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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ソ果實 第1章

作者︰單飛雪

冰晴辦好離婚的那天晚上,郭菲被媽媽叫回家。

「你姊夫的事我們全都知道了,郭菲,你離家一年不跟我們聯絡,現在還鬧出這麼大的事,有良心的話就回來面對。」媽媽在電話里這麼說,郭菲听著媽媽冰冷的聲音,覺得膽顫心驚。

她硬著頭皮回家了。

她做好準備,要殺要剮要打要罵隨便啦!

但是……她萬萬沒想到,是這種狀況!姊跟媽在吃蛋糕喝香檳,爸在品茗,佣人福嫂忙著張羅點心,餐桌上還擺著盛開的百合、漂亮的蠟燭。

「你們……你們在干麼?」郭菲呆住。

譚清美笑呵呵地端著香檳。「瞧瞧這是誰?是我那個不孝女嗎?原來你還活著。」她不改嘲諷的口氣,覷著很久未見的小女兒。「瘦很多喔,這樣好,這樣骨感,五官更立體了。」

「你不要這樣跟孩子說。」郭英哲招手,要郭菲過去。「過來陪爸爸喝茶,你啊,真的是很讓人傷腦筋,叫你搬出去就真的不見人影,整整一年不來看爸爸,這樣對嗎?」

冰晴呵呵笑。「難道爸還期望阿菲定期來給您請安嗎?她啊,還活著已經是奇跡。」

「媽,你們怎麼回事啊?」郭菲糊涂了。

「你看不出來嗎?爸媽在慶祝我重生。」郭晴燙了頭發,顯得嫵媚動人,風情萬種。她昂著下巴,右手插在腰際,挺著身子,展示最新的BURBERRY套裝。

「嗄?!」郭菲震驚。

「我們早就不看好你姊跟葉明雋的婚姻。」譚清美呵呵笑。「听說是因為你,間接讓你姊看清楚她跟葉明雋根本不適合在一起,我當初就說過了,他配不上你姊。」

冰英哲嘆息。「年輕人就是這樣,不愛听爸媽說的,非要自己跌得鼻青臉腫了才甘心。」

譚清美掐了掐郭晴的臉。「你喔,媽還不了解你嗎?你這種硬脾氣,加上你的社會地位,怎麼可能和個廚師過一輩子?光是聊天就沒有共同話題,水平不一樣嘛。」

冰晴拉妹妹坐下,幫她倒了一杯香檳,塞進她手里。

「你可不可以表現得高興一點?」郭晴戳了戳郭菲額頭。「上次我罵你是我失去理智,現在想清楚了,還要感謝你,因為啊,」郭晴笑看媽媽一眼。「我又開始約會了,唉,真傷腦筋,一下子那麼多人追,還挺煩的。」

「你是我女兒當然很多人追,早跟你講了。」譚清美強調︰「那個葉明雋配不上你,你隨便街上找找都有一把比他好的……」

「媽!」郭菲受不了了,瞪著他們。「你們瘋了嗎?難道這些年姊夫對你們來說沒有一點意義?他做過多少次美味的餐點給你們吃?爸上次膽結石住院還是姊夫去顧的,你們竟然吃蛋糕喝香檳慶祝姊夫離開,還說什麼他配不上?!我受夠你們這種勢利虛榮的嘴臉了,真惡心。」郭菲罵完,拎了皮包就走。

譚清美追出去,在電梯口將她拽住。

「你給我站住!」

「我不要。」

「你沒大腦嗎?」譚清美皺眉,瞪著女兒。「勢利?虛榮?這就是你對爸媽的印象?你的思想就這麼淺嗎?」

「不然呢?我為姊夫不值。」

「在外面住了一年,還是一樣幼稚。」譚清美搖頭嘆息。

「又讓你失望了?我想我還是快點離開,對大家都好,反正你們只要有姊姊就夠了。」電梯門打開,郭菲走進去。

譚清美追進去,跟她一起下樓。

「我告訴你。」在電梯里,譚清美深吸口氣說︰「這都是因為你。」

「因為我?」

「難道你希望我們對你發飆,罵你害姊姊離婚?怪你又給我們闖禍?你希望我們這樣嗎?」

冰菲怔住。

譚清美看著小女兒,往常銳利的眼色如今卻盈滿不舍與無奈。

「阿菲,你離家一年,難道你覺得我跟你爸很愉快?你以為我們都不會擔心你、不會想你?」

「可是……是你們不想見到我才趕我出去的……」

「不然怎麼辦?做父母的有時被兒女逼到沒轍時,會覺得也許狠一點兒女就會成長。你換個立場想想,假如你是我們,難道不會操煩嗎?女兒一事無成,又被悔婚,老是吊兒郎當,甚至跑去賣菜,你根本沒有人生的方向。」

冰菲頭低低的,被講到亂不好意思的。

譚清美說︰「你姊跟姊夫離婚已經是事實了,我跟你爸也勸她三思過,她還是決定要離。我們都覺得與其浪費口舌勸你姊勉強繼續和葉明雋的婚姻,還不如祝福她過得更快樂,而且她也真的比以前更有活力。」

「我跟你爸是務實派的,離婚已經是事實,失去那個女婿也是事實,現在好不容易小女兒回家團聚,我們如果又像以前那樣叨念你的不是,我跟你爸怕你又要一、兩年不回來了。我們沒你狠,所以我們笑嘻嘻的,好像一點都不在乎葉明雋,郭菲,那是為了讓你好過,你怎麼一點都不了解爸媽的苦心?」

冰菲傻住,抬起頭,凝視母親。這番話,讓郭菲好慚愧,她沒想到他們這麼為她著想,體諒她的感受。

「對不起……」郭菲很激動,眼眶泛紅。

譚清美微笑,抹去郭菲眼角的淚。「所以我們和解?」她攤攤手。「不嘔氣了?」

冰菲笑了,擁抱母親。

電梯門打開又關上,郭菲沒走,她很感動,緊緊擁著母親。

「媽,對不起,我老是讓你們失望。」

「我們早看開了,你什麼時候搬回來?我讓司機去接你?」

冰菲搖頭。「我覺得不住在一起比較好,媽,相信我,只要我在家待超過十小時,你就會忍不住別氣開始大起來,看我非常不順眼,而我也會非常火大。」

譚清美哈哈笑。「因為你太懶散了。」

「是媽太要求完美,姊根本是你的翻版。」

「我知道啦,好,你住外面,但是要給我地址,不要再讓我跟你爸擔心。」

「好。」

冰菲跟母親手牽手,回屋里。郭家人重新團聚一起,享受了豐盛晚餐,也聊了許多親戚間的八卦,氣氛和諧又溫馨。因為郭菲收起往常銳利的尖刺,爸媽也收斂對她的控制欲。

冰菲待到十點才走,郭晴送她回去。

「我們姊妹好久沒好好談心了,找間咖啡店,我們聊聊。」郭晴興致勃勃地,她帶郭菲去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茶館。郭晴顯得很興奮,情緒高昂,看得出離婚後她精神百倍,更注重外表,臉上滿面春風。

冰菲暗暗打量著,姊真有這麼開心嗎?

「這個。」郭晴打開HERMES罕見的番茄紅色柏金包,拿出嶄新的黑色香奈兒皮夾給郭菲。「送你。」

「為什麼?」

「上次打了你一巴掌,我一直很過意不去。想想,你也沒那麼罪大惡極,我也是會反省的。」

冰菲笑了。「一個巴掌換一只名牌皮夾?那另一邊也給你打好了。」

冰晴嗤笑。「你欠揍啊?」

姊妹倆都笑了。

「姊最近怎麼樣?」

「我就是要跟你聊這個,我沒想到恢復單身這麼快樂……」

冰晴滔滔不絕說了快一小時,鉅細靡遺炫耀正積極追求她的三個男人,一個是有名的大企業家,一位是醫院離過婚的院長,以及某名牌代理商的總經理。

冰晴指著柏金包說︰「這個是那個企業家陳先生送的,你不知道這個要多少錢吧?二十幾萬啊。重點是,有錢還買不到,要透過關系。我身上這件套裝,也是他送的。還有你那個皮夾,是他特地買來讓我送給妹妹的。你說這位陳先生,是不是很慷慨?搞不好以後你要叫他姊夫呢,因為目前他最多分。」

「送這些東西就可以拿到最多分喔?姊真虛榮。」

「這不是虛榮,這是存在感。一個男人願意花這麼多錢呵護你,這就是他愛你的證明。」

「他是企業家,花錢像放屁那麼容易,這有什麼好感動的?葉明雋常幫你準備吃的,花費精神親手做菜給你吃,那才是應該感動的事。」

「不要再提葉明雋。」郭晴臉一沉。「我要徹底忘記他。」

難得她跟姊有共識,她也在努力忘記葉明雋,可是看到姊這德行,忍不住替葉明雋不平。

冰晴啜一口茶,眯著眼,愉悅地深吸口氣。

「人生很奇妙是不是?」她笑容滿面。「要不是被你的事刺激到,我不知道還要過那種黑暗的生活多久。」

「黑暗?黑暗?!」能和她夢寐以求的男人生活,在姊的口中竟然是黑暗?郭菲激憤。

「對……是黑暗。」郭晴笑咪咪。「當初我太早結婚生孩子,根本沒經歷過被熱烈追求的滋味,幸好我保養得很好,離婚了還是很搶手。所以我說你啊,學學姊姊,不要老是穿得像大學生,這樣怎麼吸引到優秀的男士?」

「喂,我一直想不明白,當初姊夫……」

「是葉明雋。」郭晴更正。

「葉明雋,對,容我回憶一下,當初葉明雋要跟你離婚時,那個哭得亂七八糟,跟我訴苦嚷著不要離的人是你嗎?那個說不能沒有他的人是你嗎?現在怎麼可以說什麼和他生活是很黑暗?太過分了。」

「那時候他突然要離婚,我是嚇壞了,才會神經失常去哀求他,那不是我的本性。」

「我以為你非常愛他。」

「我也這麼以為啊!不然怎麼會跟他結婚那麼久?可是那次他要離婚可把我嚇醒了,你知道嗎?事後我越想越不甘心,我是什麼人啊,他算哪根蔥,讓我低聲下氣地苦苦哀求,真不甘心。我干麼遷就他那麼多年!」

「在我看來一直是他遷就你。」

「我也有遷就他。」

「好,互相遷就,但這就是婚姻,不是嗎?」

「我想被寵被哄,我是女人,我要被人家瘋狂的愛、瘋狂的追求、瘋狂的巴著我,看我臉色,求我愛他,一副沒有我郭晴就世界末日很想死的樣子,但是這些葉明雋都做不到,他太遜了。

冰菲嘆息,她听不下去。「我想回去了。」

「喂,有點耐心好不好?听一下姊的心事,這麼困難嗎?」

「我不想听這個,我快吐了。」

「郭菲!」

「姊,不對,如果你不是我姊,我連一秒都懶得待。你太自私了,說穿了你只是好勝。我真後悔,當初姊夫要離婚時,我應該贊成,我應該勸他快點離開你這個大魔頭,誰愛上你誰倒楣。你只想到你的感覺,別人的感覺呢?姊夫的感覺呢?什麼瘋狂的追求哄啊愛的,我承認我幼稚,但我至少沒幼稚到誤會真實生活中是用這個來衡量一個人愛不愛你。」

「我說的有錯嗎?那是每個女人的夢想。」

「可是難道就只有你等著被寵被愛被熱烈追求?你都不用去寵對方愛對方?什麼叫一副沒有我會死的模樣?真的相愛干麼要那麼喜歡看對方一副沒有你就要死的樣子?有沒有這麼病態啊?」

冰晴看她這麼生氣,笑出來。「好,當我隨便講講,聊逃邙已嘛,你干麼這麼激動?是不是還沒習慣我跟葉明雋離婚的事實?沒錯,他確實對你不錯,但面對現實吧,將來我保證你會有更棒的姊夫……對了。」

冰晴拿出一張名片給郭菲。

「陳先生答應把你安插到這個部門去上班,這幾天你到名片上的地址去報到,待遇很好,工作又輕松,重點是不用花什麼大腦,這不是最適合你的嗎?」

冰菲臉色鐵青,瞪著名片。

冰晴問︰「不喜歡?」

「沒興趣。我寧願落魄到去當個掃地工,都不會接受你的安排,你死心吧。還有,雖然你們已經離婚,我還是想說,在我心中,說實話,姊,離開葉明雋是你做過最蠢的事,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葉明雋好的男人,你以為你很聰明嗎?你笨死了。」

冰晴生氣了。「你才笨,你老是這樣,感情用事,在關鍵時刻表錯情,你是我妹我才這樣講,你要多為自己打算,都三十歲了還這麼月兌線。你去問誰,隨便哪個人,看看現在這些追我的男人的條件跟背景,再和葉明雋比,誰都會說現在那些人比葉明雋好太多了……」

冰菲不能認同。

對,姊是爸媽眼中聰明優秀的女兒,就連離婚,他們都認為姊是正確的,並且相信以姊如今的身分地位,絕對可以找到比葉明雋更好的。他們只舍不得小悟,但反正葉明雋人好又負責,反正小悟每兩個星期會來看他們,反正他們沒有損失,也不太影響他們的權利,連房子都在郭晴名下,所以……沒人在意葉明雋的感受。

葉明雋就這麼被郭家人淡忘,成為茶余飯後的笑話,拿來和新的人比較,郭菲受不了這些。她曾深深愛慕,至今仍苦苦戀著,想忘也忘不了的男人,怎麼可以在他們口中變成廉價的笑話?

冰晴看妹妹一副憤慨的模樣,感到好笑。「好啦,坐好,干麼這麼激動?我是講得很過分,但反正他又不在現場。」

冰菲心酸地想——沒錯,他不在現場。但是,他在我心里。

冰菲嘆息。「換個話題好嗎?」

被個跟愛情無關的話題,好嗎?可以嗎?完全跟葉明雋無關的話題。因為她听著姊說這些,就會不斷地回憶起葉明雋憂郁的眼神。他的人已經消失在她的生活中,當初貪心看見並愛上他的眼楮,如今已經搜尋不到他的身影。

但為什麼啊,他像天空,仍強悍的籠罩住她的世界。他又像大地,她走到哪兒都離不開,只因為雙足深陷在有他的回憶里,她無能為力。表面上要忘了他,實際上依然瘋狂想念著。

離婚後,葉明雋過得好嗎?她很想知道,又怕知道。他如果過得好,她就感到不平,因為她想他想到心痛;他如果過得不好,她又會擔心和心疼。不管他好不好,她都被他連帶影響著。

為什麼愛情要這麼折磨人呢?郭菲好無助。日子在流逝,都說時間是最好的療傷劑,那麼,還要多久,她才能完全忘記他?

冰菲蓬松的短發漸漸變長,過完農歷年,天氣更冷。郭菲通過術科考試,拿到丙級烹調技術士證照。莊凱文為她辦了慶祝Party,雖然莊凱文竭力邀請自閉的小點點參與,但是小點點寧可躲在她房間里,每天看電視,害怕出門。

莊凱文跟郭菲說,小點點怕一出門就會被害死。

拿到證照,郭菲第一個想通知的就是葉明雋,但她忍住,要自己別再蠢下去。

三月初,她還在海產店打工,同時準備挑戰乙級證照。莊凱文開餐廳的朋友,因為移民局刁難,延誤出國日期,餐廳暫時還不急著頂讓給郭菲,但是莊凱文已經為郭菲的餐廳準備好資金了。

「你是積了多少陰德啊?」莊凱文很愛夸張地嚷嚷︰「看看你交到我這種朋友多有福氣,多挺你。你要有信心,我有預感,你就要揚眉吐氣,你要發達了,你會讓你家人刮目相看。這段日子你要努力觀察人家是怎麼經營餐廳的,好好做功課,知道嗎?」

莊凱文對她很有信心。

冰菲咧著嘴笑,也顯得很開心。

可是,唉,可是……她覺得好寂寞。

莊凱文很積極地幫郭菲介紹男朋友,郭菲也去約會幾次,也有跟一些很不錯的男人認識。憑著郭菲甜美的長相,加上好相處的個性,和她約會過的都心動。一個個都想追她,卻一個個被她判出局,常見面完,就結束了,郭菲拒絕得很果斷。

「是武斷!」莊凱文很氣。「我介紹的那些男人多優啊,你有沒有眼楮啊?你是瞎了嗎?沒有一個你要見第二次的,一次就掰掰,這樣怎麼會有發展的可能。」在小點點大宅的客廳里,莊凱文對郭菲發飆。

「因為沒感覺。」郭菲說。

「第一次見面很多男人會緊張,他沒有表現出最好的一面,你要給人家第二次機會。」

「不來電的話干麼浪費人家的時間?」她不像姊姊,很享受被追求的樂趣,眾星拱月那種事她只覺得累。

「你說實話,你干脆給我講實話,郭菲小姐根本還沒放棄葉明雋。」

「哈,那是誰?我不知道你說的是誰喔。」

「不要假了,表面上說要遠離苦戀啦巴拉巴拉,一定還會有更好的在未來等你巴拉巴拉,你要過新生活啦巴拉巴拉,屁啦,你正在過著完全背道而馳的生活。你看起來是新生活,實際上是老叩叩,你忘不了那段不可能的愛情,你在自掘墳墓不自知,你快醒醒快醒醒!L君就快跟你絕交了!」莊凱文用力搖冰菲,想把郭菲搖醒。「過完年你已經三十歲了啊!」

「煩捏!」郭菲一腳把莊凱文踢到牆邊邊,煩躁地用力撥一下頭發。「我就說我已經放棄那個人了你提個屁,我已經很久都沒見他,連他長什麼樣子我都忘記了,不要再跟我靠夭這個人,懂嗎?」

冰菲氣呼呼地回房間,砰,關門。

氣死了,郭菲很嘔。莊凱文就是這樣,瘋瘋癲癲,講都講不听,神經病,她現在過得很好,只是沒跟人約會而已,他發什麼瘋?誰說人一定要戀愛?單身也不錯啊!

冰菲跳到床上躺好,擺爛。

「喂……」莊凱文在她耳邊喊,嚇得郭菲跳起來。

「你什麼時候進來的?!」一聲不響是鬼喔。「你很煩噯。」

「郭菲。」莊凱文在她旁邊躺下來。

「干麼?」

「你讓我很傷心。」莊凱文抹了抹眼角淚水,在胸口畫個十字架。

「又怎樣了?」

「神啊,請原諒郭菲,她這麼愛口是心非,難怪會叫郭菲。」

「莊凱文!那你是不是很愛裝肖ㄟ才會叫莊凱文?」

「你為什麼要跟我撒謊?老實說,我最討厭的不是你忘不了葉明雋,而是你精神分裂,要嘛就有Guts一點,承認你忘不了,要嘛就干脆的放棄,給別人機會去愛你。」

榜,很番喔!「你要我說幾次?我已經放棄,我真的已經死心,OK?」

「唉……」

莊凱文又畫十字架了,郭菲想著他再畫一次試試看,她就要把他踹到床下去。

「神啊。」莊凱文禱告︰「請原諒郭菲滿口謊話。表里不一,口是心非。求禰將來不要拔她舌頭,請赦免她的罪吧!」

冰菲翻白眼,警告他。「你不要太過分了喔,你快要把我惹毛了喔,我說了你不信是怎樣?你又不是我,你又知道我說謊了?」

「我實在是不想拆穿你,但我不得不說……郭菲……」莊凱文忽然按住她雙肩,狠狠瞪著她,那凌厲的眼神害郭菲縮著肩膀有點恐懼。

莊凱文說︰「上禮拜三中午,我看到你在前姊夫工作的‘樸真’自助餐店吃午餐。前幾天晚上,我又看到你在那里吃晚餐。請問那麼在我沒看到的時候,你去樸真吃飯的次數有幾次,答案是很多次。你一直在葉明雋工作的地方出沒,你存的是什麼心?你口里說的跟你做的相反,你要嘛就是精神上秀逗了,要嘛就是愛他愛得要死想跟他戀愛。你說吧,你還有辦法解釋嗎?你再跟我說你已經忘了他試試看!」

上帝!

這下,換郭菲在胸前畫十字架。

「請赦免我,嗚嗚。」她面河邡赤,好糗。「我無話可說。」

「你有Guts的給我說出來,說——‘我愛葉明雋愛得要死,我不能忘記他,所以莊凱文你就讓我繼續蠢下去,不要管我了,我無可救藥’,你給我說!」

「一定要這樣嗎?你可不可以當我去樸真只是因為肚子餓?」

「那你可不可以當我踹你下床,只是因為腳很癢?」

冰菲嘿嘿笑,耍白痴。「天氣好冷,我們睡覺好不好?」

啊咂!

莊凱文將郭菲踹到床下,沒用的家伙,沒骨氣!

這是鬼打牆癥狀嗎?

唉!冰菲這麼想。莊凱文罵她情路沒有進步,一直兜圈,並且再死心眼下去,最後將看破紅塵去當廟婆,終生孤獨沒人送終Gameover。

「好慘啊∼∼郭菲……」莊凱文還很三八地哭給她看。

唉郭菲听得膽顫心驚,自信崩盤,情緒低落,感覺自己永逃不出生天,要埋沒在對某人無止盡的思念里。

是,她是腦筋清楚,意識也明白,她要忘記那個對她沒感覺的葉明雋,她發「四」!

但,忘記歸忘記,口月復之欲總要顧吧?她每次也這麼自圓其說。于是每個月有幾天會控制不住雙腳溜去「樸真」吃晚餐。主要是愛吃,沒有別的意思,她是這麼安慰自己的。

「不是因為想見葉明雋?」莊凱文問她。

「不是。」郭菲斬釘截鐵地答。

「不是因為想念葉明雋?」

「不是。」郭菲強調她真的只是去吃飯而已。

莊凱文吐口水擺明唾棄她。

「萬一,萬一,吃飯時遇見葉明雋呢?」莊凱文酸溜溜地問,只差沒明講——這才是你真正的目的吧?

萬一遇到他呢?郭菲早想好一套說辭,並且對鏡演練N次,已練到表情很自然。

當然怕再被莊凱文吐口水,她決定沉默以對,堅強面對莊凱文各種質疑,並且兩眼放空,肉身留在現場傍他罵,精神飄到九霄雲外賞小鳥賞花草。她表現超然,謊話自然,口不對心,心中很虛,她清楚自己確實是在鬼打牆的狀態,無藥可救。

她每一次去樸真,都先做足心理準各,遇到葉明雋時,要怎麼表現。大家踫面打個招呼又不會怎樣,又不是仇人。合情合理,不用心虛,當不成情人,媽的不用連朋友都不行做吧?喂!做人不用做得這麼拘謹吧?!況且他都不是她姊夫了有什麼關系?

唉,人有時就這麼愚蠢,想做一件事時,就會給自己找各種理由將之合理化。

而她想了幾種對白,萬一遇到他,她可以——

「哈,我剛好在附近所以過來捧場。」然後若無其事地笑,重點是「若無其事」,好像他只是路人甲。

彬是……

「嘿,很久不見,我路過順便進來吃個飯。」然後不理他,忽視他的存在,繼續吃飯。重點是「繼續吃飯」,要表現得好像真的「只是來吃飯」。除非他開口邀她(好像他真的會似的),不然她絕不可以再表現出一副很渴望他、或泄漏一丁點喜歡他的白痴行徑,這是她最後的一點自尊心。

那麼去了幾回,有看見葉明雋嗎?

樸真自助餐,寬敞明亮,廚房在餐區後面,廚師都在里面,很少出現在餐區。但郭菲知道葉明雋偶爾會站出來檢視人們對菜肴的反應。

她去了幾次,總該有一、兩次可以巧遇走出廚房到餐區的葉明雋吧?

答案是沒有。

這或許是天意?好,算禰狠!

天意說他們無緣,每次去樸真消費,郭菲吃很慢,磨蹭大半天,潛意識希望看見葉明雋,但沒有一次遇到。她次次黯然離去,總不能吃完飯還晾在那里吧?那就太明顯了。且,樸真日日高朋滿座,客人流量大,她豈敢把人家的自助餐當咖啡廳耗?干脆連筆電都帶去樸真坐著上網好了,這樣說不定就能吸引葉明雋到外頭奇景共賞,最好是啦!

唉,不用凱文講,她知道,她種種行為只反映出一個事實——

她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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