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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袋主母 第四章 荷包赚满满

作者:寄秋

从突厥皇城一路南下到京城,约要走上五到六个月,凌翎的棺木由三百名突厥士兵和两百名边城侍卫运送回京,她生前是知识渊博的女史,死后无比尊荣,这一生也值了。

当年的凌太傅,今日已是凌丞相,太子一登基,昔日的帝师也加官晋爵,而为防外戚坐大,皇帝重用自己人马,凌府二子亦官居高位,一文一武辅佐帝君,女儿的死是凌丞相心中最深的痛,为了确保女儿芳魂能安然抵京,他动用了些权势,让两名钦天监官员前去接棺,护棺,女儿都已然客死他乡了,还能不让她落叶归根吗?

长长的送棺行列五、六百人,的确够声势浩大的,坐在棺木上的凌翎常托腮冥想,她宁可活着也不要这份尊荣,死后皇上虽封赐她为常宁郡主,但死了的她要封号何用?

走走停停三个多月,只能无形的凌翎无聊得四处听人说闲话,精通突厥、匈奴、契丹、吐蕃话的她听着突厥人说起他们养的牛羊,毛皮多到销不出去,挖出的宝石没人买,也不知往哪里销,满帐篷的香料堆到快发霉了。

然后她又听见钦天监两名官员的对话,一个忧心忡忡的说:“三年大涝之后必有大旱,百姓又要民不聊生了。”

另一个则回道:“快去囤粮吧!说不定还能发笔大财,够吃三辈子。”

她把这些话听进去了。

大涝之后会有大旱。

当她重生在皇甫婉容身上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是先累积一笔小财,用这笔银两去购买茶叶和盐,以让利一半的方式让人运往关外代售。

而后再用所得的银两购买当地的皮毛和香料,以及便宜到整捆整捆卖的药材,她略加整理后再高价卖出。

四个月后,一千两的本金她赚到七万两。

接着,她联络上从前的经商管道,由那些人手中进货,价钱又便宜了两成,她还省下运费,由对方自组的马队天南地北的运送,少了中间人的抽成又赚了一笔。

一年两趟的买卖,为她赚进三十五万两。

钦天监所言的大旱果然发生了,各地陷入无粮可食的恐慌,早有准备的皇甫婉容以五倍的价钱卖出耐旱的粮种,只要在湖泊、山脚下有少许水的地方就能栽种,它们成长期短,用水不多,很快就能收成,一解粮荒之苦。

只是长出的作物卖相不会太好,但这年景有得吃就很好了,谁还管好不好看,皇甫婉容的用意也是让更多人不致饿死,挨过这一年就有好年冬。

囤粮是杯水车薪,以她手头上的银两也囤不了太多粮食,若要发国难财太缺德了,她要为儿女积福,不以粮价来发财,粮食吃完了就没了,还不如给粮种更有盼头。

尽避如此,她还是赚了二十万两左右,比卖粮还赚,百姓抢着买她的粮种,赶紧种下,好歹有条生路。

荷包赚饱的皇甫婉容在县城买下五间铺子,分别卖皮货、香料、药材、首饰和茶叶,她还打算再开间米铺,因为她刚买了五百亩土地,自家种的米自个儿卖,不假手他人。

银子多也有银子多的烦恼,她为了盘帐常常忙到三更半夜,尤其是每半年一次的报帐时,那更是别想沾床,算到天亮也不见得能算完,她算得连手臂都酸得举不高。

于是她教导年纪渐长的浅草算帐、盘点,想将她教成理帐高手,虽然成效还不大,但多少有了个能让她喘口气的帮手。

她的忙碌孩子们全看在眼里,隽哥儿睡到一半起床见到娘的屋子还亮着灯,小小年纪的他十分心疼娘亲,希望能快快长大,好为娘亲分担。

人手不足,皇甫婉容又让夜嬷嬷买人,丫头四名,打杂的婆子两名,佃农多了二十户,庄子四周加盖了五寸厚、六尺高的砖墙,墙头上铺上倒勾和破碗片,防贼。

当初的小庄子扩充了一倍大,多了三座院子和一整排下人房,以及两座谷仓,院子里种着四季花卉和果树。

人一发达了,穷亲贵戚都来了。

谢氏姑侄一晓得长媳居然买地盖屋,贼心不改的两人又想仗着身分来欺负人,她们眼红皇甫婉容的庄子和几百亩土地,想要不花一文钱地夺过来。

可惜今非昔比了,如今的皇甫婉容可不是好惹的主儿,她一句“丈夫已死,准备再嫁”,便将她们派来的人赶出去,还用媳妇的嫁妆属于媳妇的私产,夫家不得收归私有,而且是“前”夫家。

这个“前”字用得很好,把一向把持后院大权的谢氏气到快吐血,明明是他们赵府赶出去的弃妇,这会儿竟然过得有滋有味,一点不觉得羞耻还打算二嫁,彻底摆月兑赵府。

谢氏气得直喊“逆媳”,可是人家不痛不痒,当初是她说人家不贞,等不及继子百日便将怀着身孕的长媳以及嫡长孙给扫地出门,这会儿她有什么脸面不让人家嫁?

弃妇又如何,是赵府不让她为夫守节,她再觅良缘也是理所当然,夫家的婆婆逼出来的。

这一回皇甫婉容进城是准备买座四进宅子,隽哥儿虽请了先生启蒙,但越来越大了,也得要到私塾读书了,庄子离城里太远,往返多有不便,还是住近点便利些。

“娘,我可以再吃一碗桂花汤圆吗?”

“不行,吃多了肚胀,你又要闹肚疼了。”妹妹越来越胖,他都快抱不动了,要减点肉。

不等皇甫婉容开口,顶梁柱隽哥儿声音一扬,一板一眼的教训妹妹不可贪嘴,吃得多了可是会害自己难受。

“可是哥哥,桂花汤圆真的很好吃,我再吃……呃,两口就好。”娇软软的小女娃为难的比出两根细白小指。

“吃两口也要买一碗,娘赚钱很辛苦,不能浪费,吃剩下的要给谁吃?”妹妹真是太不懂事了。

“可以给……给粉豆吃。”女敕笋似的小指头指向一旁的丫头。

当初买的一家四口姓周,周叔成了庄子上的管事,周婶子管着厨房,一儿一女分别被两个小主子乱取名字,当了小厮的男孩叫汤圆,好吃又好记,丫头便叫粉豆,现在正一脸忍笑的站在莹姐儿身后。

“小姐,奴婢不吃桂花汤圆。”

“很好吃的,为什么不吃?”莹姐儿有着找不到知音的沮丧,肉肉的小粉颊鼓起来了。

“因为奴婢不能吃自己的哥哥。”粉豆一说完,朝憋笑憋得脸发紫的汤圆哥哥看了一眼。

“嗄?!”什么意思?

所有人都笑了,只有莹姐儿听不懂,她一脸茫然地看看娘,又转头一瞧笑得捧月复的哥哥。

“娘,他们在笑什么?”坏人,她要生气了。

皇甫婉容笑着抱起女儿,觉得手沉又放下。“粉豆的哥哥叫汤圆,她吃了你吃剩下的桂花汤圆,不就是把她哥哥也吃下肚,所以她不吃汤圆,表示她是个很敬爱哥哥的妹妹。”

“娘,哥哥坏,他笑我,你打他。”哥哥不是好哥哥,欺负人,就数他笑得最大声,好讨厌。

笑完之后的隽哥儿又摆出正经八百的样子,双手背于后,好不稳重,一张秀逸小脸板得很老成。

“哥哥只是笑又没有做坏事,怎么可以打他,你是妹妹不能仗着年纪小使小性子,那就不是好妹妹。”她宠孩子,但不会毫无节制的宠溺,该教的时候她还是会开口。

莹姐儿扁着嘴,很不开心。

蓦地,一只莹润小手伸过来,轻勾她小指头。

“妹妹,我不是笑你,我笑的是粉豆。”妹妹要哄着,不然她一闹起脾气,今儿个就没得玩。

“真的是笑粉豆不是我?”小女孩娇憨的神情很可人,白白女敕女敕的肉包子脸叫人想狠啃一口。

“真的,哥哥最疼妹妹了,我保护你。”

小扮哥嘴很甜,把妹妹哄得眉开眼笑,忘了在生什么气。

“嗯,哥哥最好了,我最喜欢哥哥了。”小女孩的“最”有好几十个,当不得真。

看到两兄妹粘粘蹭蹭的抱在一起互相磨着脸,好笑又好气的皇甫婉容当个坏心人,将两人分开,“那娘呢?”

“也最喜欢娘了。”莹姐儿嗓音软糯的撒娇。

“小马屁精。”她往女儿鼻头一弹。

“我不是马屁精,我是莹姐儿,娘喊错了。”她本来就最喜欢娘,最喜欢哥哥了,又没有说错。

“好、好,你是娘的香玉坠子,娘要把你戴在身上带着走。”

正说着,她眼角瞟见儿子大概是被对面卖些小玩意的摊子吸引住目光,目不转睛的往对街走去,心里突然有股不安的骚动。

“小心,孩子——”

突地,一辆堆满柴火的板车从某户铺子的后门推出,没注意到的隽哥儿正要迎面撞上,危急之际,一只黝黑的大手及时将他拉开。

看到比他身量还高的板车从面前擦身而过,回过神来的隽哥儿这才有些后怕,倏地眼眶泛红。

“小表,走路要看路,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晓得……哎呀呀!沈老二,你干什么……”

居然拎他的后领。

“他还是个孩子。”准是吓坏了。

“你几时多了悲天悯人的慈悲心,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就在街上讨生活了。”骆青一点也不介意让人知道他当过乞儿,没有当时的看尽白眼、忍饥受冻,怎会有今日的他?

“他不是你。”看得出这孩子出身不错,锦衣玉食供着才养得出清亮无尘的澄眸。

是说他没他好命吗?人一出生便有云泥之别,脾气爆的骆青不快的轻推隽哥儿一下。

“喂!小子,你爹娘呢?”

但他的一下对没练过武的孩子来说,那已经是恶意的重推,习武者的手劲重,他的手还没收回,隽哥儿重重的跌坐在地,手肘、手腕和手心都擦伤了,微沁出血来。

这一突发状况让同行的几名大汉都看傻眼,他们有些无语,这到底是救人还是欺负小孩?

“小少爷……”汤圆一脸慌张的扶起忍着不哭的小主子。

皇甫婉容开口道:“我就是他娘,小熬人有礼了。”先礼后兵。

“娘……”隽哥儿眼中蓄着泪。

皇甫婉容朝儿子上下打量了一番,看见他手上的血迹,明媚水眸眯了眯。“自个儿爬起来。”

“……是,娘。”隽哥儿也很倔气,推开汤圆的搀扶,抱着擦破皮的手慢慢起身。

“你是我们家的顶梁柱,可不能哭。”这孩子没有爹,他必须比一般孩子更坚强,更能耐得住打击。

她能教他的是人不能有依赖心,跌倒了要自己爬起来,他虽有祖父却像没有,而坏了心肠的祖母容不下他。

“是。”他大声一应,模样坚毅的叫人心疼。

“哥哥,你疼不疼?”莹姐儿软糯的嗓音带着泣音。

“不疼,哥哥不疼。”他的袖口被血染脏了,所以他捉起汤圆的袖子往脸上一抹,抹去眼中的泪水。

小男孩的故作勇敢,小女孩对兄长的心疼,这一幕兄妹情深落在骆青等人的眼中,有些动容和尴尬。

尤其是救人的冷逸男子,他在看见隽哥儿强忍泪水的神情,心口不自觉的一抽,钝痛,他有种冲动想抱起隽哥儿,搂在怀中细细呵护,保证隽哥儿不会再受任何伤害。

“原本我是该谢谢你们的,要是没有这位壮士出手,小儿怕是会受到难以承受的伤势,可是事情一码归一码,请问这个吃了大力丸的兄弟,小儿与你无冤无仇吧?何须在他的身上施展你举世无双的大力功。”再多出点力,孩子的命就没了。

皇甫婉容很护崽,将一双稚幼的儿女往身后推,她身侧是刚买来不到一年的丫头明烟、明霞。

浅草被她留在庄子上去理帐了,若是浅草在的话,便能一眼就能认出被人称沈老二的男子是谁。

“我又不是有心的,谁叫他那么不禁推……”这小表太弱小了吧,风一吹就倒,他不过轻轻一推。

“骆老七,你话多了。”沈见山瞧了瞧他树干一般粗的臂膀,再一睨小男娃细白的小办臂,不言可喻。

小鸡撞水牛,可想而知只有被踩扁的分。

“我……我说的是实话……”毛老子的,真憋屈,不就推了个孩子嘛!有什么好小题大作的。

要是在山上,一刀砍了省事。

“是实话,的确是小儿太弱不禁风,回头我练练他,不过身为母亲的不可能不心疼孩子,你的无心还是对他造成伤害。”看到那些伤口,她胸口的火不断地往上冒。

“怎么,你想讨回来吗?”他目露凶光,一脸冷笑。

“骆老七,少说一句……”沈见山话在嘴边,忽地黑瞳一眯,千年不化的冰山脸似乎多了一抹笑意,他不动声色的看着那名面容清妍的女子朝骆青走去,纤白的小指夹着一根牛毛细的银针。

“啊!你用什么扎我?”他的手……有点麻酸麻酸的。

皇甫婉容睁着水盈盈大眼,似是听不懂他说了什么。“我是很想拿大榔头敲断你推小儿的手,可是小熬人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在诸位好汉面前也不敢造次。”说得楚楚可怜,我见犹怜。

“明明你刚才碰了我一下,我的手就痛了起来……”除了她还有别人吗?分明是她搞的鬼。

皇甫婉容伸出引人心猿意马的纤白葱指。“你瞧瞧可藏得住什么,总不会说我用指甲扎你吧!”

她的十指圆润莹白,怕伤到孩子的她从不将指甲留长,每根手指头的指甲都剪得秀致,泛着珍珠般光泽。

这么水灵灵的小熬人,真该有个壮实的男人好好疼一疼。

才刚想把皇甫婉容拉过来,却立刻遭人阻止。“沈老二,你要干么?”

沈见山甩开他不安分的手。“不要闹事。”

“哼!要不是看在咱们打出来的交情,老子当下办了她。”也不看看他们干的是哪一行,还怕缺德事干多了吗?奸yin掳掠他可样样不缺。

办了她?

在突厥多年的警觉心马上被触动,皇甫婉容故作不经意地扫过几个男人的手,不意外的发现他们虽然穿着像是行商的生意人,但虎口处有长期握刀剑等利器磨出的硬茧子。

当她还是凌翎时,她手上也有茧子,因为身在突厥的缘故,她也得入境随俗,和草原上的儿女一样擅长骑马和射箭,她的茧子是长年拉弓拉出的印记,箭无虚发,百发百中。

或许她该重拾箭术,或是弄个神臂弩防身,光靠沾了麻药的银针还是不能确保万无一失。

“小儿恐受到了惊吓,小熬人就不打扰了,救命之恩一句谢字太轻薄,来日有机会再报。”

既知危险就该远离。

“等一等,你弄了我还敢走?”他肯定是她。

骆青的手外表并无大碍,可是就是酸得举不高,除了酸和麻之外再无其他感觉。

“老七,一个妇道人家而已,难道你要因她引来不必要的注目。”一向寡言的水闲庭提醒他别自露马脚。

“哼!”他“哼”了一声,扭头看向大酒楼的牌匾。

这时候,皇甫婉容带着孩子、丫头、小厮悄悄地走远,不想和这群看起来很危险的男子有任何牵连。

正当她走过转角,刚要松一口气时,一道高大的身影挡在前方,遮去她头顶大半的日光。

“你……干什么?”她不自觉的护着孩子。

看她满脸戒慎的神色,沈见山不禁想笑。“这给你,上好的刀伤药,抹在孩子的伤口上。”

“太浪费了,一点小擦伤罢了。”她嘴里说着浪费,一眨眼却将瓷瓶装的刀伤药收入袖中,没说一声谢的便要带孩子离开。

这女人……还真是有趣。

沈见山没发觉他两、三年没笑过的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些。

“看中眼了?”骆青轻佻一笑地将手往他肩上一搭。

“我也有一个儿子。”他的意思是看在孩子的分上,他才会赠伤药。

“咦,说到儿子,你们不觉得那小表的五官有八分像老二吗?”越想越像,简直是小老二。

经他一说,其他人也露出讶异神情。

“二哥,他不会就是你儿子吧?”长得这么像,八九不离十,水闲庭几乎可以确定他们是父子。

沈见山眉头冷冷一拧,“我没有女儿。”

那女娃和男童长相相似。

“呿!你不是失忆了吗?”也许他忘了有个女儿。

他抿着嘴。“但我想起了自己是谁,姓何名啥,家居何处,有妻有子……”但妻儿的模样,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说不定是嫂子偷人或再嫁了,谁叫你『死了』。”

骆青的打趣话让沈见山心里蒙上一层阴影。

是啊,若是妻子再嫁了呢?

“皇甫夫人,你真的愿意用这个价收购我们的皮毛、香料、宝石、药材,不是骗我们的?”

几个皮肤黝黑,五官深邃的吐蕃人神情激动,像是不敢相信遇到有良心的汉人,喜出望外的咧开落腮胡下的厚唇阔嘴,笑声如洪钟,沉得人耳朵欲聋。

“你们赚的也是辛苦钱,千里迢迢一路从关外来到京城,我再压价就太没天良,咱们做生意的都晓得买卖难做,而且盗匪横行,要是一不小心就把命给丢了。”她开的价钱还是大有赚头,是他们太不懂行情了,以为得了便宜。

在西北蛮夷出没的地带,他们的皮毛、香料、药材、宝石等多到堆积如山,跟杂草一样没人要,因为数量太多而价贱,谁会花钱去买随手可得的东西,路边一捡就有。

尤其是药材,小孩手臂粗的人蔘居然当野草根随地一扔,还有无数珍贵的药草当地人根本不认识,身在宝山而不自知,一味的哭穷,倾巢而出地抢夺其他部落的财物和女人。

当她还是凌翎时,看到这情形大为心痛,决定做起这行生意,将草原百姓不要的货物聚集起来,以彼此都能认同的价钱收购,再转卖到关内。

那时她的弟弟凌云衣已经是军中一员大将,藉由他的路子,以及皇上有意的放纵,毕竟是为公主搂银子,因此两相往来十分便利,没有官员刁难或收取额外的孝敬。

所以她很清楚行情,也晓得那些胆大的商人是如何剥削毫不知情的关外人,还当商人是好人,贱价抛售价值连城的货物,只为换几包盐、几匹布、几斤茶叶……

“是呀、是呀!我们前不久才路经胡阳大山,听说山上有九九八十一处险峰,其中一座山里有个哮天寨,那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窝,走在我们前面的一队商旅就被抢了,死了不少人。”好在他们走得慢,逃过一劫。

“那你们呢?”可别遇到危险,她的发财大计还要靠他们,被打怕了、杀绝了,谁敢走这条危机四伏的商道?

“我们当然是绕道而行,宁可多花十天路程也不跟土匪硬碰硬,反正我们走一趟也要大半年,不差那几日。”命比较要紧,不为钱财丢了命,慢慢走也能到地头。

“是的,安全为上,马塔林,你还有老婆孩子呢!要为他们保重。”唉!他都当爹了。

马塔林很惊讶的睁大眼,“你怎么知道我的本名?”

在关内,他用的一向是汉名李四汉,没人晓得他原名。

皇甫婉容用吐蕃话说了几句,引得他惊喜连连。

“不过在本地最好讲汉话,不然很容易被人误认为通敌。”

她当过女史,最起码的政治敏感度还在,知道朝廷最忌讳官员或百姓和蛮人过从甚密,做生意可,但别走得太近。

“你的吐蕃话说得很流利。”简直就是吐蕃人了。

她笑了笑。“你们到了突厥就去找一位叫哈里的人,我有一封信托你们带给他,你们可以从他那里拿到更好的货,而且价钱少两成,不会有次货……”

“你认识哈里大爷?”他讶然一问。

“喔,哈里成了大爷……”那个呆呆的傻小子也成了爷儿了,岁月真是不饶人呀!小芽根儿也能长成参天大树。

“翎姊姊,我的汉语是全突厥说得最好的人。”,“翎姊姊,你真的不是突厥人吗?你箭射得比我还好。”,“翎姊姊,我们突厥是世上最好的地方,有什么就说什么,从不说假话,不像你们上京的贵人,掩着嘴笑得很和气,说出来的话没一句话是真的。”,“翎姊姊,我们突厥不好吗?为什么你还要回去……”

哈里是一名牧民的孩子,小凌翎五岁,他的父母在一场部落的争战中不幸被杀死了,一个人孤伶伶的在草原上游荡,饿了吃野果,嚼生肉,渴了饮露水,衣不蔽体的活着。

凌翎遇到他时他才十三岁,她给了他一块夹肉馍馍他便决定跟着她,从此他便成了凌女史身后的小尾巴。

凌翎教了他很多事,从看星辰认方位到各国语言,有农牧,有医理,还教他如何辨识宝石和药材,他想学,她便教,如师徒,如姊弟,她甚至把生意的管理大权交给他。

当她说要回归故里时,哈里的反对声音最大,他不让她走,求她留下来,他愿把她当亲姊姊奉养一生。

但她还是走了,被人用板子横着抬出宫殿,再也没法睁眼看他一眼,他一定哭得很伤心。

“皇甫夫人你在笑什么?”马塔林用着吐蕃话问。

她笑了吗?皇甫婉容抚抚上扬的嘴角,按捺住飞扬的心情。“哈里是我一位朋友的故人,想到他成了大爷,我也为他开心。他这些年过得好吗?和马娜生了几个孩子?”

山高水远,反正这辈子应该再也没机会见到面了,她才敢放胆打听,就盼着得知知交近况。

“夫人连马娜夫人也认识?”马塔林更惊讶了。“马娜夫人很好,刚生下一名千金,哈里大爷是突厥境内权势最大的富商,举凡北地的皮毛、香料、药材等等他的货量最多最足,是我们北地的第一商贾,听说凌女史死后,他便接手凌女史名下所有的产业,短短一年内跃居北商龙头。”

“你也晓得凌女史?”她以为人死如灯灭,没人会再记得她。

一提到凌女史,马塔林等人眼神特别明亮。“她是北地的传奇,我们行商的人都知道她,可惜她死得太早了,无缘得见她一面,她是我们北商的神。”

听闻死后的荣耀,她不禁虚荣的垂目浅笑,“王妃呢?”

“哪个王妃?”

她一怔,“不是只有一个王妃,丰玉公主吗?”

“夫人指的是左王妃。”突厥王有双妃。

“左王妃?”丰玉公主容得下?

“左王妃开销太大,私下挪用突厥王的私产,突厥王一怒之下便疏远她,并立狼族公主为右王妃,掌理后宫,有一说左王妃被软禁了。”一个和亲公主也敢顶撞至高无上的突厥王,这不是自个儿找死吗?

如果公主不发了狠心毒害她,她会留条后路,让她留在突厥的那些人暗暗留心,不定时的资助公主银钱,让公主在用度上一如往常。

谁知公主太短视了,为了一时的气不顺便任性妄为,结果受害的是她自己,能为公主着想的女史没了,公主也断了左膀右臂,自断生路的绝了突厥王的偏宠。

“下回来又要大半年过后了,小熬人以茶水代酒相敬,祝各位一路顺风,财源如水流。”皇甫婉容举杯一敬,性格豪爽有如北地儿女,不见羞怯。

“夫人客气了……”

一顿饭吃下来,宾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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