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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 第三章

作者︰席絹

我相信三百篇詩

反復述說著的也就只是

年少時沒能說出的

那一個字

席慕蓉•<我的信仰>節選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來,明明已經熟睡,然而睜開眼時、坐起身時,卻沒有一點恍惚,像是之前四個小時的沉睡,不過是閉眼養神一瞬間的事罷了,所以才能睜眼得那般清醒。

她記起來了這個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時。

這個林森……

不就是周又鈴用了半輩子青春苦追到手,又親手拋棄的那個男子?

那個,被所有認識周又鈴的人都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雖然乍看之下,周又鈴的情路無比坎坷,才會苦追了一個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繞了好幾圈了,也沒讓那人動心半點。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絕非因為終于愛上周又鈴,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纏爛打下,終于舉白旗投降……

忍不住搗著額頭,輕嘆了口氣。

怎麼會,這麼早就遇見他了呢?

這個男子,應該是在她上大學之後,才第一次見面的。

他大她一歲,可是,她上大一時,他已經是大三了。因為他高中只讀了兩年,就跳級上大學,以著各項優異的成績,被保送到全國最頂尖的大學,他本身獲得了太多國際級競賽的榮譽,以至于,就算他生來寡言少語,仍然是校園內人人皆忍不住要談上一談的大人物。一舉一動,備受關注。

說來,她,算是林森與周又鈴相識的橋梁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鈴就不會跑來T大參加新生舞會,然後遇見了林森,從此對林森一見鐘情,沒幾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這個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後,她退學,奔進補習班讀高四,補習班還特地選離T大最近的一間,就為了天天能見到林森一面。

一邊讀書,一邊追求,一邊想盡辦法攆走所有對林森有粉紅色企圖的女人。

那時,章令敏就在想,這林森,怕是逃不過周又鈴的手掌心了。周又鈴是個超級自我又強勢的人,她還沒見過周又鈴所執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鈴會考上T大,會順利趕走林森身邊的女人,然後,如果她興趣當真能維持得久一點,她也一定會成為林太太。

事實證明,章令敏的預言沒有出差錯,周又鈴確實終于得到林森——即使結局並不美好。

所願得償,卻是不一定快樂的。

章令敏記憶中,不曾見過林森那張清冷如一泓山泉的臉孔,有過快樂得意的表情,即使他總是獲得一個又一個尋常人想都不敢想的榮耀;也不曾見過,恣意張揚的周又鈴,每每走在林森身邊時,暢懷大笑過。

雖然大學畢業之後,章令敏再也沒有辦法得到這兩人的第一手消息——誰教她單方面被斷交了呢?但從輾轉傳來的一點訊息也就知道了,他們兩人誰也沒有因為這場愛情追逐而快樂一點。

不過……這些人、這些事,雖然曾是她前世的好奇,然而,卻也無須關注太多,因為比起好奇別人的愛情八卦更重要的事是,要怎麼面對如今的自己,以及未來的人生?

如果前些日子,她還為著自己是做了場黃粱夢還是重生了這問題而糾結、覺得天塌下來不過如此時,現在,她知道了,她的麻煩還不算完,因為當她已經習慣于一切事物照著「記憶」中來進行,而她可以悠閑而冷靜地在每一個叉路的路口加以選擇向左走或向右走時,卻發現生命的軌跡,在重來一次時,竟是充滿了變數,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樣一成不變,而她需要做的只是選擇……

那林森,出現得太早了……啊,當然,其實錯不在于他,而是她。她不該因為听到雙簧管的聲音而好奇,放縱自己的好奇而走過去,于是遇見了不該這麼早遇見的人。

不過,即使如此,對她的生命而言,又能產生什麼變動呢?

應該是沒有吧?可是,為何卻能因此教她在深夜時分突然清醒過來,就因為想起了這個在上輩子時她生命中的過客?

這個教周又鈴追求了十二年,銘記在生命中一輩子的男人,與她何干呢?

為什麼,她竟會……這般地,在意?

「唉……」不由自主嘆出一口氣,屈起雙腿,以雙手環抱著。竟是再也等待不到睡意,只好呆呆地望著窗外漆黑的天空,沒有半顆星星的寂夜,有一種空洞的失落感,悄悄在心口蔓延……

劉家位于山上的度假別墅,佔據著好山好水好風景,別墅里的設施非常齊全,游泳池、網球場、高爾夫練習場、健身房什麼的,應有盡有,難得的是地點夠隱密,來這里度假,絕對可以獲得完完全全的清靜;不用擔心會被不速之客打擾,這里是連狗仔隊也滲透不了的地方,可以說方圓五公里內都是私人土地;四周全是密林,全部天生天長,沒有任何破壞的大自然景致,只從山下開闢出一條小小的私人道路,設有電子感應門鎖。從下頭往上看去,絕對看不到這幢隱在密林間外表樸素、內里豪華的別墅。

劉家人偶爾會將這里當成招待所,用以招待最重要的商場貴客。而大多時候,則是自己家人使用來休假,招待一些好友之類的。

這是個搶手的地方,所以但凡劉家人想使用時,尤其是用以待客,必須在前一個月登記,以免撞在一起;大人有大人的交友圈,小孩有小孩的玩樂,不可能玩在一塊,若是剛好都同時來度假,彼此都不可能達到休閑的目地,反而得互相應酬,這也太累人了,所以才需要提先預約。

在這周末,別墅的使用權終于輪到劉家二公子劉吉陽了,他早就與一些朋友約好要來這邊玩兩天,他今年剛升高三,雖然有著升學的壓力,但整天被填鴨式地塞著知識,總也要找時間放松一下,于是他便呼朋引伴過來了。

原本他找來的都是一些與他出身差不多的公子哥兒,年紀也相近,從小玩到大的朋友。

而林森,則是被他硬拖來,卻從來不屬于他們這個圈子的異類。

林森是個氣質很清冷的人,但這並不是說他孤傲。他的少言,帶著一股斯文的氣質,那隱隱散發的溫潤感,將他的冷給圓融了許多。所以每個新認識他的人,會覺得他很優秀、很清冷,不容易結交,卻不會輕易對他生起厭惡的情緒,覺得他是個只會讀書的臭屁書呆子之類的加以排斥。

老實說,一般習慣于吃喝玩樂的富家子弟們,通常不太可能在學業上有出色的表現,所以通常他們對優等生的看法是比較差的,覺得不是一路人。人生觀、價值觀南轅北轍不說,若是家境普通的優等生,成績再好,日後出社會,還不是得成為他們這類人的下屬,為他們賣命。

所以他們對所謂的優等生,並不太瞧得起,也不太有結交的熱情。

不過,這個林森,或許無法獲得紈褲子弟們的友情,在于金小姐的圈子里卻是極受歡迎的。

打他一踏進別墅大門,他身邊就圍來了不少想與他親近結識的女孩。

就算不知道林森是個學業成績無比出色的人,他俊秀的外貌,就讓他輕易成為人群注目的焦點。十七八歲的女孩子,正是滿腦子愛情泡泡的年紀,她們還不怎麼看重金錢權力的魅力。一個比爾蓋茨與一個超級帥哥站著讓她們選,一百個定有九十九個選帥哥。

女孩子們喜歡好看的皮相,而女孩子們更崇拜才華洋溢、學業頂尖的男孩。而林森正是她們心目中那種理想的楷模,一出現,自然就被鎖定。

當然,這次前來度假的男孩子里,也不是沒有長相出色、真真正正可以叫做白馬王子的人——江明紹正是此類代表。家里超有錢,人又超級帥,一雙桃花眼總是熱力放送著高壓電,隨時隨地可以將人電斃在西裝褲下。

可惜這只白馬名草有主,自帶著一個美麗的中美混血兒女友一同前來,這女孩擁有身為一個混血兒的所有優點,听說還是個業余的模特兒,在那圈子里小有名氣呢。

有此姝鎮守,誰敢對白馬王子起什麼心思?在場的女孩子雖然自認長得還不賴,卻也有自知之明,在超級大美女面前,哪敢有一點比美的心思?于是就把心思放在林森身上,直接將白馬王子無視了。

這次前來度假的少男少女共有十六個,其中九名男性里,也就江明紹與林森特別出彩,是風格截然不同的帥哥,硬生生將其他原本長得都算平頭整臉的公子哥兒們給比到太平洋去了。

女人們除了想辦法圍著林森轉,就是遠遠偷看江明紹補眼楮,其他男孩覺得無趣,于是自個找樂子去了,打電玩的打電玩、游泳的游泳,也就不去做吸引女生注意的事了。只要腦袋還正常運轉的人,都知道有兩位帥哥在此,任何的殷勤也毫無作用,反而給那兩人做了陪襯,何苦自虐不是?索性就當這次是純男孩的聚會,玩自個兒的去吧!

「吉陽,那個人不是我們圈子的,你怎麼會找他來?」劉吉陽的堂哥在打完一局球後,拿毛巾抹汗,將下巴往林森的方向抬了抬,疑問道。

劉吉陽順著堂哥的動作看過去,在日式長廊下,林森正拿著一本書靜靜地坐在那里閱讀著。而林森的身邊坐了三個女孩,也裝模作樣地都拿著書看,一副文藝青年正在開讀書會的架式。不過大家都看得出來,真的深浸在書中的只有林森,其他人不過捧著書,不時偷看著林森罷了。

「我一直希望可以跟他成為朋友,而不僅僅止步于同學的關系。我跟他同窗兩年,想盡辦法將座位定在他身邊,就是想結交他,這次終于把他邀請來了,這代表他已經把我當朋友了。」劉吉陽微笑。

「但他不適合這樣的聚會。」堂哥指出極其明顯的事實。「也許你組個高材生的讀書會什麼,會更適合他一點。」

「呵,不可能,他對一切聚會都沒有太大興趣。所謂的讀書會,對他來說恐怕此這個更無聊。」劉吉陽雖然不敢說對林森已經有了百分之百的了解,但一些明顯可以探查的喜好上來說,還是自認抓得挺準確的。

「你向來很喜歡交朋友我知道,不過倒沒見過你這麼在意一個人,在意到非要交個朋友的。為什麼?」

「不知道,我就是喜歡他這樣氣質獨具的人。我們這種公子哥兒永遠不可能培養出他那樣的氣質。他很靜、很定,也很……嗯,不食人間煙火,你不覺得嗎?」

「不食人間煙火?你怎麼用這個形容詞?」堂哥失笑,覺得這用語不是不能用,而是覺得應該有更好的修辭用來形容那個男孩。

「他就算站在人群里,也有一種遺世獨立的感覺。從高一認識他開始,我就覺得他好像活在另一個世界。」劉吉陽也覺得自己的修辭能力有點抱歉,苦苦思索好一會,也想不出更理想的用語,只好作罷。

抬手指著游泳池的方向,那邊有另一個光芒萬丈的男孩——

「你看江明紹,長得唇紅齒白,五官可說精雕細琢,簡直比女人還美。加上是我們這一群人里家世最優的,又是未來大集團唯一繼承人,活生生就是一個白馬王子。不管他經營能力如何,一個價值近千億的集團就等著他去折騰了,就算是個敗家的阿斗,也不用擔心誰來搶他的大位,可以想見他這一生會過得多麼快活。所以他整個人看起來也是充滿光芒的,站在人群里,就是一個聚光燈的效果,誰也無法蔥視他。對吧?」

「是啊,一眼望過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人長得帥就是吃香。」堂哥語氣有點酸酸的。他們劉家向來多子多孫,到了他們這一代,兄弟幾十個,長房的兒子就四五個了,別說繼承權了,日後就算能繼承一點股分,也頂多就是吃不飽餓不死而已,想要過好日子,還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劉吉陽沒理會堂哥語氣里濃濃的醋味,繼續說著他的想法︰

「江明紹很出色,讓人一眼就能望見。可是,他還是活在人群里的,是人群里最不凡的那個,但不會讓人覺得他月兌出于眾人之外。這與林森給人的感覺又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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