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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宫女 第四章

作者:席绢

逃诩既然是永盛王朝的首都,自然是全国政治经济的中心点,其热闹繁华是可以想像的,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街上行走的大多是衣着光鲜的人物,就算是一般再普通不过的平民,没有穿着绫罗绸缎,仅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也是乾净整齐的。

首都是国家的门面,无论如何都要妆点出一个安居乐业、物阜民丰的盛世气象给天下人看,所以,在大街上是看不到乞丐形迹的。他们要嘛,被驱赶到城外;再不就是窝在暗巷深处,躲着巡城卫的搜巡。

从皇城中心搭着马车出来往西走,金宝生一路上就都兴致勃勃地坐在副驾驶座的位置,方便她毫无障碍地东张西望,将这难得的古代景致给看个够。当然,这个最理想的观景位置是没有人会跟她抢的。就算她们这样没有什么身分的人不用介意抛头露面这种大家闺秀才需要谨守的规矩,纯粹坐在这个头上没半贴遮阳挡光的地方,任由日晒风吹的,虽然四月天的日照尚不算毒辣,但在这样晴光大好的天候里,几个小时的日头照下来,一般人也是吃不消的,所以不仅不会有人跟她抢这个位子,还会以很轻蔑的目光与口气表达出对她脑袋是否仍在正常运作的质疑。

当然,金宝生本身对于坐在大太阳底下被无情的曝晒也不是很爱,不过比起窝在窄小空间中,忍受半密闭空间里各种体味交杂在一起的恶心感,她宁愿坐在太阳底下被烤成非洲黑人……虽然是这样想着的,但还是多少做了点防晒措施,她将身上唯一一块包袱巾给解开,双手各拎住一角,往头上一甩,将巾子搭盖在头顶上,权当遮阳布了。原先放在包袱里的物件,就只好随便用一块绣了植物的方巾包在一起,搁在腿上。

马车从逃诩最光鲜繁华的中心地带往外围走,两个时辰走下来,从繁华光鲜走向萧索破落、从拥挤变得稀落,金宝生听到马车里有人在叹息,说着这边都是中下等民居,没有热闹好看的了,原本吱吱喳喳的讨论声也一时意兴阑珊地歇息了下来。

金宝生倒觉得这样的景象才算是真实的生活样子。比起特意引入注意的喧嚣,他更欣赏低调的平实,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金大姐,你带着什么物件出来贩钱?”因为没有热闹可以看了,于是车子里闲得发慌的女人们决定找点有趣的乐子逗逗,便掀开布帘,找金宝生说话。

“只是一点小玩艺。”她今天打算贩卖的物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做工甚至可以说是简陋,但胜在新奇便利。夏天即将到来,正是这件物品该上场的时候了。金宝生抬头看着亮晃晃的大太阳,心中觉得更有把握了一点。

找金宝生说话的宫女一双眼直朝金宝生腿上搁着的物件瞄着,看到摆在最上头的是一块绣工非常平凡的棉巾时,嘴角不屑地撇了撇。细声细气道:

“哎啊,你绣了帕子啊?从来没有见识过你的女红功夫,想必是很能拿得出手的,不然怎敢拿出来贩钱呢?金大姐儿,可否让小妹等人好生观摩一番呢?若有好的,也好趁机学学。”嘴上虽然是询问的样子,但下手可不客气,话还没说完,一只手就探了过去,竟是半强迫地要将帕子抢过去看。

金宝生也无意阻止,就让那宫女抽去最上头那块帕子。笑笑道:

“绣工没有什么出奇的,胜在布料吸水性强,当汗巾用,是再好不过了。”

“咦?这么大一块方帕,怎么就只有边角绣了两三枝竹子?这这……这也太省事了吧?”宫女瞪大眼,声音刻意扬高好几度,将车里的目光都招了过来。“我说,金大姐,你这帕子不会是还没有绣完就拿出来卖吧?”

“哎啊!只绣这么一点,也能卖钱?”

“这竹子小得像株草,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来哪。”

“还别说,这样别致的想法,也只有金大姐儿想得出来了。真是天下独一份呢!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嗯,对了,就是出奇制胜!也许金大姐的绣品等会一到市集的商行去摆着,马上就被抢收一空呢!”若是忍笑的声音没有那么明显的话,大家还会相信她这些话的诚意。

“对对,我们要好好学一学,这多么别致啊。哦呵呵呵……”

“来来来,快给我看,别抢啦,我还没看到呢!”

然后,车内五六个女人,对着一块绣帕笑得乱七八糟东倒西歪、叽哩呱啦七嘴八舌的,热烈讨论的新话题,就这么将那张绣帕传来传去取乐,说着反话,还当金宝生听不出来,一个个都在偷笑,不时地偷看金宝生的脸色。

金宝生只是对那些女人随意笑了下之后,没有参与谈话,转身坐正身子,目光仍然只看着四周的风景。她们今天的目的地是皇城西区近郊的一个长年开放的互市,这里商户林立,做的是一般民生用品的批发零售生意,往来交易的,以商人里最低等的行脚商和走街串巷的货郎居多。

“真臭!”有名宫女喃喃抱怨着。因为她们的马车正与一群猪羊会身而过,那腥臭的味道随着蒸腾的高温扑面而来,所有人都连忙抓起帕子掩住口鼻,嫌恶地皱眉不已。

金宝生当然也受不了这种刺鼻的臭味,不过也只能小心憋着气息,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有本事改善自己生活景况的人,自然可以选择只出入环境清幽的地方;至于没本事的、每日只能忙活于自己肚皮温饱的人,就忍耐吧。抱怨是没有用的。

马车又行进了半个时辰,终于到达卸货地点了。唐姑姑从第一辆马车上走下来,对着所有跟她出宫的宫女道:

“现在是午时了,等会卸货完,你们有什么事要去办的、想去解个馋的,就趁这会儿去吧。未时两刻,大伙就在这个‘唐记食店’门口会合,别耽误到时间了。”

众宫女一致点头应是,然后帮忙将车上比较轻的货物提了下来;粗重的自有车夫,以及食店的小憋计出来帮忙。

金宝生的力气比她当男人时还大,所以毫无女性自觉地将半人高的沉重布袋豪爽地扛上肩,跟其他男人一样的姿态,脚步稳健而俐落,全然没有女性那种娇弱无力的模样。

一旁才拎着两小袋羊肠猪肠,就走一步喘三步的宫女们看了金宝生这样的作派,不由得满脸黑线。这金宝生到底有没有当女人的自觉啊!

不止女人看了嘴角抽搐不已,甚至是瘦小些的男人看了也咋舌地倒退三步,心想:这还是个女人吗?怎么比男人还孔武有力?!

金宝生并不喜欢做粗活,不过她此刻其实满享受这种浑身充满力量的感觉。这种很MAN的感觉是她前生梦寐以求的,能有一具健康而有活力的身体,任何风邪病痛都无法随意入侵,真好。

唐姑姑本身服务于皇宫的庆丰司,是司里的一名小小主管。庆丰司是管理各种生鲜食材的地方,活着的鸡鸭鱼肉、飞禽走兽皆是最优良的品质,这些食材都是从全国各地最知名的地方运来。比如说东海的鱼贝海产、北山山上放养的山鸡、极南之地独有的香猪、西漠地区风味独特且肉质绝对没有腥味的沙羊……不受地理环境的限制,那些与皇家做生意的商人们就是有办法千里迢迢将活生生的食材给送进京城里来。

笔家享用的食材,自然有大商人以及大太监负责,一般小爆女小主管什么的,就别想在这其中捞到什么油水了。而唐姑姑还算幸运,她负责的工作是将庆丰司里食材处理完后的剩余部分负责清理出宫。

那些剩余部分,比如动物的头、脚、皮、骨、内脏等对贵人们而言,算是垃圾,但对于宫人们以及外头的人来说,却是难得的美味呢!所以就算是贵人眼中必须丢弃的垃圾,也仍然在庆丰司成为抢手货。于是,在百多年前,就形成一个惯例,将这些剩余交由一人负责运出宫贩售,所得银两,根据分工情况,由庆丰司里的主管们分得。

当年唐姑姑爬上这个小肥缺职位时,正好她的老家就是开饭馆的,就将这些食材卖到自家饭店,由自家饭店批发处理这些食材,十几年下来,家里的境况大为好转,原本没有店名的小饭铺,如今也起了个‘唐记食店’名字,将食店盖得有模有样,经营得有声有色,是附近简陋房舍里最光鲜的一处了。

金宝生从来没有考虑过追随唐姑姑,然后成为她的接班人。虽然围在唐姑姑身边奉承的人都是怀着这样的心思,不惜以各种方式来讨好唐姑姑,但金宝生一方面是认清楚自己两年后将会出宫的事实;再者,就算不被放出宫好了,看在唐姑姑身体健康到再干个二十年也没有问题的样子,金宝生可没有耐心去等待。

所以,当卸完了所有食材之后,金宝生跟唐姑姑打了声招呼,就转身走人了,不像其他几个宫女,还巴在唐姑姑身边服侍,寸步不离。

“姑姑,金傻这是去卖她那几块棉帕了呢。”一名宫女笑着看金宝生远去的背影。

“嘻!真想知道会有哪个沽衣铺愿意收。”

“我看哪,她今儿个是怎么出来就怎么回去了。身上的东西没多一件,也没少一件。”

“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土货,以为说有东西想卖,就一定有人买吗?我看她哪,明年是要哭着捧来大把铜子还给姑姑了。”

“可不是吗?哈哈哈……”宫女们笑成一团,觉得这个金傻就算现在变得不那么傻了,也还是没有聪明到哪儿去。这样不通世故的,今日在外头碰碰壁,想来下次就没勇气再跟着出宫了。

“可惜啊,她力气大着呢,我们一车的东西走个七八趟才搬完,她四趟就搬空了,当苦力倒是合宜。”

唐姑姑也在看着金宝生,直到她的身影没入人群里,才开口道:

“好了,现在没什么事了,你们也去将手上的物件处理处理吧。还有,这是其他宫人委托代买的部分,你们分一分,将这事儿办了吧。”将手上的几张纸交给心月复宫女。

“姑姑放心,我们一定会妥善将这事儿办好,绝不会有任何缺漏。”

唐姑姑摆摆手,点头道:

“你们办事,我自是放心的。去忙吧,我进去休息一下。”说完,在家人殷勤的招呼下,被簇拥着进家门去享受天伦之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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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生并不急着为自己手上的货物找买家。在一个包子铺以四个铜子买了两个肉末包子权当午餐几口吃光后,肚子虽然不觉得饱,但也没有其它办法了。她身上真的是连一毛钱都没有了。

那四个铜子还是她将两件缀了几个补丁的旧衣服卖给宫奴的所得呢。

说来也有点不好意思,那样破旧到简直可以当抹布的东西,就算要送人都拿不出手,可是在借不到钱的情况下,她只能用这种方式换得一点钱财了。亏得那买家还对她感激涕零的,活似她赏了什么绫罗绸缎似的。算了,不想了,以后手里有钱了,就买些好布料送她们吧!

一般人可以忍受中午这一顿不吃饭,但金宝生可不行,所以那辛苦换来的四个铜子,就是她的午餐钱。若是拿来买杂粮窝窝头,可以买八个,原本也正是这样打算的……但原谅她这一张刁嘴,在看到香喷喷热呼呼白女敕女敕的肉包子之后,其它什么都忘光了。等她理智恢复时,包子已经吃下肚,口袋里又变回空空如也的状态。

是有点傻眼,但并不那么懊恼。赚钱啊,不就为了食衣住行、吃喝玩乐吗?天大的事,也大不过口欲与肚皮不是?!

在大太阳下走着,又是正中午的时候,金宝生低头看了看挎在臂弯的包袱,想了想,便从里头取出原本打算贩售的商品出来用。反正也一时没找到沽衣铺或杂货店这样的地方,就拿自己当个活广告吧。

败帅气的“唰”地一声,物件展开,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把折扇面世了!

材质粗陋、扇面仅是素面棉布,连朵花都没绣上。但胜在新奇,胜在这样难得炎热的春日烈阳下,能扬起一阵沁人心神的凉风。

折扇啊,多么伟大的发明!这种打从宋朝以后就被文人墨客人手一柄装饰风雅的必备道具,这个时空偏偏还没有发明出来……也是,想来这个世界是没有日本人的。当然,连韩国人也没有。印象中折扇是日本人发明,然后由韩国人传进中国,在宋朝以后风行起来。在这之前,只听说过男人拿羽扇摆谋士派头(三国),女人拿纨扇扑蝶玩耍,老人家拿蒲扇搧凉抓痒打蚊子……所以说,没有折扇,那种风雅的味道是显现不出来的。

当然,一个穿着粗衣旧服,全身上下泛着一股穷味儿、长得也不怎么入眼的女人,拿着把折扇在那边搧啊搧的,也不可能会增加多少气质就是。但胜在物件特别啊,自然有办法引起别人侧目。

不过,还没有等金宝生好生观察周围的反应,一桩突如其来的意外状况,让她差点给人撞翻在地——幸好她闪得快,感谢她这具健康的身体能迅速做出趋吉避凶的反应!

就在金宝生走到一个十字巷口处时,有三四个看起来孔武有力的男人从右边的巷口冲出来,速度很快,火气很大,走在金宝生前面的一名男子被毫不客气地撞开到一边,因为太过恶形恶状,那名差点跌倒的路人自是缩在一边自认倒楣,半点声也不吭。由于有前面的路人做缓冲,金宝生才能在成为第二个被粗鲁撞开的路人之前闪得老远。

那几个人行事无比嚣张,目中无人地将每一个挡在前方的障碍物——不管是人还是杂物,都撞开踢开,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地发牢骚!

“什么玩意儿?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呸!”

“可不是,叫他一声大少爷,他还真以为自己是了,真笑死人了!拿着大少爷的派头是在吓唬谁啊?!真要有本事,就不会被丢来这破烂地方当个小避事了!他这地位,连个总管都使唤不了,什么狗屁大少爷!”

“就是就是!什么玩意儿,要不是大总管要我们跟着他,盯着他跟什么人往来,谁想跟他出来?真晦气!这个倒楣大少爷,早晚给人扫地出门,到时想当乞丐都没地方让他乞讨去!”

“嘿嘿,等着吧,等着吧!咱们还是快点回去禀报大总管,别理会他了!”

“这大少爷离出府的日子也不远了,还是回去抱紧二少爷三少爷他们的大腿要紧。就只有那傻楞楞的赵平,可怜打小当了他的侍读,想换个主子效忠都没人要收,只得紧巴着大少爷了,日后被赶上街乞讨,也是他的命!”

“那赵平也是个不长眼的蠢货,大总管想抬举他做心月复,竟然一口回绝了!真是不识抬举的东西。”

“你理他做啥,那家伙老子娘都死得早,光棍一条,奴契又在大少爷手中,别看他现在对大少爷忠心耿耿,嘿嘿,我看没准哪天翻脸起来,也是无所顾忌的,卷着大少爷的家私逃了都有可能,反正他没牵没挂!斑,这两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啦——”

三四个人大声嚷嚷,直到走得老远了,还听得到他们的谈话声。

金宝生耸耸肩,想来又是一出豪门恩怨。这种戏码,不分古今中外,演的都是那几个段子,没有什么新意的。无趣极了,对她这个外人来说。

由于对附近的地理环境没有概念,自然是走到哪看到哪,下意识地就往刚才那几个人走来的方向转去。走得很悠闲,手上的扇子摇啊摇的,已经有好几个人盯着她的扇子看了,尤其几个货郎打扮的商人,似乎打算过来找她搭话,目的正是询问她手上的扇子。

她也不急,这些人很有可能成为她的顾客,但如果有更好的选择的话,她其实并不希望将扇子卖给零售小贩或着一般路人。这么容易仿造的东西,只怕她还没卖出一百把,满京城就人手一扇起来,而且品质从最昂贵到最廉价都有,就看掌握在什么人手上了。

虽然卖折扇只是她一时的权宜之计,只为宽解一时的经济窘迫而已,从没想靠它发家致富,但如果折扇竟是以这样糟糕的方式流传出去,她还是会觉得很闷的,所以若是老天肯给她多一点幸运的,那么也许今天她可以找到一个有一定财力和本事的商人,合作出产折扇,让折扇能够以隆重一点的方式,风光问世。

要知道,当年折扇传进中国时,可是以贡品的方式进献到皇宫里的呢!金宝生当然不敢做此奢望,不过,她也是个喜欢热闹风光的人,希望出手的每一件活动都亮眼光鲜,惹人注目,引导潮流。

像折扇这种一定会流行起来的东西,应该要有个华丽的出场式,而不是在日后的史书里被黯淡地记载着这样教人满脸黑线的内容:

某年某月某日,春夏时分,一衣衫褴褛饥寒交迫之落魄大龄宫女,以竹片棉布巧制新扇,扇面有摺,能收放,故名折扇。乞以此兑得些许微薄资财以为糊口,货予一走街串巷货郎,此乃日后风行于文人土予之间折扇之起源……

商业行为是离不开广告的,而广告,就是要华丽!就是要无限夸大!就是要引入注目!如果她身上有足够的钱,她就能将脑子里的一大堆点子使出来造势,创造出前所未有的销售奇迹。

但她没有钱,所以,只能乞求老天给她一点运气了。

正打算在心底好好求一下老天爷时,由于走路不太专心,竟又差点撞到人。这次没能彻底闪开,一侧肩膀撞上了对方的手臂。

她下意识地道歉——

“啊,抱歉!”

“没事,你还好——”几乎是同时发出的声音。而男声部分显得有些戛然而止,这让金宝生好奇地抬头看上去。

咦,是他?!

金宝生一下子认出来这个男人!他正是她来到这个世界时,睁眼看到的第一人。她记忆力没有好到对只见一面的人印象深刻,但他是个例外,因为他的眉眼实在太像她的故人了,所以认出他毫不费力!

而对方并不是因为认出她而卡住了声音,那名男子的注意力全然不在她身上,而在她手上的那柄折扇上!目光灼然专注,像是烈火遇到乾柴,像是看见美女……

“这是什么?”男子的声音低微而慎重,像在说着机密那样小心翼翼。

金宝生以很潇洒的动作将折扇收起,并在手指问转了几圈花式,如果环境允许的话,当场跳个扇子舞也没有问题,广告嘛!不过,还不用做到跳扇子舞的地步,就非常足够了,因为男子的眼睛已经亮到直接可以拿来当电灯泡使用了,所以她更是将扇子开开收收多表演个几次,以飨观众的支持爱护。

“请问,这种扇子叫什么?”男子急切地又问了一次。

“这是……”故意拉长声音,不说下文。

男子终于为了想听下文而将目光施舍向扇子的主人身上,四目相对,男子眉头微微一皱,像是在思索着什么,却又什么也想不起来。

可能,他对她还有一点点印象,这是记忆力绝佳的证明。但实在想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所以才有这样的表情——对自己的健忘感到不满意。

这男人,是个对自己很严苛的人呢!

金宝生忍不住贝唇微笑,眼中有着淡淡的怀念。那个人,也是这样的性子呢!真像啊,这两人。真好!在这陌生的国度,能寻到一抹熟悉。

“折扇。”

“折扇?”

“是的。可以收拢,可以打开,这样一摺一摺的,就叫折扇。”她又将扇子打开、收合地示范了一次,然后道:“我做的折扇。而且,它可以更好。”

“更好?”

“以金银或着象牙、檀香、玳瑁等昂贵物品为扇骨;以流金纸、丝绸、棉绣、金丝等材质为扇面,让它不仅仅是用来搧凉,还代表着各样的身分地位。你认为,如何?”

金宝生所说的话,让男子双眼明亮得像天上的太阳,但当金宝生说完时,男子的神情转为戒备。

她知道他此刻心中在想什么。没有道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在还不认识的时候,竟会对他说出这样简直是商业机密的话语。若不是她疯了,就是对他有所图谋,而他自然猜测是后者。

“你是何人?”

“在下金宝生。发明了折扇,想找个可靠的合伙人共同创造出它最大的价值与相应的盈利。”

“可靠的合伙人?如果姑娘指的是在下的话,容在下提醒姑娘一句,你我素不相识,你轻易的信任,恕在下惶恐,不敢接受。”

“那是说,你对这扇子不感兴趣?”

“当然不,不瞒姑娘,若姑娘能割爱,在下是极感兴趣的。”

“其实只要价钱出得够高,我也是不介意让你买断了我的专利权,不合作也没关系,反正损失的不是我。”她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发现他衣着极好,正是那种低调的奢华,衣服颜色不箭眼,款式也中庸,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出来他身上的衣料用的是制夏衫的一等精品冰蚕丝,是一般达宫贵人才用得起的好东西。“不过无所谓,我看你也是个不缺钱的,少赚个几万金铢,对你来说无关痛痒。”

男子听到她这么说,像是要回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止住了。不过眼神倒是忠实表达出对于她满口大话的不以为然。

金宝生也无意多做解释,接着道:

“这样吧,既然你有诚意买我的专利,那总该找个地方谈话吧?这大太阳底下,委实不是说话的地方,你觉得如何?”

“这是当然。前方不远处有一处茶馆,环境极为清幽,亦设有单间,方便谈事,姑娘……啊,在下唐突了,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金宝生笑了笑,大方自报姓名:

“在下金宝生。叫我宝生就好了。你呢?怎么称呼你?”

饼于大方直白的自我介绍,让男子一时有些无言以对。一般女子会这样自我介绍吗?正常而标准的应答不是应该含蓄地只说出姓氏,让他方便叫声“金姑娘”即可,怎么像个男人似的粗豪?

虽然满肚子的怪异戚觉,但男子还是忍住疑惑,报出自己姓名:

“在下姓赵——”

“守恒!你在这里,叫我好找!”一道声音打断了男子的自我介绍。

守恒?

守恒?!

金宝生嘴巴微张,整个人都傻了。

必程,仍然坐在马车的副驾驶座上,金宝生在心里细细整理着那个男子的生平资历——

赵不逾,字守恒,为赵氏皇商家主赵永业之庶长子,年二十五,居然未婚。

据说京城有五大皇商,这五大皇商同时也是京城五大巨富家族,与朝廷关系密切。五大家族处于既合作又竞争的状态,对于皇室的恩宠与生意上的版图都争抢得凶,可同时彼此之间又有着联姻关系,真要追究起来,大家都得叫上一声叔伯姨舅什么的。

赵家第五代的家主赵永业,资质平平,一直是守成格局,从原本排名第二的富户,十几年下来,降为第四。纵然排名掉了下来,但再怎么说,也还是京城里人人仰望的巨富,生活上享受之豪奢程度,也是一般富户禁受不起的。

士农工商是人民组成的四大阶层,朝廷重视士族与农族,鼓励读书人,扶助农民,但也不抑商、不贬工,顶多放任自流。所以商人在永盛王朝的日子过得很美好,不似前朝重农抑商,非要将商人给踩低到尘埃里,让商人只能有钱,却不许穿丝绸,只能穿棉麻;不许乘马车,仅可乘牛车或驴车。更惨的是,子孙不许参与科举入仕。

相较之下,活在永盛王朝,简直就像活在天堂!

只要有钱,想要如何穷奢极欲都可以。

赵家既是家大业大,自然也就妻妾多,子女多,是非多。

趟家家主有一正妻、一平妻、一侧妻;以及,十三个妾室。至于没有名分的通房或取乐用的歌姬舞姬,则是不计其数,但因为有时会用来待客,或当礼物赠送,也就没有被记入妾位的资格。就算生了子女,也是计入奴籍,以奴仆对待。

妻妾太多,子女自然也多,女儿就不仔细算了,光是儿子,就有十一个。其中正经嫡子两个,其他都是庶子,而所有的庶子里,又以赵不逾的身分最为尴尬。

赵不逾是赵永业的第一个儿子,在赵不逾五岁之前,他有许多的妹妹,就是没有弟弟,身为唯一的男丁,自然被宝贝非常。但五岁之后,一堆弟弟陆续生出来了,其中正妻还一口气生了两个。

自从嫡子出生之后,赵不逾的日子就渐渐变得不好过了。

但那也没什么,自古以来,庶子不能继承家业,这教育早已在所有人心中根深蒂固,就连赵不逾本身也认同这个规矩不可动摇。

庶长子是一个很尴尬的存在,然而更尴尬的是,他继承了祖上精明能干的商业才能,天生对财货有着惊人而敏锐的直觉,总能比别人更快速地挖掘出一件商品的价值,创造出丰富的利润。

太强干的庶子,定会让嫡子感到压力;嫡母也会忌惮不已,容不下这样的情况发生,打压是一定的。任何挡在嫡子路上的石头,就得搬开,搬不开的话,那就毁掉好了。

于是,从赵不逾十六岁开始,他便再也没有机会进入赵家商业议事的核心。总是被外派得老远,让他去做一些不重要的小事,例如押货,例如管理一些小庄园的农产收成等等一般小避事就能办的事。

他被远远打发了。而且还不许他离开本家,出去自创天地。

近十年来,赵不逾过得非常艰难,父亲不管他,嫡母与其他兄弟们压制他,既不让他正经干活,也不教他闲下来,就怕他闲下来之后,偷偷背着家人在外头经营事业,赵家不需要有比家主能干的兄弟,也不需要有出色的分支产生,那是在给本家家主难看!

甭立他,冷落他,支使他;困住他的身,勒住他的口袋,盯住他的言行举止,直到他雄心壮志被消磨殆尽,变成一个好吃懒做的废物,乖乖让家族养着,直到那时,他才会有一点点自由吧?

宁愿他游手好闲,也不要他雄心壮志。

但,一个人的天性,岂是那么好扭转的?

别人金宝生不知道,但赵不逾……这个叫赵守恒的人哪,是绝对宁死也不会坐以待毙的。

她太了解这样性格的人了。想将野兽当家畜养,除非你更强于他,但显然,赵家里是没有这样的人存在的。

真像啊,他与……她。

一抹怀念的笑意浮在脸上,金宝生抬头望着满天彩霞,觉得今天过得真是充实,一切都挺美好的。

“嘿!金大姐,你再给我们说说吧!那个赵家大公子是怎么与你交谈的?”几个宫女热络地拉着金宝生的袖子纠缠,一脸的八卦。

“咱们这都说了一路了,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没有说的了。”金宝生带着苦笑告饶。

“再想想嘛,一定还有什么可以说的。不然,说说他的马车也好!我第一次看到通体雪白的马呢!惫有,那马车上镶嵌的是不是白玉啊?真是太好看了!”

“对啊,金大姐,你再仔细想嘛,再多说一些吧!”

“好好,我再想想。”金宝生微笑漫应。

比起出宫那会儿门帘闭得紧紧的,将她排斥在外,此刻回宫的路程上,待遇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不仅帘子扯开了,几个宫女凑在门边,一迳儿找金宝生说话,为的,就是那个赵家大公子!

所有与赵不逾有关的资料,都是从这些七嘴八舌里收集而成的。这一点也不奇怪,京城五大巨富是个很热门的话题,任何一点鸡毛蒜皮的小消息传出来,不管是什么,都能让所有人津津乐道不已,茶余饭后谈了又谈,永不厌倦。而赵家这点豪门恩怨,早就传开了,年初时,赵家大公子被发配到西郊互市当个守货栈的管事,又被人议论纷纷至今。

虽然趟大公子在赵家是不得势的,但行走在外头,身分仍是在那里,何况是在西郊互市这种贩夫走卒聚集之地,赵大公子这样的贵人,大家是不敢轻易招惹的——即使不免在背后谈他的八卦。

当然,赵大公子长相端正体面,也是教宫女们始终将话题围绕在他身上的原因。姐儿爱俏嘛!并不是妄想着要跟他有个什么往来,但有机会就近了解一下,总是能在心理上感到满足。就当是追星了!

今天中午,由赵不逾的作东请吃饭,金宝生除了美美地饱餐一顿之外,自然收获颇丰,不仅认识了他的友人兼合伙人李伦——这人是逃诩第五富豪的旁系子孙里的庶子。还将折扇的专利权顺利卖了个好价钱。

赵不逾是个非常谨慎的人,而且他没有真正信任她,所以打一开始,他就表明了只要货,不要人——合作。就算金宝生大言不惭说如果三人合作的话,她能让他赚到的钱至少翻三倍以上,当然,在座两人,加上他们身后站着的小厮都一脸的不以为然。

无所谓,反正日后总有合作的时候,金宝生也不急着证明自己。当然,她也不会放过赵不逾,就算赵不逾的表情很明白显示在这次交易之后,大家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各不相干。想撇清,也要看她同不同意。

当然,她是不同意的。

吃完午饭之后,赵不逾很绅士地送她回唐姑姑家开的饭店,正巧那时所有宫女都回来得差不多了,全都瞪大眼看着金宝生被一名衣着体面、长相端正的富家公子给送了回来,搭乘的还是高级的白马香车!放在现代的话,就差不多像是被顶级劳斯莱斯加长型房车给送回来的意思。难怪她们大惊小敝。

问出富家公子的身分之后,接着,有关于赵大公子的生平便源源不断地传进金宝生的大脑资料库里存档。

身为名人就是这么可怜,没有半点隐私可言,正好方便金宝生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他的情况。

身为一个境况不妙的庶长子,前景很是艰辛啊。

金宝生笑了笑,觉得自己前景充满了希望!

小剧场之名字

某年某月某秋日,结算获利的时节。

辛苦了大半年之后,终于挨到分红的美妙日子到来。赵不逾与金宝生悄悄来到极机密的帐房里数钱分红利中——

“为什么你总是爱叫我的字,而从不叫我的名?”赵不逾将帐算清,分完银票与钱币之后,问。

金宝生正拎着一张写着“凭票支付一百金铢”的银票新奇地打量着。这是她第一次模到银票,这种神奇的物品,只流传在上流社会与商贾之间,不属于常见流通货币,相当于现代的支票。制作得相当精美,纸质是市面上不曾见过的,所以应该难以仿造。

“叫你的字有什么奇怪的,那个李伦不也这么叫你?”

“我跟李伦认识二十年了。也是熟悉之后才在对方允许下,互相称字的。”赵不逾说得很含蓄。

金宝生扬了扬眉:“你是在抱怨我没有经由你允许就叫你守恒了?”

“这已经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这个女人做事全凭自己高兴,真要计较她的失礼,他成逃诩得忙着抱怨了,哪有空干别的事?

“喔。”金宝生笑了笑,就当作他真的很宽容大度好了,也不跟他抬杠这个。身为一个新晋有钱人,她今天心情好得要命,一般小事也就不计较了。

“如果你笑完了,请记得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赵不逾有些受不了她抱着银票傻笑的样子,看起来真傻,一点也不像平常的她。

“喂,守恒,我们来试试拿银票点烟的感觉好不好?”扬着手上的银票,金宝生还没有从亢奋里回神。

“金宝生!”

“啊,别瞪我,我只是好奇而已,不会真的点啦……至少不是现在。我现在还不够有钱,我知道。”她赶忙将银票收起来,省得再招惹到他的瞪眼。

“你给我克制一点!才这么一点钱就让你轻狂起来了吗?”

“幻想是无罪的!”

“你不会只满足于幻想的。”虽然认识她还不算太久,但赵不逾自认对她的劣根性已有足够的了解了。

“啊……这个,哈哈哈。”干笑,将此事跳过不谈。很快接回原话题:“守恒,我喜欢你的字,非常喜欢,喜欢到认为赵守恒三个字就是代表你的全部,而不该有第二个名字来唤你。你感觉得到我对守恒两个字的喜欢吧?”

“嗯。”有点迟疑地点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有一度,他还差点自作多情地想着,或许她对他起了不应该有的心思……但小心观察之后,又认为不是那么一回事。她,只是,喜欢他的字罢了……

“守恒这个名字……对我很重要。只要它还被叫唤着,就能让我不会遗忘掉某些很重要的记忆。”她低低地说着,脸上有着怀念的笑意,也带着点苦涩。

“你曾经认识别个叫守恒的人吗?”赵不逾脸色不太好,一点也不喜欢自己成了别人的替身的感觉。

“不,没有。”

“怎么可能没有?既然它对你很重要,不就应该是代表着某一个值得纪念的人吗?”赵不逾问得很直接。

“纪念吗?”金宝生喃喃道。然后望着他锐利的眼神,笑了:“是啊,是纪念。纪念上辈子的我吧。”

“什么意思?”赵不逾皱眉问。她总是说一些他不能理解的话!

“我的意思是,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这个名字,或许正是因为我上辈子就叫守恒啊。”

这种说法太奇怪了,赵不逾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于是只能无言地瞪着她,觉得再一次被她给唬弄了。

“守恒,如今这是你的名字了。满好的,我喜欢这样。”

“你喜欢这个名字,是因为你认为这名字曾经属于你;而今,又因为它是我的,所以你更高兴了?”赵不逾觉得一脑袋迷糊。

“嗯,那代表我们有缘,代表我们缘定前世与今生。”她笑笑地叹息:“因为你在这里,所以我也在这里。”

虽然不知道她这乱七八糟的结论是怎么来的,但她最后的结语,让赵不逾的眉头舒展了。至少,她把跟他的相遇,当成是今生最美好的邂逅,珍惜着、咏叹着……

他还是觉得金宝生是他见过最奇怪的人,常常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但这不妨碍他逐渐将她当成重要的朋友与合伙人看待。

所以,他笑了,不再介意于她对他名字的说词,开玩笑道:

“身为跟你缘定前世与今生的我,既然用了你上辈子的名字,那么,请问,我的上辈子名字又该叫什么?莫非正是叫赵宝生?”

金宝生脸上的笑收敛了起来,想了一下,定定地望着他的眼,说道:

“不,你上辈子,叫——赵飞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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