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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爱宁静路之浅紫 新年特别篇

作者:林紫绪

大都会,二零一九。

农历新年过去了,时间临近2月14号——那个特别的日子。

香岛市的宁静路一如继往,川流不息的汽车与行人、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和店铺招牌林立的办公楼、祥和的住宅小区、优雅的独立别墅,还有熙攘的超级市场、热闹的夜市、到处可以听到孩子们笑声的公园……这一切的一切,组成了这条长长的路,组成了香岛这不夜的明珠之城。

位于北回归线以南的香岛市,四季的区别并不是很明显,树木四季常青,花朵时时绽放。

可是春天永远都有春天的气息,从树木新抽出的女敕芽上、拂面的微风中、街头走过的女孩漂亮的春季时装上,仍然能够感觉的出春天来临的痕迹。

春天是个美好的季节。

宁静路上,位于半山的地,方有一个半月形的海湾,站在海湾的沙滩望出去,是碧波万倾的南海。

这个海湾的视野很美,层层海浪卷起,浪花拍打着沙滩,可以静听涛声,坐看日升月落。不知为什么,来这个海湾的人并不多,这里并不像浅水湾或别的海湾那样游人如织,喧闹非常,相反地,这里的半月形沙滩,如同海湾旁的那条路路名一样,宁静的很。

来过这里的人,都会爱上这个地方。

(1)

清晨,宁静路的海湾。

两个清晨运动的人,顺着公路慢慢跑到了这里。

此时的天际已经渐渐发白,太阳将要升起。

顺着海滩石路,江逸朗走下了沙滩,回头对身后的人叫道:“小正哥,快一点,太阳就要出来了。”

穿着运动服的许正,跟在江逸朗的身后,走下了石路。

“太好了,今天又可以看到日出。”

尚在休假中的许正,每天早上都会早早起床去跑步。

江逸朗也跟着早早的起来,陪许正一起沿着宁静路一直跑上半山。

虽然许正不止一次说过要江逸朗不用陪他,可是江逸朗仍然天天跟在许正的身边。

此时太阳还没有升起,天空出现一种特别的淡紫色,海边的风有些大,吹得空气中有咧咧的声响。

跑累了的许正和江逸朗站在沙滩上,凝望着海面。

远处的海平面,那里天空的颜色越来越白亮起来。

江逸朗握住许正的手:“小正哥,快看。”

埃平在线,一轮红日跃出海面。

就在海平线的上方,有朵的大白云,金色的阳光穿透云层射向四方,形成万道霞光,彷佛海市蜃楼一样美丽。

许正和江逸朗,都被日出的美景所吸引,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凝视着。

太阳完全升出了海面,天空转成透明纯净的蓝色,天边的云被染成红色、桔色、紫色等不同的颜色。

江逸朗仰起头,看着天空:“又是一天开始了。”

埃欧掠过海面,不远处可以看到扬帆出港的渔船。

江逸朗转脸看向许正,发现后者同样在注视着自己,目光相遇,许正露出微笑,霞光中,那纯净透明般的笑容中有说不出的英俊。

已经过去这么久的时间,许正仍然令江逸朗心动不已。

正想伸手去握许正的手,江逸朗感觉到他已经先于自己,握住了自己的手。江逸朗情不自禁的靠了过去,依在许正的肩头。

这一个新年,对于江逸朗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今年农历年的时候,许正的父母特意从家乡来到香岛拜访江逸朗的母亲。亲家见了面,许正和江逸朗就算是正式的见过了对方的父母,这一段感情,得到了家人的认可和祝福。

之前虽然也有通过电话,可是江逸朗对于见许正的父母这件事,总觉得有点放下开,怪不好意思的,直到真正的见到了许正的父母,江逸朗这才放下心来。

许正的笑容完全来自他的母亲。许母非常温和、亲切,江逸朗一见到她就没有陌生的感觉,许母也很快地把江逸朗当成了自己的另一个孩子。

江逸朗特意的多和许父接触,他发现许正个性中的许多地方都和许父十分想象。

那位在工厂中担任技师的老人,耿直、开朗、和蔼、大方,笑声宏亮,看着许父偶尔露出带点顽皮的笑意,江逸朗不禁想,许正老了之后,也会有这样的笑容,不过最令江逸朗自己料想不到的,许正的父母竟然平和而迅速的接受了他。

“我早就说过了,我喜欢的人我父母一定会喜欢。”

见过了家长,江逸朗心里那最后一丝丝的顾虑消失了。心想以后就只要在许正的身边就好,和他一起肩并肩走过人生的长路。

他知道有他在什么都不必害怕,就算他会有胆怯、犹豫或是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一定会帮助他,让他看清未来的方向。

“小正哥,我们找个时间去你家乡走走,好不好?”伏在许正的肩头,江逸朗问道。

“好啊!”

“每次都说好,可是什么时候才能动身?”江逸朗轻轻晃晃许正的胳膊。

“夏天。”

“真的?”

许正点头:“六月,错开旅游的旺季,我们一起回杭州。”

“你说的,可不能再食言了。”

“为什么一定要去我家乡?”

看着许正黑白分明,清澈的眼眸,江逸朗说:“因为我想看看你出生、长大的城市,那里一定有很多你的回忆,我想分享那些回忆上。”

许正思索着:“呵呵!的确,在家乡有我很多童年的回忆,我妈她一定会把我小时候的照片给你看。”

江逸朗笑起来:“一定都是一本正经的表情。”

“谁说的?”

“一定是。”

“不是。”许正连忙否认。

江逸朗伸手搂住许正的脖颈:“小正哥,你小的时候就已经具备刺猬的条件了,怎么可能不一本正经。”

许正嗔怪的看着江逸朗:“你这无尾熊。”

忍不住伸手抱住许正,江逸朗靠在许正的肩头:“无尾熊怎么了,我就当无尾熊。”

这时许正突然注意到,原本并无其它人的海滩,不知什么时候,不远处伫立着一个青年。

许正以目光向江逸朗示意:“小朗,别闹,有别人来了。”

江逸朗从许正的肩膀上看过去,向不远处的青年张望一下。

晨风中,青年雪白的衬衫被风鼓起,黑发在风中舞动,飘飘衣袂,衬着修长挺拔的身姿,看起来有一种飘逸出尘的感觉,仿佛是正欲乘风而飞的仙鹤。

“看起来是不错的小阿。”江逸朗示意许正也看。

许正回头,打量着不远处,站在沙滩上望着海面的青年。

青年身穿白色的衬衫、牛仔裤、球鞋,看起来很年轻,也许刚满18岁,个子很高,应该有超过180公分。

那青年长得很帅,英俊的面容带一点古典美,鼻梁高挺,肤色白晰。

旭日中,晨光里,他的黑色瞳孔黑的发蓝,有一种说不出的神秘的吸引力。

正用好奇的眼神看着不远处的青年,江逸朗注意到,顺着石堤又有一个青年走了过来。

许正也注意到了这新来的不速之客。

同样是一个也许刚满十八岁的青年,同样的白色衬衫配牛仔裤、球鞋,新来的青年是完全不同的气质,他有一副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他昂首挺胸的走下了石堤,然后慢慢走到站在沙滩上的青年身后三步远的地方,然后站住不动。

这沙滩上的新来者,双手抄在牛仔裤的裤兜里,挺直脊背,站在另一个青年的身后,抿着嘴角一语不发,只是一味的盯着对方的背影,目不转睛。

注意到了那两个人之间怪异的气氛,许正拉一拉江逸朗:“我们走吧!”

江逸朗点点头,和许正牵着手顺着石堤走上了公路。

握住江逸朗的手,许正说道:“小朗,来,我们跑回去。”

“好。”

沿着宁静路,许正和江逸朗又跑了起来。

“小正哥,要跑到哪里?”

“跑到吃早餐的地方。”

一对奔跑的背景越来越远去,宁静路的海湾上,重新又只留下了一对身影。

(2)

宁远默默的注视着大海,初升朝阳有跃动的生命力,仿佛让他也拥有了新生的力量似的。

耳畔是海风吹过的风声,夹带着海欧的鸣叫,是崭新的一天。

一天之中,宁远最喜欢的就是清晨。

虽然没能看到日出,但能享受这份属于清晨特有的清新舒爽,仍让他感觉到开心……如果没有身后那个人的话。

一开始宁远就知道,董世钧一直跟在他的身后。

罢刚走出自己居住的大厦,宁远就看到董世钧靠在不远处的行道树旁,他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他。

本以为只要自己不理会他,当他是隐形人,他就会离开。宁远没有想到董世钧一路跟着自己,走在自己的身后,一直跟到这个海滩。

微微侧一下头,看了董世钧一眼,发现他正用像似可以烧熔金属那样灼热的眼神盯着自己,宁远下意识的别转了目光。

“看到我了,为什么不说话?”董世钧用平静中带着怒意与霸气。

宁远抿紧了嘴唇,一语不发。

跨前一步,董世钧站到离宁远更近的地方。

几乎可以感觉到董世钧身上的气息,宁远心底掠过一丝惊惧。

董世钧放轻了声线,改为一种温和的语气问道:“出院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宁远的目光望向更远的海面,语气淡然:“没有必要告诉你。”

“我去看你,结果扑了个空。”

“很抱歉让你空跑。”

靶觉到宁远的疏离与敌意,董世钧发出一声轻叹,“宁远,我们有必要这样吗?”

宁远摇头,“没必要。”

“你为什么不看我?”

宁远下意识的扭过脸,他不想看到身后的人,虽然那张脸曾经无数次的出现在自己的梦中。

董世钧再一次跨近一步,就站在了宁远的身后。

目光掠过宁远的肩,看着天边的云彩,董世钧说道:“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

宁远的语气中,有一种超然的平淡:“不,没有。”

“那么我们能做朋友吗?普通朋友。”

“不必了。”

董世钧拧紧了眉心,心头无名火起,这段时间以来,自己一直低头伏小,赔礼道歉,希望可以取得宁远的原谅,可是他居然如此小肚鸡肠,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他以为他是谁。

用力的哼出一声,董世钧低喝道:“姓宁的,你什么意思?”

宁远仍然没有回头。

董世钧不会知道,此时的宁远,黑的发蓝的美丽眼眸,正用受伤的目光注视着海面。

靶觉到了董世钧的怒意,宁远露出一丝苦笑,他的语气一如继往的平静淡然:“董世钧,别这样。我没有生你的气,同样的,我也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的瓜葛。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你的假想敌,我可以告诉你,你也不必这样认为。我和你井水不犯河水,你不必每天劳师动众,从财经学院跑到文学院来找我的麻烦,同样的,我住院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董世钧,就此打住,我不想再见到你,相信你也同样不想再看到我,就是这样。”

董世钧显然不满意于这样的响应,他伸手按在宁远的肩上:“话还没说清楚,你想就这么算了?”

宁远一闪身,董世钧的手从他的肩头滑落,走到两步远之外,宁远站定,目光仍然注视着海面,没有回头:“从一开始,我就只是想安静的度过我的4年时光,是你,是你自己挑起事端,我没当你是敌人,也没当你是朋友。董世钧,如果你还是这么不依不饶,那我也没有办法。”

董世钧沉默了。

这两个人,都是香岛大学的一年级新生,宁远在中文系,董世钧在财经系。

罢一入学,董世钧就以万人迷的姿态,赢得了众人的赞誉与目光,这位功课一级棒,体育全能,很有组织力与号召力的新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迅速展露出了自己出众的才华与能力,成为所有入学新生中最受瞩目的一位,加之他长得很英俊,家境不凡,一夕之间立即成为校园新一代的偶像。

可是就在半个多月之后,为欢迎新生所举办的迎新会上,比其它入学新生晚报到的宁远,抢走了全部的风采。

宁远温文尔雅的气质,谦逊有礼的举止,英俊中带着古典美的相貌,翩翩风度,当他展颜一笑,右颊上就会显出可爱的酒涡,黑的发蓝的眼眸中,闪动着纯洁且近乎无辜的眼神,激发起人们想要保护他的。

身为中文系的新生代表,宁远被推上台表演节目。换上一身白色中式长衫的长衫,以钢琴演奏了一曲“月光”,优美流畅的旋律自他修长的手指上流淌出来,流转在礼堂之内,众人陶醉于美妙的钢琴乐曲的同时,也纷纷为宁远而倾倒。

一夜之间,宁远成为校园更新的偶像,涌出拥趸无数。

为此,董世钧心内对宁远心生不满,这个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之后,董世钧处处和宁远较劲,宁远参加演讲,他也报名;宁远参加社会服务,他也参与,总之,哪里可以看到宁远,哪里也就可以看到董世钧。

对此,宁远十分无奈,他不想成为董世钧的假想敌和对手,怎奈对方就是想要赢过自己。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宁远住院。

起初,董世均无意间知道了这个消息,他吓了一跳,他以为是自己让宁远气得住院了,一方面在心里替宁远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慨叹,另一方面又不由的为对方担心。

董世钧去医院探望宁远,发现对方对自己的态度异常冷淡,心中十分不快。

再后来,寒假到了,宁远也出院了,在家休养。心有不甘的董世钧,星期天时总在宁家的楼下守候,想要再见宁远一面。

见到了,说出来的话却和心里想的不一样,明明是想说一些体贴的话,结果一出口,就变成了这样。

到底是怎么回事?董世钧也不清楚。

有时候,从宁远的目光中,董世钧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丝留恋,彷佛他是有什么话要说,却总欲言又止,这让董世钧愁肠百结,心绪纷乱。

看到宁远,董世钧常常在心底升腾起一股冲动,想要抓住他,好好看个清楚明白,这个同岁的男生,彷佛是自己心底的魔鬼一样,让自己变得想要……想要……

想要什么呢?董世钧自己也不清楚,可是他能感觉的到,那是一件让自己现在不敢去想的事情。

想看到他,又怕看到他,怕看到他,又想他。就是怀着这样复杂的心情,董世钧徘徊在宁远家的楼下。

董世钧看了又看,想了又想。

此时,宁远转回身,与董世钧擦身而过,往来时的路走去。

宁远知道董世钧在自己家楼下徘徊的事情,他选择清晨独自出门,也有想和他说清楚的意思,可是看情况是说不清楚了,所以宁远选择了继续回避。

发现宁远要走,董世钧急了,一转身拉住他:“你别走。”

宁远被握紧的手臂上传来的痛楚,让他不由的回头。

两双眼睛,视线“砰”的一下在空中交会,最初的悸动还未消失,心里就又泛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董世钧半张着唇,痴痴的望着宁远黝黑的眼眸,他桀骜的眼神与宁远水般温柔的目光纠结在一起。

罢想开口说什么,却突然听到了一个清脆的童音大声的叫道:“爸爸。”

董世钧和宁远都愣了一下。不知什么时候,海滩上跑来了一个小男孩,而在小男孩的身后,走过来了一对中年男人。

就在董世钧一错神的时间,宁远已经挣月兑了董世钧的手,独自走向石堤。

知道已经无法再谈下去了,董世钧定了定神,重新把手抄回裤子口袋里,跟在宁远的身后,向石堤走去。

当和那对中年男人擦肩而过时,董世钧忍不住飞快的打量了一下。

来人中其中一个男人,看起来很温和,有一双温柔的咖啡色的眼睛,而另一个,一头黑发梳理的很整齐,身材高大,气质坚定,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董世钧不由在心里暗笑,这两个人,还真像是绵羊和狮子。

发现宁远已经走上了宁静路,董世钧急忙紧跑几步,追上他的背影。

(3)

“小晨,跑慢点。”李启程看着一蹦一跳,嬉闹着跃下了石堤的儿子,忍不住出声提醒。

“爸爸、伯伯,快点,快下来。”已经跑下沙滩的李晓晨,跳着向李启轩和李翼晨招手。

率先走下石堤的李翼晨,回过身来,把手伸给李启轩,示意要扶他。

李启轩倏的一下涨红了脸,但还是握住李翼晨的手,走下了石堤。

一眼看见自己的儿子已经是一副想要下海的姿势,李启轩急忙出声拦住他:“小晨,不可以,不能下海。”

李晓晨在被海浪打湿的沙滩上蹦跳着:“为什么?为什么不能?”

注意到可能是儿子的大嗓门惊扰到了刚才的那一对年轻人,李启轩微微皱眉,看了看远去的人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

李翼晨此时走到了李晓晨的身边:“不能下海是因为你没穿泳衣。”

“那我把外套月兑了能到海里去玩吗?”仰起头,李晓晨看着李翼晨问。

李翼晨摇了摇头,他弯下腰,手扶在膝盖上,看着李晓晨,说道:“小晨,跟伯伯一起盖城堡好吗?”

“好啊懊啊!”

成功的转移了李晓晨的注意力,李翼晨和他蹲在沙滩上,开始玩起筑沙堡的游戏。

看着投入筑起了沙堡的那一大一小,李启轩不由在心里轻轻感叹,这两个“晨”还真是有缘分。

李启轩在离另外两个人不远处的沙滩上坐下来,眺望着海面。

已经过了早上九点,太阳的热力驱散了春日里的那一点点寒意。

望着撒满阳光的海面,蓝色的海水起伏着,一样地又卷起浪花、拍打沙滩。大海如此广阔,极目的远处,天与海相连。

觉得自己的心情变得很轻松的李启轩,又转脸看了看筑沙堡的李翼晨和李晓晨。看样子,他们的地基已经打好了。

李晓晨眨着黑亮的眼睛,按李翼晨的要求,一层一层的铺沙,再淋上海水,玩得一脸认真,他的表情还真和李翼晨有几分相似。

李启轩不由微笑起来。

带着儿子和李翼晨正式的生活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遍姻失败的李启轩,怀着一颗受伤的心,在夜色中的宁静路独自踯躅的时候,被李翼晨“捡”回了家。

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日子,两人的感情日渐增长。

妻子另结新欢,没有好好照顾儿子,李启轩把8岁的儿子李晓晨,也带到了李翼晨的家里。

起初的时候,李启轩真的很担心,不知道李翼晨会怎么和自己的儿子相处,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两个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名字当中同样有一个“晨”字的人,意外的合拍,很快就打成一片,变成了一国的。

李翼晨很疼爱李晓晨,天性中有顽皮一面性格的他,和李晓晨很容易的就玩在一起,两个人一起打电玩、玩游戏、讲故事,一起去看球赛,一起去游乐场玩,李晓晨像一粒粘豆那样天天粘在李翼晨的身边,甚至连父亲都排到第二位去了。

相处的时间长了,李启轩发现,李翼晨和李晓晨之间的共通点还真是多,他们一样的爱吃河诠沙,总穿蓝色T恤,听一样的流行乐,都是香岛明珠队的铁杆球迷,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很多。

曾经李启轩一度无奈的带着儿子离开了李翼晨,在那段时间里,他觉得心里很空虚,而晓晨总是念叨着“爸爸,我们什么时间能见到伯伯?”后来终于可以真正的和李翼晨生活在一起,李启轩带着儿子回到了李翼晨身边,3个人重新又生活在宁静路上那个温暖的家里。

现在李启轩非常珍惜3个人相处的时光。

正独自想着,李启轩的耳边,又响起儿子的大嗓门:“伯伯,爸爸又在发呆了。”

曾经因为自己和妻子的冷战,让李晓晨孩子的眼神中,带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和忧郁,现在李启轩发现,儿子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深沉,活泼了很多。

这应该都是李翼晨的功劳。

李翼晨在一旁说道:“你老爸现在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伯伯,你说老爸在想什么?”

用略带嗔怪的眼神,看着不远处你一言我一语,彷佛在说相声似的两个人,李启轩不由又露出无奈的笑容。

李翼晨瞅了李启轩一眼,露出一丝笑意:“我猜,不是在想你就是在想我。”

李启轩倏的一下又涨红了脸,急忙低下头。

等李启轩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李晓晨已经月兑掉了小球鞋,卷起裤角,站在海边,踢起卷上沙滩的浪花。

“小晨。”李启轩叫了一声,然后又无可奈何的住了口。

李翼晨站在海边,抱起赤脚的李晓晨,他个子高大,每一次抱起李晓晨的时候,总是让孩子尖叫不已。

“扔进去了,扔进去了。”李翼晨作势要把李晓晨抛进海中,更是引起得李晓晨又叫又笑。

把李晓晨扛上肩膀的李翼晨,在沙滩上奔跑着,李晓晨在他的肩头张开手臂,叫着:“我是海鸥,我是海鸥。”

李翼晨也说道:“我是鲸鱼,我是鲸鱼。”

李晓晨又叫道:“我是军舰,我是军舰。”

“我是潜艇,我是潜艇。”

李晓晨看了看安静的坐在沙滩上的李启轩,问道:“那爸爸是什么?”

“你老爸?”李翼晨想一想,“他是灯塔。”

李启轩无奈的叹息一下,站了起来:“喂,你们也玩够了,我们走吧。”

“我还要玩,我还要玩。”李晓晨被放了下来,在沙滩上跳个不停。

“我们开车进城去吃饭。”李翼晨突然提议。

“好啊,好啊!”

蹲在李晓晨的面前,帮他把卷起的裤角放下来的李翼晨,问道:“晓晨,我们去吃海鲜好不好?”

“好。”

“吃完饭,我们去海洋公园,看下午的海豚表演好不好?”

“好。”

“晚上,一起去看彩灯巡游好不好?”

“好,好。”李晓晨跳起来叫道。

转脸看看李启轩,李翼农问道:“你没有意见吧。”

李启轩点点头。

看了看李晓晨沾满沙子的光脚,李启轩又看看李翼晨,说道:“晓晨的脚怎么办?”

“去吃饭的时候,在酒店里给他洗干净就行了。车上有地毯,不会冷的。”

“嗯。”李启轩点头,正想弯腰把李晓晨的鞋子拾起来,听到不远处传来争执的声音。

“放手,你这笨蛋,放手。”

“嘘,嘘,小声点,小熊猫。”

“什么小熊猫,闭嘴!”

突然而来的声音,让3个人不由一起回头。

不远处的石堤上,正往下走着2个人,其中身材高大、戴棒球帽的那一个,正试图去抱另一个身材瘦小一点的另一个下来,遭到了后者强烈的反对,因此发生了争执。

注意到自己的声音惊动了先来者,那两个人都住了声。

李翼晨笑了笑,拦腰把李晓晨抱住,拎在臂弯里,往石堤上走去,他们的车就停在石堤上不远处的公路旁。

李启轩拿着李晓晨的鞋袜,跟在李翼晨的身后,离开了海滩。

车子慢慢驶离了海滩,后座上坐着的李晓晨趴在后窗上,看着身后渐渐远离的海滩和海滩上的两个人,然后,他趴到前座旁,小脑袋探过来,凑到开车的李翼晨旁边:“伯伯,刚才那个叔叔,我见过。”

李启轩模模儿子的头:“怎么会?”

“就是见过,在球场上,他踢中场。”

李翼晨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回答道:“原来他也住在宁静路。”

李启轩莫明其妙:“你们在说什么?”

“徐飒,刚才的叔叔是徐飒。”

“怎么可能?”李启轩惊讶起来,香岛明珠队的球星徐飒,刚刚的那个青年?

李翼晨看了李启轩一眼,没有再说什么,悄悄伸出手,握了一下他的手,然后放开。他回头对小晨说:“小晨,在座位上坐好。”

“哦。”李晓晨应了一声,回到后座坐好。

办灯前,车子停了下来,李翼晨再一次伸手出,握住李启轩的手。

(4)

李出云一脸不满的瞪向徐飒:“都是你,搞什么名堂,看,把别人吓走了。”

徐飒一脸的无辜:“没有,是你的声音太大了。”

“不是你要抱我,我会叫起来?我又不是走不下来,你抱什么抱?”李出云越说越气。

“可是你看起来好像走不稳的样子,我想扶一下。”徐飒陪上笑脸解释着。

“我才没有走不稳,是你鸡婆,不要你扶。”李出云一甩手。

“小熊猫,别这样。”

“不要叫我小熊猫。”一把挡开徐飒伸过来的手,李出云用力的哼一声,闪到了一旁。

徐飒马上又跟了过来。

注意到这个宁静海滩现在没有其它的外人了,李出云的表情放松了下来,走到海边,看着大海。

徐飒站在李出云的身后。

身材高大的徐飒,穿着一身牛仔服,戴着棒球帽,帽檐遮住了他的半个脸。

李出云穿着黑色的宽大T恤和卡其布的裤子。从外形看,徐飒是运动员式的身材,肌肉结实而精悍,腿很修长,李出云则有些瘦弱,连手臂都是纤细的。

徐飒是香岛明珠队的中场主力,这位17岁就加盟中超球队的球员,拥有过人的足球天赋,自己又非常努力,很快就在中超赛场上声名大振,成为顶尖的球员。

徐飒本人长的极英俊,浓浓的眉,深邃的眼眸,棱角分明的五官,奔跑时黑发在空中飞扬,还有他那如同魔魅般控球的能力,精准的传球技巧,操控全局的能力,永不放弃的拼劲,在成为球队中场八心的同时,也让他成为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

李出云,香岛大学化工系的研究生,天生的女圭女圭脸,25岁了看起来却像17岁的高中生一样,如果不说,没人知道他和徐飒同岁。李出云是那种走在大街人,谁也不会去多注意的大众脸,没有人说过他帅,不过他身边的熟人,都怱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如果摘掉李出云脸上那既大又老土的圆形粗黑框眼镜,就会发现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当他用温柔的眼神注视着某人的时候,他就会发现,原来他是这么这么的可爱。

因为这副眼镜,李出云最初被徐飒叫成是四眼田鸡,而李出云则讥笑手长脚长的徐飒是大猴子,到后来,李出云在徐飒的眼里越来越可爱的时候,他昵称李出云为小熊猫,而李出云叫对方“飒”。

对足球一窍不通的李出云,原本和徐飒是不可能有任何交集,阴差阳错间,他们暂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蚌性和性格南辕北辙的两个人,就在成为房东与房客之后,几乎天天吵架,这两个人可以从地毯吵到牙膏,从汽车吵到茶叶,又从拖鞋吵到潜艇,总之任何一样事物都能成为他们争执的话题。

这两个人在别人的面前,都是明智、温和、理性的人,可是只要是面对对方,就变成完全不同的单细胞动物。

这对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的人,最终居然成为了恋人。

这一对恋人是宁静路的恋人们中的一对欢喜冤家,也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当初,在李出云那里白吃白住不给钱的房客的徐飒,千方百计、处心积虑的把心爱的小熊猫骗回了自己家,从此拒绝狐朋狗友上门打扰,结果也搞得徐飒的朋友们以为他金屋藏娇。

徐飒对此的回答是:“什么金屋藏娇,娇个头,金屋藏妖还差不多。”

被李出云知道了,大发脾气,将徐飒骂个狗血淋头之后,东西收一收,上演了第不知道多少次的离家出走的戏码。

徐飒不得不开始第不知道多少次的全城通缉,四处寻找翘家出走的小熊猫。

找到之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哄回李出云的笑脸,从此徐飒再也不敢在朋友们面前乱说话了。

虽然在正式的交往、同居之后,他们还是常常吵架,但是现在两个人的关系演变成了新的模式,那就是开始争执之后,如果一方表现出退让的姿态,另一方也会马上让步。

徐飒那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邵晓曼,不止一次的看到过上一秒钟还吵得风云变色、日月无光、天昏地暗的两个人,下一秒钟已经拥抱在一起。

邵晓曼常想,为什么明明在大家面前表现的很理性的徐飒和李出云,只要一面对对方,就总是显得笨手笨脚,总是说错话做错事呢?更让她觉得诧异的是,当李出云这常有理的任性的小熊猫,展露温柔的时候,只要他在徐飒的肩头,在他耳畔唤一声——“飒”,百炼钢一般、在球场上叱咤风云、受到万千追捧、顶天立地的徐飒,马上化身为绕指柔,百依百顺起来。

李出云自己很清楚,他有时会对徐飒很凶,也常常和他吵架,甚至还会对他拳来脚往,可是自己比谁都爱这个男人。

徐飒同样的对他的小熊猫非常的依恋和宠爱,所以就算吵闹不休,争执不断,这对恋人还是双双选择了留在这个城市,守护自己的爱情。

“小熊猫。”

“闭嘴,不要叫我小熊猫。”李出云翻起一个大大的白眼。

“小云。”

“闭嘴,不要叫我小云,难听死了像女孩子一样。”到底是谁的主意,给自己起了这样的名字,李出云一直对他的名字耿耿于怀。

“李出云先生。”

“闭嘴,叫得一点也不亲密,你什么意思?”

徐飒很无奈,摇蔽着李出云的肩膀:“那要怎么叫你?”

李出云想了想:“还是叫小熊猫好了。”

看着大海,徐飒喃喃自语:“小熊猫,假期快结束了。”

“怎么,假期里你跟我天天大眼瞪小眼,相看两相厌,你还没看够?”

“赛季开始,我就不能天天陪你了。”徐飒说着,伸手搂住了李出云,把他拥进自己的怀里。

李出云嘟了嘟嘴,挣扎了一下,一想到正如徐飒所说,赛季开始之后,他要征战在中超赛场,真的不能天天见到他了,一颗心马上软了下来,伸手搂住徐飒的手臂,把脸贴在徐飒的手臂上。

依偎在徐飒的怀里,闻到他身上熟悉的阳光和青草的气息,李出云觉得即甜蜜又安心,不由自主的更加靠紧了徐飒。

一看到心爱的小熊猫露出了温顺的神情,徐飒马上打蛇随棍上,又提出了想要一起旅行的提议:“小熊猫,再不旅行就来不及了。”

“说了不想出去就是不想出去,你烦不烦哪你,啰嗦死了。”李出云更想在长假里,和徐飒一起留在家里,享受二人世界的时光。

“为什么?”

“反正不去就是不去,少费话。”说着,李出云瞪起眼睛,伸手在徐飒的头上敲了一记。

徐飒挨了一记,一缩脖子:“哎哟,你不要动不动就打我,很疼。”

“怎么样?”李出云梗起脖子,转过脸瞪着身后的人,“你自己找打。”

“小熊猫你很过分你知不知道。”

“你还不是一样。”

“你对别人都很好,就对我一个人凶巴巴的。”徐飒很委屈的控诉着。

李出云同样委屈:“谁说的?你还不是一样,对别人好的不得了,就会跟我吵。”

“是你先吵的。”

“你不跟我吵我会跟你吵?我一个人怎么吵得起来?还不是你自己要跟我吵?”李出云越说,声音越高。

徐飒突然注意到了,不远处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两个人,被李出云的声音惊动了,正看向自己这边,他慌忙揽住李出云,一只手捂住李出云的嘴:“嘘,嘘,小熊猫,小声点,有人来了。”

李出云从徐飒身后探出头:“什么人?在哪儿?”

丙然,原本只有两个人的宁静海湾,不知什么时候又出现了两个人。

这两个人差不多一样高,其中的一个人跟徐飒一样戴着棒球帽,这个人不知为什么,看起来身段特别的好,宽肩细腰长腿,标准的九头身身材。

注意到徐飒的目光似乎是很注意另外的陌生人,李出云慢慢瞪大了眼睛,“喂!”

“啊?”

抖着手指指着徐飒,李出云白晰的小脸涨的通红:“好哇,当着我的面,你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嗯?”

扁说李出云似乎还不解气,突然一下子抱住徐飒的胳膊,往他的手臂张口就咬了下去。

有牛仔外套隔着,并不疼,但是徐飒吓了一跳,哇的叫了一声,然后马上闭住了嘴,压低声音安抚着发脾气的李出云:“小声点,小声点,让别人都听见了,我没看什么。”

“没看什么你都目不转睛了,你还想怎么样?”

“不看不看,是我错了,小熊猫最可爱,小熊猫最好。”一面说徐飒一面拍抚着李出云的背,一面防着他再咬过来,一面又瞄一眼不远处的陌生人,生怕惊动了他们。

“你少敷衍我。”

“我没敷衍你,除了你,我怎么可能会再看别人。小熊猫最可爱了。”

李出云哼了一声,再一次探出头,看看站在不远处的陌生人:“嗯,那个人身材不错,可能是模特儿。”

不想再出事的徐飒转换了话题:“小熊猫,我们走吧!”

李出云点点头,然后模模肚子:“我饿了,我们去吃午饭。”

“你想吃什么?”

“螃蟹。”

徐飒嘿的一笑:“你吃螃蟹,不错,是你的风格。”

李出云挑高了眉毛:“徐飒,你什么意思,说我横行霸道?”

徐飒急怕挥手:“没有、没有。吃什么蟹?炒蟹还是蒸的那种?”

李出云歪着头想一想:“我想要吃那种很大的海蟹,就是上一次一起去吃过的那种。”

徐飒伸手搭在李出云的肩头,跟他往公路走去:“没问题,只要你喜欢就行。”

李出云四下张望着:“飒,你把车停到哪里去了?”

徐飒抬手指着前方:“在那边。”

李出云回头看看海滩,然后摇摇徐飒的手臂:“飒,我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那个戴帽子的人。”

徐飒也回头看了一眼,“不会吧,他们是陌生人,你看到他的脸了吗?”

“没看清,但是就感觉好像是见过似的。”

“看错了吧!走了,我们去吃饭,把海滩让给他们。”

(5)

“咦,怎么我们一来,他们就走了?”金夕仁扭过头,看了看已经走上公路的两个身影。

屈展卷看了一眼身边的人,不由微笑起来,心想这笨蛋真傻,那一对正在打打闹闹、卿卿我我,当然不希望有人打扰,眼见有人来,自然是选择离开。

注意到屈展卷脸上的微笑,金夕仁嚷起来:“展卷,你笑我?”

屈展卷连忙摇头:“没有。”

“就有,就有。”嘴里这样说着,金夕仁乘势趴在屈展卷的肩头:“不许你笑我。”

“我没有。”

金夕仁左看右看,发现周围很安静,就拉着屈展卷坐在沙滩上,一起享受阳光。

日当正午,海风已经停了,冬日的暖阳并不猛烈,阳光下海平如镜,船帆点点,屈展卷瞇起眼睛,靠在金夕仁的怀里,静静的欣赏海景。

金夕仁把屈展卷环在自己的臂弯之中,让他枕在自己的手臂上,和自己的恋人一起静静的看着大海。

不知坐了多久,金夕仁发现屈展卷的眼帘越来越垂下来,睫毛闪动着,像是要睡着的样子,就忍不住伸手抚弄屈展卷的耳朵。

屈展卷觉得痒,直摇头:“仁,放手,不要。”

“困了吗?”

“没有。”

“眼睛都睁不开了还说没有。”

屈展卷在金夕仁的怀里摇头。

“今年大老板不知道怎么了,特别开恩,居然没有安排我的工作。”金夕仁在这个农历年,并没有被安排任何的工作,得到了一个完整的假期。以往总是在圣诞节会少安排工作,而农历年的时候工作满满,金夕仁觉得有点奇怪。

屈展卷完全了解金夕仁老板的苦心。

金夕仁已经没有其它的亲人了,农历年他没有可以共享天伦的人,为他安排满满的工作,正好也可以让他忘记这一点。

现在他有了自己,一定希望可以和自己一起庆祝新年,放假也是应该的。

再说,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有了恋人,当然也希望可以和恋人共度新年长假,凯琪的大老板倒是一举数得。

笑一笑,屈展卷并没有点破,金夕仁总会明白自己老板的心意的。

“展卷,海那边是哪里?”金夕仁摇蔽着身体问道。

“一直下去,先是印度尼西亚,再往南,是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好玩吗?”金夕仁好奇的问。

“你没有去过?”

“嗯。”金夕仁点头,“去是有去,走马观花,没什么印象了。”

屈展卷的目光注视着大海:“澳大利亚是个很可爱的国家,历史较短,自然景观很不错,有自己独特的生态环境,有珊瑚礁、雨林、草原、沙漠,交通发达,旅游业兴盛……”

屈展卷突然停了下来,他意识到了金夕仁提及澳大利亚的原因。

丙然,金夕仁马上就提议了:“展卷展卷,我们去澳大利亚玩好不好?”

屈展卷握住金夕仁的手:“长假马上就要结束了,怎么还能再出去。”

“没关系,一起去玩几天就回来,咱们去潜水。”金夕仁兴致勃勃的提议。

“你不是马上还有工作吗?”

金夕仁嘟起嘴巴:“没关系,回来再工作。”

屈展卷一字一字的答道:“不——行。”

“为什么?”

屈展卷回过头,黑色的眼睛带着笑意,看着皱起眉心的金夕仁,然后伸手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因为和也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

“什么?”金夕仁捂着额头问。

“他就知道过完假期之后你一定会想偷懒,已经给我看过你的工作计划表了。”

“什么?”金夕仁不满的大叫起来,“讨厌的和也。”

屈展卷安抚着一脸不甘的金夕仁:“你不要怪他,他都是为你好。”

“什么为我好,他是想破坏我的好事。”

“旅行的机会还很多,下一次再去也是一样。”

金夕仁摇头,然后把下巴扣在屈展卷的肩头,手臂也拥的更紧些:“谁说的,我和你一年也没有几次可以一起旅行的机会。”

“会有的。”

金夕仁不满的撇嘴,哼了一声:“和也就可以老是和老莫在一起,假公济私。”

屈展卷笑了起来:“仁,他们那是为了工作。”

“什么呀!”金夕仁收敛了表情,一脸认真,“他们才不是为了工作,老莫明明没有他的事,都会跑到我们拍戏的地方去,他又不是摄像师,也不是记者,他跑来干什么?还不是为了和也?老莫最无聊,天天跟念经一样的念着和也。”

“我想他们需要时间。对了!巴也搬到亦凡那里了吗?”

金夕仁摇头:“还没有。老莫买了宁静路的房子,一直在游说和也搬到他那里,和也不肯。”

屈展卷靠在金夕仁的肩头,笑着说道:“我看,亦凡还需要经过坚苦的拉锯战,才能赢得他想要的。”

金夕仁显然不这样想:“老莫不错了,和也不愿意住到他那里,可是他如果想去和也那里,随时都可以去,他已经有和也家的钥匙了,够幸福的了。我可是在墙上凿了一个门才能进你家。”

屈展卷靠在金夕仁怀中笑个不停:“你别老念着这件事。”

金夕仁搂住背里的屈展卷:“我当初可也是很不容易的,就连现在跟你一起去旅行也不行。”

看着趴在自己肩膀上,一副委屈表情,像是不受主人宠爱的狗拘,屈展卷伸手模着金夕仁的脸:“谁说不能跟我一起去旅行的?”

“你说的。”

“我只是说现在不能一起去,我又没说四月里不能一起去。”

“什么?”

“你四月中不是要去意大利吗?”

金夕仁点头:“嗯。”

“我在四月中可以申请一个假期,我会去罗马走走看看。”伸手捏住金夕仁的鼻尖,屈展卷带着宠爱的笑容,对他说:“如果你乖乖的话,我带你一起游罗马,我会是最好的向导。”

金夕仁眨着眼睛:“真的?”

“真的。”

“罗马?”

“对!我带你去看古斗兽场,凯旋门、圣彼得大教堂,此外还有很多,而且我会讲很多你喜欢的故事给你。”

“哈,太幸福了,跟展卷一起旅行。”金夕仁笑的一脸满意。

屈展卷拦住得意的金夕仁:“但是工作是第一位的。”

金夕仁点头:“知道,不过展卷才是第一位的。”

屈展卷眼看着金夕仁乐飞了,几乎没扑倒在沙滩上打滚。

正想伸手拉起金夕仁,屈展卷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这个安静的海滩上多了两个人。

“仁,别闹了,快起来。”

金夕仁也察觉到了有别人来了,他拉正了帽檐,坐了起来。

埃滩上的新来者,是一高一矮两个人,穿着一式一样的T恤衫和牛仔裤,肩并肩的在沙滩上漫步。

“我们走吧!”屈展卷说道。

“嗯。”

“仁,要不要去吃点东西?”屈展卷问道。

“想吃展卷做的菜。”金夕仁说着,把手臂搭在屈展卷的肩头,一起向石堤走去。

“我们回家,我煮你喜欢吃的菜给你。”

走上了宁静路之后,金夕仁偷偷回头,发现沙滩上的那一对仍然在漫步。

“展卷,你觉不觉得那个高个的先生在哪里见过?”金夕仁问。

屈展卷点点头:“几乎天天见。”

“什么?不会吧!”

屈展卷笑笑:“你啊!那位先生不就是宁静路中段十字路口上值勤的交通警察,当然几乎天天见面。怎么,他换下了警服,你就不认识了?”

金夕仁频频点头,模着后脑勺:“我说那么眼熟。”

“不要再看了,等等等等让他发现了你。”

(6)

“看到我们,他们干嘛走得那么急?”慕容晴目送着两个身影走上了宁静路。

“对啊!”区海平点点头。

转过脸看了看身边的区海平,慕容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笑说:“好奇怪,为什么?”

区海平垂下眼帘,笑一笑:“大概不想被打扰。”

慕容晴也笑了,打扰?当然!自己也希望在和区海平一起散步的时候不被打扰。

并不是没有和区海平单独出去玩的经历,但是慕容晴觉得,现在单独和他在一起,越来越有特别的意义。

今天自己又跑到区家赠吃中午饭的同时,还可以约区海平一起出来散步,这让慕容晴得意不已。

可是自己的海平哥似乎并没有察觉出什么特殊的意义来,就像以前一样,态度也没有什么变化。

偷眼看看区海平的神情,慕容晴心里有点着急。

真不知区海平这头大笨象什么时候才能开窍。

沿着宁静路上这个新月形的海湾,在沙滩上漫步走着,慕容晴和区海平肩挨着肩,不时的,两个人的肩膀就会靠在一起。

远处的天边,传来海欧的呜叫声,引起了区海平的注意。

“天气真不错。”

“是啊!”慕容晴附和着,“对了海平哥,海翔呢?怎么没见他?”

区海翔是区海平的弟弟,区母早逝,兄弟两个由区父一手带大。

“海翔,这小子就像鹰一样,一撒出去就不想飞回来了。他到大连的同学那里玩去了,年初三的时候就走了。”

“去大连了?”慕容晴并不觉得意外,区海翔去年考上了梦寐以求的海军学校,之后只要一有假期,就往港口城市跑,旅顺、威海、烟台、宁波、厦门、汕头,跟着同学去那里旅行,增长见闻。

“那现在家里是不是只有你和区伯伯两个人?”

“对。”区海平点头。

慕容晴伸手,拉住区海平的胳膊:“海平哥,我到你家去住几天好不好?”

“怎么了?”

慕容晴眨眨眼睛:“我爸和我哥到马来西亚旅行度假去了,家里就我一个人,真无聊。让我到你家去住,反正海翔不在,有地方。”

区海平抬头捏捏慕容晴的鼻尖:“你想得倒美。”

“我不会做饭,你真舍得我挨饿啊,再说你们家乡我一个也不多,收假之后你上班,我可以陪区伯伯。”慕容情抱紧了区海平的胳膊,几乎要挂在他身上。

区海平看了看身边这个身高几乎和自己一样,年纪也差不了很多,却总是像小阿子一样的慕容晴,笑着问他:“想吃我们家的饭?”

“对啊!”

“等你哥度假回来看到你,你这头小猪就变成大猪啰。”

气恼的皱起鼻子,慕容晴对区海平做鬼脸:“我才不是猪。”

区海平笑咪咪的答道:“你不是猪——才怪。”

慕容晴气恼的扬起手,区海平见势急忙闪身避开,慕容晴在后面紧追不放。

对于“猪小弟”这个新绰号,慕容情极为不满,自己天生的英俊相貌,怎么看怎么帅,个子又高,身段又好,父母外貌上的优点自己都有,怎么在区海平这儿,大帅哥就变成“猪小弟”了呢?

不仅区海平这样叫,区海翔也这样叫,甚至连自己的父母,还有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都开始猪小弟、猪小弟这样的叫了,一想到此,慕容晴气就不打一处来,还好区父从来没有这样叫过自己。

追在区海平的身后,慕容晴一纵身,跳到了区海平的背上,搂住区海平的脖子,在他耳边大叫:“我不是猪小弟。”

区海平哈哈大笑:“你那么贪吃,还不是猪小弟?”

“我没有贪吃,不过吃你几顿饭,记那么清楚。”

区海平是香岛市立警署的一名交通警察,分管西区,在宁静路上值勤。慕容晴也住在宁静路上,两个人因为邂逅而相识。

唉一认识,区海平就因为种种原因而被慕容晴吃过好几次“霸王餐”,区海平并不介意,他只是觉得这个刚刚认识的陌生男孩,有着让自己惊讶的好胃口,以及可爱的吃相。

一来二去,这两个人成了朋友。

慕容晴是香岛大学财经学院的新生,单亲家庭的他,跟随着母亲长大,直到十二岁那年,他才知道自己不仅有父亲,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

慕容晴的生父司徒浩明是本市零售业家族司徒氏家的成员,名下有公司、地产,身家丰厚,他年轻时很风流,一直没有结婚,跟他交往过的女性生下的孩子,都被他承认并带进了司徒家。

慕容晴却是个例外。他直到12岁,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居然就在本市,慕容晴的母亲并不想儿子也姓司徒,也没有告诉孩子的父亲有孩子这件事,一直到母亲去世后,司徒浩明找到了这个小儿子,认下了他。

虽然已被承认,但是慕容晴不想改名字,他只是偶而会去凤凰山,在父亲那边住住,也常和两个感情很好的异母哥哥一起玩,但是他一点也不想进司徒家的公司里工作,也对司徒家的家产没什么兴趣。

自从认识了区海平,慕容晴从这个正直、善良、质朴的警察身上,得到了很多只有父亲和兄长才会给他的东西。

从小在没有父亲的家庭里长大,也没有其它兄弟姐妹的慕容晴,越来越觉得区海平所带给他的,是自己的父母、兄长,都不能够给予自己的。

猪小弟发现,他本来是把大象哥哥当朋友和兄长,结果竟是他爱上这头大象了。

其后,迅速赢得区父的好感之后,慕容晴常常到区海平的家里去玩,跟区父以及区海翔保持着非常好的关系。

司徒浩明为小儿子在宁静路上买了一间房子作为考上大学的礼物,慕容晴很希望区海平能搬来跟他一起住,试探了好几次,却不敢开口。

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最后慕容晴自己下了这样的决定。

趴在区海平的背上,慕容晴问道:“海平哥,那我从明天起,不,从今天起,可就去你们家住了。”

“你不过去你老爸那边?”

慕容晴摇着头:“老爷子有他的朋友,大哥二哥也有他们的朋友,过年就是应酬的时候,烦都烦死了,我不要去。再说,我也已经在那边住了快一个星期了,已经是最长久的一次了,现在我不管,我要住你家。”

“那你要帮忙做家事。”

“没问题。”

从区海平的背上跳下来,慕容晴从身后搂住区海平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海平哥,其实你也可以到我那里去,或者你偶尔到我那边去住住?”

区海平摇摇头:“不,不去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区海平发现,原来把自己当成大朋友、老大哥一样的慕容晴,他的态度慢慢的发生了一些变化。

是什么样的变化,区海平说不来,他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以往不会常常见面的两个人,现在天天见面;以往自己说什么,他会闹脾气或不理会,现在就变得很听话,除此之外还有很多。

区海平的心里隐约觉得这似乎不太好,这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小家伙总粘在自己身边,可是要把他推开,又做不出这种事。

区海平只能是尽量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保持着朋友般平和的态度。

但是看来慕容晴可不是这样想。

拉起区海平的手,慕容晴拽着他往石堤走去:“我们回家。”

区海平看看天色还早:“怎么,现在就想回去?”

“回家之前,先到超市去,我想买区伯伯喜欢的鱼给他,”说着,慕容晴看看区海平,“以后可要多一个人吃饭。”

区海平笑着去模慕容晴的头发:“总之是不会饿到你。”

“我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相当好。”说着,慕容晴凑过去,靠在区海平的肩头,“还是海平哥烧的菜比较好吃,比我爸家里那厨师的手艺强多了。”

“你少这样说,省得又惹昆叔生气。”

走上石堤之后,迎面走过来了两个人,慕容晴忍不住打量起对方。

其中一个个子矮一点,黑色的头发,黑色的大眼睛,长得很漂亮,简直像是漫画书里走出来的美少年那样的可爱,慕容晴看得目不转睛。

罢走到沙滩的两个人,显然是一对情侣,相互搂着对方的腰,姿态十分的亲昵。

看看那两个人男人都可以这样大大方方的走在一起,慕容晴心里十分羡慕,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海平哥才会接受自己。

也许……要等自己再长大一点,不会再孩子气的时候。

(7)

注意到这一大片宁静的海滩上只有自己的洪正明,路家宝不由的再一次四处张望一下:“只有我们,真安静。”

埃浪的声音,听得特别的分明。

伴正明的目光也不由四下逡巡一番:“真的只有我们,真不错。”

“既然没有人,我们多坐一会。”

伸手搭在路家宝的肩头,洪正明和他并肩坐在了沙滩上。

靶觉到路家宝靠在自己的肩头上,抬手揉了揉他的肩膀,洪正明问道:“累吗?”

路家宝摇摇头:“不。”

最近路家宝工作的酒楼生意特别的好,可是因为有提前和酒楼打过了招呼,路家宝在新年里得到了三天的假期,之后的时间就都需要上班了。

伸手把路家宝搂到身前,洪正明将手放在路家宝的肩头:“宝宝,我给你按摩。”说着,揉起路家宝的肩,“唔,宝宝,肌肉很紧,慢慢放松。”

路家宝闭上眼睛,感受着洪正明的服务。

“舒服吗?”

“嗯,轻一点。”

自从由上海又调回了香岛之后,洪正明升了职,加了薪,让他现在买了车,可以接送路家宝上下班。

起初的时候,没有买车的打算,可是洪正明实在是舍不得看到夜班的路家宝一个人坐公交车回来。

他曾经在街灯下等过他那样久,现在实在是不希望再有任何的等待。

只要路家宝需要上晚班,不论酒楼营业到多么晚,洪正明都会去接他回来,看着酒楼大门口,那个可爱的像小兔子一样的人一出现,洪正明就会觉得内心无限的欢喜。

新年的假期里,两个人回了父母家。跟自己的父母在一起,洪正明会不自觉得想到路家宝已经没有其它的亲人了,现在他只有自己,所以觉得更要对他好。

不过,似乎宝宝对自己更好。

伴正明伸手把路家宝额前的浏海撩起来,露出他的额头来,路家宝觉得奇怪,打掉洪正明的手:“干什么?”

“想看看你把浏海放上去的样子。”

“有什么好看的。”路家宝嘟起了嘴巴。

“早上做早餐的时候,不是都把浏海夹上去的,很可爱。”

在洪正明的手上拍了一下,路家宝解释着:“那是因为之前洗过脸,洗脸的时候当然要把浏海夹上去。”

哀模着路家宝的头发,洪正明发现,一直以来,他都是这个发型没有变过,怎么看都是可爱高中生的模样,谁能想到他已经是20多岁的人。

“干嘛?”

“你不用剪短发吗?”

路家宝摇头:“不用,工作的时候,我会戴上帽子。”

“啊,宝宝真可爱。”

“不要老是说可爱可爱的,我都已经一大把年纪了。”路家宝对于自己的女圭女圭脸很无奈。

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洪正明总是把路家宝当作是小宝宝,比如说在沙发上时,一定要让路家宝坐在他的腿上,还常常买卡通图案的T恤给路家宝。

可是其它的事情上,洪正明自己有时更像是孩子,他不懂做饭,家事方面完全要依赖路家宝,也总是忘记去交电费电话费什么的,要路家宝提醒他,最后还得路家宝去处理这些生活上的事情。

知道这些,洪正明在生活中更加努力的表现,粗重的活他全部包办,两个人重新装修家里的时候,里里外外的事情也都是洪正明一手照应。

路家宝总是觉得自己太过瘦弱,十分羡慕恋人高大强壮的身材。

伴正明常常拿一条大浴巾,在浴室的门外等候洗完澡的路家宝,然后把他整个的包在浴巾裹,抱到卧室去。看到恋人毫不费力的抱起自己,这个时候路家宝总是缩起肩膀笑个不停。

对洪一头正明来说,沐浴饼后的路家宝,湿润的发丝,蜜桃色的肌肤,头上顶着毛巾的可爱样子,洪正明觉得心动极了。

懊像小兔子一样的路家宝,洗完澡被抱到卧室里,就会自洪正明的脚边,钻进他的被子里去。洪正明喜欢这样的游戏,看着被子在起伏,然后路家宝的小脑袋就会从自己身边钻出来,大眼睛里闪着顽皮的笑意,伸手抱住自己。洪正明觉得他可爱的要命,可爱的真想一口咬下去。

每一逃诩有身在恋爱之中的感觉,这就是和洪正明又回到了香岛市,生活在一起的路家宝最真实的感受。

“宝宝,什么时候,我们再一起去旅行吧!”

“好呀。”路家宝点头,想了想,又说:“还是再等一等。”

“为什么?”

“才刚刚装修完房子,再等一等好了。”

“装修房子的意思就是结婚,那结完婚就是旅行啊。”洪正明的理由似乎是很充分。

“什么啊!”路家宝脸红了,推了身边的人一下。

“爸妈都看的出来我们为什么要重新装修,你还问“什么”!”

“有吗?”路家宝鼓起脸颊,问道。

伴父洪母并不反对这段恋情,但是要谈到类似“结婚”这样的话题,路家宝还是很紧张。

“对啊。”洪正明点头,“妈送那一对枕头,不就是了。”

“只是枕头呀?”

“那是结婚礼物。”

“啊?”路家宝呆住了。

在路家宝的小面孔上拧了一下,洪正明笑着把他搂进怀里,“小笨笨,妈送枕头的意思就是算是答应我们,虽然不能注册,但是这可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怎么?你想不承认可不行。”

“没有。”说着,路家宝缩进了洪正明的怀里。

“正明,你想到哪里去旅行?”

“你说呢?你喜欢去哪里?”

路家宝想了想,开始摇头:“我不知道。”

已经和洪正明去过了西班牙,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路家宝想不出还有什么会比西班牙更精彩的地方。

“那么,这件事就交给我了。”洪正明笑着自信满满的说道。

“你有计划?”

“对啦。”

“什么?”路家宝好奇的问。

伴正明摇头卖起了关子:“现在不告诉你。”

猜不出洪正明能有什么点子的路家宝,开始皱起了眉头,他还能带自己再去什么地方能比当初的西班牙一行更加精彩,带来更多惊喜?

望着暮色中起伏的海面,洪正明想着自己的旅行计划。他打算和路家宝乘船旅行,至于要去哪个海还没有想好,有空的时间,他会查找旅行的风景照片,比较着不同的岛和海,希望能找到一处最美地方。

想着想着,洪正明的目光落在了路家宝的脸上。

夕阳下,路家宝的眼睛闪闪发亮,好像星星一样明亮。

忍不住低下头,洪正明在路家宝的嘴唇上,印下一个吻。

“呀。”路家宝低叫了一声,急忙挣动着想要推开搂住自己的人。

“怎么了?”

低下头抵在洪正明的胸前,路家宝说道:“不要。”

“干嘛不要。”

“这里这么多人。”

伴正明低声的笑:“哪来的人,就我们。”

握住路家宝的手腕,洪正明把他往自己的怀里带,路家宝像小兔子那样的挣动着:“别,有人。”

“哪来的人?”

听到身后真的传来了沙沙的脚步声,洪正明停住了,路家宝涨红了小脸,反而缩进洪正明的怀里,一动不动。

原本空旷的海滩,不知什么时候又走来了两个人。

拥着路家宝站了起来,洪正明打算带他离开。

“那两个人好像在哪里见过。”路家宝靠在洪正明的身边,偷眼打量着后来的人。

“都住在宁静路上,说不定哪天就擦肩而过。”洪正明并不以为意。

“不是,那两个人好像在天秤座酒吧见过。”

“有吗?”洪正明扭过头再看一眼,“不记得了。”

路家宝看着后来的那一对人当中年纪看起来小一些的那个:“正明,我想起来了,他们,他们就是在酒吧里,在酒吧里……”路家宝突然脸红了,没有说下去。

“KISS的那一对,是吧!”

路家宝扬起小脸,看着洪正明:“咦,你记得?”

拉住路家宝的手,洪正明一脸认真的表情:“宝宝,你不要老是记得别人的KISS,我们的KISS更有回忆的价值。”

路家宝连连摇头:“正明,不要说了,不要说了。”说着,他加快脚步往公路走过去。

伴正明跟在路家宝的身后:“宝宝,别跑。”说着紧赶几步追上了路家宝,拦腰把他抱了起来,引得路家宝惊叫起来。

伴正明急忙安抚怀中的路家宝:“你怕什么,是我。”

“放我下来。”

“走到车子旁边就放你下来。”

(8)

尹安然回头看了看离去的两个人的身影,夕阳西下,暮色中那两个人的身影有如剪影一般,溶入半明半暗的夜色里。

离的这么远也可以感受的到他们之间的温情。

尹安然羡慕之余,看了看走在自己身边的周明义:心想如果自己要求,他一定也会这样抱自己。

凝视着夕阳入海的周明义,突然回过头来,深褐色的眼眸在夕阳的霞光中闪烁着灼人的神采,他看着尹安然,露齿一笑。

尹安然不由戒备的后退了一步。

难道自己的心事被这狐狸知道了?真麻烦,什么都瞒不过他。尹安然不由恼怒的对周明义做出一个威胁的表情。

周明义低头笑了笑,转过脸,继续欣赏满天的晚霞。

新年的长假里,周明义推开了手边的工作,静下心来享受难得的轻松。

吃过了晚饭,发现尹安然懒懒的倒在客厅沙发里,周明义拖他出来,一起在宁静路散步,走着走着,就到了半山这个海湾。

看着天边的晚霞,尹安然靠在周明义的肩膀上,喃喃自语:“如果在船上看,不知道看到的晚霞和现在看到的,有什么不一样。”

“你想坐船吗?”

“没有。”

虽然是否定的答案,不过尹安然想什么,周明义都知道。

一直以来,尹安然都希望可以和周明义一起旅行。

每年周明义都会送父母旅行好几次,这几年里他们游历了国内外的许多地方,看着母亲带回来的照片,尹安然都会露出羡慕的眼神。

如果和周明义一起旅行,他一定会把自己照顾的很舒服。尹安然暗自偷想,然后又感觉到,也许自己对旅行的目的地并不那么在意,自己在意的是想要跟周明义一起旅行、被他呵护的那种感觉。

遗憾的是,周明义两度承诺会一起度假,又两度因为工作的缘故而告吹。

尹安然很理解周明义的工作,他不会生气,最多只是嘟嘟嘴巴,说一句“下一次”。

周明义不是那么喜欢旅行,他常出差,工作压力又大,有假期更喜欢在家里,睡到自然的醒来,然后悠闲的看看书、听听音乐,或是哄哄自己家的小猫。

周明义知道尹安然的想法,他并不是不想和他一起出去,怎奈无法分-身。尹安然理解他的工作,从不做过分的要求,这更让周明义更觉得亏欠了尹安然。

想到小猫,周明义忍不住看看尹安然的黑发黑眸,想想他发脾气的样子还真是很像一只倔头倔脑的小猫。

每一个假期,尹安然都会推掉全部的工作,一心一意留在家里陪伴周明义,周明义会和尹安然一起看看电视,或是跟着尹安然一块做做家务事,一起上街走走,聊很多话题。

相处的时间越久,这两个人越融洽,越难分难舍,搞到后来,出差变成了痛苦的事情。

周明义和尹安然,常常一起挤在一床被子里,然后天南海北的聊东聊西,会一直聊到很晚,有些时候尹安然会讲出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周明义逐一帮他分析,摆清利害关系,提出参考意见;有时候,周明义会绘声绘色讲恐怖的故事,吓得尹安然大叫,周明义就会大笑,然后被尹安然一脚踢走。

拥着尹安然,周明义会想,自家的小猫是如此的可爱,占有欲极强的自己,是否潜意识里不想让小猫出门,才会一直没有兑现和他一起旅行的承诺。也许自己是害怕在带小猫出门之后,好奇的小猫会东跑西跑,而他一跑开,自己就会很失落。

尹安然在心理上很依懒自己,这周明义知道,自己在心理上却也很依懒安然。

想着心事,周明义凝眸了很久。

夕阳早已入海,夜空中星光点点,蔚蓝色的大海在夜色的笼罩下,变成黑色,倒映着星光。

发现周明义半天没有说话,尹安然伸长脖子,在他耳边叫道:“喂,周明义,你发什么呆,想什么呢?”

从暇想中走出来的周明义,伸手揽住尹安然,在他耳边说道:“安然,我在想你。”

“我明明就在你身边,想什么想。”

“就算你在我怀中,我还是会想你。一直,一直……”

听到恋人富磁性的声线在耳畔细语,尹安然觉得耳朵发烫。

拥有比自己年长的成熟恋人,尹安然觉得周明义虽然和自己的年纪相差不大,可是他非常成熟,事业有成,尹安然常常暗自猜测,周明义这种肉麻的话,会不会和投资计划、财年预算、股票走势图,以及应酬的酒会客人名单那样,分门别类的放在他大脑的一个个抽屉里,需要的时候,就准确无误的一个一个取出来,摆在自己面前。

推开周明义的手,尹安然往一旁闪躲:“周明义你最无聊了。”

靶觉到周明义追过来,夜色之中他大胆许多,抱住自己不放,尹安然用力挣扎,心里清楚这只狐狸有多么的厚脸皮和不屈不挠,能看到他真正嘴脸的只有自己了。

用力想要掰开周明义搂在自己腰间的手,尹安然模到了周明义左手无名指的戒指,他放弃了抵抗。

“怎么,不打了,累了?”周明义在尹安然的耳边说道。

“才没有,我是懒得跟你打架。”

嘴里这样说,尹安然是不想再挣扎了。相恋之后,周明义左手无名指的戒指让尹安然心动不已,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自己,为这段感情做出承诺,他在表示对这段情感的忠诚。因为戒指的缘故,外界对这位金融业巨于的婚姻颇多猜测,为了保护尹安然不受骚扰,能享受平静的记者生活,周明义按下了所有的消息。

靠在周明义的怀里,尹安然看着天空。

“明天是个好天气。”

周明义“嗯”一声,“是,是个好天气,适合旅行。”

“你又不会去。”尹安然对着夜色中的大海扮鬼脸。

“明天不去,后天去也可以。”

“什么?”

伸手抚模着尹安然丝一般触感觉的黑发,周明义暗想:还走明天再告诉他吧!

其实是周明义亲自出面去向尹安然所在的杂志社老板请求,在新年的长假之后会再给尹安然十天的假期,而他已经安排好了一切,打算带尹安然去马尔地夫度假。

选择马尔代地夫,周明义其实也是考虑了很久。岛上风景很美,印度洋的蔚蓝色海水,尹安然一定很喜欢。另外,在那里可以钓鱼、潜水,海产又丰富,适合爱玩又爱吃的小猫,周明义相信,这个选择一定会让尹安然高兴。

“我们回家吧!”周明义打算带人回去,总得留出时间,让小猫收拾行李,虽然什么都不带也可以,不过又怕这样反而惹他发脾气。

拉着尹安然往石堤走去,周明义突然停下脚步,转回身:“我想抱你过去。”

尹安然拍打了周明义一下:“不要,干嘛学别人!被别人看到多丢脸。”

“那么我背你?”

尹安然想了想,猫一样敏捷的跳到了周明义的背上。非常喜欢被周明义背着的感觉,尹安然趴在周明义的背上,觉得很有安全感。他喜欢这种既像恋人又像家人般被疼爱的感觉,这感觉好像可以把童年时那些不愉快的回忆,都弥补过来。

伏在周明义的肩头,尹安然问道:“重不重?”

“不重。”

“怎么会,我这么大个人,放我下来。”

“猫能有多重。”周明义并没有要放人下来的意思。

“都说了我不是猫。”

发现到夜色中,有人影越来越近,尹安然拍打着周明义的肩,挣扎着跳了下来。

走上了宁静路之后,尹安然小声对周明义说道:“晚上了还有人来这里。”

“就是晚上到海湾来,才浪漫。”

“切。”尹安然吐吐舌头。

牵起尹安然的手,周明义说道:“我们回家,继续浪漫。”

(9)

沈星若牵着身边人的手,把他拉下了石堤。

知道他想要回自己家,可是实在舍不得放他离去,于是他决定找借口带他出来散步,总之今晚不希望他回去。

月光下的海滩,起伏的海水倒映着灯火,波光五彩缤纷。

雹星河望着满天星光和夜色下美丽的海湾,他长时间的凝视着海景,一动不动。

“这里美吗?”站在耿星河的身后,沈星若靠近他的耳朵,轻声问道。

雹星河点点头。

“喜欢吗?”

雹星河又点点头。

伸手搭在耿星河的肩头,沈星若不动声色,心里却悄然的心疼。

不论景色多美,或是有多么高兴,耿星河也无法用言语表达出他的心声,因为他是哑巴,生活在一个不能用语言表达情感的世界里。

他在一场意外中失去了声音,但是他保住了生命。他的世界并非全然的静寂无声,他可以听到音乐、市声、鸟语虫鸣……以及恋人在耳边呢喃细语,他只是不能开口说。

雹星河并没有向命运抱怨,相反地,他很乐观。

正是因为这种乐观又坚强的个性,沈星若深深的被耿星河所吸引。

一次意外的邂逅,沈星若认识了耿星河,起初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耿星河没有声音,他只以为他很冷漠,不爱说话。

沈星若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去耿星河工作的地方,借着一次又一次人为的邂逅,再见到耿星河一面,只因为自从最初相遇的那一刻起,自己就已经深深的被耿星河的眼睛所吸引。

那是一双多么美丽的眼睛,清澈如水,黑白分明,纯净无暇,清晰的眼部轮廓,长长的睫毛,如水般的眼眸中透出坚强和自信的美丽光辉。

这双不染纤尘的美丽眼眸让沈星若久久无法忘怀。

雹星河却迟迟不肯接纳沈星若成为他的朋友。

沈星若为了这些问题苦恼不已。

新年的长假里,知道耿星河的朋友们都会和家人共享天伦,已无亲人的耿星河一定会落单,沈星若很聪明的选择了这个时候天天约耿星河,想要在短时间内,促进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找出一大堆不同的借口,沈星若很想让独居的耿星河住到他家里来,可惜的是耿星河的朋友们提醒他在先,对于此,耿星河一直摇头拒绝。

要应付星河的朋友,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沈星若每每思及此,就头疼万分。

“你最好想清楚一点,沈太少爷。”这是耿星河的朋友对沈星若说的最客气的话了。

站在耿星河的身边,听着海浪的声音,沈星若拾起头,看着黑色的天幕。

懊像黑色丝绒一样的天空,星星就像是撒上去的钻石,钻石是很漂亮,但是比起耿星河的眼睛,那些东西也就不算什么了。

悄悄的伸手,执住雹星河的手,感觉到他修长的手指握在自己掌心,沈星若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但是很快耿星河就把他的手抽了回去。

沈星若再一次伸手,还是没有能握很久。

“不可以吗?”第三度握住雹星河的手时,沈星若不禁问他。

雹星河的嘴唇永远是闭紧的,他微笑,然后摇头。

摇头,摇头,他只是会摇头,到底他什么时候才会点头。沈星若在心里抱怨。

他什么也不说,虽然他也不能说……

要怎么做,才能把他留下来呢?

沈星若也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自己是同情耿星河吗?答案是不。星河如此坚强,他身上有一股韧性,百折不挠、勇敢执着的韧性,让沈星若为之惊讶,甚至欣赏,

所以他很确定,他并不是同情他,他根本深爱着他,一天见不到他,就觉得怅然若失。

假如可以更多的相处,一定可以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爱上了这个不会说话的男子。

但是尝试是不行的,星河对于他的朋友们来说就像是易碎的水晶,他们小心的照顾他,杜绝一切可能给他的伤害。

“如果你敢骗星河,我就打断你的狗腿。”这是沈星若听到的最多的威胁,对他说这话的人有男有女。

“你这个公子,离星河远一点,你爱找谁找谁,不许你靠近我们星河。”这段话沈星若也听过了很多遍。

听的太多了,连沈星若自己也不禁想,自己真的有那么烂吗?假如交往一段时间之后,自己又放弃了,那自己是不是真的很卑鄙?

就算是这样,就算是还不能真正的确定自己的心意,沈星若还是很清楚的告诉自己,我喜欢耿星河,我希望能够把他留在身边。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这大概就是沈星若和耿星河目前的关系。

用手臂轻轻碰了碰沈星若,耿星河拾起手,指了指自己的手表示意:太晚了,要回去了。

沈星若一看就急了,连连摇头:“不行,再等一会再回去。”

雹星河微微摇头,他的动作很轻微,眼睛里却有着不容更改的坚持。

“啊,再等一会,再陪我一下,我一个人很寂寞。”沈星若马上拿出怀柔的手段,星河人很好,软语相求比较容易成功。

嘴角带着笑意,耿星河再一次指指手表,表示太晚了,真的不能再流连在这个海滩。

沈星若的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

“啊,那个,我……我好饿,星河,去吃宵夜好不好。”

雹星河摇了摇头。

“请你陪我一起,一个人很没意思的,自己去吃东西感觉怪怪的。”

雹星河看着沈星若,眼神中闪过疑问。

沈星若夸张的皱着眉:“就是很怪嘛!要不,你到我家,帮我煮点东西吃?”沈星若又提出了新要求。

雹星河迟疑不决。

“去吧!走了,你不响应我可当你答应了。”

顿时,耿星河的脸上,闪过无可奈何又哭笑不得的表情。这个人总是这样软硬兼施加死缠烂打。

“走吧走吧!”不由分说,沈星若拉起耿星河就走。

就这样,耿星河被沈星若带离了这片海滩。

拉着耿星河走上了宁静路,沈星若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定可以让耿星河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把他留在自己的身边。

从一早起,就人影不断的宁静路上的海滩,终于恢复了宁静。

(写这一则番外的时候,是06年农历新年之前,亦即是06年的情人节之前。那时我正在写《握紧你的手》,在那时,徐飒和李出云、董世钧和宁远,还只是我工作计划当中的姓名,他们的故事还在构思当中。现在,他们都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立长篇,回想起来,真是欢欣……祝大家幸福。)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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