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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來了 第十三章

作者︰陳毓華

活動的高潮已然過去,他們才從海灣回來,滾攪在空氣中的活潑音樂轉成了迷惑人心的爵土,依舊在的人潮不分男女擁著跳起舞來,不要求步伐,不談節奏,單純隨興的歡娛不用想太多。

「我得回去了,要是超過十二點半,我媽會宰了我的。」伍莎莎看了腕上的表,有點扼腕的說。

他倆話好像說也說不完似,隨手取來的話題都能由淺深入,由深而廣,這樣的驚喜讓兩人感情更近一步,希望夜不要太早結束,時間不要太快溜走,要是能永遠停駐在這一刻最好。

偏偏,何金娘的命令也是粉可怕的。

「你門禁森嚴喔。」

「你明天就不用上班啊?」五十步笑百步,笑她是沒斷女乃的娃喔,哇。

「我還真的希望不要去呢。」姜浙東假裝吶喊。他第二天的確有推不掉的早晨會議,要跟一堆所謂的企業能人勾心斗角。

「為什麼?」

「飯店創業的辛苦期過去了,現在可以說漸入佳境,飯店的住房率一直維持在八成,其他部門也穩定的成長中。」

「這樣很棒啊。」他有什麼好不滿意的?

「是很好。」他瞅了她一眼。「就因為太穩定了,這樣的工作讓我失去動力野心,我缺乏當企業螺絲釘的熱忱,一直坐辦公桌不能滿足我。」

人在江湖,這樣的江湖,身不由己。

集團是五英會共同的心血結晶,他想抽腿,不見得其他人肯同意。

他承認自己從來都不是工作狂,只喜歡勇往直前的沖刺感覺。

身邊四個死黨扣掉Troy那個病夫不說,其他幾乎都稱得上是工作狂,還有過之無不及,不需要他也去錦上添花讓花香更臭。

「你真是一語驚人。」

「你對我很失望?」

通常沒有固定工作的男人多被劃上無能的等號。

無能,也就是說無法給女人充足的安全感,有品味的生活品質。

「怎麼會,你待業期間,我養你。」

姜浙東啞口無言。本來,他還以為要用很多時間來說服她的。

「我是說真的。」他瞠大眼,差點忘記要呼吸。

「你看我的眼神有假嗎?」她俏皮的眨眨眼。

她總不能厚臉皮的說,在他還是英英美代子的時候她就對他有了好感,既然都有了好感,才不可能計較那些她根本沒想過的事情。

「不快樂的工作就不如別做。」像她現在的工作雖然苦哈哈的賺不到什麼錢,卻每天都覺得生命盎然,戰斗力飽滿。

「你支持我?」他還是半信半疑。

「我無條件支持你做任何事,除了偷搶拐騙、殺人放火。」

「無條件?」他呢喃。

「要不然把你那間美美的公寓賣掉,來住我家,我媽常說家里要是有個能使喚的男人就好了,你要不要讓我招贅啊?」這下根本是跟老虎捋胡子了。

「你這家伙,信不信我會打你!」可惡,他正在感動得亂七八糟說。

伍莎莎抱頭鼠竄。「暴力行為是不好的喔,哈哈……」

她到處亂跑,雞貓子喊叫,湊巧撞進別人的肚子。

「啊,對不住!我撞痛你嗎?」她連忙煞住腳步,頭忙不迭的抬起道歉。

「沒事,咦……我認得你,你是莎莎,伍莎莎!」正面迎視她的男人氣質斐然,一看就是那種事業有成的男人。

「啊,程……學長。」

「你好眼力,沒把我忘記。」女人是最容易記恨的動物,不知道她還恨不恨他?

伍莎莎往後退了幾步,連最基本的招呼都難以出口,其實她根本認不出來他是誰,要不是他的聲音她還有點印象,肯定當是陌生人道歉過後就錯過了。

她呆若木雞的看著意氣風發的程城,介紹他身邊頭發飄逸、身材絕頂的女朋友。

「哎……」真是漂亮到沒話說的女生。他的胃口十年如一日啊,還是喜歡泡長發飄飄的女生。

「女大十八變,你變漂亮了。」他輕佻的稱贊。

「哦。」她真衰,在這樣的場合踫到她最不想見到的人。

「我听說你回來了,怎麼沒來找我?」

他們那一段不歡而散的過去早過去了,找他做什麼?憑吊?懷念?還是再糟蹋她一次,都不必了。

「我忙。」

「還在家幫忙啊?」那意味深長的語調中充滿了淡淡的藐視。

「是啊。」

「要是需要我幫忙,到我公司來,我可以幫你安插輕松的工作。」

「不必了。」

熟悉的體熱靠了過來,「遇見朋友?

「哦,以前大學的學長。」伍莎莎猛然一醒,拋棄自憐的沖擊,手腳冰冷的往姜浙東身上偎去。

他沒有任何表情的把她圈進自己胸膛。

「原來是有男朋友了。」程城打量著姜浙東,評估他不具任何威脅,就把他拋到腦後去了。

他是富家子弟,從小一帆風順,沒吃過苦頭,不懂挫折為何物,出社會後在自家的小鮑司當老板,就更意氣風發了。

「我要回去了。」伍莎莎並不想介紹他們認識。

「有空我會去找你。」

她對他怒目相向,程城卻自以為風流倜儻,以為她對他舊情難忘還有意思,對己無遠弗屆的魅力更是沾沾自喜了起來。

死寂。

車子上路好一陣子。

一直說服自己是成熟女人的伍莎莎清清喉嚨,準備把她跟程城的過去說出來「你感冒了?」雙手握著方向盤的姜浙東瞄了眼上車……應該說上車前就態度變怪的她。

「我有話跟你說。」要從哪里開始說呢?

「你說。」

「我以前喜歡過程學長。」鼓起勇氣,她對著前方車窗的某個點道。

「唔。」他無可無不可的哼了個虛字。

他不是木頭人,神經也沒大條到分不出那詭異的氣氛,她跟那個都市痞子之間的小小暗流他沒錯過。

伍莎莎欠欠身,「可是我不是他喜歡的那一型。」

他點頭當作是有在听。

剛才才聚起的勇氣消退得很快,畢竟,那段曖昧不明的過去是每個青春少女曾作過的夢,夢中的白馬王子在經過歲月刷洗之後,無情的變作凡夫俗子,她對程城的夢破滅得更快。

他是她這幾年窩在台北不肯回東部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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