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鸟小说网
繁体版
登入注册
夜间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甜蜜成双 后记

作者:路可可

交稿的心情总是愉快的──写完轻松的故事,心情尤其如此。

对于一个整逃诩想偷懒的人,能够有几天光明正大的模鱼时间,实在是件让人开心到不想睡觉的事。(平常一坐到计算机前,瞌睡虫和懒虫就携手在我的头上跳舞。)

这是在狗屋的第三本作品了,似乎该和大家谈谈路可可这个人。

可是,我左思右想之余,突然有点泄气──好像没什么光荣事迹可以让诸位看倌对我好感骤升的。

食量挺大──不足以取法。

经常晚睡──美容的大敌。

不爱运动──小肮婆一名。

打字姿态不正确,以致近来双手包着绑带写稿的状况看起来很惨烈。

谈谈写作心路历程?我的年资不深,不足以献丑。

那我该和妳们说些什么?

谈我现在感冒了,像鸭子一样的难听声音可以吓到多少人?

不然,我们来个每书一物好了。(不好也不行,原谅吃了感冒药的我,现在脑筋一片空白。)

现在简介一下本人目前触目所及的计算机桌吧!

计算机桌上有一组小型音响、一部电话、一支手机与一台闹钟……咦,突然发现它们都是银色的。难道我偏好这个颜色,而自己完全不自觉吗?

写字板上摊着一本笔记本,注明了稿子需要修改的地方。我通常会在写稿完毕之后再行修稿,否则经常修稿修着修着,就把原有的灵感也赶跑了。

一旁的小茶几摆了一包感冒药、一盘吃光的梨子还有一杯牛女乃。因为感冒而不敢喝咖啡,所以整逃诩有点精神不济,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当作者是项能把自己的怪癖发挥到极点的工作。因为你拥有的是个人空间,不需要压低音量或者与谁妥协。也正因为如此,妳必须双手掌握工作进度,所以如我这般自制力甚差的人着实不适合当全职的作者。试想一个每逃诩想拎着包包出门玩的人,写作时间当然老是不够……(可怜我的编编,不得已天逃谠我挥舞长鞭。)

唠叨了半天,最重要的事却忘了提──很开心能有机会参与狗屋的主题书写作,也希望大家喜欢这本风格较为俏皮的作品。我们下回见!

上一页返回目录页下一页单击键盘左右键可以上下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