都不是会嘻嘻哈哈的那种人物,严格说他们接近“僵化”,脸皮向来动也不动,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少生几条皱纹——反正脸上不见一丝情绪就是了。

而那个孟冠人就好玩多了!所有的心思全在那一张玩世不恭的俊脸上,害她初次相见时将他看得很扁,她还一直以为中国男人都很严肃呢!

她有强烈的预感,会再见到那个人,到时肯定要让他大吃一惊,看他还敢不敢小看她……唔……事实上她中午动的那些手脚也够使二人之间结下梁子了!她不去找他,他还不干休呢!

“小姐,太太起来了。”管家林妈走下楼来对她低声说着。

“哦!懊,我上去了。”她来这边好一会子,就等母亲午睡起来。本来耿介桓也要亲眼看到脸体无恙的耿夫人,好回去向耿雄天做翔实的报告,但洛洛嫌碍眼,就催他回台北了。她当然不想让耿介桓看到脸色红润的妈咪——一直在他们心中保留身体虚弱的印象比较有好处。

“妈咪,我好想你哦!”

“是哦!想我想到向你爸爸撒谎,害得你黄叔叔中午打电话来向我诉苦,莫名其妙被你爸吼了一顿。”耿夫人——叶蔚湘柔美白皙的脸上一片宠溺与责难。四十上下的年纪,却有着不显老化的细致肌肤,眉宇间是长期累积的落寞,使她的美丽益形楚楚可怜。

不用说,洛洛的美貌百分之九十九来自她这位美丽的母亲,唯一像耿雄天的就是那双浓眉与慧黠的双眸。

“虽然有点对不起黄叔叔,可是那也证明了老爸很关心你呀!”洛洛一点也不觉得内疚,反而有些得意洋洋的。

女儿的话引起叶蔚湘心中深沉的苦涩,漾出一抹笑容道:“别玩这种令人担心的游戏。你爸天天有事要忙,别让他再分心挂念这边。我身体一向很好,凡人那有不得风寒什么的小病?我只是运动神经稍差而已。”

生下洛洛的那几年,她身体的确很差,但多年调养下来,那还可能一直身体虚弱下去?尤其回国后待在恒春这二年,她都可以出门工作了——不过这一点可不能让耿雄天知道。

洛洛最抱不平的就是——母亲只会一味的为父亲着想而凡事忍让没有怨言。再深刻的爱情那禁得起时间这东西的折磨?更何况他们最宝贵的青春就在等待中虚耗掉了!他们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结局?他们是夫妻哪!要嘛就离婚,要不就像正常的夫妻生活在一起,这样耗着那是办法?以前她太好玩了,东奔西跑寻求刺激——刺激她老爹的心脏,倒没有很认真来想父母之间的问题。心想他们是大人,应该自己会想法子改善吧!多年下来,只让洛洛认知一件事,那就是:“大人”的行为能力有时候并没有如他们年纪应有的成熟。既然如此,只好由她亲自出马撮合她亲爱的妈妈与亲爱的爸爸了!依她观察两年的结果,二人之间的仍然有着深刻的感情!有点不可思议!

见女儿一直转动灵活大眼,叶蔚湘轻拍下了女儿的脸蛋。“别想怪念头,黄叔叔被你害得够惨了,有时间别忘了去向他道歉。”

“知道啦!妈咪,老爸打电话来找你吗?”她想应该不可能,可是仍心存希望地问着。

“没有。他即使打来,也只会问林妈而已。”在恒春照顾她生活起居的就是老林夫妇俩了。老林负责保护她的安全,林妈除了打理屋子外也要定期将夫人的情况告知耿雄天。不过,由于林妈较偏向夫人,对老爷也就稍有保留了!她可不敢让耿雄天知道夫人成了职业妇女。

十七年的海外岁月,由于孤寂,叶蔚湘一直找机会学习,修了几个学位,只为了打发时间;回国之后又被丈夫塞到恒春来。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几位学术界人士,在他们力邀之下,她在几所高中客任社团老,教授美术与音乐,并且也写一些文章发表在恒春一些地方性的学生杂志中,生活才得以打发,又不会太累。林妈在以她身体健康重要为前提下答应她不告知老爷,一旦她身体无法承受工作量就得辞职。有了这一项,二年来耿雄天一直不知道妻子出去“抛头露面”。洛洛本人则举双手赞成母亲生平第一次背着父亲做自己想做的事。

母亲一直是这样的,以丈夫为天,千依百顺并且死心塌地,死守一生只爱一人的信念,真便宜了她那半负心的老爹!母亲的年轻貌美十几年来可不是没有追哩!尤其在美国,只要身旁没异性,谁管你是否有老公,猛追不舍的大有人在。除去美国的盛况不说,回台湾不过二年,又在恒春这种纯得近似了无生趣的地方,仍是有人殷勤的追求着。

不谈她那没情趣的爹,洛洛一脸好奇的低语:“最近那个方先生有没有什么行动?”

将母亲引进学术界,并且介绍到各校去当社团老师正是恒春的一个大地主兼高中老师。在地方上相当有影响力,为人老实,曾经有过一个妻子,但妻子病死后十多年来一直保持单身;膝下一个女儿,正处于叛逆的青少年时期。洛洛打听得很清楚,也明白那人对母亲居心不良,她没有让那人“好看”的原因在于这一点可以用来刺激她老爹。只不过目前为止还不到利用的时候,才任由他一直搁着。反正母亲又不会动心,生活中有这一点小插曲来让母亲调剂一下也无妨。

说着那个方正德,就不免想到他那个骄纵的女儿,叶蔚湘轻皱眉。

“他有什么好说的?老林才不会让他进大门一步。”

对于男性访客,老林一向尽忠职守的轰走。他那一脸的刀疤与凶恶,足以使附近的人退避三舍。即使方正德恰巧是他们对面的邻居也是一视同仁,因为直接受命于耿雄天,叶蔚湘也不好多说什么;在老林固执的想法中,觊觎老大女人的男人一律该处以极刑,仅是轰人还算是客气了。

“老林会赶人,那他不就追得更辛苦了?死心了吗?上回他见到我还以为我是你妹妹,知道是你女儿后那表情够我笑上好几天!原来他一直不相信你是有丈夫有孩子的人呢。”算一算日子,已有三个月不曾来恒春陪母亲。

“前些天林妈买菜回来,还对我说市场里的人一直向她打探我的来历,以为我是给台北有钱人包养的小姨子或情妇什么的。林妈可不敢给老林知道,怕他火爆脾气冲去揍人。这种事也不是只在恒春发生,我们住美国时,华人圈子中猜测得可精彩了。”

“的确,你独自一个人住,与人家的情妇差不了多少。可以庆幸的是,老爸一直也过着和尚生活——这是我向介桓挖到的情报。开心吗?妈咪。”

“你这孩子,打听这些不三不四不正经的……”

叶蔚湘羞红了脸;她一向是很保守的,但女儿并不那样,什么话都敢说。

洛洛拉起母亲,为她套上一件薄外套。

“脸红了就代表你很开心。走啦!太阳已经没有那么热,我们出去散散步,我要再听一次你与爹地当年私奔的爱情故事。好久没听了!”

惫有什么好说的?那故事从前到现在说了不下百次,洛洛老让她一再细说。

“静柔,妈咪都老了,再说这种往事就显得不知羞了。”

“那会!”母女俩走出大门,阻止老林要随行的好意,洛洛撑起洋伞搂着母亲的肩,往下坡的方向走去。“我百听不厌呀。”

在二十多年前,私奔一事可真算是惊世骇俗了。

叶蔚湘含着一抹笑意,再度回想起以往的一切,仿若是昨天才发生过似的记忆鲜明……

其实洛洛早可以倒背如流了,只是想由母亲一次又一次的诉说中让母亲不断的想念父亲的好,与那一段深情,免得夫妻俩因长久分隔而终致感情消失殆尽,真成了无言的结局可就悲哀了。

案亲与母亲是中部同一县市的人。当出身书香世家的母亲还是高中小女生时,父亲已在县市中混出了一点名气,是个小集团老大;二十来岁血气方刚,可没有什么主持黑道正义的念头,天天在械斗、飙车中求刺激,简直可以说是走在刀口上,天天与死神打交道。

二人之间原本该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船的,却在一个下着冬雨的日子中有了交往。初冒出头的老爸因为气焰太张狂不知收敛,惹毛了中部势力最大的帮派老大,举兵攻打他那个二十来人的小组织——当下死的死,逃的逃,她那老爹全身是伤倒在一条巷子中,虽不至于奄奄一息,却也没有什么力气管闲事了。偏偏就有“闲事”上门让他碍眼——自然就是他未来的老婆落难啦!就读名女校的妈咪十六、七岁就出落得标致可人,引来附近一间三流学校小膘混的垂涎。挑了那天佳人落单的好日子,在那死巷子中将人堵住,企图轻薄。

洛洛最欣赏的片段就是她亲爱的老爹拖着受伤的身体,因为看不惯那些欺压良善的败类挺身而出,将那几人打跑后也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倒下去。英雄救美到最后,成了美人救英雄来收尾。

事情当然没有完结,即使二人都知道对方不是自己世界的人,不应再有接触,可是两颗不由自主受吸引的心,加上要她老爹辙底垮掉的那个老大以为她妈咪是爹地的女人,一番纠缠下来那分得清界限呀!在营救美人过程中,感情已滋生了……唔,其中有个关键片段她妈咪老是草草带过,只说后来爹地打算北上发展,妈咪连夜收拾包袱赶上火车站找爹地,含泪去求老爸带她走;原本老爸为了她的前途不愿带她北上,后来眼软化了硬汉的心,北上后二人就举行简单的婚礼成了夫妻了。

草率带过的“那一段”,洛洛心想必是老爸将老妈吃了,否则以老爸那种个性,那会真娶一个淑女来当妻子?二人在各方面都是南北两极的差异,尤其北上后那前几年,正是最艰苦的时期,多一个柔弱的妻子在身边还得分神去照顾保护。基本上,这种“小姐与流氓”的联姻,得有些“责任”来驱策才拉拢得成;否则再怎么相爱,二人依然不会有什么结果,更别说乖乖女的妈咪居然敢逃出那个管教严厉的家庭,从一而终喽。

“我一直是他的负担。”叶蔚湘轻叹,眼光由远处拉回到女儿面孔上,轻抚了下。“他一直不让我怀孕的,说我太年轻,身子承受不住,而且……对他也很麻烦。他的敌人都知道我是他的致命伤,所以他总是将我藏在暗处。”

“爸爸就是不会讲话。”她知道老爸有些话深深刺伤了母亲。“说是‘麻烦’,还不如说是他太在乎你,不愿让你有一点点危险产生。”

“我哪有不明白的?他一直是那样呀,否则我那会不顾一切跟着他!”

傍着青山,依着绿水,恒春的四季总长留春天与夏天的翠绿景致;即使是冬天,依然阳光普照……但寂寞呀,这心境。

“妈咪,跟我回台北吧。”洛洛出其不意的提出这主意,自然是吓了叶蔚湘一跳,这根本是在向耿雄天做直接的挑衅。

“他要我待在这儿。”她对耿雄天的绝对的顺从。

“那你就红杏出墙气死他!”又一个馊主意,讲得好像这事多光明正大似的。

来不及驳斥女儿的胡言乱语,几辆拆了消音器的拉风机车由下坡路的转弯处张狂的开了上来,非常的“声”势浩大,吵得连森间休息的飞鸟、藏在草丛间的走兽全起了骚动,逃亡去了。所以说——那几个机车骑士非常的没有公德心。

刺耳的煞车声在洛洛与叶蔚湘身边响起,五辆机车呈马蹄形圈住她们。为首的是一个头发上染了十种以上颜色、发型之怪异就像被狗啃过的一个少女;理应只有十七、八,可是脸上彩妆使她看起来像二十七、八岁。那一身衣服——哎,不说也罢,东一片,西一片,类似乞丐装,全身上下缠了一大堆重金属,使她看起来像是被五花大绑要上断头台似的。她的同伴当然与她是相同气质打扮了,不必多看。

洛洛再三摇头的看着这一群台湾的“太妹”“太保”,庆幸自己的叛逆期不是在这里度过的;她无法想像自己会混这种可笑的名堂……不该想这个,她该想的是这些人来意不善的原因什么?母亲可没有与人结怨的本钱。

“认识她吗?”洛洛问母亲。

“她是方正德的女儿,叫方美纯,也是我教的社团学生之一,比较有个性。”叶蔚湘说得含蓄,洛洛听得也明白,就等方美纯有所行动。

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台湾国语,方美纯很吊儿啷当的边嚼口香糖边开口:“难得叶老师有心情出来散步,不是虚弱得连大门都出不去吗?”那双不怎么大的三角眼在深蓝的眼影中露出狡黠之光,并且隐含妒意的上下瞄着洛洛;尤其在同伴之一对洛洛吹出式的口哨时,得到她一记杀人的白眼。“这个女人是谁?不会正好是叶老师的私生女吧?”

可想而知这女孩必定常找母亲麻烦,洛洛将长辫子的尾端放在手中把玩,露出天真无邪金字招牌的笑容。

“妈咪!这些人都是你的学生吗?我记得您只教授音乐与美术,我对他们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怎么也不像有那种艺术细胞的人,我可以想像你有多辛苦了。他们比较适合去当妖怪才是呀,这样的奇装异服我可大开眼界了。”

“洛洛!”叶蔚湘轻声责备,知道女儿这么做是有心替她出一口气,但她并不觉得有多么委屈;若与这些小阿一般见识,到时候闹大了,只怕老林会气不过,一状告到耿雄天那儿去,那就难看了!再怎么说方正德一直对她很照顾的,可不能因而害了人家。

“你说什么?有胆再说一遍!在恒春,没有人敢对我方美纯说这种话!你有胆再说一次!”方美纯气得跳脚,眼看就要扑上来撕碎洛洛那一张美丽纯净的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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