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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遗珠 第六章 她也想念他

作者:千寻

月落西方,晓星渐沉,屋子里的茉莉花散发着淡淡甜香,但床上女子睡得不安稳,不知道是热还是怕,额头的汗水凝聚,滴落枕畔。

蓦地弹身坐起,她的目光涣散,呼吸紊乱。

关宥慈一动,躺在旁边的雪球就醒了,它竖起耳朵细听,确定无事后,凑到她身边,轻轻着蹭她的手。

慢慢地,呼吸回稳,视线聚焦,关宥慈吐一口长气,又作恶梦了。

躺回床上,抱着雪球,把头埋进它的颈间,它温暖的身子抚平了她的不安。

她经常作恶梦,梦里纷纷扰扰的片段让她心惊胆颤,醒来却怎么也想不起梦见什么。

刚进同文斋的时候情况最严重,她以为是换了环境,对未来感到不安,才会频频惊醒,可是恶梦夜夜造访。

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发出惊喊,吵到孙叔、孙婶?刚来的时候,他们常在半夜被自己吵醒,让她满肚子抱歉。

是不是因为心存恶念,才会作恶梦?

应该是吧,她总在入睡前想着千百种虐害徐家的方法。

她心知,得等上若干年才能再回济州,到时物换星移,谁晓得徐家会不会发迹?想对付徐家会不会困难重重?

徐宥菲母女毒害娘亲,人证还在,物证已失,证据不足,告到官府,若遇到胡涂官,一句信口雌黄,她能奈她们如何?

哥和弟弟是关伍德的外孙,将来要将关氏发扬光大,他们身上不能有半点脏水,这种事不能让他们沾,所以在他们面前,她半句不提娘亲的死因。

可单凭她一人,她能怎么做?呼……她总是想这个,想得头痛。

掀开棉被下床,雪球看她两眼,确定主人无事,它趴在床上继续睡。

关宥慈掏一捧凉水净脸,振奋了精神,她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喃喃自语,“关宥慈,你不用害怕,最辛苦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夫子对大哥和弟弟青睐有加,你在同文斋如鱼得水,路将会越走越宽……”

她对自己说了很多鼓励的话,却依旧惶然,好像心中的定海神针被窃取,坏事即将浮上台面。

揉揉发疼的太阳穴,用力拍了两下脸,她讨厌这种莫名的不安。

闭上眼,侯一灿那张笑脸瞬地出现,他说话时,总是带着笑,让人不确定他是开心还是调侃,她喜欢君子,讨厌不正经的男人,可恰是这个不正经的纨裤,云淡风轻的几句话,助她度过最难的一关。

她怀疑过,只见几面的男子,为何会赢得自己的信任?她分析、解释,却找不到说得通的理由,她就是信任他,而他……

她知道玉肌霜难得,知道岳锋叔和杨掌柜给她许多机会,待她特别优厚,知道杨掌柜送到寒舍的笔墨很贵,那些用具让学院里头的权贵子弟暗中猜测大哥和弟弟的背景雄厚,不敢轻举妄动。

这些全是他授意的,可是他有什么理由为自己做这些?

她不明白侯一灿的理由,却晓得每次只要一想起他,不安感就会退去,心渐定,即使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他。

看一眼窗外,天色尚暗,她点起桌上蜡烛,既然睡不着,就做点事吧。

拿起万用手册,封面的套子是皮制的,内页印着日期,还附一枝炭笔,有什么事可以随时记下来,不至于转头就忘记,相当方便好用。

这也是他给的,虽然把万用手册交到自己手上的是岳锋叔。

岳锋叔常说她是他最得意的学生。

杨掌柜不乐意了,佯怒道:“宥慈是我手把手教出来的,和你有一毛钱关系?”

岳锋叔说:“你不是想让宥慈当你的媳妇儿,学生这个名头就让给我吧!”

两人的争执惹得李想满肚子冒酸水,“以前我是他们最得意的学生。”

她无意的,但她必须比别人更努力。

她没有资格放松,她要爬得比徐国儒更高,要比他强,她要靠自己的双手为母亲报仇,就必须累积足够的实力。

打开万用手册,这是掌柜级的人才能用的,拿到这本册子时,李想指着她的鼻子说:“从现在起,我三天不和你说话。”

他唬她的,不到三个时辰,他就同她说话了,他说:“我嫉妒死你了”。

可是他话才说完,杨掌柜便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杓。“有空嫉妒,为啥不拚命学?”

然后,李想真的拚了命,不想老是输,这股气势带动了李念、李梦,三兄弟争先恐后学本事。

杨掌柜是这样形容的——像是有老虎在**后面追似的。

关宥慈翻到写着八月二十五的那一页,上头记着:“一,盘点书册;二,把稿子交给杨掌柜。”

昨天有空,她已经先把书册盘点了一次,至于稿子更早,她在前天已经誊写完毕。

提早把事情做完是她的习惯,她喜欢留着时间,留有后手。

今天有空,帮杨掌柜理理账册吧!

这大半年里头,杨掌柜忙得晕头转向,他东南西北到处跑,一个月进同文斋不到三天,因为……侯一灿失踪了。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为此,岳锋叔、杨掌柜、钟伯伯几个大掌柜,必须代替侯一灿理事。

几个月前,主子爷失踪的消息传来,各大掌柜聚在同文斋开会。

岳锋道:“主子爷不在,生意不能乱,咱们得守着顾着,生意不能在咱们手上败掉。”

那是第一次关宥慈对侯一灿深感佩服,即使他人不在,依旧能让一群有能耐的人对自己忠心耿耿,这等驭人的本事,不是寻常人能有的。

不相信?那么猜猜,若失踪的是皇上,文武百官是会自发自觉高声疾喊“我们要团结一致,为皇上守住这大好江山”,还是说:“国不可一日无君”,立即立下新君,应该是后者吧。

至今,侯一灿已经失踪将近两百天。

有岳锋叔在,侯一灿的计划一丝不苟地进行着,撞面上的生意未受丝毫影响,该赚到的钱,没有半分落到别人的口袋。

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可是她很清楚,并不正常,主子爷不在家,众人嘴巴不说,却心情沉重、忧心忡忡。

可是在李念碎碎隐着“主子爷会不会出事”,在孙婶抽到下下签、担心会不会应在主子爷身上,在李梦听到捕风捉影的谣言,担心地拈香祭鬼神时,关宥慈没有担心。

不是因为不熟,无法感同身受,而是她对他无法解释的信任。

她相信他好好的,相信哪一天他会突然冒出来,带着痞痞的笑脸对她说:“小小丫头别老是装老头”。

整理誊写好的手稿,她不确定杨掌柜今天会不会进同文斋,不过这本书,她很喜欢。

这大半年里,关宥慈学着经营算账,也把女客喜欢的小说一读再读,是谁说的?熟读唐诗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

所以她读那么多小说,和女客交换无数心得,觉得自己能试试看,试着写一本小说。

她性子积极,说试便试,完稿后交给杨掌柜。

杨掌柜看了之后,这般评点,“你的小说结构布局不够精彩,但胜在文笔动人,多数写书的人是男子,描绘不出女子的心情,可是你能,你把女子的感情和想法写得丝丝入扣。”

再三斟酌后,杨掌柜试着将她的手稿付梓,摆在同文斋试卖。

关宥慈的工作内容之一是推荐书册,内举不避亲,她当然会对自己的作品多说几嘴巴。

一个月下来,卖的不是最好却也不太差,杨掌柜还吩咐李想印第二批书,放到其它的书铺卖。

这是她的第二本手稿,花了大精神,希望能有更好的评价。

天际翻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开始了,关宥慈把自己打理好,下楼到厨房帮孙婶的忙。

雪球跟前跟后,逗得孙婶欢喜,把它抱起来揉揉捏捏玩上一会儿,再赏它一只鸡腿,咬着鸡腿,它摇摇尾巴,叼到没人的地方享受大餐去了。

雪球长大了很多,没了小时候的可爱,不过很聪明机灵,彷佛能懂人似的。

关宥慈情绪低落,它会自动贡献温暖;她欢快,它会咬住她的裙摆,闹着她陪玩;见她忙,它会自己去找乐子,要不就窝在她脚边蹭着,体贴得李想、李念兄弟羡慕得紧,几次问她肯不肯割爱。

她总笑说:“我肯割爱,也得雪球肯啊!”

她没说错,同文斋那么多人,雪球就相准她和孙婶,遇到其它男人,就把头仰得高高的,一副睥睨天下的张狂样儿。

雅室也是雪球喜欢窝的地方,关宥慈本担心它会吓着女客,没想到某次有个不长眼的登徒子硬闯进雅室,惊扰女客,还出言不逊,雪球一跃上前,把登徒子扑倒在地,它张开嘴,露出尖牙,口水滴到对方脸上,吓得他屁滚尿流逃出去。

它的英勇行为,得到女客一致肯定,事情传出后,意外地成了同文斋的活招牌,许多女客特地上门看它,还有人带了食盒,里头装着鸡鸭鱼肉犒赏它。

雪球很享受女客们的模毛服务,它不介意在她们面前卖萌,看它在女客中优游自得,气得李梦不时臭骂它一句色胚。

今天早餐,孙婶准备稀饭,不过桌面上多摆了一碗面和两颗蛋。

见她一头雾水,孙婶解释道:““今天是主子爷的生辰,主子爷最喜欢吃我煮的长寿面,往年家里给主子爷贺生辰,请一堆亲朋好友,可宴会结束,主子爷都要到这里吃我一碗面。”

她长得眉清目秀,身材娇小但是力气很大,亲手擀的面条弹牙有劲道。

“为什么,府里的酒菜不好吗?”

“主子爷有个孪生兄长,生辰宴自然是一起办,主子爷老说,有个孪生兄弟真没意思,什么东西都要分一半,只有我给爷做的长寿面是他独享一份儿。”孙婶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

关宥慈赞过孙婶,就算不待在同文斋,光靠这门手艺也能发家,可孙婶却说:“赚再多,也甭想把我从同文斋请出去,我这辈子啊,就给老孙和主子爷做菜!”

又是个驭人成功的范例,在同文斋待越久,她越无法不崇拜侯一灿,因为在所有人眼里,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孙叔和孙婶不同,是个大手大脚、个子比门框还高的粗汉子,李想用尽力气抱起一摞子书,孙叔单手就可以高高举起,她毫不怀疑,就算天崩塌,孙叔也能擦起半边天。

“孙叔孙婶真的很喜欢爷?”

关宥慈的话让孙叔笑了,回道:“谁能不喜欢主子爷?”

侯一灿有那么好吗?应该是,否则不会所有人都用尽力气想对他好。

“老孙,主子爷今天能回得来吗?”孙婶发愁,已经好几个月了,怎么能半点消息都没有呢?

“能,主子爷光是想到你做的面,无论如何都得赶回来。”

赶回来?说得好像他只是到外头逛一圈似的,不过这也证明孙叔和她一样,对侯一灿信心满满。

只是岳锋叔的表情却像……生死难断。

想到这四个字,关宥慈心头一滞,像是被什么东西压上,她不自觉补上一句,“会的,爷今天一定会回来。”

好像非要这么说,坏运才会结束,好事才会临头,而那个让大家盼望多日的男人,才能平安返回。

听到从来不对主子爷多做评论的关宥慈居然这么说,孙婶喜上眉梢。“你怎么知道?”

一咬唇,关宥慈回道:“我就是知道。”

她不晓得自己凭借什么这么有信心,但话落的同时,她感到没来由的开心。

李想在第三次算学考试中输了关宥慈,只好放弃看账本的机会。

因此杨掌柜不在的日子,由年资最轻的关宥慈暂代掌柜一职。

她将算盘珠子拨得飞快,快接近月底了,她打算把这个月的帐算清楚,杨掌柜回来可以省一件事。

一个高大的身影走到柜台前方,关宥慈迅速用炭笔把数目字记在账册上,抬眼,未看清来人,先弯起笑眉。“欢迎光临……”

可是当她看清对方的模样后,便再也发不出声音,只能张着小嘴,瞪大双眼,他真的回来了?!

突然间,她控制不住一股酸酸的感觉涌上,满满的情绪填入胸臆,直到这一刻,她才恍然发现,原来她和所有人一样,日夜盼着他回来。

只是他的眼神很陌生,他的表情很疏远,就算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够密切,他也不该像看着陌生人一般看着她……不对,他不是侯一灿。

一样的桃花眼,可眼底摆的不是漫不经心,不是痞痞的亲切,一样的薄唇,抿成威严的直线,而不是随时随地往上勾的温柔,一样的五官脸庞、一样的身材打扮,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却带给人迥然不同的感觉。

眼前这个男人,带着不可被侵犯的威严,像个天生的王者,教人望之畏怯,而侯一灿总是未语眉先笑,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想要对他好、再好、更好。

垂眉,关宥慈呐呐地道:“对不住,我认错人了。”

侯一钧微扬眉,她居然认出来了?自己是哪里露了馅?不是说只有几面之缘?这丫头难怪人人夸,光是这份细腻心思,旁人便及不上。

才想着呢,李想、李念、李梦冲上来,围住他,带着哽咽的声音道——“主子爷,你终于回来了!”

“主子爷,你去哪了,怎么不说一声?”

“主子爷,我们好担心!”

“主子爷……”

一人一句,争先恐后,吵得人头痛。

侯一钧受不了的摇摇头,亏他们几个跟了弟弟多年,却一点长进也没有。

“停!”他大喊,冷冷的声音阻止众人的热切,他退开几步。

门外,正牌主子爷气定神闲地走了进来。

视线与主子爷对上,李念几个人定住身,动弹不得,这、这、这才是主子爷,糗大了!

侯一灿不满地瞪他们一眼,走到柜台前,笑弯了一双桃花眼,伸手模模关宥慈的头,说道:“怎么大半年过去,小丫头个头没长多少,肉也没长几两?说!谁克扣你吃的?”

他的动作很亲昵、口气很亲昵,好像他们不只是数面之缘,而是天天在一起的亲人,他们之间有这么熟吗?

关宥慈直觉把头歪开,这个动作有拒绝的意思。

但是侯一灿不接受,手跟了过去,又模了模她的头,因为他心情很好,因为她能认出自己,因为她看见大哥时,脸上的惊喜昭然若揭。

她想他念他,对吧?她期待他回来,对吧?她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对吧?他越想越高兴。

“谁说的,宥慈做了两次新衣,每次都要放长一寸呢!”杨掌柜边说边从门外走了进来。

开玩笑,他不只帮关宥慈养脑子也养身子,养个几年,他就要把她变成自己人,肥水不落外人田,这才符合主子爷老挂在嘴边的经济效益啊。

“哼哼,少邀功,过来!”侯一灿向关宥慈招手。

关宥慈的眉头皱得都快打结了,他们真的没有那么熟。

看她又绷出一脸的小老头,侯一灿频频摇头,见她迟迟没有动作,他干脆走到柜台里头,不由分说地挑起她的下巴,撩开她的浏海,细细检查她的伤症。

不错,若不这么近距离的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有疤。

“玉肌霜还有没有继续用?”

“有。”

自从知道玉肌霜一瓶要价千两银子,连宫里的贵妃娘娘都要掂量着用后,她每次擦都心惊胆颤的。

“快用完了吧?没关系,再让岳锋弄两瓶过来。”

“不、不必了。”

“谁说不必?用!放心大胆的用。”侯一灿弯下腰,又模上她的头,眉开眼笑的,好像眼前站着的不是小女孩,而是宅男女神。

关宥慈心闷,她又不是雪球,他干么老是模她的头?

再次躲开他的手,她对杨掌柜说:“这个月的帐做完了,我先进去做事。”

“急什么?”侯一灿一把将她拉回身边,笑眼眯眯地捏捏她的脸、抓抓她的头发,像她在玩雪球那样,直到玩够了才弯下腰,脸凑得老近,问道:“说,这么久不见,有没有想爷?”

明明是想的,明明是念的,可被他这样当着大伙儿的面说出来,小泵娘家岂能不恼?关宥慈板起脸,声调冷冷地反问:“想爷的人那么多,爷要不要一个个点名啊?放心,宥慈不在点名簿上。”

没意思,还以为天天面对这么多客人,会磨掉她的眉间棱角,没想到还是小老头一枚,不行,他得趁待在京城的这段时间亲自帮她修整修整。

“年纪轻轻,干么老是皱着眉头?跟爷说,谁欠你银子,爷替你讨。”他还是嬉皮笑脸,半点不见被拒绝的尴尬。

脸皮真厚!必宥慈回道:“没人欠我银子,是我欠爷,还有两年又二百三十二天,合约到期。”说完,她往雅室走去。

见状,雪球立即跳起来,跟在她身后。

侯一灿微诧,雪球长这么大了?她还没发现雪球不是狗吗?

他忍不住再度弯起眉、勾起唇,满脸的桃花舞春风,怪了,怎么每次看到宥慈丫头就会忍不住开心呢?明明人家就没给他好脸色。

侯一钧见弟弟吃瘪,严肃的面容难得扬起笑意,哈哈,天底下也有弟弟降不住的人?真好,这丫头值得结交。他的大掌往弟弟肩膀一拍,“收起你的桃花眼,人家不吃这一套。”

“别嫉妒我,我的人缘就是比你好。”

侯一钧撇撇嘴,对,他嫉妒弟弟,明明长得一模一样,明明聪明一样、学习力一样,可是娘亲就是偏爱弟弟。

他严正抗议过,爹改变不了,只能无奈地道:“没办法,阿灿生肖属蜜蜂,而女人偏爱甜食,谁能给他摆臭脸?要不,你也试着一天十二个时辰时时把笑脸挂上。”

他试过,太艰巨,半个时辰脸皮就受不住了。

只能承认这是高难度的技术活儿,既然无法东施效颦,他就改变风格,一脸酷、一身寒,让人见之畏惧。

行啊,弟弟喜欢人人亲近,他就让人人害怕,各有各的特色,谁也抢不了谁的风采。

侯一灿问杨掌柜,“宥慈怎么了?有人招惹她?”

杨掌柜叹气道:“主子爷,宥慈是大姑娘,不是小丫头,你的爪子老往她头上模,太让人没面子了。”

闻言,侯一钧的眉头微微一挑,敢说主子爷的手是爪子?也只有没把下人当下人看的弟弟不会发飙,如果是他,哼哼,哪个将官敢无视他的命令!

“大姑娘?不是才十三岁吗?”侯一灿不解的问道。

杨掌柜苦笑。“她的年纪是十三岁,可性子不是啊。”要不李想那几个,能老是输得月兑裤子吗?

关宥慈不满被模头,但还是跑到后头告诉孙婶一声,她的主子爷回来了。

孙婶听见,像天上掉银子似的惊呼一声,快步跑到铺子前头,和主子爷喳喳呼呼地说上一通后又冲回了厨房,杀鸡洗菜忙得不亦乐乎,她一面整治食材,一面喃喃自语,“怪了,宥慈丫头怎么猜得准主子爷今天会回来?莫不是心有灵犀?”

中午,杨掌柜关了铺子,在雅室摆上两桌,大伙儿一起吃顿饭。

半年以来,铺子上下没这么高兴过,没想到人才刚坐定,听到消息的岳锋就匆匆忙忙上门来。

关宥慈走到孙叔、孙婶身边,人还没坐下就让侯一灿一把拉住,往大桌那边挪,她一挪位儿,雪球自动自发地跟着跑,雪球比她的影子更尽忠职守。

一张桌子四个面,侯一钧、杨掌柜、岳锋各占一边,侯一灿带着关宥慈和自己同坐一张长板凳。

雪球抬起头,左看看、右看看,最后钻到桌子底下,趴在侯一灿和关宥慈的脚中间。

侯一灿扬眉,这个有灵性的好家伙,是不是认出自己也是救命恩人一小枚?

人还没开动,侯一灿抓起一只大鸡腿,奖励雪球懂得站队,他拍拍它的头说:“好家伙快吃。”然后把另一只鸡腿夹进关宥慈的碗里,很公平地说:“好丫头,快吃。”

再一次,他成功地惹恼了关宥慈,他真把她当成雪球了?

她生气,打定主意不理他,直接把碗里的鸡腿夹给雪球,就这样,一只鸡最精华的部分全便宜了雪球。

“不喜欢鸡腿?没关系,菜很多,孙婶的手艺是五星级的。”

侯一灿不断往她碗里夹菜,鸡鸭鱼肉布置成一座小山,好像她这辈子从没吃饱过。

他下意识又要模上她的头,幸好杨掌柜及时轻咳一声,他连忙换个位置,拍拍她的肩膀说:“多吃一点,瘦成这样,当纸片人哦?”

五星级?纸片人?他老说些听不懂的话。低头,关宥慈安静吃饭,不理不应。

侯一灿在心里低叹一声,青春期的少女就是难缠,不过再难缠他也要缠。“宥慈,苏先生到京城来了,明儿个让孙叔去寒舍接关宥默和关宥善,与苏先生见上一面。”

闻言,关宥慈的双眼瞬间一亮。“你怎么知道?”

“皇上想办百叟宴,反正我返京顺路,就把人一起接了。”

“书院盖好了吗?”

“嗯,你娘的塑像已经立起来了,雕得很漂亮,下次去济州,带你一起?”

关宥慈摇摇头,那个地方,她再也不想回去。

“想不想知道徐家的事?

她拧了眉,淡声问:“徐家能有什么事?”

“你那招够狠,没了铺子田地,徐家只好搬回祖宅,可是两亩地哪够一家子嚼用,赵姨娘天天吵,闹得狠了,徐国儒连家都不回,闹到徐老夫人病得无法下床,听说没有几天光景了。”

“你那个妹妹更狠,过去你母亲铺桥造路、济贫救苦,徐家在济州颇有善名,秦知县才会想与徐家结亲,[]如今徐府没落,谁还肯提这门亲事?没想到徐宥菲居然私下勾搭上秦知县的三儿子,被赵姨娘逮个正着,秦家满心不乐意,还是得用一乘小轿子把人接回府里当姨娘。”

“女儿勾搭,母亲逮人,当中猫腻谁看不出来,秦家肯吞下这个闷亏?”关宥慈问道。

“哪里亏了?不过是个可打可卖的小妾。”侯一灿笑着回话。

杨掌柜叹道:“宥慈的妹妹才多大,竟有这等心机?”

关宥慈在心里冷哼一声,徐宥菲都能给娘和自己下药了,这算什么?察觉到众人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似是担心她不开心,她微微一笑道:“没事,若不是她们母女,我和大哥、弟弟也不会上京。”

“没错,就算同一组爹娘,都能生出两款人,她们还不同娘呢!”侯一灿指指自己和大哥,笑道。

还不同爹呢!这句话,关宥慈到底没说,她无意认父亲,也无意透露身世。

“爷,这段时间你到底藏到哪儿去了?我们到处找不到你。”岳锋问出众人心中的大困惑。

侯一钧和侯一灿相视一笑,他们找不到,但隐卫找到了,托他们的福,这次返京,侯一钧的位置该升一升了吧。

“我被北夷人俘掳,他们误以为我是侯一钧,不知道正牌将军还坐在中军帐里。”侯一灿可乐着了。

可关宥慈看得却直皱眉,被敌军俘掳很有趣吗?他怎说得这般云淡风轻?

“然后呢?”岳锋又问。

“然后咱们兄弟里应外合,吃掉北夷三州,这会儿他们的头头该换人做了。”这年代不知道有没有负责下台这种事?

旁人还一头雾水,但熟悉朝中事的岳锋恍然大悟,满脸惊喜地问“原来这场胜利是爷和世子爷连手,那朝廷会不会给主子爷封赏?”

侯一钧和侯一灿又互望一眼,一个板着脸孔,一个笑得满眼桃花,但两人异口同声回道:“不会。”

侯一钧确实在生气,揽着弟弟的功劳让自己升官值得高兴吗?一点也不!他要名声、要官位,会自己去挣,不需要靠别人帮忙,明明这场胜利两人功劳各居一半,偏偏弟弟的事不能搬到台面上,只能让他独领风騒,害得他受之有愧,升官升得无比心虚,他最痛恨心虚的感觉了。

相较之下,侯一灿当真是乐歪了。

千万别以为他损失很多,开玩笑,他可是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他比谁都清楚自家兄长的心态,不乐意占便宜的大哥,在官位上占了便宜,自然会在别的事情上头给足补偿。

不只侯一钧如此,那位大老板更是如此,明面上少一分利,暗地里多两分好处,他亏吗?不,半点不亏!

“为什么?主子爷,虽然镇国公府的势力能让咱们的生意顺风顺水,但主子爷若能找个肥差,里头有多少好处啊!”杨掌柜兴奋极了。

“没错,主子爷应该同皇上讨价还价……”岳锋跟着附和。

一屋子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赏赐,但关宥慈不一样,她放下筷子,转头问道:“六个多月,只有里应外合四个字?”

很轻的一句话,却给了侯一灿重重一击,震得他心悸。

她……她在乎他的际遇?在乎他受苦?

侯一灿和侯一钧同时亮了眼睛,齐齐地注视着她的眼眸。

侯一钧在乎,是因为双生子心有感应,弟弟受刑时,他也痛着;弟弟被逼供时,他慌张不已,但没想到有个人也是这般在乎着弟弟……

桃花眼上开桃花,侯一灿说不出满肚子的快活。

因为穿越,因为占足先机,因为事事过人,不管是爹娘长辈或同侪兄弟,所有人都以为他很厉害,当他是不败的无敌铁金钢,却没有人想过,就算穿越人也有吃瘪的时候,也会受苦、受伤、受磨难。

他从来没有撒娇过,但这次他想要撒娇,对一个小丫头。

很奇怪吗?或许是,不过他就是想这么做。

侯一灿用力点头,满脸委屈,嘴唇还微微噘起,低声道:“当然不只这四个字,你知不知道那群人有多可恶?侯大将军在北疆立威立名,那些马背上的将士都以为他是神佛转世,不可轻易待之,所以把我抓住后,不敢乱砍乱杀,却又舍不得放掉,他们怕绳子捆不了我,居然用铁丝,你看……”他拉开衣袖。

关宥慈看见了,心瞬间被狠狠

甩上两鞭,痛得说不出话。

“铁丝捆得很紧,从手腕到手肘,割出一道道伤口,捆的时间太久,铁丝嵌进皮肉里,后来伤口长了肉,把铁丝包进肉中,军医花了大把功夫才把铁丝弄出来,这还不打紧,捆成这样怎么睡?整整五个月,我没有躺下来睡过一天。”

她轻轻抚模着他的疤痕,想象着非人的折磨,这些北夷人真可恶!

侯一灿看见她的心疼,形容得更仔细了,“我一面和他们讨价还价,一面探听他们部落兵力分布情形,后来隐卫找到我,我让他们把讯息带给大哥,北夷还以为侯大将军身陷敌营,无法发动战争,却没想到大军突然压境,杀得他们片甲不留。”

“那你呢?你还在敌营里?”关宥慈问道。

又一次,她不在乎胜利失败,只在乎他的安危,侯一灿笑得快要看不见眼了,突然间觉得,被人宠爱的感觉超美妙。

“我低估侯大将军的战力,原本打算多等两天才逃命的,没想到大军来得这么快,这下子我的冒牌身分被揭穿,北夷人暴怒,把我绵在柱子上,打算把我从活人鞭成死尸。

“幸好我和大哥有心电感应,他猜出我在哪里,带领数千兵马,来得及时,北夷人听到侯一钧这个名字,吓得屁滚尿流,才打几下就弃鞭而逃,然后我就被丢在那里,前后左右到处都是沙,太阳又毒又辣,我都快被烤成人干了,背后那根柱子像烙铁似的,烧得我的背快要冒火,我很渴,整个人都快要烧焦,我很生气,想要指天骂地,可是全身上下榨不出半点力气……”

故事的后面,随便都能猜出结局,大可略过不提,但关宥慈认真而同情的表情让他想要加深故事张力。

“我开始出现幻觉,张开眼睛,放眼望去,竟发现自己在大海里面游泳,你见过大海吗?那是会让人溺毙的地方,可是那一刻,我觉得能溺死是幸福的……”

侯一灿是说故事的好手,说得关宥慈动容,一张小脸因为紧张而苍白,两个拳头死命攥着。

补这段做什么,想哄小丫头同情?侯一钧听不下去了,冷冷的插话,“没那么可怜,我很快就找到他,军医给他灌下一大囊水,他就活过来了。”

侯一灿很不满,怒瞪大哥一眼,他痛恨打架,痛恨见血,前辈子和一个老外小霸王打架,打到染上艾滋病,因此他打死不承父志,打死不进行武打这类粗鲁活动,可是今年犯太岁,他被误认成是大哥,被搞得伤痕累累,他已经够亏了,大哥不但不自我反省,还来拆他的台?

难得他撒一次娇,难得有这么合作的听众,难得……

这个时候,侯一灿还不晓得,这份难得对他而言有多重要。

关宥慈叹气起身,垂着头离开,所有人盯着她的背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生气了吗?不喜欢男人吹牛皮吗?侯一灿忧郁的问道:“杨掌柜,我又惹毛她了?”

“应该……没有吧。”杨掌柜也弄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实话说,她今天有点怪,平常很好打交道的,再难搞的客人都能让她梳顺毛,怎么今天主子爷怎么做怎么错?

关宥慈没多久又踅了回来,她坐回侯一灿身边,把药盒轻轻放到他面前。

玉肌霜?侯一灿恍然大悟,瞬间心花大开,他橹起袖子,把手伸到她面前,再度撒娇道:“帮我擦,我怕痛。”

侯一钧额头浮出三条黑线,岳锋一口气喘不过来,而杨掌柜吸气呼气又吸气,因为他有种到口肥肉要飞走的感觉,内定媳妇好像要踏进别人家的大门了……

侯一灿第一次觉得刘太医的玉肌霜卖得超便宜,尤其在关宥慈帮他上药的时候,她那软软的指头在他的伤口上轻轻划过,半点都不痛,唉……原来小丫头最适合的职业是南丁榜尔。

那时候他突然希望时光暂留,永远停在那一秒。

只要时不时的想起,他就会忍不住偷乐,想要往丫头身边蹭。

这会儿,他比雪球更像雪球。

“你在干什么?”侯一钧双手环胸站在门边,看着小偷灿光明正大地在翻他的战利品。

“找好东西啊!”侯一灿回答得理直气壮。

往外丢出两块上好皮子,他在箱子底部找到一把匕首,轻薄小巧,柄上镶着一排闪闪发亮的宝石,款式很时尚。

“就它喽!”他拿着匕首在大哥眼前晃两下,“我要了。”

“你不问问主人的意思,说要就要,你改行当土匪啦?”

“喂,从四品将军升到正三品,我有没有跟你争功劳?这点小东西你居然跟我计较?”

几句话,便把侯大将军打进地狱。

侯一钧二话不说,走进屋里,从箱子里翻出另一柄匕首给他。“这是一对的,都给你!”

“有来历吗?”侯一灿把匕首拔出来比划两下。

“北夷的镇国之宝,喝过不少血,一直收藏在王廷里。”

“能不能镇邪祟?”

侯一钧眉一挑,“天底下还有比你更邪祟的脏东西?”

侯一灿嘻嘻两声,在实质上占了便宜,口头上让几分不打紧,他是商人咩,很清楚天底下没有白吃的早中晚餐。

他眉开眼笑地将两把匕首塞进怀里,顺手从袖口抽出一张地契塞到大哥手中。“别说我小气,我在这座庄子里埋了一万两黄金。”

“你、你、你……”又是一万两?所以岳锋说皇上的国库恐怕没有主子爷的大,不是开玩笑?

“东西收好,闭嘴,别让人知道。”

侯一灿满足地叹口气,他肯定是属松鼠的,喜欢到处挖地藏果实。

没办法,上头那只黄鼠狼老板虽让他四处去敛财,却成天觊觎他的财产,哪里水涝旱灾,非得逼他出点血,真把他的家库通国库了?所以啊,有好东西还是放在侯大将军名下比较安全,因为黄鼠狼会刨他的地,可不会去刨大将军的。

这是第几座藏宝庄了?侯一钧越拿越头痛,直觉想把地契塞回弟弟怀里。

侯一灿笑眼眯眯地望着大哥,其实他有个小秘密,不确定是直觉还是错觉,他老觉得大哥是前辈子的贺钧棠。

上辈子贺钧棠是他最要好的朋友,贺钧棠对他有严重的罪恶感,老认为他会和小霸王打架、染上艾滋病,是为了替他打抱不平。

自从得知他染病,贺钧棠就一路陪伴,把他从低潮中拉出来。

贺钧棠开化妆品公司,日以继夜工作,赚的辛苦钱却拿来让他坐享其成,让他当个名不符实的总经理,在平均薪资2、30K的时代里,他坐领高薪,还能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贺钧棠对他的好,好到让他惭愧。

总之,贺钧棠是他最信任、最要好的朋友,所以前世他才会把亮亮托付给他。

既然前辈子是贺钧棠养他,这辈子就换他来养侯一钧。

“你什么时候进宫?皇上想见你。”

又不能表彰,见面有啥屁用?侯一灿翻了个白眼,回答“我不是受重伤吗?”

“受重伤的人能够成天往外跑?”要装病也装得像一点,成天蹦跶,当皇上是个傻的啊?

侯一灿叹道:“好啦好啦,明儿个找时间去见见,知不知道皇上找我干么?”

“许是要问堂姊的事。”

唉,这两位还真看对眼了,他不反对当国舅爷,可皇上那个后宫实在太令人发指,“好事”多到罄竹难书,把堂姊往宫里送,不就等于把鸡腿晾在雪球眼前吗?“不能再拖拖吗?”

“皇上需要皇子。”侯一钧直指重点。

“就算堂姊真的怀上龙胎,皇上有把握保得住?”侯一灿反问,他可不相信镇国公的威力够大,能镇得住爆里那两位。

“你有办法吗?”兵行诡道,偶一为之,可他家的弟弟从不走正道,他喜欢东弯西拐绕小巷,可绕着绕着,每回都让他第一个找到目标。

侯一灿垂下眼睫,片刻,抬起眼,笑得让人冷汗直流。“外室。”

堂堂镇国公府的嫡小姐当人外室?这象话吗?“不成,祖父绝不会同意的。”

“那就让皇上熬着呗,是他缺儿子,堂姊又不缺。”在这个小三名正言顺的时代,养在家里和外头有什么差?

这话就只有弟弟敢说!侯一钧没好气地道:“你就不怕把皇上逼急了,直接下令,让祖父把堂姊往宫里送?”

桃花眼转两圈,桃花眉勾三下,侯一灿拍拍大哥的背说:“放心,交给我。”

“你好好处理,别让皇上跳脚。”

“嗯嗯,安啦!”

“阿灿。”侯一钧欲言又止。

“怎样?”

“别和二皇子走得太近,父亲手握兵权,我又在军中,若是被认为选边站了,很危险。”最近谣言四起,他担心皇上多想。

“放心,这件事皇上知道。”意思是,此事是老板点的头。

哥是个武将,但是心思细腻,做事有计划,追求完美的程度让人惊讶,这几个特色和贺钧棠简直

一模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前世亮亮归他,这辈子公平起见,亮亮是不是该归自己了?

这是个傻念头,却常在脑中一闪而过。

视线一转,侯一灿发现……“哥,你的玉佩呢?”

他们的生肖是老鼠,他命人刻了两块玉佩,米奇和米妮,一人配戴一块,他的那块送给关宥慈了。

闻言,侯一钧严肃的剑眉微弯,淡淡地道:“送人了。”

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耳垂微微泛红。

侯一灿不满。“喂,那是我给你的,你怎么可以送人?”

“你自己那块不也送人了?”

侯一灿撇撇嘴,“以后不送东西给你了。”

“最好。”侯一钧扬扬手中的地契。“最好连庄子都别送。”

有人收礼收得这么嚣张的吗?侯一灿瞪他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望着弟弟的背影,想起那只不知为何叫米妮的老鼠,他放纵笑容外泄。

那块玉佩他送人了,送给一个把生活过得很粗糙的姑娘,她不温柔、不贤慧,却真诚率直,能够带给人温暖。

吁一口气,他真希望能够尽快回北疆,他想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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