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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柴金童 第三章

作者︰七巧

傍晚六點十分,何曉葳從租書店走回住處。

前一刻晚班工讀生到來,她一度忍不住想向無話不說的同事好友告知,昨晚她跟個高大俊朗的外國人相處一夜的插曲,但怕被同事誤會,又想到那個阿諾交代不能向人透露他的行蹤,只能作罷。

但一回想起,她不免覺得像作夢似的,有點不真實。早上她起來,並沒踫到他,而昨晚要各自回房前,他只說今天會去找飯店住。

掏鑰匙開鐵門,她踏進小院子,接著要開第二扇門。

轉動鑰匙孔,她怔了下。門沒鎖?

早上她出門記得有鎖門,還是,他其實比她晚起,在她之後才離開而沒鎖這扇門?

她有些不確定地推開門,忽地被眼前的畫面嚇到。

「妳回來了,我好餓,快去替我買便當。」沙發上大剌剌癱躺著一個大男人,一雙長腿交迭擱在茶幾上,一手拿著遙控器意興闌珊地轉換頻道。「這里的電視節目好無聊。」還邊按邊抱怨。

「你——你不是走了?」何曉葳走近沙發,用力眨眨眼,確定眼前不是幻象。

「妳的冰箱里怎麼連微波食品都沒有?我今天只啃了幾片烤吐司配牛女乃,都快餓死了……」他哀哀叫道。「先幫我買昨天的便當,吃飽再回答妳的問題。」

何曉葳蹙起眉頭,還想說什麼,只能轉身乖乖去替他買便當。

稍晚,他直接坐在客廳就大口嗑起便當,吃相比昨晚還饑餓似的,她也只能跟著他在這里吃晚餐。

「所以,你本來跑去市區要住五星級飯店,卻又臨時改變主意不住了,還是決定住這里?」她拼湊他含著米飯,東一句、西一句有些文法怪異的解釋說詞。

阿諾的中文雖帶著有些洋腔,但大多時候他說得很清晰分明,偶爾卻會出現文法倒裝的句子,令她听得有些霧煞煞。

狄亞諾一徑的認真嗑便當,只點頭輕應一聲。

原以為千里迢迢飛來這遙遠的東方小島,不會有人認得他,不料上午搭出租車約莫三、四十分鐘後,來到熱鬧喧嘩的市中心,他竟在百貨公司廣告牌,看見自己的影像,令他心驚了下,想到若去住旁邊飯店,人來人往的,他的行蹤恐怕很快就曝光。

沒多猶豫,他轉而要司機折返,又回到外祖母的小房子。

「那……我要搬走了?」她不確定地問道,不清楚他打算在這里住多久。

「不用。妳不在,我會不方便。」

「不方便?」她奇怪他的說法。

「我對這里不熟,要有人替我打理三餐——買便當。」他揚了下已清空的便當盒,對她揚唇淡笑。

「什麼?」她因他的理由,微蹙眉略感不滿。

盡避他的笑容很帥氣,可一身肌肉發達的他不是她欣賞的類型,她喜歡的是東方男性,欣賞縴瘦的花美男。

「還有,幫我付車資。」他說得順口。

「付什麼車資?」

「我上午出門又回來,出租車車資還沒付,明天早上八點司機會過來收錢。」

昨天從機場南下到這里,司機還願意收他支付的歐元,不過他只有百元鈔,司機表示無法找,他直接大方給小費,司機連連向他道謝。

可今天搭的出租車司機卻拒收歐元,怕是偽鈔,他身上沒新台幣,最後甚至不惜要拿手上名牌表當車資付,不料司機仍拒收,他只能請對方明天再上門,向她要錢。

「你從機場坐到這里,付司機一百歐元!」一听他大方支付的車資,節儉的她不免咋舌。「你知不知道一百歐元差不多新台幣四千元耶!從機場坐到這里,兩千元就了不起了。」

她幾乎沒坐過出租車,不清楚遠距離車資大約得要多少錢,卻又覺得不可能那麼昂貴。

「要兩千多喔!」他淡然澄清,詳細數字沒特別去記,也不在乎給出消費額近一倍的小費。「今天車資是九百多。」他補充又說。

「喂,你很有錢嗎?」何曉葳忍不住餅問。他竟付錢這麼大方,還隨便搭「貴森森」的出租車出門,難道他根本沒什麼金錢概念?

「很有錢。」他不諱言道。

狄亞諾起身,從皮夾掏出一張百元歐元遞給她。「這是我身上剩有的現金。」平時他皆是刷卡付賬,原就不會多帶現金在身上,即使出國也沒多做準備。

「你……很有錢?」她伸手接過百元鈔,抬頭疑問。「這是你出國身上僅剩的現金?」進一步確認。

「我有信用卡。」他強調。

「信用卡我也有好嗎?那不代表有錢。」她不以為然。

「反正,這張歐元先給妳,妳幫我兌換新台幣,支付明早司機來收的車資,剩下的就是替我買便當的費用,不夠的我到時再拿卡刷。」尚未確認她是否留下來跟他暫時同居,他已當她是管家佣人差遣。

「還有,我需要幾套替換衣物,休閑的就可以,這兩天有空替我買一買。」他繼續交代,轉身便要離開客廳。他出走得很匆忙,也懶得多帶一大箱行李,想說就地再買就行。

「等等,為什麼我要替你買衣服?」因他一件件事情交代得很順口,令何曉葳不滿地抗議。

「為什麼呢?」狄亞諾回頭,思索了下,回道︰「因為我是房東,妳是白住的房客。」他決定就用這點來挾制她。「我在台灣度假這段時間,妳當我的助手,替我打理一切,等我離開,這房子還是能讓妳繼續白住下去,如果不願意,要搬出去也行,那之後就不能再進來這里。」他訂下互惠條件。

她怔了下,不免認真評估他訂的交換條件。

雖說跟個大男人同住一個屋檐下並不妥,但他是王女乃女乃的外孫,也是這房子現在的主人,就算被鄰居得知,也不至于誤會兩人的關系才是,而且他應該不可能住太久,了不起十天、半個月吧?若她放棄這棟免費又環境良好的住處,另找房子付房租並不劃算,而搬回家住嘛,每天騎車通勤也很累人,所以……她同意他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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